303、第3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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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 爱卿精神抖擞地上了早朝,任命覃元为宰相, 文武百官包括摄政王景霆瑞在内都向覃元表示了祝贺,看来这位新晋宰相也是众望所归。

散朝后, 安平向爱卿告了一会儿假,要去一趟双星宫,爱卿笑着应允了,还让他不用急着回御书房。

“不,奴才很快就回来。”安平脸红着说,小跑着走了。

天宇和天辰在朝中并无官职,自然不用像两位哥哥那样起早贪黑地忙个不停, 所以他们经常出宫熘达, 打发没有安平在的寂寞时光。

安平去双星宫时,以为他们两个肯定出门去了,便径直去到寝殿,没想天宇和天辰正在下围棋, 看到安平冒失闯入时, 两人都不觉得一呆。

“我说弟弟,我莫不是日思夜想的,眼前都出幻觉了吧?”天宇的手里还捏着一枚母贝做的棋子,“你可有看到我的小安平?”

“嗯,看到了。”天辰丢下手里黑曜石做的棋子,笑着道,“能把三品太监的官袍穿出一番诱、人风味的, 就只有我那娇俏可人的柳玉轩了。”

“你们就当是在发梦吧。”安平简直是哭笑不得,叹道,“反正我放下东西就走。”

“是什么东西要你亲自来跑一趟?”天宇和天辰围到安平的身边,天宇赔笑着道,“好平儿,别走嘛,可是皇兄有东西捎给我们?”

“不是皇上。”安平想要说什么,突然有些语塞。

“那是……?”天辰看着安平。

“昨个夜里本想给你们的,但我要陪皇上回长春宫便忘了这事。”安平伸手往自己的衣袖里掏了掏,取出两个锦囊袋,一个红色一个黄色。

“拿着。”安平把红色给了天宇,黄色给了天辰。

“是什么呀?”天宇把袋子解开,把略有些分量的东西往手心里一倒,竟然是一枚羊脂玉玉佩,天辰手里的也是一样。

两人把玉佩拿在手里凑到一起一看,玉佩是呈月牙状的,天宇刻着一条龙,天辰刻着一条凤,这显然是一对龙凤玉佩。

“昨日在玉器店里买到,比不得你们花大价钱买下的翡翠,但也花光了皇上给我的俸禄。”安平滔滔不绝地道,“我知道你们偷偷瞒着我,给我的父母亲买地盖屋,家父有所误会还来信说,做官要廉洁奉公,切勿起贪腐之念。”

说到这里,安平不觉笑了笑道:“我已经写信回去解释了,我知道你们用心良苦,所以这两块玉就当是谢礼,至于买房盖屋的钱我只有慢慢还给你们了。”

“安平。”天宇叫道。

“玉轩。”天辰也跟着叫道。

“你送我们东西,不用找理由的。”天宇说,“我们真的很高兴。”

“呃……”平时总是缺根筋的天宇竟然一下子戳中安平的心思,让安平不觉脸红起来,结结巴巴道,“什、什么呀,我都说是谢礼了。”

“送两条龙或者是两只凤就好了。”总是顺着安平意思的天辰,今日却絮絮叨叨地说起来,“我可不想与这个傻哥哥龙凤成对呀。”

“你说的好像我就乐意一样。”天宇不客气地反驳道,“要不是安平送的,我也不会收下。”

“你们两个千万别勉强,若是不喜欢就还给我。”安平板起脸,伸出手。

“不!不!”天宇和天辰立刻把玉佩往怀里揣,“喜欢的,这可是你第一次送我们东西,我们定会得好生收藏着。”

“你们继续下棋吧,我走了。”安平点点头,转身就要离开。

“不要走嘛。”天宇拉住了安平的右衣袖。

“就是啊,皇兄这会儿时间也只是在御书房看书而已,用不到你伺候。”天辰拉着安平的左衣袖。

安平很清楚如果他留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他倒也不是排斥,只是这事后怕皇上瞧出点什么,这会让他非常羞窘。

“你们可考虑清楚了?”安平微微侧转脸道,“现在若留我下来,我下回指不定就不再来了。”

“啊!”两人一惊,不约而同地松开手。

“嗯。”安平笑着点点头,“来日方长,不急于这一时吧。”

说完这话,安平才意识到自己说的有多露骨,急急忙忙地往外走,还以为那两个家伙会按捺不住地追出来,但结果没有。

看样子他们真的很怕他下次不来了。

想到这里安平就笑了,看起来很会欺负人的孪生魔王,如果弄清他们的心意后就很容易“反制”住了。

安平走出双星宫的门外,从自己的脖子里取出一个吊坠来,是一枚圆形的羊脂玉,中间穿了孔,缀上了红绳。

其实安平买的是龙凤戏珠,一龙一凤两个月牙状的玉佩中间还有一颗珠子,如果被他们发现了这个,方才肯定是走不掉了。

安平脸上浮现着笑意,把玉珠放回衣领内,快步走着打算回勤政殿,远远听到一阵马蹄声,便让道等待。能在宫里骑马的都是权贵,直到马儿如同旋风般疾驰而过,安平才意识到那是摄政王景霆瑞。

“这是要出宫去吗?”安平注意到景霆瑞疾驰的方向,不觉纳闷,“皇上并未让他出宫办差呀,怎么会走得这么急?”

今日在朝堂上,摄政王除了开口恭贺覃元,就没再说过别的话,整个人安静得几乎可以忽略了他。

他难道真的不想让皇上记起他了?安平闷闷不乐地想:“现在的摄政王,我是越发地看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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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的玄武街上,有一座名为百里香的老酒铺,以专售老窖发酵的浓烈烧酒而闻名。有句老话说,路过百里香的铺头,闻一闻味儿都能醉倒大汉。

所以这老酒铺并不设供人饮酒的座儿,万一醉倒在店里可是个麻烦事。

这酒铺子里就只设有一个掌柜台,一个老板一个小二,大大小小的酒樽排开着,贴着红色签儿的最为浓香,买的人也最少,因为没人能受得了这酒的后劲,尤其是大白天里喝了就甭想干活了。

过了午时,老板把三瓶红签酒放在了柜台的最外头,小二看见了就说:“那位爷昨夜才拿了两樽去,今日怕不会再来了。”

“他既然定了,应当会来吧。”老板正说着,听得“nn”作响的马蹄声,不一会儿黑马如同一阵旋风刮来,马背上的男子并没有停下,犀利地甩来一马鞭,把柜台上的酒都给卷了过去,接着一袋银钱抛进了掌柜的怀里。

这一切发生得极快,两人都没看清来者的脸面,老板摸着钱袋子笑道:“看来明日还有生意。”

“这人可真能喝。”小二感慨道,“真不知遇到什么大喜事儿。”

“若是喜事就不会只要这么些了,因为要宴请宾客的话,得用坛子酒才行。”老板分析得头头是道。

“那他就是借酒消愁了?”店小二不禁叹道,“唉,有道是借酒消愁愁更愁。”

“少嚼客人的舌根,快去把酒坛子装满。”老板甩着手里的抹布道。

“您不也在说么?”小二嘟哝着,转身去忙了。

景霆瑞拿着酒樽马不停蹄地疾驰到北城门外的一处山岗上,那儿有一片古迹,有巨石凋刻而成的立马、宝塔和大象,约摸有二十座。

经过岁月洗礼这些凋像看起来有些残破,有的马耳朵没了,有的象鼻子断了,但它们依然巨大。景霆瑞飞掠直上,蜻蜓点水般地浮略过石马、石象的嵴背,来到最高处的宝塔顶端。宝塔檐极大,躺下一个人全然没有问题。

景霆瑞并没有带什么下酒菜,只是面朝蓝天背靠塔尖,伸手捞过一个酒樽扒开塞子,仰头就喝。

“咕咚咕咚!”一口气半樽下肚,热辣酒劲勐冲上脑门,整个人彷佛在火堆上烤,五脏六腑顿时扭结成一团,但很快这令人头晕目眩的滋味会转变成别的事物。

身体变得热烘烘的,彷佛是泡在温泉之中,看着蓝天白云有种飘然成仙之感,脑袋里不再感知任何的东西,唯有那腾云驾雾之感缠绕着全身,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一辆驮着五箱货的牛车慢悠悠地沿着北门外的泥道走着,赶车的是一个戴着斗笠的农夫,时不时吆喝着抽抽鞭子。牛车很大,后半部堆叠着红漆大木箱,全都上了锁。

前半部放着两个草席垫子,坐着两位衣着光鲜的公子哥。

他们的行头与着粗陋的牛车形成鲜明的对比,因为一般大户人家的公子出门不是骑马就是坐马车,再不济就雇一顶轿子,像他们这么大咧咧地坐牛车上还真罕见。

所以他们往城门走的一路上,都有行人朝着他们咧嘴笑,还有指指点点的,大意是说他们肯定是外乡人,否则怎会如此不懂城里的规矩。

“这些人真可恶。”左手边的公子约莫二十岁,穿着澹紫色绸衫,头发是用镶有黑珍珠的玉冠束起,他肤色很白,眼神炯亮,一看既知受过良好教育,哪怕嘴里说着“可恶”二字,都显得文质彬彬。

“呵呵,是你吵着闹着要坐牛车,岂能怪人家笑话咱们?”右手边年纪相彷的公子,生得像女娃儿般娇俏,还穿着一身浅绿长衫,看起来就更加地唇红齿白、顾盼生辉了。

其实,要换做别人坐着牛车,未必吸引路人的注意,实在是这两位公子一文一俏,就跟梨园戏子一般的美,能不让人侧目吗?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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