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点化虬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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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王伯当的话,朱拂晓心头一万个‘草泥马’自心头奔驰而过。

王伯当竟然唆使虬髯客去搞自己那便宜老子?

虽然说便宜老子不是真老子,但他现在既然占据了这具身体,就和亲老子没啥区别。

对方会为了自己这个儿子上刀山入火海,和亲老子有啥差别?

只不过他现在听着王伯当话语,也没有任何办法,他能怎么办?他也找不到阻止的理由。

“那翟让与单雄信的名号,我确实听说过。这次来此,定要亲自讨教一番。”虬髯客道了句。

“不曾想到我那便宜老子竟然也是武道强者,下次和他见面,非要问一问关于武道的事情,看看有没有什么祖传的秘籍留给我。”朱拂晓心中闪过一道念头。

然后便是林中架起篝火,开始了烧烤宴饮。

这就算是认识、结交了。

这就是江湖!

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多一个朋友多一个吃饭的门道。

托王伯当的福,朱拂晓与虬髯客算混了个脸熟,只是朱拂晓不懂武道,虬髯客并没有与他谈话的兴趣,只是不断与王伯当大碗吃肉大口喝酒。

足足过了半日,方才酒足饭饱,各自回返。

朱拂晓趴在王大背上,看着面色凝重的王伯当,忍不住问了句:“那单雄信、翟让,与虬髯客比起来,谁强谁弱?”

“论武道修为,翟然与单雄信未必会差了虬髯客,但虬髯客已经突破至至柔境界,距离至刚之境只差了一线。再者说此人手上功夫着实了得,一手刀法天下无人能及。此人刀法造诣,乃我生平仅见,堪称是我所见过的刀客中:刀法第一!”王伯当略做沉思,然后说出了一个比较中肯的回答。

“原来如此。”朱拂晓似懂非懂。

“不过,若联合我与翟让、单雄信,到有几分机会将虬髯客留下。没有人能撼动瓦岗山的大势,就算虬髯客也不行。我虽然不知道虬髯客收了谁的好处,竟然想要来瓦岗山蹚浑水,但我等瓦岗群雄绝不会叫其得逞,定要其铩羽而归。”王伯当说着话的功夫,已经与王大等人来到密林外,到了村子前。

“你们回去吧,我还要进入瓦岗山中看戏,瓦岗山这几日定会有一场精彩的龙争虎斗。”王伯当看向朱拂晓:“日后有机会,我在下山来找贤弟喝酒,贤弟不会嫌弃我这个盗匪吧?”

“哈哈哈!哈哈哈!”朱拂晓此时自王大背上下来,站在地上仰头大笑。

王伯当不解其意:“兄弟何故发笑?”

“盗匪也好,当官的也罢,都只是一个身份罢了。盗匪中也有好人,当官的也有禽兽,小弟分得清楚明白。”朱拂晓道了句。

此言一出,王伯当顿时动容,然后也不多说,只是拍了拍朱拂晓肩膀,然后转身离去。

“你这叔父倒是一个感性的人,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你这叔父值得结交。”朱拂晓看向王大。

“我叔父进入瓦岗山做了盗匪,也是被那狗官逼得。”王大叹了一口气。

“走,带你回去读书识字。”朱拂晓拍了拍王大肩膀。

朱拂晓在山下每日里按部就班的修行,白日里修行圣杯法,晚上修行死亡魔法,不断修持‘白骨观’禁咒,日子过得倒是有条有序。

七八日过后,一日清晨王大鬼鬼祟祟的来到了朱拂晓家中,然后钻进来左右隔墙打量一番,方才压低嗓子道:“先生,瓦岗山有消息了。”

“什么消息?”朱拂晓连忙凑过来问了句。

“虬髯客胜了,但也挂了彩,据说被大龙头单雄信给挂了彩,狼狈的下了瓦岗山。”王大压低了嗓子道。

“死人了没有?”朱拂晓又问了句,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王大。

自家那便宜老子虽然只是一个盗匪,但却是自己目前最大的靠山,可决不能有半份意外。

“这是江湖切磋,又不是生死搏杀,见血很正常,但却不会死亡。大家又不是不死不休的仇恨,怎么会下死手?谁没有几个亲戚朋友?不到万不得已,是断然不会下死手的。江湖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王大诧异的道。

朱拂晓拍拍脑袋,他是被前世小说给毒害了,动辄杀人那该是何等丧心病狂之辈?

不过他现在就已经够丧心病狂的了,才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手中就添了上百口人命,这已经是足以震动天下的大案。错非李松柏生怕自己被牵连到,朝廷早就有应天府衙门追查下来了。

“没有死伤就好!”朱拂晓松了一口气,紧绷的心神缓缓松懈下来。

然后又是读书识字,日子过得倒也舒适。

有了肉食后,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盐巴,全都是用的盐矿,吃起来不但有害,反而有一种酸涩的味道。

“等我死亡魔法入了品级,成为真正魔法师,或者是圣杯法有所突破,到时候再去追求品质生活。现在还是低调一番吧。”朱拂晓送走了王大,又开始了没日没夜的修炼。

自从修炼那‘白骨观’后,伴随禁咒的日夜加持,他觉得自家骨骼不断变的强壮,体内力量也在不断增长。

虽然不知自家增长了多少力道,但是往日里自家提起来都要费劲的肉类,还有那拉开吃力的弓弦,现如今也是轻松了很多。

只是白骨观太过于消耗气血,虽然魔法之力可以滋润骨头,但魔法之力代替不来气血之力。有的时候必须要有足够的气血,才能使得骨头蜕变的更快。

这也就导致了朱拂晓吃饭的饭量成倍增加,每日少了十斤肉,只觉得头晕眼花,身体仿佛被掏空般的虚弱。

提起弓箭,入山狩猎。

朱拂晓背上自家大箱子,一路轻车路熟的进入瓦岗山脉,入目处生命磁场比比皆是,山中狍子、山羊成群。

他也不着急猎杀,而是欣赏着瓦岗山景色,时不时的寻找山中草药,小心翼翼的挖好。

不管修士也好,还是凡夫俗子也罢,都会生病。所以在这个世界,多备一些草药准时没错。

更何况,他需要大量气血,还要按照前世魔法知识,配置出一些作用奇特的药酒,来辅助他壮大体内的气血。

可惜这个世界与魔法世界毕竟不同,很多魔法世界存在的药材,在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存在。

有的药材只能在魔法元素下诞生,他也只能费尽脑汁想尽办法去寻找药材代替。或者是想办法删减,以寻求次一等级的药材。

身处在这空旷的山林,古木幽幽心情舒畅,叫人忍不住放声高歌。

他不怕在这深山老林内惹来猛兽,这深山老林道路难通,他倒是巴不得那些大型猛兽主动送上门来,给自己带来足够的血肉,壮大了自家的白骨骷髅。

心中想着,口中一首《随缘》已经脱口而出,传遍这寂静的山林。在这深山老林,就算武林侠客也不会自讨苦吃来到这种地方,到也不怕别人听见:

“刀光剑影不是我门派

天空海阔自有我风采

双手一推非黑也非白

不好也不坏

没有胜又何来败

没有去哪有来

手中无剑心中无尘

才是我胸怀

随缘而去乘风而来才是我胸怀

唇枪舌剑不合我姿态

天空海阔才是我风采双手一推非虚也非实

不慢也不快没有胜又何来败

没有动哪有静

手中无剑心中无尘才是我胸怀

随缘而去乘风而来

才是我胸怀。”

声音激荡,曲调高昂,传遍这深山老林,惊得山中鸟雀惊飞,走兽咆哮,自四面八方不断躁动。

朱拂晓绝不会想到,在这深山老林内,竟然还有两个听客。

在数里之外,一个身披斗笠的老道士缓缓抬起头,一双眼睛扫过茂林,锐利的目光似乎刺破了无数山间草木遮掩,看到了远处那歌声来源之处。

“哗啦~”

那老道士手掌一哆嗦,然后看着留在了泥土里的人参根须,心疼的眼皮都在哆嗦:“我的五十年野山参!我的五十年野山参啊!”

“可惜了宝药。”老道士看着那缺了半截根须的野山参,目光中露出一抹叹息,然后略作沉吟,摇了摇头:“造化不可用尽,留下根须种子,方才是天道轮回。”

“之前那歌曲也不知是何人所唱,曲调豪迈,歌词磅礴大气,但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这等曲调畅快豪迈,老道士还是第一次听见。”说到这里,只见老道士吧嗒着嘴:“手中无剑心中无尘。动静快慢,却是我道门高人。简简单单的歌词,却是道尽了造化矣。如此人物,当结交一番。”

说完话只见老道士纵身一跃,就像是一只大猿猴般,在群山之中不断晃荡。

另一处

虬髯客胸前包着带血的布袋,手中长刀染血,身前一具豹子的尸体温热尚存。

“手中无剑心中无尘?”

“无胜无败?”

“不好不好?”

“柔与刚,罡与劲!”

嘴中念叨,虬髯客低下了头,似乎是冥冥中抓住了什么灵感,周身气机开始变换,那柔软的身躯亦是开始僵硬起来。

ps:推荐一本书《一品道门》非常好看的一本书哦。也是作者君自己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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