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单雄信的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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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美妙的误会,朱拂晓绝不会知道,自家的两道天雷劈下,不但叫场中群雄以为翟让是天命之子,气运所钟之人。更叫翟让自己觉得天命所归,似乎天地乾坤都匍匐在其脚下。

我!翟让!秦始皇!打钱!

错了,再来。

我!翟让!天命之子!尔等鼠辈还不速速纳头便拜?

当然贾雄说的也很有道理,自古以来哪位皇帝的手下不是善恶皆有之,岂能尽数是忠诚大臣?

奸臣有奸臣的用法,忠臣有忠臣的用法。

再者说单雄信虽然远走他乡,但他的手下却在有意无意中报团取暖,形成了一个自己的小圈子。

翟让需要李密来肘制。

“密受天地感召,自知大当家乃天命所重之人,所以想要取了那单雄信人头,用来做大龙头的投名状,相助大龙头一统天下。可谁知那单雄信武道高强,下属无能,还请大龙头责罚。”李密走入屋子,对着翟让纳头便拜,假借天命之名,将翟让忽悠的找不到北。

千万不要小瞧了‘天命’两个字在这个时代的威力!

君不见自古以来各路造反之人,那个不打着天命所归的名义?

迷信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

君不见建国时代,国家还想着用气功来对抗核弹,掀起了气功热。咳咳咳……。

今日两道天雷垂落,岂不是真正的神迹?

朱拂晓绝不知道,自己画蛇添足,竟然又叫李密混入了瓦岗寨中。

但此时李密对翟让确实心存畏惧,心中已经认同了翟让乃是天命之子的身份,乃是未来天子。

否则他堂堂一届宗师,又岂会纳头便拜?

昏昏暗暗的密林内,朱拂晓脚下生风,划过山间的一片片树叶,犹如是一个武侠小说中的高手,脚点落叶在山间滑翔穿梭。

就在李密加入了瓦岗山的那一刻,朱拂晓脚步一顿,忽然心绪来潮,冥冥中心中生出一股烦乱之感。

但这种感觉转瞬即逝,消散无踪,叫他摸不着头脑,不知这感应自何而来。

“我这便宜老爹似乎不成气候。”朱拂晓一边在树林中穿梭,心中闪过诸般念头。

今日这般局势,一手好牌还被他打的稀巴烂,错非自己援手,已经坠入万劫不复之地了。

区区瓦岗山的争斗,与天下间的大争之世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

“顶多是一府之主的格局,就连指挥使都做不了。难成大器!在这乱世只能自保,若有强求,必遭横祸。”朱拂晓此时心中前所未有的清晰明了。

简单来说,自家老爹根本就不是当皇帝的料,以他的才华,当一个知府算是物尽其用了。要是那知府之上的指挥使,统摄数个州府之地,根本就没有那般格局气度,只会被手下摆弄蒙骗。

“格局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培养出来的,只希望老爹快点成长,留给咱们的时间不多了。”朱拂晓停在树梢,转身看向瓦岗山方向:“现如今瓦岗山天下潜龙汇聚,对于老爹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老爹将我扔在山下,不许我上山,只怕是也知道自家格局,免得日后出现变故拖累到我。”

“不过,我已经培养了底牌,藏胎法界中有十八死侍,这就是我的最大地牌。也是日后瓦岗山翻盘的最大地牌。”

朱拂晓身形一转,几个飘忽起落,消失在群山间。

在其身后,四个白骨骷髅抬着朱丹,在群山间健步如飞。

行至半路,忽然只见密林中一道篝火摇曳,朱拂晓脚步顿住,收了白骨骷髅,然后小心将朱丹背负身后,看到了一道熟悉的人影:“这股气机是单雄信的。”

“单雄信竟然还没有下山?”朱拂晓面带诧异,略做沉思,然后背着朱丹向单雄信走去。

宗师级高手虽然厉害,但朱拂晓想走,对方也拦不住。

树上的落叶咔嚓作响,朱拂晓没有遮掩踪迹,一路径直来到了单雄信身前。

“谁!”单雄信手掌落在了身边的长刀上,一双虎目精光爆射,死死的盯着脚步声响之处。

“在下乃迷路的道士,见到此地有火,前来叨扰一番。”朱拂晓背着朱丹,来到了火光下。

只见那火堆上烤着一只麋鹿,肉质金黄酥脆,弥漫着诱人的肉香。

单雄信周身虽然气机衰弱,但已经恢复了两三分,不复之前被雷劈时的狼狈。

看着朱拂晓与朱丹,见朱拂晓脚步沉重,知晓对方不通武道,而且身后背着一个女娃娃,单雄信戒备放松下来:“你倒是运气好遇见了我,这荒山野岭虎豹豺狼不知凡几,没有被喂了肚子,实在是命大。”

说到这里,单雄信看着朱拂晓:“我见过你,你不是山下那大吴村的青年?”

当年流寇过境,单雄信下山追杀,恰巧碰到了出村的朱拂晓。当时那青年独特的气质,还有安静的风度,叫人不由得心中有一股子欣赏的味道。

那气质如此独特,叫单雄信至今犹自不能忘怀。

以单雄信的记忆,当然不可能忘记了朱拂晓。

“我也记得你。”朱拂晓笑眯眯的道。

“你小子不在村中生活,夜半三更,跑到山中作甚?”单雄信不解,心中也升起一股惊疑,但却没有表现出来。

“我妹妹得了病,听人说道门中的紫阳真人曾经在这一代群山中采药,所以在下领着小妹来山中,希望能有幸碰到那道门真人。可谁知瓦岗山太大,山中的盗匪似乎发了疯,锁了所有上山、下山的关口,在下慌不择路,竟然在这深山老林内迷了路,幸亏德遇阁下。”朱拂晓谦逊一笑。

扫过朱丹一双雪白的眉毛,单雄信瞳孔一缩:白化病。

“原来是受了牵连。”单雄信面色古怪,脸上似乎带着一抹愧疚,然后撕扯下一只鹿腿,递到了朱拂晓身前:“深山老林内没有食物,你定然是饿了,快吃吧。”

朱拂晓看着金黄的大腿,也不客气,对着单雄信道了声谢,然后便吃了起来。

二人在山中吃的欢快,随着一只麋鹿入腹,只见单雄信体内气血澎湃,肌肤下似乎有蓝光流转,整个人的伤势竟然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回复。

“抛弃阵营对立,单雄信此人不愧江湖豪客之名,绝非那些欺世盗名之辈可比。可以竖起拇指,称得上是一声大英雄。身上江湖豪气、义气干云,绝非寻常人能具备。可惜,偏偏遇到了我,挡住了我的路。”朱拂晓吃着鹿腿,扫过修炼回复伤势的单雄信,心中念头流转。

半个时辰后,单雄信运功完毕,伤势竟然恢复了四五分,一双眼睛看着朱拂晓:“公子一袭道袍,不知在何处修行?”

“那日出了村庄,承蒙青牛观看中,被点了仙緑,拜师与青牛观内。”朱拂晓擦了擦手,笑眯眯的道。

“青牛观?你小子好大的运道。”单雄信瞳孔一缩,随即开口称赞,心中不敢在有半分小瞧。

青牛观、老君观、天师道绝不会收废物,能被选入门中,无不是人中龙凤,天下的人杰。

“尚未请教小兄弟姓名?”单雄信起手一礼。

“贫道朱拂晓”朱拂晓回了一礼。

“在下单雄信。”单雄信通报姓名。

“单雄信?可是瓦岗山中的单大王?”朱拂晓故作不知,脸上满是难以置信。

“谈什么单大王,不过一丧家之犬罢了。”单雄信苦笑:“那翟让现如今一统瓦岗山,我不过是一个无家可归之人罢了,此中之事不提也罢。”

朱拂晓吹捧道:“我早就听闻单大王豪气干云,乃是北地绿林领袖,雄踞瓦岗山,心中敬佩的很,一直无缘得见,今日能见大王实乃三生有幸。”

“快休要提!快休要提!”单雄信摇了摇头,目光里充满了无奈之色:“我早就不是什么单大王,如今只是一个江湖人罢了。瓦岗山已经被翟让一统,现在瓦岗山的大王是翟让。”

说着话,单雄信也不怕笑话,将今日山中之事讲了一遍。

“啊?”朱拂晓闻言讶异,然后才道:“大王离开瓦岗山,不知有何安排?”

“安排?除了继续做山贼,还能怎么办?”单雄信有些意兴阑珊,却又有些不服气:“非我单雄信不如人,而是那翟让有天数在身,我实在是败得憋屈。我正要前往百里外的伏波湖,收服那群盗匪,然后整兵厉马,在与翟让做过一场。”

朱拂晓闻言眉头一皱,看着眼下的单雄信,略作沉吟后才道:“按照大王所说,那翟让有天数在身,大王与其争斗,岂非逆天而行?”

“就算逆天而行,我也要在尝试一番。败得憋屈!忒憋屈!我单雄信一生不弱于人,可谁知竟然落得这般憋屈,实在是可恨!可恨!我不服啊!”

朱拂晓扫过单雄信,心中按自计算一番,然后眯起眼睛:单雄信虽然遭受重创,但也不是我能杀的。除非暗中以魔阵设伏。况且,单雄信乃真豪杰,与那群欺世盗名之辈不同,杀之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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