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22 林书山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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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大学时期,宋颂让林书山补习数学的次数加起来一只手都数不过来,林书山偶尔也会想,要不干脆毕业去当数学老师好了。

他很幸运,在他对未来感到迷茫的时候,被导师通知保研了。

寝室里另外三个室友每晚都想暗杀林书山,看着他的眼神都充满羡慕嫉妒恨。这是什么神仙运气?别人为了考研起早贪黑、刷题无数,就差住在图书馆里了,他居然不声不响就被保研了!

林书山最近也觉得寝室里的杀气有点重,于是走到阳台,双手搁在栏杆上眺望夜空。

他觉得室友对自己的敌对毫无道理,别人嫉妒他也就算了,他们三个都没考研,已经找好了实习的公司,对未来也都有自己的规划,可谓前程似锦。

大四毕业季,校园里格外冷清,处处弥漫着离别的气息,吹到脸上的风似乎没有以往那般惬意。

林书山想到大一时室友说过的话,倏然笑了一下,他们祝他大四毕业时还是单恋,果然说对了,至今他还是单恋。

“山哥,明天就要拍毕业照了,今天晚上要不要出去嗨啊?”寝室里有人在喊他的名字,伴随着敲桌子的声音,倒是没有离别的忧伤,只有抑制不住的亢奋。

“去酒吧去酒吧,我要去放浪一下!”

“山哥呢?你行不行啊?”

“行。”林书山本来不想去,一想到再过几天大家就要分开了,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见面的机会,便没有拒绝,转身走进寝室。

换衣服的时候,他忍不住想到宋颂。她前天在朋友圈里说自己要面试一家大公司,不知道面试结果怎么样,他也没有问过她。

以她的性格,如果有好消息,一定会忍不住告诉全世界吧。

林书山两手交叉捏住衣服下摆,脱掉身上宽松的T恤,换上长袖衫。他衣服还没整理好,室友就在外面拍门:“搞快点,时间不容浪费!玩乐一刻值千金!”

林书山:“……”

他有点后悔答应跟他们一起去了,本来就不喜欢酒吧那种场合,还不如待在寝室里看一会儿书,做两道题。

然而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室友们知道林书山的性子,强拉硬拽把人拖到酒吧,仿佛在逼迫和尚破戒。

他们去的地方是一家新开的酒吧,装点得非常有特色,顶棚无数水晶灯串垂落下来,闪动着绚丽的光芒,舞台上有个男生在弹吉他,唱着悠扬婉转的民谣。整体风格不像一般酒吧那样喧闹,反而藏着几分低调的雅致。

老曹拍了拍林书山的肩膀:“让你来你还不来呢,多好的地儿。”

林书山没发表评价,坐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点了杯鸡尾酒,也不说话,就在那边慢慢地品着。

临近毕业,酒吧里有很多大学生模样的人,男生女生聚在一起玩游戏、聊天、喝酒、打牌。老曹他们早就兴奋了,找了个小圆台,点了果盘和酒水,开始打牌,叫了林书山一声,问他玩不玩。他摇摇头,示意他们不用管他。

林书山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点开微信,看了一会儿朋友圈,又翻了翻和宋颂的聊天记录,忍不住发了条消息给她:“你的面试通过了吗?”

那边迟迟没有回复消息,林书山看了眼手机上方的时间,晚上七点半,应该不会忙其他的事情。

不会面试没有通过心情不好吧?

林书山将杯中红色的鸡尾酒一饮而尽,大概是酒壮怂人胆,他热血上涌就拨打了一个视频电话过去。

铃声响了十几秒,那边终于接通了,宋颂的脸出现在屏幕上。大学四年,她的头发从羊毛卷变成了短发,又从短发变成长发,现在快毕业了又烫了大卷,海藻一般披在身后,倒是少了咋咋呼呼的感觉,多了几分温柔知性。果然是要踏入社会的人,不管心智成不成熟,至少从外表看起来稍微成熟一点。

宋颂看到林书山那边的背景灯红酒绿,眼神有点茫然:“嗯?你这是在哪儿?”

“酒吧。”林书山说,“你刚才怎么不回我消息?”

“你给我发消息了吗?我在跟朋友聚餐,没有听到。你给我发了什么?”

林书山看向她那边,灯光明亮,像是在餐厅之类的地方:“没什么,就是问你面试过了没有。”

“我是周五面试的,今天周日,明天才会通知结果。”宋颂说。

林书山一愣,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前天是周五。因为大四下学期没有上课,他都没留意每天是星期几。

宋颂低头夹了一片笋放进嘴里,旁边忽然冒出一个脑袋,她看着镜头里帅气的男生,意味深长地拖长调子:“哦,这是不是那个一到期末就给你开外挂的大神?”丁漫虽然没有见过这位大神,但以前宋颂和他打过语音通话,她记得这个声音。

“哪里?大神在哪里?我也要看!”

对面的王晓霖和郑艺楠绕过桌子跑过来,四年了,她们从来没见过传说中那位给宋颂补习数学的大神的真容,即使不能面对面看到,隔着屏幕看一眼也是好的啊!

林书山被这个阵仗吓到了,愣了好几秒,再回过神,屏幕上就挤了三个脑袋,宋颂反倒被挤出镜头外。

原来今晚也是宋颂她们寝室的四人聚会,林书山掩唇轻咳一声:“你们好。”

“你好你好,初次见面,幸会。”

“你要不要来跟我们聚餐啊,大神!”

“大神,我终于看到你的真容了!”

宋颂被这三个没出息的室友折服了,也怪她平时提起林书山总是夸赞他是天才,清华数理学院的第一,才让她们觉得林书山是个神秘且了不起的人物。

丁漫拉扯宋颂的衣服,使劲儿朝她使眼色:“我们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这位大神长得帅?你还等什么?这种高智商高颜值的帅哥还不赶紧把他变成私有物!你等国家给你发男朋友啊?”

丁漫一开始还是小声跟宋颂说话,说到后面情绪激动,声音越来越大。

宋颂扶额,恨不得一头撞在盘子里那块豆腐上,她这么大声,林书山在那边会听到好不好?以后他们见面多尴尬?

宋颂夺回自己的手机,匆匆跟林书山说了声:“回头再聊,我先挂了。”

“嗯,那你慢慢吃。”林书山还是那副表情,仿佛没听到她室友的调侃。

宋颂挂了电话,看了一眼两人的聊天界面,在他打来视频之前,确实发了一条消息,她当时在吃饭,手机放在包里所以没听见,直到他打来电话。

她把手机塞回包里,看向三个室友的眼神分外无奈,三个室友看向她的眼神却是匪夷所思。

她们一直都知道宋颂有个清华数学系的大神朋友,每次期末考试,都是那个大神带着宋颂复习,明明大神不学她们的专业课,却能帮助宋颂考高分,可见是个真正的大神!但宋颂每次都说他是理科天才,从来没提起关于他长相如何,连只字片语都没有。她们就以为大神长相一般,甚至有可能是那种戴着厚厚的黑框眼镜、头发蓬乱、留着胡茬、嘴里念叨着数学公式的形象。

谁知道大神白白净净,相貌清俊!

虽然看不到他的全身照,但是通过视频里的比例就可以判断出,那个男生个子很高。

宋颂居然能够放任这种极品男生在身边四年都不下手!还是不是人了?

宋颂吃着烟熏烧鸡,纠正她们的话:“准确来说,是五年,我们高三是一个班的同学,他是数学课代表,我是英语课代表。”

“五年!”丁漫深吸一口气,“你就没有喜欢上他?”

宋颂咬着筷子,见她们真的很好奇,便说出了一直以来心里的感受:“怎么说呢,一开始是因为不熟,而且我也不太喜欢这种闷闷的性格的男生,你们应该从我粉陆放就知道,我喜欢他那个类型的。后来读大学以后来往多了就熟悉了,正是因为太熟了,都混成好哥们儿了,就没有来电的感觉,你们能理解吧?”

这种毕业聚会就是聊八卦,话题打开以后,大家都很有兴趣,拉着宋颂问东问西。

郑艺楠捧着脸颊,还在脑海里回想刚才那个男生的帅气面容:“你说你不喜欢他,那他呢,不喜欢你吗?”

“对对对,我正想说这个!”王晓霖激动道,“一个男生如果不喜欢你,怎么可能尽心尽力地帮你复习功课,平时还总是请你吃饭。你看,刚刚还给你打视频电话,关心你的面试有没有通过。宋颂,他喜欢你!”

宋颂一愣。

她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除了她,林书山好像也没有跟哪个女生走得特别近。但是,她总能在某个瞬间推翻这种自作多情的猜测。

“他看我的眼神平静无波,根本不是看喜欢的人的眼神好吧。”宋颂说着,指了指自己的双眼,“我虽然没谈过恋爱,但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子,我还是能看出来的。”

丁漫小声嘀咕:“是这样吗?难道就没有那种可能,他知道你不喜欢她,故意装作对你不在意,怕你清楚他的心意后觉得尴尬……”

宋颂笑着晃了晃脑袋:“他,一个眼里心里都只有数学的理工科直男,怎么可能有那么多弯弯绕绕的心思。”

郑艺楠说:“我还是觉得你可以跟他试试,照你这母胎solo的趋势,迟早得被爸妈拉回去相亲。与其跟一个不认识的人培养感情,还不如从身边熟悉的下手。宋颂,我很看好这位大神!”

宋颂:“……”

宋颂以前也想过在大学时期谈一段校园恋爱,她的爸爸也很支持她,然而事实却是那些追她的男生她都不喜欢,她也没有过对谁心动。

所以,她注定要和陆放恩恩爱爱过一辈子……

聚餐结束已经有点晚了,回到寝室的时候收到了林书山的微信,他让她到寝室后给他发条消息报平安。

宋颂坐在椅子上,盯着那条消息笑了一下,他明知道她和室友一起出来聚会,还担心她晚上回学校不安全吗?

丁漫的话在耳边回响,宋颂打字的手顿了顿,一股自己也说不清的情绪从心底深处冒起来,酸酸甜甜的。还没等她仔细品味,那股情绪就消失了。她坐在桌旁发呆,想到了林书山的过往。

高三时期的那些太久远了,她的记性一贯不怎么好,很多事情在脑海里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要努力回想才能想起来。

她坐在第三排,整整一年座位都没有换过,林书山个子高,坐在她们这一组的后排。他在班里几乎没发出过什么声音,同学们遇到难题会跑去问他,但更多时候去问江夜行,可能是江夜行看起来脾气温和,而林书山沉默寡言,让很多人以为他不好相处。

其实她知道,他人很好很好,会开语音通话给她讲题,一讲就是一个多小时。他会在她考差的时候过来安慰她,会给她做数学笔记,会请她吃好吃的东西,考试前带她打篮球放松心情……

上大学后,随着两人熟悉程度加深,她越发觉得他是一个可以交一辈子的朋友。

林书山每次期末考试前帮她补习功课的事,全寝室的人都知道。哪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他会提前预定好,带她去吃去玩,她什么都不需要担心,只管跟着他。她过生日的时候,他会送她生日礼物,买她收藏了很久却不舍得买的漫画集,还会送她在朋友圈里发过的口红……

说起买口红,她就很感动。大部分男孩子都对口红色号不了解,在他们眼里,几乎所有的口红都可以称为“红色”。当时她看到室友买的口红,表示很喜欢,就发了一张照片到朋友圈,希望她亲爱的老爸看到以后给她打点零花钱。可她没有想到,第二天她就收到了林书山亲自送来的口红,一模一样的色号。她当时惊呆了,问他怎么买到的,他说先在网上查了一下牌子,然后跑到那个牌子的专柜拿着照片询问柜姐。

她不好意思白白接受他的礼物,转头就请他吃了顿饭,结果吃饭花的钱比那支口红还要多,导致那个月她的零花钱透支了,不得不提前向爸爸要钱。

很多很多与林书山有关的回忆,她数不过来。

丁漫说,林书山喜欢她。

应该不会吧?

可是……可是他对她实在是太好了,可能她未来的男朋友都未必做到像林书山这样。

那么她对他呢?就没有一点点喜欢吗?

那会儿在饭桌上,面对室友的提问,宋颂发表了一番言论来证明自己不喜欢林书山,她扪心自问,难道她对林书山没有过心动的瞬间吗?

答案是,很多次她跟他在一起都有心脏怦怦跳的感觉。

宋颂拍拍脸颊,告诉自己不能再胡思乱想了,可能是今晚喝了两杯酒,脑子有点晕乎乎的,也可能是快毕业了还没有男朋友,开始向往甜甜的爱情了。

嗯,一定是这样!

宋颂刚自我暗示完,手机就进来一条微信消息,来自让她心乱如麻的“罪魁祸首”林书山:“到学校了吗?我忘了提醒你,以后在外面别喝酒,你喝醉酒爱乱抱人。”

扑通扑通,宋颂捂住自己的心脏,好不容易靠自我暗示平复下来的心跳又乱了。

靠!见鬼了!

宋颂拿起手机,因为情绪激动,打字时按键特别用力,恨不得把手机屏幕戳出几个窟窿来:“到家了!!!没喝醉!!!”

那边,林书山看着一连串的感叹号,有点不理解,发了一个问号过去,意思是问她怎么了。

宋颂:“我睡了……”

林书山想给她打个视频电话了解一下她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但是看到她要睡了,他就打消了这种想法,只回了两个字:“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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