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几天,骆幸川便从父亲口中得知王志伟要辞职的消息。
骆荣诚和王志伟已经相识好多年了,一来两人年纪相仿,二来王志伟也曾经是叶棠的班主任,他的教学能力,大家有目共睹。
即使儿子已经转学,骆荣诚依然维系着与王志伟的良好关系。春节时,骆荣诚还给他发了拜年的祝福微信,以及一个数额不大但心意十足的红包。
王志伟被孟校长刁难,无法顺利离职,他不得不找骆荣诚求助。
骆荣诚的岳父是A大校长,骆家在教育行业的人脉很广,这个忙于他而言,小菜一碟。
骆荣诚很惊讶,他问王志伟,“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辞职呢?”
王志伟把内心苦水都告诉了他,说自己早在骆幸川转学这件事之后,就已经生出离开一中的想法。
“所有老师都把一中的岗位当做金饭碗,殊不知这也是一块烫手山芋。学校里一半以上的学生都有着金贵的身份,我是老师,不仅要看领导们的脸色,还要看学生和家长的脸色!这样的工作环境让我身心俱疲,每天战战兢兢的工作,再这么强撑下去,我担心自己会减寿!什么钱啊、名誉啊,我还是更重视健康!”
骆荣诚自认为他从来没有给过王志伟或者其他老师脸色看,孩子的学习成绩主要还是靠自己,家长、老师和其他外因都是次要的。
他和妻子顺其自然,他们儿子成绩反而渐渐变好了。
但人与人不一样,某些家长极端的做法,他在家长群里也见识过。
骆荣诚出马,顺利解决了王志伟离职难的问题。
王志伟原准备出门旅行,远离纷争,给自己放一个大长假——所谓老师有寒暑假,很爽的言论对他而言是不存在的。学生补课,他也要上班,工作时间丝毫不亚于互联网公司的996,他已经很久没有好好放松过了。
然而这个时候,骆幸川忽然联系他,问他愿不愿意来八十七中做3个月的兼职化学老师,还是临时抱佛脚的那种!
“大家的化学成绩都很薄弱,您从事化学教学多年,对高考重点知识点掌握得极其透彻周详,他们非常需要您的点拨。同学们都有比较强的自学能力,您只管上课,上完课就可以回家休息,晚自习补课和其他额外工作都不用管。”
王志伟迟疑道,“如果他们的化学成绩最后并没有提高,那我……”
“您放心,我们绝不会责怪您,说什么让您负责的话。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
王志伟考虑整整一宿,同意了骆幸川邀请。
一来,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恩,骆荣诚才帮他摆脱了一中,骆幸川的请求,他怎好拒绝?
二来,骆幸川描述的工作量远小于他在一中的工作量,也没什么压力,他不是班主任,甚至不是一个正课老师,他只用把自己这些年积累的诀窍经验教给学生,更像是大学老师的授课方式;骆幸川也给出了颇为诱人的酬劳,月薪10万,无论绩效如何,三个月就是30万!
三来,他一直都对传闻中风水宝地的八十七中8班以及那个与叶棠同名同姓的女孩十分好奇,他想去开开眼界。
王志伟来八十七中报道的第一天,钱江海亲自在校门口迎接他,与他握手,一口一个谢谢、十分感谢,王志伟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如此受尊重的感觉。
同样是校长,怎么差距这么大呢?
走进校园,八十七中的基础设施确实陈旧,很有年代感,显然这所学校没什么钱。
不过学生素质没有王志伟想象的那么差,路上遇到的每一个学生,都很有礼貌的向钱江海打招呼,看到他,即使不认识,也会称呼一声“老师好”。
这个初步印象已经让王志伟认为自己的决定没有错。
叶棠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课桌上摊开着一本化学书,下一节课是化学课。暂时没办法请到好的化学老师,她打算自己来,进一步巩固化学知识,然后教其他人。
上课铃声响起,一个人走到她面前的讲台上。
她以为是年轻的陈老师,忽然听到一个非常耳熟的声音,“各位同学你们好,我是王志伟,接下来三个月,将由我来担任你们的化学老师。”
叶棠猛的抬起头,半秃半白的发顶,有些浮肿的眼睛和巨大的黑色眼袋,略微老气的灰色夹克,拉链一丝不苟的合拢,左上边的口袋上夹着一支钢笔……
实际上,她并不常回忆自己的高中生活,她对自己那几位高中老师的长相也并无太深的印象,大概因为她主要靠自学,不需要过多麻烦老师,和老师关系也很平淡。
但听到王志伟的声音,她却能立马认出他是她曾经的高中班主任,尽管他比自己记忆中的样子要苍老许多。
全班近五十名学生,王志伟第一眼看到的也是叶棠,并非因为她坐得离自己最近,并非她长得漂亮——明雪的颜不比她差,而是她给王志伟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两个人对视,互相都露出了自然而然的微笑。
其他同学都对这位突然空降的新老师感到不解和诧异,低声议论。
林雍的嗓门最大,疑惑的直问王志伟,“咦,你不是1班的班主任吗?!”
!!!!!
林雍的爆料,令大家眼里愈发流露出大吃一惊的表情。
他们校长这么给力,看他们化学成绩不好,竟然直接把一中的化学老师挖过来了?!
唯有冉天意用笔帽戳了戳骆幸川的手臂,“你可真行啊!”
骆幸川侧脸看他笑了笑,算是默认了这份功劳。
冉天意百思不得其解,骆幸川为什么愿意无私为八十七中付出,任劳任怨的帮助他们这群辣鸡学生?
难道说骆幸川喜欢叶棠,就一门心的为叶棠服务,爱屋及乌,也爱护她的母校?
想到这,冉天意忽然觉得骆幸川这份喜欢还是真是“伟大”啊!
因为当事人根本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