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湖,或许李大力这个名字算不得什么,放在民间,叫这个名字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若是放在商场中,这个名字却是如雷贯耳,几乎是奇迹一般的存在。
天下有十大富豪,其中六个是沾了黄、赌的边,这两样是最佳的来钱利器,没有人可以抗拒。另外还有两个分别从事于珠宝运输古文物贩卖和海外运输,还有一个就是什么都干,照样跻身富豪前列,而以单纯卖猪牛羊肉跻身十大富豪的,仅有李大力一个!
或许这些富豪年少时发家都离不开“衣食住行”这几个字,然而因为交通的不方便和各种苛捐杂税,劫富济贫的江湖侠客以及商人本身地位的原因,虽然能够小赚一笔,但后来大多都转了其他行业。比如某个富豪在死后,墓志铭上就会来这么一句,“少时家贫,初以卖肉为生,积年,小有余资,后投于XXX也。”
在这种情况下,李大力还能联合五大国的肉类商人结成联盟,生意遍布五湖四海,并且得到了不少大势力的优待,真可以称得上是奇迹了。
李大力的生意做的这么广,为人却低调,不过也不是低调到无人可知的地步。起码那些富豪们,在背地里就暗搓搓的请了不少高手前去一探李大力猪肉秘方的秘密。可惜,不管花了多少钱,请了多少人,那些人都是一去不复返,吓得这些富豪才安分了下来。
在这个武力值决定地位的年代,一个高手足够让这些富豪全家上下几百口人一个不留。
钱再多,也是爱惜生命的。
而李寻欢和阿飞铁传甲三人,如今面对的便是让无数富豪心心念念都不得而知的秘密!
眼前是一座被城墙般高的栅栏围着的一座山。
山很普通,鲜花,野草,野果,树木,动物没有半点奇怪的地方,然而三人走进这山里,还是感觉到了一丝不协调。
“这猪,很凶猛!”阿飞不愧是常年和动物为伴的,几乎是见到李大力所说的“家养小猪仔”的下一刻,阿飞就感觉到了不对劲。这猪看着他们的眼神实在算不上好,别说是惧怕,眼珠里涌现的反而是凶狠和源源不绝的斗志。
这猪的体型很小,不过一条成年大狗那么大,比起那些一身肥膘的大猪,简直就是可怜的小不点。它的腿虽然也短小,但是看上去却十分有力,它的牙齿颇为尖锐,甚至能够看见一闪而过的光芒。
铁传甲自认见多识广,也不禁打了个哆嗦,“这是猪?”
骗人的吧。
就算在塞外遇见那些猛虎,老虎见着他们也是转头就跑的。这些动物对危险的敏感度可比普通人高多了。他们这三个人,放在江湖上都是一流高手,阿飞和李寻欢更是可以问鼎前几的武学奇才,如今他们反而被一群猪包围了,岂不可笑?
然而事实就是这么发生了。
似乎是发现了有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领地一般,一头又一头的小猪仔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将三个人围成了个圈,猪蹄子不由的刨着土,似乎一声令下就会对着他们冲过来。
百里牧远远望着,将手里的一把剑朝着阿飞扔了过去,“记得少让它们流点血啊,伤口最好不要超过一枚铜钱大小。”阿飞的那把称不上剑的铁片,要杀猪很容易,但是要控制伤口大小,就有些强人所难了些。
阿飞接住了百里牧给的剑,这把剑极轻,入手只有几两重,其中大部分还是剑鞘的重量。拔剑出鞘,剑身薄如蝉翼,吹毛即断。
“好剑!”李寻欢眼里闪过一丝赞叹,“即使是名震天下的铸剑师,我也从未见过有人能够将剑锤炼到如此薄的地步。”
阿飞随手挽了个剑花,万年不变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些喜气,“薄而不脆,韧性十足。”
“剑名蝉翼,重一两,宝剑赠英雄,就用猪为宝剑开锋如何?”百里牧热心推销到。
铁传甲觉得自己以后都无法直视“宝剑”和“开锋”这两个词了,话说这东西有和“杀猪”挂上钩的么?杀猪一般用的不都是刀么!
百里牧话音未落,下一刻那些猪就对着三人冲了过来,三前两后,错落有致,一头猪往前扑就有两头在后面埋伏,简直成了精了!李寻欢等人不得不施展轻功飞上天,暂时躲过一劫。
百里牧看着那三人手忙脚乱的样子,心里也微微有些自得。
他家的猪,也是能够轻易动的了么?
因为这些猪常年都吃着何首乌人参等贵重草药的缘故,经常性的就会血气上涌。这很正常,人有时候吃了药性浓厚的药材都会补的出血,何况是猪?如此一来,这些猪为了消化药力,就不得不满山撒欢,练就了一身不逊于狮子老虎的好本事,当然,也是不会怕人的。
师父说,猪本来就是最聪明的动物之一,只是长年累月的养在家中,吃了就睡才会不经用,一旦将合起来的开关打开,自然就会脱胎换骨。而一开始的猪苗,似乎也是师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不然,按照它们吃药材的吃法,恐怕早已吃死了,哪里还会成为举世闻名的美味佳肴呢?
李寻欢因为身体虚弱,加上性子不喜争斗,身上常年备着的飞刀几乎是不出手的。可是被这些猪逼的,却不得不出手。他本来就是个远程兵器高手,和这些猪拼个近身战也是醉醉的。
于是,三人就有了定计。
铁传甲负责引猪,李寻欢和阿飞负责杀猪。
小李飞刀一出,飞刀破猪脑而入,几乎只留下刀柄大小的伤口,一次性能够解决一只。而阿飞,则是剑光所及之处,就倒下了一头,猪脖颈上面一条细的看不见的红线,血留下的没有两滴。
这剑,实在是占了大便宜。
以至于到了后来,李寻欢都不再出手,而是和铁传甲一起负责引猪。
堪堪杀了大概十头左右,那些猪见情况不对,掉头就跑了。
可见它们是真的成了精的。
只是不等三人轻松,又有几头牛哼哧哼哧的赶了过来。
牛皮硬的很,牛角还麻烦,这种情况下反而是李寻欢出手比较多。
等到收获成果之时,三人已经满头大汗了。
到此,他们也不过是杀了十头猪,八头牛而已。只是这体力消耗的,比和一派掌门打起来还累。
铁传甲看着地上躺着的“尸体”,总算明白为什么这些肉会这么贵了。天底下能够让李寻欢和阿飞一起出手的代价,几万两或许还算轻了哩。
百里牧过来收拾的时候,一张脸笑开了花。
最近地价飞涨,那些买卖土地的奸商们一个个赚的不少,他也审时度势的开始扩大经营范围了。就这么些猪牛,少说也能让那些奸商掏出几十套房子来!因为李寻欢的酒都被拿走充当债款的缘故,这些日子李寻欢的日子过的就有些寡淡起来。
本来他们和百里牧一直吃的猪牛肉,就是用各种药材喂养起来的,吃了对身体的好处多多。李寻欢的身体反而一日比一日的好了起来,铁传甲这么一见,写了信去问了问梅二先生,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后,干脆就和李寻欢再这里住了下来。
相反,阿飞因为是少年人,加上刚从塞外回来,反而被李寻欢赶了出去。少年人意气风发,如何能和他这么个退隐江湖的人一同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呢?阿飞的武艺,合该在这江湖中占据一席之地的。
百里牧将蝉翼送给阿飞当礼物,自然也没有收回,相反,在阿飞临行之前,百里牧想起师父以前告诫过他的一句话,转达给了阿飞,“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
阿飞在这些日子,对百里牧也称得上是心服口服,见到边上的李寻欢一听这话就堆起的苦笑,知道这话说的肯定是真理,暗暗记下来不提。
等到阿飞离开,李寻欢脸上的苦笑都没有收回,“阿力,你小小年纪,你话说的就有些……”
“怎么了?”百里牧惊讶的看着李寻欢,“莫非我说的不是真的?”
“你这话要不是真的,世界上就没有真话了。”
“那不就得了。”百里牧从小听到的最多的一点便是戒女色,师父说,一百个杀手里,五十个是死于话多,四十五个是死于女色,剩下五个则是各种突发事件。百里牧见惯了师兄美色,又跟着师父东奔西跑,再漂亮的美人在他眼里还比不上一头活生生的猪来的可爱。
这话虽然说的没错,只是你如此年纪,怎么能活的如此暮气呢?李寻欢想到这里,突然发现自己也是没有这个立场来说人家的。就算他风流名声满天下,不还是平白辜负了一群好女人么?还不如阿力呢,起码不会害人害已。
只是,人在家中做,祸从天上来。
李寻欢身为妥妥人生赢家,早在百里牧初见他之时,就知道了他招惹麻烦的体质。
李寻欢从关外回来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江湖,只是一直找不到人而已。唐国的那些新出炉的魔门女子各个摩拳擦掌,恨不得将李寻欢这朵名花给摘下来成就自己的名声。
李寻欢躲在百里牧这里,除去铁传甲和梅二先生的嘱咐之外,更多的也是为了避免招惹到那些女子。魔门的女子虽然漂亮,但是她们奉行“斩俗缘”,不知道害的多少人家破人亡,李寻欢生怕自己会害的别人遭受池鱼之殃,更是半点面都不露。
林仙儿虽然惜败移花宫邀月没有成为天下第一美人,但也只是因为武功背景比不上人家而已。再者,邀月再好,那是人如其名如天下明月,可望而不可即,哪里有林仙儿来的年轻貌美?
林仙儿如今寄居在龙啸云那里,更是放出话说要嫁给夺得“金丝甲”,找到“梅花盗”之人,惹的江湖上一干男人,不管成亲的没成亲的都是跃跃欲试。
只是这“梅花盗”原本应该栽赃到李寻欢头上的,李寻欢不在,这嫁祸就少了一半以上的可信度。龙啸云即使想要弄什么伎俩,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天夜晚,百里牧这里又迎来了几个江湖客人。
他们生的不算好,身上还背着一个包袱,可是相互之间却在互相提防,甚至在百里牧打开门接待他们之时,还打算下杀手,以免走漏了消息。
只是他们运气不算好。
几个武功说不上一流的人在天下第一杀手面前动刀子,岂不是找死?他们刚刚发出杀气,下一刻,他们便已身首分离,他们护在胸前的包袱也抖落了出来,露出小小的一角。
李寻欢听见动静走出来,看也没看死去的那几人一眼,相反指着那包袱对着百里牧说道:“阿力可知他们为何动手?”
“江湖人动手,还需要理由么?”百里牧反问道。
“不错。”李寻欢点头,那仿佛碧玉一般的眼睛又微微弯了弯,“但人活在世上,总有几个理由迫使他们出手的。”
“不是为名,就是为利。”
“他们的武功虽然说不上好,但也不弱。能够让他们一言不发就动手杀人,可见他们身上的东西很珍贵。”
“再珍贵,他们也没有了命。”
“不错。可惜这个道理却没有多少人知道。”李寻欢笑了笑,脸色严肃了起来,一字一顿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总该听说过。”
“不过是鸡肋罢了。”百里牧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烟花筒,点燃了它。不久之后便会有人过来收拾清扫。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其他人得到,完全是自己找死。
再者,你护得了身体,还护的了头么?将你的头砍下来,就算你穿着一百件金丝甲,也没有用!
李寻欢简直想要为李二叔拍手叫好了!
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教的人,阿力既不贪恋美色,也不为宝物动心,自己创业,武功又是顶尖,虽然日子过的暮气沉沉,却是实惠的很。多少老江湖一辈子都干不来的事情,阿力却做的完美。
年轻人,不管长辈说的再多,也总是乐意自己去闯一闯。
一如阿飞,一如当年的李寻欢,一如李寻欢多年不见的徒弟叶开。
李寻欢原地站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少好说的,也干脆不说了。他原本是听见消息说有人要对大哥诗音他们不利才回来的,如今再想,似乎和他也没有多少干系了。
当年二叔说,“各人有各人的活法,这世上最难买的便是后悔药。”自己又何必去招人厌烦呢?
李寻欢不是想不明白,以前不过是不想明白。
一念之差,他却好像平白年轻了十岁。
“恭喜。”百里牧瞥了李寻欢一眼,知道李寻欢已经摸到宗师的边了。李寻欢不是天赋不好,而是天赋太好。可正因如此,在闯出小李飞刀的名头之后,他的心就被太多杂事占据了。
宗师之后是大宗师,那时便可摸到破碎虚空的边。
若是李寻欢成功突破,便可前去唐国潜修了。
其他四国的江湖人,一旦到达宗师境界,为了更快的提升自己,都是要去唐国的。这个消息知道的人少之又少,可也正因如此,江湖上少了很多腥风血雨。
“金丝甲的事情,我也略有耳闻。”百里牧捻起包袱里的金丝甲,“听说谁拿着它去找林仙儿,就能娶到她。正好,村子里有一个庄稼汉,年纪也到了,正好少个老婆。”顺便,还能去龙啸山庄发展一下自己的猪肉业务。
刘庄是刘家村的有名的“黄金单身汉”。
刘庄身高八尺,家境颇为厚实,又和李大力有那么点交情,一个养猪,一个宰猪,这个猪自然就是普通猪。咳咳,不过在刘家村眼里,刘庄还是行情很不错的。上无父母,人也踏实能干,长相也还过得去,偏偏只有一个遗憾外加一个不为人知的缺点。
刘庄天生弱视,恩,就是看不清人脸,这也是他选择跟着百里牧当屠户的原因。因为人和猪的差别,还是比较大的。这也确保了,哪怕林仙儿再美如天仙,在刘庄眼里也算不了啥。
第二点,就是害的刘庄至今单身的根本原因了。
刘庄拥有着无数男人羡慕不已偏偏这个时代的女子避而远之的“本钱”。不少男人找不到老婆是因为“不行”或者“时间短”,而刘庄……则是太大,时间太特么长了!
他出名的时候还是在他十六岁第一次上青楼之际。他当时没有多少银子,挑的也是个身经百战的花娘。据说当年夜晚那个花娘哭的不行,最后一身血跑出来的……刘庄大名瞬间传遍了整个小镇……
也不是没有成名的寡妇不信邪去试过,但是结果无一不是惨烈的。庄稼人就一点好,朴实而且好面子。他们宁愿自家女儿嫁的差一点也是不愿意看着女儿被那啥啥弄出一身病来,这绝对是值得别人指点一辈子的事情。
当百里牧知道刘庄如此“天赋异禀”之时,心里也暗暗纳闷过,不曾想自己手底下还有这样的能人。如今听见“林仙儿”的事迹,百里牧的第一反应就是刘庄的媳妇儿来了。
这真是太棒了!
百里牧觊觎刘庄的宰猪本事很久了,好好锻炼一下说不定能够弄出个“庖丁”来。至于李寻欢……百里牧默默算了算,小李飞刀的数量还是太少了。李寻欢文人毛病犯了,宰过猪的飞刀宁死不再用,明明洗干净也还是可以接着用的。说到底还是没有当屠户的心理准备。
这下,自己给解决了人生大事,估计刘庄会乖乖的投入自己门下了。百里牧似乎看见了自己猪肉事业蓬勃向上的明天!
心动不如行动,百里牧和李寻欢打了个招呼,又仔细的了解了兴云庄里一干人的事迹,留着李寻欢看家,简单的说服了“求媳妇心切”的刘庄,两人一同奔向了兴云庄。
绝世无双的丽人林仙儿当天夜晚半夜从梦中惊醒,却不知是何缘由?她几乎是下意识的将自己身边睡着的男人踢下了床。
那是一个年轻俊秀的男人,年纪看上去不会超过二十岁。
“仙儿,你做了噩梦?”游龙生从地上爬起,看见一头冷汗,楚楚可怜的林仙儿,顿时没有了被踢下床的愤怒心思,相反,他怜惜的给林仙儿擦了擦汗。
“你个冤家!”林仙儿轻飘飘的看了游龙生一眼,脸上浮现出了又欢喜又无奈的神情,“我只是梦见你家的人要拆散我们而已。”
“怎么会?”游龙生惊讶道,“仙儿,你放心,我会说服我父母的,你不用担心,只要我抓到了梅花盗,功成名就,不会有任何人可以阻止我和你在一起。”
“那……你可千万别让别人得了我。”林仙儿靠在游龙生胸膛上,用手慢慢抚摸到。
游龙生的呼吸声立刻重了起来,“放……放心!”
说完,两人又再度翻云覆雨起来。
百里牧带着刘庄从马车上下来,看见这兴云庄左右两侧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对联,心里简直对这龙啸云的行事恶心到了极点。
拿了人家东西,还摆出一脸“你欠了我的”,改了李园名字,偏偏又留下这么个对联来,借助李寻欢的名气维持兴云庄的声誉。不然,以龙啸云的武功,绝无可能在江湖中闯出这样的名声又无人敢惹!
说白了,不过是依靠着李寻欢而已。
这样的心思很多老江湖都看的透透的,也没有把这龙啸云放在心里。只有李寻欢那个傻子,当真以为龙啸云是他的好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