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莎莎和她的晨学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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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七——【莎莎和她的晨学弟】(一)

钱莎莎第一次见到晨一肖,是在刚升入大二那天的秋天。那会大一新生入校, 她身为学生会一员, 又是羽毛球社的社长,要忙的事情自然很多。

然而, 那阵子她刚和前任分手,情绪实在积极不起来。

前任是她的初恋, 高中就在一起了, 对方和她同届, 年龄大她一岁, 长得好看学习也好,对她也好。

钱莎莎家里有钱, 上面还有个哥哥,从小哥哥就各种宠她这个妹妹,父母也宠, 对她没什么要求, 只希望她快乐平安, 考什么学校都可以, 况且白城就有不错的音乐大学,能不离家自然最好。

而初恋的情况则有些不同。

初恋叫陈一韶, 老家不在白城, 是在西北方向的一个从来没听过的小镇。

陈一韶家里的条件很一般,但他从小读书就好,成绩向来都是小镇第一名,他初中快毕业时, 他父母下定决心,将他寄送到了白城的亲戚家里。

这也是陈家唯一的一个住在大城市里的亲戚,关系不算近,但好歹沾亲带故。

对从来就没什么见识又老实巴交的陈家父母来说,这样大城市的亲戚,肯留着儿子在家里住,照应着,已经非常不容易。

所以,他们从来不敢多提要求,每个月努力积攒下的钱,一部分给儿子作为他在大城市的学杂零花,另外一大部分,则都给了亲戚作为食宿费。

那家亲戚的家境也只是普通,家里是陈旧的两室两厅户,也就七十多平米,夫妻俩一个在小饭馆当厨师,一个早早下岗在家,家里还有个年纪比陈一韶小三岁的男孩子。

因为陈一韶的到来,原本就略显狭小的房子愈发显得窘迫。

亲戚夫妇俩安排陈一韶睡在自己儿子的房间,起初是让他打地铺。后来天气渐渐冷了,就给他买了个折叠床,白天收起来,等到两人放学做完功课要休息的时候,再展开来铺上被褥睡觉。

麻烦是麻烦了点,但好歹也算能睡个好觉。

陈一韶是个话少但自尊心很强的人,从小镇到大城市,加上寄人篱下,以及多多少少能感受到亲戚一家人对自己隐约的排斥,使得他个性愈发沉默寡言。

他心里多少清楚,如果不是父母每个月省吃俭用寄给亲戚夫妇的一千块钱,对方根本不可能让他住下。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更努力读书,考一个好大学,只要进了大学就能搬去宿舍住。

父母就不用再那么节省着贴钱给亲戚家,自己也不必再忍受亲戚家小孩嫌弃的目光和他每天同睡一个房间。

拿钱莎莎多年之后的目光来看,她和陈一韶,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他们的成长背景不同,个性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也完全不同。

可喜欢上对方的时候,她才十六、七岁,只懂得喜欢和不喜欢,哪里会考虑其他那么多。

她喜欢陈一韶,他是年纪第一,话少安静,从来不跟着其他那些男生打打闹闹疯疯癫癫。

她总觉得,他的身上有一种和同龄人不一样的气质,深沉,像一本她从未读过的书,她想翻开书页好好品味,将他读懂。

钱莎莎家里条件好,父亲早年做生意,投资了很多固定资产,家里一个月光收租金的钱就要十几万,钱母早就不上班了,请了阿姨,每天变着花样给家里几个人做各种好吃的。

钱莎莎的哥哥是学计算机的,大了她很多岁,早已大学毕业,投资开设了属于自己的网络公司。

虽然规模小,但发展稳定,赚的也不错。家里人都宠钱莎莎,每个月她光是零花钱就有好几千——在她还是高中生的时代,这是非常多的一笔钱。

钱父早就放话,家里不用莎莎赚钱,哪怕她以后考不上大学找不到工作也没事,家里那么多店铺投资,随便移几套给她,她可以躺着收租,或者照她的意愿开她喜欢的店,都可以。

这样轻松愉快无压力的家庭环境下成长起来的钱莎莎,到十六、七岁的时候,脑袋里面,没有比自己喜欢的男生是否喜欢自己更重要的事情了。

她追陈一韶花了整整八个月。

从高一的初春,直至高二的秋天。当他第一次停步等她,然后轻轻牵住她的手时,钱莎莎决定这一辈子都不要和他分开。

然而,现实总是无情。

陈一韶的家庭背景,注定了他的生活方式。

他这辈子,所有想要的一切,都必须得靠自己的努力打拼才能获得。

他必须努力学习,必须考上名牌大学,必须拿到奖学金。

高三毕业的夏天,陈一韶去了北城,而她留在了白城。

钱莎莎不是没想过和他考同一个学校,可是她是学音乐的,专业是钢琴,白城就有最好的音乐学院,而他所在的学校根本就没有钢琴这门学科。

可那会钱莎莎脑热心热,仍旧一心想要考去北城,哪怕不在同一个学校,能在同一个城市也好啊。

后来,钱莎莎的哥哥私下找上了陈一韶,和他长谈了数个小时。他并不是反对两人交往,但只是希望对方也能从莎莎的角度考虑,白城音乐学院是她最好的选择,弃近就远并不明智。

陈一韶最终还是开口让莎莎留了下来,他不是个自私的人。

两人的恋爱关系,在彼此升入大学后,维持了一年。和其他所有远距离的恋爱一样,再多的情感也抗不过现实。

大一暑假的时候,陈一韶没有回来,他忙于兼职赚钱,期间还抽时间回了趟他的老家。他给他的父母弟妹带了礼物,因为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了。

这一趟回家,他花了不少钱,捉襟见肘,再没有钱来白城和莎莎见面。可是出于自尊心,他并没有告诉她原因。

莎莎起先生气了一阵子,可是后来还是想他,就自己买了机票飞去了白城。

他看到她很惊讶,也有惊喜,但陈一韶很忙,白天晚上打了两份工,他根本没有时间陪她。莎莎去他工作的咖啡店找他,却看见他和一起在咖啡厅打工的女生玩笑聊天。

那女生靠的他很近,不时的拍他肩膀,拉拉他手臂,甚至凑到他耳旁说悄悄话。

但陈一韶一点避嫌的意思也没有,那天,钱莎莎发了脾气,事情闹的很僵,大家脸上都不好看。

咖啡厅的老板差点把陈一韶和那个女生一起炒掉,陈一韶求了对方很久,各种保证,老板才答应再给一次机会。

送她回酒店的路上,陈一韶问她,能不能不要这么任性?

莎莎一直在等他的解释和劝哄,结果却等来了指责,最终,她和他吵了起来——或者说,是她单方面的吵。

她埋怨他不体贴,自己大老远的跑来,不陪她也就算了,可是还和其他女生搞暧昧,她问他是不是不爱她了?

可陈一韶始终没有开口。

最后,她哭了,而他看着她身后的五星级酒店,长长叹了口气。

他想告诉她,她在这里住一晚的费用,几乎相当于他打工一个月的费用。而她来北城后,就一直住在这里,一连好多天。

越是长大,陈一韶越是觉得无奈,哪怕毕业后能去大公司上班,但已经可以预见,工作依旧会如现在打工一样,必须战战兢兢,看着上司的脸色,每一天为了赚钱而努力。

可即便这样,在这个城市,他依旧买不起房买不起车,他根本不可能给她好的生活。

或许有一天他会成功,但她可要等上很多很多年。

那时候,钱莎莎还年轻,到底是任性的,想逼他开口,让他哄自己,哪怕只是伸手抱抱她,她就不会再生气了。可是他什么都没有做,最后,她说出了那两个字。

分手。

她说的是气话,可最后他却让这两个字变成了现实。

三年的初恋就这样走到了尽头。

大二开学之后,钱莎莎整个人都是焉的,懒洋洋的提不起劲头。羽毛球社的其他社员在认真给入学新生介绍时,她则懒洋洋的趴在课桌上,枕着手臂看向天空。

很快,有人站到了她前面,喊她学姐,问一些入社的基本要求。

钱莎莎抬头,面前站了个年轻的男孩,他长得很高,身上的t恤干净整洁,面容俊帅,气质非常干净文雅。

莎莎撑着下颚,有气无力的问对方一些简单的问题,并想对方简单讲述一些羽毛球社的要求和制度,男孩看着她,听得很认真,那双眼睛仿佛天生会笑,给人一种亲切的好感。

一旁经过的女生,都会忍不住回头看他几眼,然后笑着互相悄悄议论。

私心说,莎莎觉得他其实长得很好看,要不是这会她才分手还在疗伤,估计也会对他有兴趣。但所有的好奇,都在对方报出自己的名字后,消失无踪。

他说他叫晨一肖。

晨一肖?

陈一韶。

太过相像的两个名字,让钱莎莎一瞬间对对方兴致全无,严格来说,应该是连好奇心都没有了。

她没办法接受,每次别人或者自己在喊面前这个人的名字,会让她第一时间想起前任男友。这种感觉,就仿佛有人在一次次的去揭她的伤疤。

然而,晨一肖进了羽毛球社,他们两个总免不了见面。

因为名字的缘故,钱莎莎在他面前,态度始终有点冷淡,虽然不至于冷脸,但显然不像在其他人面前时那么热络。

而晨一肖,却仿佛从来没感觉到她的冷淡,每次她出现,都会笑着和她打招呼,上前和她说话,问这样那样的问题。

钱莎莎一直以为他不知道自己待他刻意的冷淡,直到某次,羽毛球社外出拉练。

晨一肖在拉练跑步时摔着了膝盖,社长兼经理的她拿出医药箱,小心翼翼替他消毒处理伤口时,对方突然开口问道:“学姐,我是不是哪里做的不好?”

钱莎莎被他问得一愣,抬头看他,男孩专注的看着她,神情柔和:“如果我哪里做的不好,请学姐一定要告诉我,我会改正的。”

他那么认真的看着她,眸底是全然的真诚,那种真诚在某个瞬间令她有微微的动容。

钱莎莎笑了笑:“没有,你一直都做的很好。”

他似乎很高兴,随即道:“那学姐等一会可以和我组队打球吗?我进社这么久,一直都没有和学姐一起组过对。”

组队,男女混合二对二,是他们这次的一个重要训练项目,不久之后会和白城的其他大学一起pk。

“你都摔成这样了,还能打?”

“能啊!只是小伤,而且有学姐在,没问题的!”他笑了,牙齿洁白,眼睛弯成了月牙,比起他不笑的时候,更加令人惊艳。

钱莎莎多看了他两眼,心想难怪这家伙一进学校,就成了新一届的校草。

这次之后,钱莎莎待晨一肖的态度好了一些,她自我反省,觉得因为一个名字故意给人摆脸色是很不成熟的做法。

最终,由他和钱莎莎组队的男女混合双打,取得了大学友谊赛中混合双打的亚军。

虽然屈居第二,但比起往年垫底的成绩,已经是个飞速的进步。

那天所有羽毛球社的社会都很开心,大家一起去吃了烤肉,还喝了不少啤酒。这是钱莎莎第一次喝酒,结果一罐啤酒还没喝完,她就趴下了。

朦朦胧胧中,似乎有人在和她说话,问她怎么样,要不要回学校休息?

之后,有人小心翼翼扶起她,那双手有力而温暖,最终将她背在身上。

钱莎莎感觉自己像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全是高中时候被喜欢的男生第一次牵手时的甜蜜。

她伏在他背上,感觉他正一步步走着,他肩膀宽阔,很有安全感。

她喊他的名字,陈一韶、陈一韶……

三年的恋爱,哪里是这么容易忘记的,那是她的初恋,她用心喜欢过的人,曾经以为会一辈子都在一起的人。

他们约定去看的大片还未上映,可他们之间却已经走到了尽头。

那么多的伤心和难过,她快要撑不下去了。

“我在。”那时候,似乎有人回应了她。淡淡两个字,却坚定有力。

钱莎莎闭上眼睛,紧紧攀住了对方的肩膀。

后来她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回到了宿舍,同宿舍的女生说,是楼下看门的宿管阿姨打电话让她们下去接人的。她被人背了回来,睡得迷迷糊糊,嘴里还不停嘟嘟囔囔。

“谁送我回来了?”

“还有谁,你们羽毛球社的校草小学弟呗!”

“对啊,他可man了,发现我们几个背不动扛不动你,就直接背着你送上了宿舍,这可是七楼啊!难为校草小学弟了!”

“可不是,大晚上的背着一个这么漂亮性感的大美女,居然还能完完整整老老实实的送回来,可太不容易了!”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对因为是后写的,如果出现bug,请温柔指出~

他们两个的故事我个人很喜欢~~不同的姐弟恋哟~

明天继续,今天送红包,所有2分留言满15字都送~冲鸭!

给渣作者加点营养液吧~~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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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基友完结文《暗恋这种疯病》

文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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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湿冷的山洞,怎么戒掉林东佑的怀抱?

比如:林东佑盖的树屋,睡还是不睡?

比如:怎么改掉一有危险就往林东佑身上扑的毛病?

林东佑:纠结个屁,快滚回我怀里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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