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丑话说在前头】
1. “这卷没有xx卷好看”,我神烦这种话,每次看见都要拱火,我郑重说一次:你不喜欢看,不代表它不好看,别整的我越写越烂骗你们钱似的,不喜欢就弃文,不求你看。
2. 关于女主的讨喜程度。不管是她的前世,还是穿越后的每一世,她并不是个大众意义上的讨喜的姑娘,从头到脚都不是,尤其是性格方面,又任性、又孤拐、还胆大妄为、色胆包天,缺点数都数不清。但我喜欢,我就喜欢,我喜欢得不得了。我就觉得她鲜活、勇敢、自我,我觉得她是一个顶可爱的姑娘。
拿她小狐狸那一世来说,她死皮赖脸地追求元谟,有什么错呢?她又没挖人墙角,她只是追求一个单身的、俊美的、有才华的同龄男孩子,即便她死缠烂打了一点,有什么错呢?烦她这一点的姑娘,你们是自己代入了进去,觉得她不争气、丢脸罢?但有什么好丢脸的呢?勇敢追求自己想要的,这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她不害人,不下作,不卑劣,我觉得她行的端做得正,没什么好指责的。
至于代入了元谟的角度,觉得被死缠烂打追求很烦躁的……不解释,女主可从来不是个体贴的小可人儿,管你开心不开心呢,哼!
另外,指责她害了自己父母,我想我写得很清楚,元谟是个有野心的、功利心十足的人,他既然要往上爬,那么哪怕没有女主这一层,他也要干掉女主的父母,谁让女主的父母是掌权人呢?别再说是女主害父母死亡的了,最根本的难道不是元谟这个罪魁祸首吗?这就跟指责女孩子穿着暴露上街所以被强、暴一样,哦,还有指责女孩子穿着太保守太有禁欲感特别惹人心痒所以才强、暴,都是行凶者给自己找的借口,以及维护行凶者的奴颜媚骨的刀子,跟受害者有什么关系呢?
【划重点】别再挑刺了,不喜欢就弃文,我可只喜欢夸夸夸,你们不要打扰我自恋!!【划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