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歌注意力被分散,才觉得颊边不那么烫了,忙问:“出了什么事?”
疾风瞟了她一眼,一副想说又不敢说的样子。
南宫彻一摆手,命疾风退下,笑道:“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我最讨厌吃饭的时候被打扰!来来来,见识一下我的手艺!”
一面说着,把那荷叶包打开,肉香混着荷叶的清香灌满了鼻孔,勾得人馋虫直往上窜。
荷叶一点点被打开,露出里面的东西——一只鸭子。
南宫彻一边剥一边解释:“这是我叫人跑了五十里打来的野雁,春天的野雁不肥,胜在肉嫩,因为多半都是幼雁。”手里拿了一支小银刀,熟练地把雁肉片到旁边的盘子里,肉片一般大小,均匀地码了一层,又换了一个盘子。
片完之后,又把雁肚子里塞的果子掏了出来,一边往坑里丢一边解释:“山楂可以去腥,这几样野果虽然叫不上名字,却可以增加鲜味,比苹果那些要强,不过已经被雁肉吸收了,索然无味,不能再吃了。”
这才把野雁的骨架丢进汤锅里,“熬汤用骨架比用整雁要好得多!”一面说着,又在片好的雁肉上淋了一层酱汁,拿筷子夹了一块,递到云歌唇边,“你试试看。”
云歌却迟疑着没有张口,看得出,这野雁的做法,脱胎于叫花鸡,可是他一个养尊处优的皇子、亲王,又怎会知道这样俚俗的吃法?虽然他已经改良过,用料已经十分讲究了。
南宫彻却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见她不张口,伸指在她腋下轻轻一点,云歌忍不住一笑,他趁势将那块肉塞入云歌口中。
云歌细细嚼了,只觉得肉质细嫩,香味浓而不腻,余香满颊,回味无穷。
南宫彻已经夹起了第二块肉。
云歌问道:“你从哪里学来的这种做法?”
南宫彻的动作微微一顿,然后轻描淡写地道:“我小时候走失过一年。”多的却不肯再说。
云歌也只能沉默,这件事可能会涉及到宫闱秘闻,不是自己能知道的。
两人细嚼慢咽,吃了小半个时辰,南宫彻又另盛了两碗汤,一碗吹得温凉正合适才递给云歌,一碗自己便吸溜吸溜喝起来,一边喝一边夸张的大叫:“真是鲜美啊!”
云歌慢慢喝了一口汤,果真与先前相比又添了些美味,不禁问道:“是怎么做的?”
南宫彻随口道:“不过是加了些野菌野菜野果。”却竖着耳朵听着远处的动静。
云歌见状便也留了心,果真听到不远处有些喧哗,不禁看了南宫彻一眼。
南宫彻似笑非笑:“我叫人劫了一批粮食和金银回来。”
云歌诧然:“劫的谁的?”心中却警龄大作,暗暗祈祷,南宫彻千万不要闯出什么不可收拾的大祸来!
南宫彻悠然喝着汤,慢吞吞道:“自然是军粮和军饷。”
云歌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大惊失色:“你……你怎么能这样!”
南宫彻微微挑眉,满脸的不在乎:“我怎么了?”
“你不知道南明正在和北戎交战?”云歌有些气急败坏,当年她跟着父亲去过边关,见过大批因战乱而流离失所的难民,甚至亲眼目睹了易子而食的人间惨剧,虽然那时年纪尚幼,可这段记忆却已深入骨髓,父亲把随身带得金银、值钱的东西全都散了出去,但与庞大的难民队伍相比,简直就是杯水车薪,“你这样不管不顾劫了军粮和军饷,不怕前方因为缺粮缺饷吃了败仗?到时候,为官的不过得几句申斥,遭殃的还是百姓!你,你怎能这样冷血无情!”说着愤然站起身来。
南宫彻微微张开双唇,显然被惊到了,随即放声大笑。
云歌被笑得莫名其妙,又十分气恼,圆睁了一双皂白分明的眸子。
南宫彻拍着身边的锦垫,叫她坐下:“你急什么!不过我也才知道,你一直作出一副凶恶狠毒的面孔,对别人的死活漠不关心,原来竟是假的!”
云歌冷冷地道:“比不得你们这些天潢贵胄,人命在你们眼中也不过是不值一提的草芥!可是国破之后,我们这些草芥便会化成飞灰!”
南宫彻敛了笑容,眼角斜斜上挑:“怎么,在你心中,我便是那种视人命如草芥的杀人狂?”
云歌一呆,似乎她还真没有这样认为过。
南宫彻再次拍了拍身边的锦垫:“你坐下,我告诉你,我这批军粮军饷是从土匪手中抢来的。”
“啊?”云歌吃了一惊,“土匪?既是军粮军饷,怎会在土匪手中?”
南宫彻略一勾唇,笑容冷酷而嘲讽:“有时候,兵就是匪,匪就是兵,端看统帅的人是谁。”
云歌仔细想了想,豁然开朗:“你是说,三皇子为了自己能够脱困,指使人夺了军粮军饷,然后你又从他手里把粮饷抢了过来?”
这回轮到南宫彻惊讶了,随即笑道:“哎哟,我没想到,你人虽丑,脑子却好使!”
云歌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如今三皇子虎落平阳,想要脱困只能铤而走险,要让皇上认为缺了他举步维艰,他才有可能再掌大权。前方战事长久以来一直胶着,想必皇上也很头痛。一旦粮饷有失,军心浮动,南明必败,士气一泻,只恐节节败退,到那时,三皇子再派人造势,皇上无人可用,必会起用他……”
南宫彻频频点头:“天下像你这样见识超卓,头脑清明的女子可不多见。一般女子都窝在家里和妯娌、婆婆、儿媳勾心斗角,或者妻妾争风吃醋,实在乏味得紧!”
云歌笑得云淡风轻,前世她何尝不是这样的女子!
“你准备怎样处置劫来的粮饷?”
“这个么,”南宫彻摸了摸下巴,又侧耳听了听动静,眉目含春,“事情已经成了!具体要怎么办,我还没想好。不如你给出个主意?”
云歌微笑摇头:“我不过是个目光短浅的弱女子,庙堂之事,我不懂。”
南宫彻讥讽的道:“你不懂还能说出刚才那番话?得啦!别跟我在这儿装蒜!你以为你有几斤几两我当真不知道?”
云歌沉默一霎,道:“我若是你,一边遣人押送粮饷去前方,不可耽搁前方用粮放饷;同时么,还要使人巧妙通知皇上,将三皇子的祸心揭发出来,也算是为国锄奸——像他这样为了一己私利置天下百姓于不顾的,乃是国之蠹虫,倘若他一朝得势,只怕百姓们都会处身于水深火热之中。”
南宫彻拍手叫好:“真和我想到一处去了!若说你和我不是天生一对,恐怕没人会信!”
云歌冷下脸来:“南宫,你又犯病了!”
南宫彻忙伸手掩口,含糊不清地道:“我收回!我收回!”
云歌便问:“你具体是怎么做的?”
“嘿嘿,”南宫彻打了个哈哈,“暂时不能说,说出来就不好玩了,总而言之,一定叫他吃个哑巴亏也就是了!只可惜,他根基太深,恐怕一时半刻撼动不了根本。”
云歌宽慰道:“欲速则不达,这种事还是要徐图缓之。”
南宫彻点头,笑吟吟的道:“这也是我想对你说的。”
云歌一愣。
南宫彻轻声道:“我虽然不知道你最终的目的是什么,但也看得出来,你所图不小,想与当初的秦家试比高。可是丑丫头,你要知道,秦家是几百年的望族,没有百来代人的呕心沥血,焉有后来的繁华煊赫?你虽然是个天才,可是毕竟根基太浅,纵然有我帮你……你也该知道,我也立足未稳,短时间内,虽然可以提供一些便利,却不利于你扎根。只有根扎得深扎得稳,才能枝繁叶茂。”
云歌垂下头去,半晌抬起头时,眼中已经蕴了薄薄一层泪花,微带哽咽地道:“我又如何不知道这个道理,可是我,等不及啊!”
这回轮到南宫彻愣怔,“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云歌很快擦干了泪,勉强一笑:“没事。我只是觉得人生苦短,若不趁有限的时光做一番事业,到了垂暮之年,空余嗟叹,这一生岂不白活?”
南宫彻当然不信,只是也不和她争辩。转而说道:“昨夜的事,你怎么看?”
云歌苦笑:“还能怎么看?既然人家都逼上来了,我还能畏畏缩缩躲躲藏藏不成?所以八义村我志在必得!”
南宫彻满意的点点头:“这才不枉我替你做了一回小人。”
远远地,传来疾风的一声厉喝:“什么人!”
南宫彻皱了眉:“怎么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
“恐怕不对,”云歌一面说着一面站了起来,“我先前看到疾风已经回来了,神色轻松得很,你交代的差事应该完成得不错……”脸上霍然变色,“南宫,是你的帐篷!”
南宫彻的帐篷窜起三尺来高的火苗,不多时便被火舌一舔,化为灰烬。
疾风正与一个全身都包裹在黑色中的人缠斗,四面八方都有一名暗卫缠住一个黑衣人。不远处还有一个黑衣人正抱着一个黑色的包裹在逃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