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煜有一个秘密,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秘密,他没对任何人说起过。
七年前,他二十三岁,刚刚大学毕业,接的第一部戏,就是在云南拍的,也就是在那,他见到了于他而言这辈子最重要的人——夏至。
那时候的康煜不过是一个毕业不久的毛头小伙,接的第一个角色只是个不起眼的小配角,虽然酬劳不多,戏份也不多,但他格外珍惜这个机会,像他这样的人一抓一大把,能接到戏已经是万幸了,那时的他,总是一副勤奋好学的模样,每天不拍戏的时候,他就在剧组待着,台词背得差不多了就帮着打下手,收工以后就帮忙收拾东西,总是最后一个才走。
当然,没多少人会关心,也不会有人在意他这样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加上人生地不熟,就没什么朋友,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意外也就是那个时候发生的。
那晚康煜和往常一样,帮忙收拾完东西时已经很晚了,剧组离住的地方不算远就打算走路回去,因为那时没什么积蓄,舍不得打车,然后就在那样的一个情况下,他遇见了夏至。
为了早点到,他走了一条偏僻的小路,一天的工作累得腰酸背痛,正抬起手伸懒腰,突然就感觉腰上抵了个硬硬的东西,然后耳边就响起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别动,把钱拿出来。”
康煜猛的打了个寒噤,明白过来,这是遇到抢劫的了!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他不敢乱动,怕那人对他不利,小心翼翼的说:“大哥,我就是个刚毕业的穷学生,我真没钱。”不能怪他怂,人家有刀,不能硬拼的,搞不好就客死异乡了。
“少废话,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不然我这刀可是捅到哪算哪。”歹徒没理会他说什么,冷冰冰的甩出一句话,刀抵得更近了。
“行行行,我拿,我拿。”假装低头拿钱,正准备拔腿就跑的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一个脆生生声音:“干什么呢,住手。”
腰间兀的一松,顺势转头一看,是个瘦瘦的小女孩,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双手叉腰,看不清长相,却是一副无所畏惧的架势。
康煜心里暗叫一声完蛋了,出了一身冷汗,如果是他一个人,他还有六成的把握能跑掉,可是现在多了个小女孩,他心里没底了,现在整个人都很慌乱,完全没了主意,一时间竟忘了要跑,就这么看着那小女孩和歹徒对峙。
歹徒一看是个小女孩,顿时放松了警惕,不屑的说:“哪来的小娃娃,敢管大爷的闲事。”
“今天这闲事我还就管定了。”稚嫩的语气里满是坚定,没有丝毫惊惧。
“那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少本事。”那歹徒说着,发狠似的就捅了刀过去,眼看就要被刺中了,那小女孩不知道从哪摸出个东西,对着歹徒眼睛就是一顿乱喷,然后紧接着一脚踢中那人下盘,那人痛的嗷嗷直叫,手也不知道该捂哪,场面一度有些滑稽。
见势,女孩赶紧拉起还在发愣的康煜就跑,嘴里还说着:“快走。”
还处于蒙圈状态的康煜就任由她这么拉着,直到跑了很远,确定那人不会再追来了,两人才气喘吁吁的停下,康煜这才抬起头仔细打量自己的“救命恩人”,圆圆的脸上一双大眼睛,有些塌的鼻梁,下唇旁边一颗小小的黑痣,因为刚才跑得急促,脸颊浮上两坨红晕,说不出的可爱。
见他盯着自己,女孩好笑的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康煜这才反应过来,赶紧收回自己的目光,不好意思递上右手,道:“谢谢你救了我,我叫康煜,你呢。”
女孩甜笑着握上他递出的手,露出小虎牙:“不客气,我叫夏至。”
夏至,夏至,康煜在心里默念,真是个好听又特别的名字!
“对了,那么晚了,你一个小姑娘怎么会出现在那种地方?”
“去图书馆看书,这不是回学校的路上就遇到你了。”
“真是惭愧,我那么个大男人,竟然让个小姑娘给救了,说起来你胆子还真大。”他是打心底佩服这个勇敢的姑娘,又是从心底觉得自己刚才的行为特别怂!
“小意思啦,用我们云南话说,我就是个憨大胆。”夏至爽朗的笑着,一身天真无邪的灵动劲,那时起,她的模样就深深的印在了康煜的心里!
只是那之后,两人就没在见过面,当时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所以康煜也不知道该怎么找到她,后来他也不止一次的去过云南,甚至每年都抽时间去,专门去找那个记忆中的女孩,可是他再也没有遇见过她。
七年,或许她早就不记得了那件事了,可他从未忘记过她,他以为这辈子不会再见到她了,他以为那不过是人生中一段美好的回忆,可当七年后,她再一次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时候,他明白了,老天爷是眷顾他的,而这一次,他不会再任由她从自己身边溜走!
那晚,康煜在日记里写:七年前,只有十七岁的你,那副瘦小却充满力量的身躯,义无反顾的救了我这个陌生人,让我牵挂了七年,如今,你再次回到我身边,我再也不会放你走,这个我守了七年并且我以为会一直守到死那天的秘密,今天终于说了出来,这次,换我来保护你,因为我相信你知道,我爱你!(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