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一章 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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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栋把周晚晚连人带椅子直接端到自己房间,放到写字台前,又把她的书包和作业也都搬过来,“先在这儿写作业,我用一下你房间,你不许过去偷看。”

周晚晚也不问沈国栋要干嘛,待会儿折腾完了他肯定会第一个跟她显摆。

周晚晚打量着沈国栋的房间,她除了上高中搬进来的时候来看过一次,以后都没来过。

那时候这个房间还只是随便摆了几件家具,东西乱七八糟地放着,什么都没收拾。

沈国栋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装修她的房间和美化家里的环境上了,自己住的地方完全顾不过来。

后来他在自己房间叮叮咣咣收拾了一天,两个人就这么住到了现在。

这个房间比周晚晚的小多了,没有搭火炕,放了一张木床,只有简单的写字台、衣柜这些生活必须的家具,甚至窗帘都没装,简单得甚至有点简陋。

唯一特殊的地方就是靠墙的那个大大的置物架,和墙上几十个画框。

周晚晚刚要起身去看画,沈国栋又端着水果和水杯过来了。

“这边冷不冷?”沈国栋放下东西去握周晚晚的手,“给你灌个热水袋?”

周晚晚摇头,沈国栋还是不放心,“这边没炕,肯定比你房间冷。”

周晚晚拿起一块苹果塞到沈国栋嘴里,推他走,“快去忙,再啰嗦我房间不借给你了!”

沈国栋含着苹果笑,眼里的温柔让灯光都温暖起来。

周晚晚转身去写作业,沈国栋揉揉她的头也准备走,一低头看见她穿着厚拖鞋的脚又不走了,“你是不是又没穿袜子?”

沈国栋蹲下去摸周晚晚的脚,吓得她一直往后缩,“我不冷,我不冷!唉!你……”

脚被牢牢抓住,抗议无效,周晚晚不说话了。

沈国栋的大手包裹住周晚晚白皙沁凉的脚掌,热度一下传过来,让她有种针扎般的微痛。

她的手脚一年四季都是凉的,但她真的不感觉冷,就她身上的衣服,穿薄薄一件去北极待着也不会冷。

“你怎么就不爱穿袜子呢?”这件事让沈国栋苦恼了十多年,就是没办法让这个小丫头老老实实把袜子穿上,“从小就是,给你穿上一转身准偷偷脱掉!”

周晚晚不说话,这事儿他们斗智斗勇了十多年,不爱穿就是不爱穿,穿了她就觉得脚趾头不舒服,现在真没什么好说的了。

沈国栋也不跟周晚晚啰嗦,直接去搜她的衣兜,果然在兜里找到了袜子。

“不许再脱了,”沈国栋半跪着,让周晚晚的脚踩在自己膝盖上,一边给她穿袜子一边跟她商量,“这边冷,待会儿回你房间,实在不喜欢再脱。”

周晚晚动了动套上袜子就不舒服的脚趾头,没说话。

沈国栋安抚地揉了揉她的脚趾,“就忍一会儿,脚冷了容易生病。”

周晚晚转身去写作业,不搭理他了。

“真乖。”沈国栋拍拍周晚晚的脑袋表扬她,等了一会儿,看她真的不搭理自己了才出去。

沈国栋一走,周晚晚马上把袜子脱了下来,高兴地动了动重获自由的脚趾头,长长舒了一口。

做了两道题,周晚晚又叹了一口气,扔了笔,皱着眉头从兜里掏出袜子,又给自己穿上。

看看自己可怜的脚趾头,周晚晚没心情做题了,去看沈国栋挂在墙上的画。

都是她画的,从最开始的简单素描到后来结构复杂的静物、人物,再到最近几年的水粉和油画,每一张上都有她写得“沈哥哥”三个字。

从她送给沈国栋的第一幅画开始,他就非常喜欢这三个字,后来每一副送给他的画他都要求写上这几个字。

而她送给他的第一幅画则被他仔细框起来,单独挂在了床头,那是一副画在开田字格本背面的铅笔头像素描。

画的时候她三岁,他十三岁,他被沈爷爷扔到部队去锻炼,跑过来跟她说“你等着我,我肯定很快回来看你”。

后来他真的很快回来了,抱着她笑得得意洋洋,“沈哥哥厉不厉害?!”

好像她说一句“沈哥哥真厉害”,他在部队遭得那大半年的罪就都有了价值一样。

也就是那次,他认真地跟她说,“沈哥哥以后挣好多好多钱,供你上大学,给你买好看的衣裳穿!”

这么多年,他对她说的每一句话他都去认认真真地去兑现。无论她知不知道,都从不打半分折扣。

所以,当他对她说“你要相信沈哥哥,我会努力让你喜欢上我”时,她没有任何怀疑地点头。

她不相信爱情,可是她相信他。

周晚晚又转身去看那个大大的安着玻璃门的置物架,仔细一看,几乎全是自己的东西。

她随手放到他兜里的漂亮石头,做得不太成功想扔掉被他要走的木版画,端午节给他编的五彩手链,让他拿去送人的整套竹子茶杯……

周晚晚一样一样看过去,好像看见了他们这些年在一起渡过的点点滴滴。每一个细节都被这个粗线条的家伙仔仔细细地收藏起来,不声不响,珍而重之。

周晚晚慢慢地在沈国栋这间只有自己房间一半大的卧室看着,随意拿起了床头的硬壳文件夹。

里面竟然都是这些年她写给他的便签。

最开始给他写便签应该是十岁左右,她看他家里实在太简陋冷清,每次来都会在不同的地方给他留几张便签,写个小笑话,或者脑筋急转弯儿,希望他无意间看见,一个人的时候也能笑一笑。

没想到,每一张他都仔仔细细地保留了下来。从这些纸张的磨损程度来看,他应该是经常翻看。

周晚晚一张一张地看过去,他竟然在脑筋急转弯儿的后面认认真真地写了答案,很多都不确定,写了好几种答案,还画了好多问号。

周晚晚正看得好玩儿,沈国栋捧着两个盒子走了进来。

看见周晚晚在翻看的东西,他转开头咳嗽了一下,好像准备好的话忽然被打断般,看着周晚晚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

“沈哥哥,你拿的是什么?”周晚晚走过去替他解围。

沈国栋把盒子放到桌子上,一样一样打开,给她看里面的东西。

是一件白色的细羊毛连衣裙和一个火红色的琉璃花冠,花冠用一圈蔷薇花堆砌而成,颜色鲜艳形状别致,在灯光下璀璨耀眼,非常漂亮。

“你穿上,然后过来你房间,我有话要对你说。”沈国栋匆匆交代完就走了,竟然难得地有点不自在。

周晚晚展开那条裙子,一看就是孙大娘的手艺,应该是根据她夏天画的一张图纸做的,样子简洁,线条流畅,很合身。

花冠也是以前她随手画过的画,没想到竟然被沈国栋留了下来。

周晚晚穿好裙子,把头发散开,带上花冠,慢慢走回自己的房间。

她的房间摆满了花,几乎囊括了这个季节北方能开放的所有品种,一盆盆错落地放着,颜色鲜艳,争相盛开,房间里一股暖暖的香气。

沈国栋站在房间里看着慢慢走过来的周晚晚,合身的羊毛裙子勾勒出少女柔美的身体曲线,浓密的长发把一张莹白的小脸衬得更加白皙小巧,火红色的花冠让她像一个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精灵公主,纯净,美好,不食人间烟火般脆弱又纯粹的美丽。

沈国栋望着眼前美丽得几乎有些不真实的周晚晚,眼里的光芒由惊艳慢慢变成笃定深情,势在必得。

他大步迎着她走过去,稳稳地伸出手,拉着她站在一片鲜花之中,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囡囡,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让我喜欢你,好不好?”

周晚晚的心一片酸软,沈国栋为她做了那么多,所求的竟然只是一个可以喜欢她的资格。

这个笨蛋。

“沈哥哥,你不用这么正式地告诉我你喜欢我,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你都在对我说,我都能听见。谢谢你喜欢我。我也会努力让自己喜欢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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