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chapter51(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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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游戏上市时期将近,宋域会忙到脚不沾地,没想到他挺闲的,周末在家睡到了中午,起床后随便吃了一碗速食面,悠闲地持壶给窗台上的小绿苗浇水。

穆飒疑惑:“你不用去公司看看吗?”

“看什么?”

“上市前不是要开很多会,内测公测,广告营销,很多要忙的吗?”

“那些都分给各部门的负责人了,大家各司其职,我的工作时间已经结束,今天是周末,是放松的日子。”宋域放下水壶,拿起塑料小铲为盆栽松了松土,“下午陪你出去玩。”

“天,你不会真的这么闲吧。”

“闲在家里不好吗?有更多时间可以陪你。”宋域转过身来,拍了拍双手。

穆飒走过来,双手勾住他的脖子:“那让我想想,去哪儿玩呢?看电影,打网球,环湖骑车,逛街……好像都没多大意思,嗯,对了,我们去逛书店吧,我好久没去书店买书了。”

到了城东最大的书店,两人各逛各的,宋域在一楼挑选工具书,穆飒直上二楼买畅销小说。

她捧着一本热门小说在角落里看了很久,直到耳畔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思绪短暂的停顿,等回神过来,她合上书,往前走了两步,透过书架和书架之间的缝隙,看见了景至琛的身影。

景至琛旁边站着一位穿着优雅,长发披肩,笑容可爱的女孩,她正举着一本书对他说:“这书不错,推荐你看。”

“我从不看爱情小说。”

“准确来说,这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本爱情指南,里面有很多热恋中男女的心理的分析,值得一看,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女孩的声音很俏皮。

她应该是景至琛新交的女朋友,穆飒意识到这点,欲退回原处,却没来得及,对面的景至琛目光神游的时候,恰好捕捉到了她的影子,有些不确定地喊了声“飒飒”,然后绕过书架,径直朝她的方向走过来。

果然没看错,的确是穆飒,景至琛心里有些莫名的欢喜,主动打招呼:“飒飒,好久不见了。”

那个女孩紧跟上来,笑着问了一句:“是你的朋友?”

景至琛没直接回答,反而客气地请求:“婉婉,我有些渴,你能帮我去茶饮区带一杯咖啡吗?”

这位叫婉婉的女孩迟疑了一秒,随即点头:“好,那你要喝什么口味?”

“都可以。”

婉婉离开后,景至琛将目光牢牢地锁定穆飒:“最近还好吗?”

穆飒没有和他多聊的想法,轻轻点了点头,将手里的书放回书架,转身要离开。

“飒飒。”景至琛上前,声音略微有些急促,“我要对你说一声抱歉,上次的照片事件连累你了,给你造成很多麻烦。

时过境迁,穆飒对照片的事情没多大感觉了,淡淡道:“那件事我早就忘了。”

言简意赅的几个字让景至琛很失望,穆飒看他的眼神早没有以前的迷恋和爱慕,此时此刻,她看他就如同看一个盆栽,好像他在她心里完全没有半点分量,意识到这点,他的胸口闷闷的。

“飒飒,我……”他正准备再说什么。

一只手及时地按在她的右肩上,她不用转头,也清楚是谁过来了。

“选好了吗?”宋域低头,询问的语气亲昵。

“本来想买一本的,但看到三分之二,猜到结局是不好的,不想再看下去了。”她说,“其他也没有特别喜欢的。”

“那我们下去吧。”宋域揽过她的肩膀。

“好。”

正在此时,婉婉捧着两杯热咖啡飞快地走过来,她笑容仓促,急着赶过来显然是不愿让景至琛和穆飒有过多的相处时间。

穆飒从婉婉的脸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单纯,炽热,甚至是痴傻地喜欢一个人,对方的一个神情就可以牵动你的情绪。

不容她多看,宋域揽着她肩膀的手使力,一个转身,就带她往电梯口的方向去了。

景至琛接过咖啡,轻轻抿了一口,觉得苦味难捱,抬眸的时候对上了婉婉一双明媚灿烂的眼睛,心情有些微妙,为什么对她提不起兴致呢?她好歹也是个标准的美女,性格可爱,说话柔声细语,名牌大学毕业,家境优越,对自己而言再适合不过了,重点是他一眼就可以看出她眼里的痴迷,换做往日,他很享受这些,而如今,他却没有心动的感觉。

原因是什么?就是不喜欢,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要的类型不是这样,他真正心仪的是陪伴他四年的穆飒,是可以在他失意的时候,为他打气的穆飒,是可以在他成功的时候,分享他喜悦的穆飒。

可惜他意识到这点已经迟了。

坐电梯下去的时候,穆飒观察宋域的神情,发现他神情高深莫测,好像在不高兴,好像又没什么,忍不住伸手戳了戳他手臂:“你在想什么呢?”

宋域没说话。

“没在生气吧?”

“为什么要生气?”宋域的声音波澜不惊,抬了抬眼皮,“因为老婆和旧情人聊了几句?这有什么。”

“……”穆飒意识到他还真为这点事情闹了情绪。

直到走出书店,宋域的表情都没有变化,额头上却贴着“心情不好请勿靠近”的标签。

穆飒突然指了指远处的天空:“咦?你看看,那是什么东西?”

趁宋域转移注意力的时候,她踮起脚尖凑过去,在他右脸上亲了一下。

等宋域侧过脸来,穆飒松开他,一副没事人的样子。

“宋太太。”他的声音有点严肃。

“有什么事吗?”

“有纸巾吗?刚才被一只母蚊子叮了一口,不知道有毒没毒。”

“宋域,你太毒舌了。”她抗议。

他终于笑了,捏了捏她的脸:“你胆子不小啊。”

“是指偷亲你,还是和旧情人叙旧?”她反问。

“自己去想。”他拿出车钥匙,在手指上轻轻一勾,“现在肚子饿了,陪我去吃饭。”

他们在一家粤菜厅用了餐,穆飒点了一个和小山坡高的榴莲冰沙,一勺一勺地挖着吃,眼睛亮亮的,显得认真执着,在宋域眼里,她简直就是个小孩子。

大冬天吃沙冰的后果是,穆飒中招了,回到家就头痛鼻塞流涕,躺在床上病怏怏的。宋域亲自端水喂她吃药丸,用额头抵了抵她的额头:“嗯,有点烫。”

穆飒红着鼻子咳了咳,宋域无奈道:“谁让你不听话,大冬天非要吃冰的。”

这颗小小白白的药丸很苦,从舌根吞咽下去的那一刻,她成功地皱起眉头,宋域则悠悠地剥开一颗花生酥,递到她唇边。

见她发冷,他调高了室内的温度,她滑进被窝,他帮她盖好被子,嘱咐她先睡觉,她伸出手拉了拉他的衣服:“你不陪我睡?”

“还有一份报告要看。”他拉开她的手,将她的胳膊放进被窝里。

穆飒被感冒折腾得不行,反复咳嗽甚至咳出了泪水,轻声说:“都这么晚了,别看了,有什么工作明天做不行吗?”

她的模样映在宋域瞳孔显得特别孱弱,他迟疑片刻,揉了揉太阳穴,径直去卫浴间洗漱,回来后掀开被子上了床,躺在她边上。她心满意足侧过身,刚想开口说话鼻涕又流了出来,他从床柜上的纸巾盒里抽了一张纸巾帮她擤鼻涕。

她用力一呼,感觉整个人轻松多了。

“以后还敢不敢在大冬天吃冰的了?”

“不敢了。”穆飒哑声,“但我觉得很奇怪,身体怎么越来越弱了,前两年大冬天穿迷你裙,在户外喝冰汽水都没事。”

宋域客观地说:“你也说了那是前两年的事情了,前两年你是二十七……”

“什么二十七,是二十四点五的时候。”穆飒及时截断他的话。

“唔,人过了二十五,体质会变差。”他继续客观地分析,“加上你没有锻炼的习惯,越来越弱也是合理的,以后不能在大冬天吃冰激凌,不能穿迷你裙,不能不戴帽子出门。”

简直是教育六岁宝宝的语气。

她点了点头,再不敢放肆了。

“睡吧。”他搂过她的身体,轻轻拍了拍她的背,“睡一觉就舒服了。”

“我没有睡意,要不你给我讲个故事吧,小时候我睡不着,妈妈都会讲故事给我听。”

“妈妈都给你讲什么故事?”

“伊索寓言,希腊神话,中国神话故事,格林童话。”

他低下头,挨近了她一点,用手指拨了拨她有些凌乱的头发,微微挑眉:“那我给你讲宋域童话集。”

“听起来还挺有意思的。”

“小时候我和哥在乡下河塘里抓泥鳅,在草丛里拿树杈扎蛇。”他说,“要听吗?”

“我要从头开始听。”

“以前有个很聪明,能干,气质很好的男孩,他和他哥……”宋域娓娓道来。

他低沉和缓的声音如同最好的催眠曲,成功地安抚了穆飒疲惫的神经,她贴在他怀里,蜷起来的脚尖抵在他的腿上,一手揽着他的腰,一手轻轻握成拳贴在他胸口,困意袭来,她缓缓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听到她匀长,低低的呼吸声,宋域随手捻下了最后一盏壁灯,按在她后背上的手臂下滑,来到她的腰处,闭上眼睛,陪她一起入睡。黑暗中,她似乎动了动,发出有些怪异的声音,他及时睁开眼睛,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腰,幸好她就是那么一动,很快眉头舒展开来,呼吸越来越沉,完全进入熟睡。

清晨睁开眼睛的时候,穆飒感觉整个人好了很多,就是头还有些晕乎乎的,喝下宋域泡好的感冒冲剂后整个鼻腔通畅了,前额和脖颈处有一层薄汗,宋域拿了热毛巾帮她擦汗。

“我肚子好饿。”

“我将煮好的粥拿上来。”宋域说着拿起空杯子,转过身。

“宋域。”她喊住了他。

“嗯?”

穆飒双手按在屈起的双膝上,两只热乎乎的脚丫子并在一块,清亮的眼眸映着窗外明媚的春光,白皙的脸颊上泛着微红,慢慢地说:“你真好。”

宋域晃了晃手里的杯子,笑了:“那我算是过了观察期?”

“这个问题,等我喝了粥再讨论。”

“我等你。”他说完离开房间。

她微笑地坐在床上,轻轻拨了拨自己的头发,只觉得发生在自己周围的这一切似真非真。有时候幸福来得太快,总给人错觉,好像是一场梦,但她昨天做过梦了,醒来竟然还是一个如此美好的清晨,有心爱的人在身边,喂她吃药,帮她煮粥喝,如果这一切依旧是梦,她愿长醉不复醒。

过了一周,开春了。在美好的季节里,陆西瑶堂姐陆东哲在城西的饰品分店隆重开张,陆西瑶带穆飒前去捧场。

这一回,穆飒看中了一串男士佛珠手串,经陆东哲的同意,拿起来摸了摸,佛珠上淡淡的香草味传入鼻尖,细腻婉转,甘凉钻透。

“这个佛珠真漂亮。”穆飒说,“味道闻着也让人舒服。”

陆东哲耐心解释:“这个珠子是印尼加里曼丹岛原产的野生沉香,油线漂亮,油脂厚重,味道也好闻,是极品老料。每颗直径5mm,一共108颗。”

穆飒一边观赏,一边想着这手串戴在宋域手上会是什么样子。

“沉香有行气止痛,温中止呕的作用,还能活血,降气。”陆东哲微笑,声音不急不躁,“佛珠可以保平安,避灾消难。”

穆飒考虑了一会,准备买下。

“你如果需要的话我会尽快给你做一串一模一样的。”陆东哲说,“这串是非卖品。”

“是这样啊。”穆飒有些失望,不知为何,她觉得自己和这条手串特别有缘,手指刚触及珠子的时候,整颗心就安定下来,她几乎当下就决定买回去送给宋域。

不过既然陆东哲这么说了,她也不能强求,点了点头,答应她半个月后来取货。

陆西瑶打趣她:“买给宋域?”

穆飒点头承认。

“你可真大方,这手串比你一身的行头都贵十倍不止。”

“意义不同,这个可以庇佑他平安,无祸无灾,多贵都值得。”

“你还真信这个啊?”陆西瑶凑过来,小声地问,她不好意思在堂姐面前说败兴话。

“我信啊。”穆飒笑着看她,“信则灵。美好的东西为什么不去相信?”

结果,她们两人在店里淘了些小玩意,开心地告辞,陆东哲亲自送她们出门。

不远处的绿荫道上停着一辆纯黑色的加长款轿车,车牌号码不动声色地透出车主人的位高权重。陆东哲目光一停,投向车里那个坐姿笔挺,神态轩昂,气质沉静的熟人,他坐在那里等人,目光至始至终看着左前方。直到有个穿奶白色,圆领羊绒连衣裙的女孩步履款款而来,前头的司机亲自下车,为她开车门,她轻巧地钻进了车后座,坐下后,将头依在男人的肩膀上。

陆东哲就站在原地看了他们近一分钟的时间,然后转身回店铺,移开玻璃窗,取出刚才穆飒观赏过的那条佛珠手串,大拇指轻拨,雅致香韵的佛珠从指间滑过,像是那长久的岁月不经意间在手掌心里流转。

她晃神了许久,垂下眼眸,停止拨动,将手串放回原处,然后打了个电话给穆飒。

“如果你真心喜欢这条手串,我就将这条卖给你。”陆东哲笑着说,“不用赶回来,等明后天找个时间来拿吧。”

穆飒买回了沉香手串,亲自戴在宋域手上。宋域随意问了句,这个东西要多少钱,穆飒随便编了个价格,她才不会说实话,这条手串花光了她近一年的积蓄。

“喜欢吗?”穆飒问。

“嗯,不过我没有戴首饰的习惯。”他说。

“我只要求你在开车的时候戴着。”穆飒认真地说,“这个可以保佑你平安,帮你避灾消祸。”

他将她抱到腿上,低头亲了亲她的脸颊:“那你想要什么?”

“又不是以物换物,我不要你给我什么,你就老实地戴着就好了,不许嫌麻烦。”

他双眸凝聚,看着她一脸诚恳的模样,缓缓地勾了勾唇:“好,我戴着。”

宋域公司的情侣游戏正式上市前一晚,穆飒竟然比宋域还紧张,一整夜睡眠很浅,辗转难眠。相反,宋域睡得很安稳,呼吸匀长,一觉到天亮后看见穆飒眼底的两团青色,笑容有些揶揄。

穆飒无语,她已经发现了,在游戏上市前的这段准备日子,他的心理负担越来越轻,吃好睡好,状态完美,有一次站在体重秤上,她惊讶地发现他还重了两斤,他从容表示,这些天食欲不错,吃的有些多了,周末应该去打一场球。

她觉得他的心态不正常,不是一般人类的心理素质。

吃完早餐,宋域看了看时间,提议:“我先送你去上班,再去公司。”

“来得及吗?”穆飒反问。

“完全来得及。”

他送穆飒到公司门口,穆飒下了车,朝他挥了挥手,然后轻快地跳上石阶,宋域站在原地看她的背影,手本能地探入口袋里摸烟盒。

穆飒突然停步,转身,提声大喊:“那个。”

“嗯?什么?”

“宋大神,我是你的粉丝,我永远支持你!”

她竟然大嗓门地喊了出这么幼稚的一句话,和那些十五六岁的狂热追星族似的。

宋域微怔的时候,她已经急速转身,落荒而逃。

宋域推了推口袋里的烟盒,站在车边,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的背影闪进旋转门,然后低下头,无奈地笑了笑,随即转身拉开车门,坐回驾驶座。

余光看见副驾驶座的缝隙里夹着一张纸条,他取过,打开一看。

是她写的字,字体纤细干净,和她的人一样。

摘抄了一句歌词:

“每一个伤口都是荣耀。”

他凝眸看了一会,然后将纸条对折,再对折,放进西服的口袋里。

其实她多虑了,他从没有害怕过失败,即使他体会过那种绝望。

他三十年的人生经历过很多,高处的时候被人追捧,低处的时候被人嘲讽,那种落差他很真实地体验过,但如果经历那些之后,只得出一个“我必须赢回来,让那些看轻我的人瞧瞧”的结论,那他无疑是失败的。

漫长的监狱生活让他明白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不是公平的,但也不会是永远不公平的,善恶一念间,老天会让所有人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那些背叛过他,给他带来伤害的人,他再没必要将情绪浪费在他们身上,因为他们早有了结局,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余生,他只会为自己活。

赢得灿烂,输得也灿烂。

再无所惧。

因为自信,也因为那些胜利,名誉和辉煌,对现在的他来说并不是那么重要,所以他没有恐惧。他保证对自己能掌控的一切尽善尽美,至于结果是输是赢,他不那么热衷。

重要的是,此时此刻,他突然意识到,原来她对他的了解比他期待的深刻太多。

刚才她局促地对他喊话的瞬间,他怔住了,不是惊讶她的所言所行,而是惊讶自己那一刻,心就那么自然而然,急促地动了一下。

从没有人能那么轻易扣动他那里。

那是什么感觉,不好形容。

总之,是猝不及防,匪夷所思,微妙的化学反应,amazing……总之,是非常难得感觉。

对他来说,百年一遇。

他竟然狠狠地动心了,像是和尚第一次下山遇到绝世美女一样,心底升腾起一种特别幼稚的冲动。

这样想着,他不禁地凝神。

堵车的时候,他拿出电话拨了她的号码,她正在悠悠地喝咖啡,喂的声音很放松。

“飒飒。”

“嗯?”

“谢谢你。”他声音微微一顿,一本正经到严肃的口吻,“对了,突然想对你说,我大概是爱上你了。”

电话那头静默了很久,才反应了一个“啊?”

“你听见了,别装糊涂。”他低笑了一声。

挂下电话,他看向窗外。

窗外是早春时节,清露晨流,新桐初引,这样的时刻让所有目睹风景的人感到欢喜,渐而有一种强烈的错觉,好像生活一直是如此明亮,澄净,从不会出现任何阴霾。

他想起中学时读的《a taletwo cities》 开篇的的译文,其中有几句话特别有感触:

“时之凶者也,时之圣者也,此亦大惑之年,此亦笃信之年,此亦绝念之穷冬,此亦多丽之阳春,人或一事无成,人或万物具备,我辈其黄泉永坠,我辈其青云直上。”

此亦多丽之阳春,一切恰好。

还有一个事情他骗了她,他十八岁生日的时候许过一个愿望,普通而俗气,和大部分十八岁的男生一样,他想实现自己的梦想,再和身边的漂亮姑娘一直。

因为,这个世界,唯有梦想和好姑娘不可辜负,一直都是这样。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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