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大汉听了以后非常高兴,眼前这座气势磅礴的山庄,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杨锋看着眼前的这些大汉,朝着楚非道挥了挥手,那些大汉自然看到这一动作,心中纷纷感觉疑惑不解,不过他们也无需操心这些东西,他们只是最为低等的护院,那种事情自然是有管家负责。
楚非道看着眼前的这些大汉,缓缓开口说道:“你们二十五个人进入山庄,从此以后便是风雪山庄的护院,希望你们能够尽职尽责,好好守护风雪山庄的安全,刚刚的那两位便是庄主,旁边的那位女子则是庄主夫人,以后定要牢牢遵从吩咐,你们心中可否清楚这些?”
那些大汉自然明白话语意思,杨锋已经带着如雪离开这里,留下楚非道在此处理事情,至于胡牛早就已经悠闲去了,风雪山庄的规模实在太大,胡牛在这山庄之中已经迷路,后山之中的竹林很是不错,只要人走进这个竹林里面,想要找到此人的下落,恐怕还真没有说的那么简单,恐怕冬天早就已经离去,春天也已降临到了人间,花草树木都已吐出嫩绿枝丫,这些竹子也已焕发往日光彩,郁郁葱葱的竹林漫山遍野,看来此处还是一个好地方,在此修身养性可是非常不错。
胡牛走在漫山遍野的竹林,突然看到一头野猪窜了出来,这头野猪的个头很是不小,可能是胡牛的脚步声太大,惊动到了草丛里面的野猪,还没等胡牛靠近这个草丛,野猪就已发疯似的跑了出来,还好胡牛的身手轻快敏捷,否则便被这头野猪撞倒,而野猪头上的锋利獠牙,更是闪烁着一丝凌厉寒光,要是不小心被其撞上,恐怕肚子也会直接被獠牙穿透,胡牛的心中咯噔一下,便朝竹林的外面快速跑去。
那头野猪似乎已经盯上了胡牛,看到胡牛朝着竹林外面跑去,撒开四蹄朝着胡牛撞去,头上的锋利獠牙气势汹汹,稍有不慎便会被其刺穿,胡牛可不愿意被野猪撞死,这要是传了出去的话,恐怕风雪山庄二庄主的脸面,更会丢掉风雪山庄的脸面,登封城中的那些达官贵族,更是不会顾及他们风雪山庄,想到此处的胡牛战意高昂,猛然停下自己逃跑的步伐,拔出腰间锋利的匕首,眼睛直直盯着眼前的野猪,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这头野猪也已被其吓住了。
野猪缓缓停下自己的四个蹄子,目光盯着胡牛手中的匕首,在这春光明媚的阳光之下,阳光透过竹林的竹叶缝隙,正好照射在这匕首之上,明亮的匕首闪烁点点寒光,比起之前的那把匕首,好像变得更加锋利无比,让人不由自主的感到寒意,对面的野猪更是为之震惊,隐隐约约感觉到了一丝杀意,情不自禁的向后快速退去。
而风雪山庄刚刚招募的护院,如今也已换上专门的衣服,以后出去也是代表风雪山庄,自然不能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更加不能给风雪山庄抹黑,具体的事情全权交给楚非道,单单凭借招募而来的护院,恐怕很难遍布山庄的各处,看来需要招募更多护院,不过这件事情还真有些麻烦,如果招募更多的山庄护院,定会惹起官府中人的注意。
毕竟风雪山庄刚刚建立起来,还未和登封城的府尹衙门,以及登封城中的达官贵族,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这个时候还是低调一些为好,以免招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杨锋可不愿意成为众矢之的,这样的事情做过一次便罢,要是发生次数太多的话,就算是具备现代知识的杨锋,恐怕也会招架不住这些了。
杨锋坐在山庄的院落里面,如雪欠身坐在杨锋的身旁,看着眼前开的正艳的百花,双双沐浴在这阳光之下,蜜蜂蝴蝶在这花丛中起舞,开始辛勤努力的为人工作,同时也在造福整个人类,为人类创造出香甜美味的蜂蜜,如雪静静看着眼前的百花,杨锋知晓这些百花的名字,不过古代的百花更加鲜艳,让人有种如临其境的感觉,后世的百花品种有心不同,许多已经没有那种感觉,而杨锋能够见到古代百花,也算了却自己的一个心愿。
浓郁的花香遍布整个院落,如雪缓缓闭上自己的眼睛,微微昂起自己的小脑袋,呼吸院中充满花香的空气,杨锋紧紧抱着怀中的娇妻,沐浴在这温暖的阳光之下,让人感到一丝温馨的幸福,如果真的可以的话,杨锋宁愿时间永远停止下来,让他们永远待在这里,享受好不容易得到的幸福,可是老天爷就是如此残酷,从来不会停下时光流逝。
楚非道带着那些护院进入山庄,细心安排那些护院的工作,风雪山庄之中的重要位置,安排身手敏捷的护院,以免有人趁机在此捣乱,更是防止有人潜入风雪山庄,盗取山庄中的贵重物品,杨锋他们得到几十万两黄金,虽说只有当铺之中的人知道,那些家伙都是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小人,为了区区的一块玉佩,就让你们花费五万两黄金,这些富人的心中都有不舍,那可是整整五万两黄金,花费很长的时间才能赚到,为了一件小小的玉佩,却断送自己的五万两黄金,想想都让人感到一丝气愤。
就算他们身负再多的痛苦,如今也只能咽进肚子里面,毕竟买卖本就是如此的事,既然他们已经得到这块玉佩,不要再想着自己的黄金,越想就觉得心中越气愤,就算杨锋等人初来乍到,他们也是不敢欺负杨锋等人,毕竟杨锋的背景很强大,一下子拿出如此之多的玉佩,一看就是财大气粗之人,至于那些家道中落的话语,拿出来骗骗刚出道的伙计,估计还真能够让其骗到,可是当铺的掌柜是个老狐狸,那些富家老爷更是人精,不会就此着了杨锋的道。
此时的胡牛还在后山竹林之中,一场马拉松比赛已经结束,胡牛倚着一根粗大的竹子,正在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目光直直盯着眼前的野猪,恨不得一刀直接捅死这家伙,这样他们也能改善生活,皮焦肉嫩的美味野猪肉,想想就已让人流下口水,可是收复眼前的这头野猪,还真没有想象中的那些简单,单单野猪鼻子前面的锋利獠牙,就已让人感到非常的棘手,何况个头这么大的家伙,恐怕自己还真没有那么胆量,如果和这野猪硬碰硬的话,恐怕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了。
好在胡牛之前已经刺中野猪,虽然野猪长得是皮糙肉厚,野猪肉却是非常的好吃,别看野猪长得让人一脸嫌弃,比起喂养的家猪更强壮,肉质也是更加的有韧性,吃起来也是相当的有嚼劲,吃了之后有种还想吃的冲动。
胡牛的身手也是非常不错,野猪在这茂密的竹林之中,就像是在自己的家中一样,速度更是远远超过胡牛,在这竹林里面四处乱跑,胡牛看着消失不见的野猪,脸上浮现出了一丝震惊,那头眼前就要到手的野猪,就这样灰溜溜的扬长而去,想到此处的胡牛感到很是无语,很是无奈的叹了一口长气,只能任由那头野猪离去。
正要打算朝着竹林外面走去,却看到草丛之中的血迹,心中已然想到一个好办法,跟着这些血迹应该能够找到,想到那头扬长而去的野猪,胡牛的心中感到一丝激动,还有机会吃到美味的野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