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时之后,外面的天终于渐渐的亮起来了,调查了几个小时的警员一个个疲惫的从胡同里面走了出去。
这一晚上的时间,他们甚至连一个人影都没有找到,只是在房间里面发现了一点指纹而已,剩下的一点痕迹都没有。
整个小胡同前后已经找遍了,几处民宅都被翻找了一边,却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有找出来。
最后只能唉声叹气的打算离开小胡同。
可是没想到,一行人正打算离开的时候,却发现之前一行人来时的车子,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少了一辆。
这可是警车,在外面调查的时候,警车能丢了一辆,这要是被上面知道了,简直就是打脸一样。
中年人在周围看了一圈,将之前留在车上的几个警员揪出来挨个问了一遍。
谁知道这几个人一听说车子被偷了,顿时愣住了。
老天爷,这是警车,之前他在外面一直都看着的,没有见到一个人从这里路过,只有一个穿着警服的小伙子从外面开车离开,怎么才一转眼的时间,车子就不见了。
以前听说过有人偷车子的,还真就没有见过有人敢偷警车的,这事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一样。
反倒是中年警察,一看就比较有经验,一听说有个穿警服的警员过来将车子开走了,马上想到了什么,急忙叫人看一下身边的人,有没有少了什么人。
结果在众人紧张确认之后,果然发现有人不见了,少的是一个叫黄岩的小伙子,之前就跟在搜查队的后面,谁都没有注意到,什么时候整个团队中竟然少了一个。
车丢了都是小事情,这要是人都丢了,那就是事情闹大了。
好在经过半小时的搜查之后,好不容易将人找了出来。
中年警员听说人已经找到了,只是衣服被人拔下去了,人到是没事被人打昏了而已。
“看来,这是个高手!”中年警员看着被救回来的小伙子,小心的在他身上检查了一下,倒吸了一口气说道:“这样的高手,根本不是我们能对付的,赶快叫人联系上面,这个人我们恐怕根本就抓不到,这个人以前受过专业的训练,反侦察能力很强,而且身手恐怕也很不一般!”
这个中年警员名叫彭海,是燕京刑警大队的一名中队长,晚上刚刚收到了消息,说是有人举报他们在外面调查的人已经出现了,就在这个小胡同里面住着。
彭海今天还是刚刚出差回来,知道这件事马上就带队到胡同里面堵人。
结果人没有找到不说,反倒是丢了一辆车,甚至连人都差点丢了一个,好在是最后人没啥事,只是被人拔了一身衣服,就被弄昏过去,丢在房间里面。
虽然没有跟今天的目标见面,但是从这个人所做的事情上面也看的出来,这个人的手段不一般,这可不是寻常人能做的到的。
甚至胆子大的,竟然转身还偷了一辆警车。
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想的还是太简单了,车子丢了,衣服丢了一件,还不算是最大的事情,谁知道黄岩趁着没人的时候竟然小声的跟他说,自己的配枪丢了。
这丢枪可不是一件小事了,必须要紧急上报才行。
小警员手上的枪,确实被丁凡拿走了,其实一开始也没
有想过要拿走手枪,只是想要借用一下他身上警服,谁知道这个小子还挺倔脾气的,眼看着嫌疑人要走,竟然直接掏枪了。
无奈之下,丁凡才上去给了他一拳,打昏了人之后,想想手枪留在他身边,说不定会出什么意外,只能顺手将手枪带走了。
等这件事办完之后,在将手枪归还。
只是没有想到,就因为他这一次将手枪带走了,原本街面上就有几百人在四处找他,现在好了,已经不只是几百人在找他了,甚至就连一些社区的大妈都出来了。
丁凡一看这下算是玩大了,手枪毕竟是十分敏*感的东西,丢了一只手枪,被人到处找也是正常的,现在就看雷老总能不能帮忙处理了。
希望这件事最后不要闹的太大的就好了,这要是真的将上面都惊动了,事情可就不好收场了。
带着之前抢来的手枪,还有从胡三儿手上借来的钱,丁凡第一时间还是去买电脑,有了电脑才能想办法解开那个网站上面的疑惑。
可当丁凡赶到电脑城的时候,却发现昨天看到的那台电脑已经不见了。
大惊失色的丁凡连忙找了店里的员工追问电脑的去向,结果很悲催的获知,这台电脑在十分钟之前刚刚被人买了,这会儿人都不知道去哪里了。
丁凡废了这么大的力气,好不容易将钱准备好了,最后结果竟然是被人提前了一步买了。
之前的准备这一下子算是全白费了,这要是一般的电脑也就算了,反正也是量产的,大不了就在找一台。
可这电脑本身就不是量产的东西,整个电脑城就只有这一台,还是人家拿过来展示的样机,整个电脑城里面就这一台而已。
就算是想要定做,还不知道要等多长时间那!
就在丁凡心灰意冷,打算想办法联系境外的朋友时,热心的店员突然拍了丁凡一下说道:“之前的那台电脑,就是被她买走的!”
丁凡顺着店员指引的方向看了一眼,正好看到一个女孩手上提着一个包往外面走去。
一身白色的短裙,米白色的高跟鞋,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青春的气息,只是这些气息在丁凡的眼里,还真比不上她手上现在拿着的电脑包更加吸引人。
道谢了一声之后,丁凡赶忙追了出去,不过这一次他真的要感叹一声了,真是一步慢,步步慢,之前就是差了一步,想不到这一次又差了一步。
前脚刚刚追出来,人家已经开车离开了。
丁凡现在也不能在开着车追上去了,毕竟他之前用的就是警车,现在八成已经被人到处找了,在开着这辆车,估计都不用开出一条街去,后面就要跟上一堆尾巴。
眼下丁凡的希望全都在这台电脑上面了,绝对不能放过这个机会,只好在路边找了一辆出租车,跟上前面的那台车,看看她要去什么地方了。
就看刚刚那个女孩的着装,还有她的座驾,显然不是一般人,家里应该也有点家底的,但是丁凡还真没想到,前面的车子竟然开了半个多小时,最后将车子开到了一个十分偏僻的小城区里面,在跑一会儿,恐怕都要出城了。
好在到了这片儿之后,她的车子明显已经开不进去了,手上提着电脑就往里面走去。
丁凡好奇的问了一句,这
是个什么地方,司机好像对这里十分熟悉的样子,但对于他的问题,似乎有点不愿意说,只是抿嘴一笑,摇着头叹气了一声。
从这个司机的神色中,丁凡发现自己似乎发现了什么东西。
但现在也不是多问的时候,之前的女个女孩已经走了一会儿了,在不跟上去,恐怕人就不知道走什么地方去了。
不过这一次丁凡算是想多了,那个女孩这一身的穿着,想要快步前进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地方本就是泥土路,那女孩一身的洁白短裙加上高跟鞋,想要走快本身就十分吃力,想要跟上去根本就没有什么难度。
只是丁凡更加好奇她的目的了,就她那一身造型,跟这个地方简直格格不入。
丁凡跟在不远处,慢慢的往里面走着,看着周围破旧的房屋,似乎有点像是他当年在南美时候常去的那种酒吧街一样。
只是现在还是白天,这种地方一般都是不开门的,不少醉汉这会儿也就是刚刚醒酒,甚至很多人这会儿还在地上躺着那,显然是昨天晚上没少喝。
前面的女孩明显对于这里也不是很熟悉的样子,看着这些破旧的小酒吧门面,还在一个个比对着,更像是过来找什么人的样子。
越往里面走,丁凡却发现了一个问题,按说这些酒吧白天很少会开门的,尤其是上午的这个时间段,完全是夜猫子睡觉的时候。
可这一段路上,好像周边的所有酒吧都在营业中,甚至有几个还人来人往的。
就在丁凡好奇的功夫,前面的女孩似乎找到了自己要去的地方,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之后,急忙走了进去。
丁凡紧走两步,在门前看了一眼门面,一只巨大的鹦鹉当先就映入了眼帘,下面还写着‘鹦鹉吧’三个大字,里面显然是早就已经营业了,只是人不是很多而已。
就在丁凡好奇的时候,酒吧的大门又一次打开了,一个穿着十分暴漏的女孩从里面跑了出来,对着他上下打量了一眼,十分亲切的跑上前来,伸手就挽住了他的手臂说道:“哥哥,我就知道你没有忘了我,上次见你一次,我就一直等着你来找我那!”
丁凡被这个女孩说的一愣,用力的挣了一下自己的手臂,结果他越拽,女孩反倒是抱得越紧了不少,挣了两次都没有挣出来:“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以前见过你吗?”
“不会吧,你这就把我忘了?”女孩一听显得十分吃惊,看起来好像都要哭出来了,但抱着丁凡的双手可一点没有要松开的意思:“就是上次在宴会上 ,我是跟朋友一起去的,你跟那谁不是关系一直特别好吗,他给我介绍的时候,你还说要来找我的,你是不是喝多了就把我忘了,亏我还一直等着你,你们这些男人是不是都这样啊,翻脸就不认识人了?”
这小姑娘说话的声音还挺好听的,有点柔柔诺诺的,可她说出来的话,实在有点直白的过分了。
反正丁凡是一点都没有想起来,她说的那个所谓的宴会究竟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更加不知道她所说的那个谁,究竟是谁。
而这个小姑娘却没有给丁凡在多想的时间,拉着他的手臂就往酒吧里面走去。
本来丁凡就是奔着那个白衣服的女人过来的,正想着用个什么理由进去,现在有人带路,他到是能省点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