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导演最有存在感的一位,和其手下唯一的人气红星,目前正在火热同居中。
当然,鉴于如今国内对这样‘非正常’的关系接受度很低,他们同居的很低调——但也要感谢这个相对纯洁的年代,男人和男人住在一起一般只会让人联想到朋友而不是基友,再说朱导演并不是那种秃头大肚腩的中老年猥琐男,他甚至比沈平章还要年轻鲜.嫩,你觉得这样的有为才俊会做潜规则这样没品的事?想什么呢?脑子没进水吧?
自从他们同居以后,朱子墨就过上了性福美好的生活。
看看现在,再遥想一下曾经,春风满面的朱导演也不得不感叹一句——要不怎么说男人不能亏待自己呢,这有跟没有,幸福指数差太多了!
沈平章是个好情人。
现在朱子墨知道了,沈平章是在一个‘书香门第’长大的,父亲母亲都是大学教授,所以他从小受的教育非常严格,可能是物极必反吧,做乖乖仔十几年,当青春叛逆期如约而至的时候,他的症状就尤其严重一些,十七岁的时候高考考上了国内最好的大学,但他根本没去报道,原因是他的父母偷偷改掉了他的志愿。
后来,他干脆就不读书了,做起了北漂一族,把一双传统观念很重的父母气得干脆再也不管他。
至于他后来有没有后悔,朱子墨听他语气淡淡的,一时间也听不大出来,但别管内心怎么想,三年多的时间过去,也足够他释然了吧。
提这些,是想说,沈平章的家教很好,一个人成年之后再怎么出走,他童年时代养成的习惯也是根深蒂固的,别管是良好的卫生习惯,还是对朱子墨润物细无声的体贴方式——最让朱子墨开心雀跃的是,他还做得一手好饭菜!听沈平章说,他们家一直有男人做饭的传统,且他从小比较好这个,再加上北漂这么多年,每天自己做菜吃,什么都练出来了,滋味颇能入口。
朱子墨只吃了两顿之后,就泪流满面的被他征服了。
要知道,他自从穿越过来,天天不是在外面吃,就是叫外卖,那东西偶尔吃几顿没关系,天天这么吃真是又不健康又嫌不够温情,他早吃得够够的了,原本还想着,等腾出时间来,就去人才中心请一个手艺好的阿姨回来,结果这下可好,沈平章带着围裙在厨房炒菜的时候,他就像只树袋熊一样从后面搂着他的腰,那种只有在梦中才有的浪漫场景,竟然如此轻易就拥有了,朱子墨只恨自己没有早点把沈平章拐回家。
像是今天晚上,照旧去学车,照旧中途开小差,照旧心满意足的回了家,然后沈平章背着昏昏欲睡的朱子墨进去洗澡……一个钟头后,他们终于‘洗’完,回床上睡觉。
相依相偎着,连睡觉都觉得仿佛有了温度。
有研究表明,当一个人感觉到幸福、心态上十分良好的时候,他们的身体也会跟着处于一种非常良好的健康状态,像是朱子墨和沈平章两个,昨天晚上折腾到快天亮了,八点多醒来,照样元力充沛,精神足足的。
分别洗漱完毕,朱子墨去外面的躺椅上猫儿一样的晒太阳,沈平章则负责去厨房做早餐。
时间到九点钟,厨房传来浓郁的香气,这时候,客厅里的电话铃声响了。
朱子墨像没有骨头一样的晃去接电话。
电话是何鹏打来的,说的是一部作品版权的事。
何鹏今年还不到三十岁,是朱子墨新成立的工作室的行政助理,主要职责就是给朱子墨打下手,这人工作认真严谨负责,朱子墨但有吩咐,他都会完成的一丝不苟。比如朱子墨曾经交代过,有什么事,只要不是十万火急,就别在九点钟之前打扰他,从那之后,何鹏就再没有吵过他睡觉了。
朱子墨拿着听筒,不时的嗯上几声,两分钟之后,那边沈平章已经把早餐摆上了桌,朱子墨终于把电话挂了。
“什么事儿?”沈平章随口问他。
“记得我给你提到过的那本小说吗?作者已经同意把版权卖给我了,不过他跟何鹏说,希望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和我见个面。”朱子墨顺手捏了一只水晶蒸饺咬了一口,里面的大虾仁q弹鲜香,好吃的让他眯了眯眼睛。
沈平章有提前预备食物的习惯,比如说这些水晶饺,他都是提前包好冻在冰箱里,想吃的时候随时可以拿出来蒸一蒸,不耽误工夫。除了水晶饺,他还预备了小笼包、各种果酱等等,现在摆上桌的,就有两碗香气喷喷的皮蛋瘦肉粥,两枚煮鸡蛋,两杯现磨豆浆,一笼小笼包、一笼水晶饺,一叠凉拌的小黄瓜,十分家常,但滋味却是非常赞的。
朱子墨咕叽咕叽的咽了咽口水,坐下来开吃。
“哦?”沈平章这会儿也饿了,他也坐下来拿了个小笼包咬了一口,咽下去才问道,“定了什么时候见了吗?不如我陪你去啊,我给你开车!”
“居心不良!”朱子墨笑着斜了他一眼,“我记得你说过喜欢那个作者吧?”
“是喜欢他的书!”沈平章默默地纠正。
“带你去也不是不可以,正好可以看看你符合他心中哪个角色的形象,”朱子墨敲开煮鸡蛋的壳,慢吞吞的剥着,不过才开始就被沈平章接过去帮忙了,“不过去了你可得矜持着点,不许失了本大爷的面子,懂吗?”
沈平章三下两下把鸡蛋剥好递给他,也笑着说道:“放心,你就当带了个司机去……”其实他非要跟着去,除了很欣赏那个作者之外,还因为那个作者非常年轻……且英俊。
目前他们俩的关系里,沈平章绝对比朱子墨要担心的多,因为毕竟相处了这么长时间了,沈平章已经非常清楚自己喜欢上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对自己的欲.望十分放纵,绝不肯亏待自己,任性、颜控,他担心一个看不住,朱子墨就被别人勾跑了。
……如果他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朱子墨一眼瞧中,就绝对不会再这么患得患失了,毕竟能和他的充气娃娃那么像,还是需要一点机缘的,身为一个宅男,朱子墨好.色是好.色了,但他同时又懒且挑剔,有贼心没贼胆,指望他出轨,除非沈平章犯了什么原则性错误,两个人彻底闹翻。
消磨到下午一点钟,他们就出发了,已经和那位小说作者约定好两点钟在一家叫‘月光’的咖啡馆见面,他们早到了十分钟左右,结果进去一看,那位小说作者比他们到得还早一点。
虽然他们没见过面,但显然彼此都熟悉对方的外貌,稍微愣了一下,那个身穿蓝色棉麻衬衫的大男孩就冲他们挥了挥手,朱子墨回了一个笑容,后面跟着戴了大墨镜的沈平章,他们选的位置很隐蔽,外面一个半人多高的绿植挡着,不远处还有一挂叮当作响的水晶珠帘,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留意不到这里。
双方入了座,分别握了握手,然后简单的自己报了下名做自我介绍。
“朱子墨。”
“沈平章。”
“曾宇兮。”
曾宇兮,笔名来生缘,他今年在新浪发表的小说刚一问世,就引发了轰动,朱子墨开始留意到他,还是因为他马上要兴办站,网站想要办的长久,办的红火,除了不吝惜做宣传吸引读者之外,还要有几个招牌式的大神级写手,现培养来不及,所以第一选择就是去别的网站挖角。
朱子墨做别的可能比较外行,看什么作者有潜力、分析各种数据却是根本不费吹灰之力,他划定了几个,然后交给鲲鹏集团的执行总裁任南生去勾引,能拉到几个算几个。而这个来生缘——也就是曾宇兮,就是他交代的重中之重。
这本,朱子墨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
其实,以他的眼光来看,这本书里许多观点、叙事手法、人物设定都已经烂大街了——就像是第一本无限流,第一本随身流,当时刚问世的时候,肯定是让人惊艳、让人倾倒的,每个能做开山鼻祖的人都是天才,但朱子墨虽然穿回了二十一世纪,他的眼光还是二十四世纪的眼光,网络文学发展了几百年,可以说,什么样的题材都写过了,什么样的梗都被用烂了,像里面的许多设定,在后世,有些被推翻了,成了九天神雷,有些却成了普世观点,也就是谁看了都不会留意一下的常识……
但朱子墨却仍然翻看了好几遍,然后默默的被感动,默默地被鼓动起热血,默默地觉得,这样好的故事不搬上大屏幕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这可能就像是一个身着过时且破旧的衣裙,妆容也土里土气的绝代佳人,所有外在的不合时宜都不能遮掩她的魅力,反而因为那些质朴的东西,才更显出她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的清韵来。
朱子墨惊艳过后,就彻底被打动了,他第一时间让自己的助理联系这位前生缘,表达了想要购买电影版权&游戏版权的强烈意愿,并且千方百计的邀请对方来自己的网站发展。
现在,他们三个团团坐好,互相打量几眼,全都露出了羞涩而谨慎的笑容来。
朱子墨敏感的触角滴滴滴响了起来,他眼睛噌的一亮,这、这显然是遇到了同类啊!
没错,曾宇兮长得很帅,气质也是斯斯文文的,但本质上,他依然是个和朱子墨一样的死宅男啊!
沈平章留意到朱子墨的表情,一下子正襟危坐起来了,他顺势在桌子下面握住了朱子墨的右手。
“我很喜欢你的书,写的真是太棒了!而且你的叙事风格,已经有了电影分镜头的感觉,但神奇的是,作为一个读者,看起来却丝毫不觉得有什么违和之处,你真是个天才!”
你真是个天才,曾宇兮从小到大听了无数次,但没有哪一次,会让他觉得像现在这样愉快。
当然,同时也微微有些窘迫。
“和你比起来,我并不算什么,你也说了,我写的只是‘有了电影分镜头的感觉’,而你却已经实打实的拍出两部大卖的电影作品了。”曾宇兮的声音也是斯斯文文的,语速很慢,但却给人一种十分认真诚恳的感觉。
“哦?你看过我的电影?”朱子墨身子向前倾了倾,颇感荣幸的问道。
“嗯,看过。”曾宇兮没好意思说自己两次都是陪着小侄子去看的,但本来是想忍两个小时,结果却是比小侄子看的还入迷,两个代沟隔了一条马里亚纳海沟的人头一次有了共同语言,这也是他头一次认真的记住了导演的名字,所以上映之后,都没等小侄子催,他就买好票,一等到他放了学,两个人就手拉着手去电影院观影去了。
而这次,导演仍然没有让他失望。
写好之后,曾宇兮也曾发过白日梦,希望自己的小说也能登上大屏幕——当然,必须要有不逊于这两部电影的特效,如果交给不靠谱的人乱拍,那还是算了。
没想到,美梦竟然还有成真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