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漂”“海漂”“路倒”,分别代表在河里、海里和路边发现的无名尸体。这样的尸体,每个市的法医每年都能见到几十具。
1
半个多月,相安无事,天也开始热了起来。
这段时间里,我们五个人都下意识地对上一起枪案缄口不提。张越含泪的眼睛,让我们无不恻隐,甚至有些内疚。查清真相是我们的职责,而真相却给那个可怜的人带来了牢狱之灾。内疚归内疚,在内心深处,我们都知道,为真相所做的一切都没有错。就像法律上的“疑罪从无”,看似在保护犯罪分子,其实是在保护每一名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过话虽如此,法医的心也是肉长的,要从低谷里走出来,还是需要一个过程。
也许是共同背负的悲伤,让我们这个小团体有了更多努力制造欢乐的理由。一下班,我们就会叫上铃铛、宝嫂和韩亮不断更换的女朋友出来聚会。与以前不同的是,现在我们的聚会多了一个记录者,每个眉飞色舞的瞬间,都会被“专业摄影师”陈诗羽的相机镜头捕捉。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们越来越习惯陈诗羽的存在。尽管不出差的日子里,繁重的行政工作和信访复核一样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但是在处理琐事的间隙,我们都搜肠刮肚,找出一些笑话来互相逗乐,弄得这段时间勘查一组里满是欢声笑语。就连话不多的陈诗羽,也会主动加入讲笑话的行列。
说实话,如果不是舍不得让挺着大肚子的铃铛忍受孤独,我的确更喜欢出差的日子。因为在外面办案时,只需要把精力集中在案件上,而在厅里工作时,琐事繁多,反而经常感觉自己的脑子都不够用了。
这一天,林涛在我们办公室里翻阅一本《法医精神病学》。
“你们法医也要研究神经病?”陈诗羽好奇地问。
“羽毛啊,这个我得给你科普一下,省得以后你丢我们的脸。”大宝说,“精神病鉴定也属于法医鉴定的分支学科。”
“就是那个讲什么全部责任能力、限制责任能力和无责任能力的?”陈诗羽接着问。这次她没有纠正大宝称呼上的错误,可能已经习惯了。
大宝点点头。
林涛说:“我以前看过一个电影,名字叫《夜叉》,说的就是很多鉴定人作假,给那些犯了罪的有钱人鉴定为无责任能力,最后不追究刑事责任。一个警察看不惯,就专门利用晚上的时间去鞭杀这些坏人,看得人老过瘾了。你们做鉴定别作假啊,省得被鞭杀。”
大宝“哼”了一声,说:“林涛说得对,我觉得最应该被杀的就是这些作假的鉴定人,比犯罪分子还坏。不过,我们公安机关的法医不做精神病鉴定,这种鉴定事关重大,是需要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精神病医院里的专家组成的鉴定委员会来鉴定的。这也算是保证了鉴定的真实客观。”
陈诗羽问:“你们参与的案件中,神经病杀人的案件,多不多?”
大宝想了想,说:“嗯,不少,而且这样的案件不好破啊,不好找证据,也别指望有口供。但老秦你还记得吧?以前我们办过一个智障者杀了一对夫妻的案件,就是根据尸体身上的多余损伤,通过行为分析判断出凶手心智不全的。”
“等等,”我一边写着一份报告,一边插话,“我纠正一下陈诗羽的一个错误。”
“你一直在说神经病,其实你要表达的意思是精神病。”我边写边说。在我看来,写报告这种事情,是最不需要用脑子的,固定格式、固定称谓、固定内容,无须思考,手到擒来。“在医学上,神经病和精神病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精神病就是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地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精神病人会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而神经病指的是神经系统发生的器质性疾病。虽然两者有的时候可以并存,但确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哦。”陈诗羽若有所思,“精神病归精神病医院管,可以做精神病鉴定。那神经病呢?神经病归谁管?能做鉴定吗?”
“如果是外伤导致的神经病,由我们来进行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我说,“治疗的话,是归医院神经内科的医生管。”
“去去去,什么跟什么啊。”大宝突然翻了脸,“不和你们掰扯了。”
我们几人一头雾水。
“怎么了这是?”我转念一想,大宝的老婆好像就是神经内科的医生,接着说,“你听错了吧?我没说神经内科的医生不好呀。我这是在给陈诗羽科普,神经病归神经内科医生管,没错啊。”
大宝抬眼看了我们一下,随即低下头去,搓着衣角说:“哼,我归我老婆管。”
在我们笑得前仰后合的时候,电话铃骤然响起。
“怎么,最近闲得慌了?”师父的声音,“笑得那么开心?”
肯定是我接电话的时候,林涛还没收住自己的笑声。我白了林涛一眼,林涛吐了吐舌头。
“有活儿了?”我赶紧岔开话题。
“峰岭市。有个工厂,门口小河里有个河漂,现在当地法医不敢确定案件性质,让你们去看看。”师父说。
“河漂”“海漂”“路倒”,分别代表在河里、海里和路边发现的无名尸体。这样的尸体,每个市的法医每年都能见到几十具。为了表达简洁,就采取了这样可以意会也方便言传的方式。
“河……河漂?”我看了看窗外,艳阳似火,对着大宝和林涛捏了捏鼻子。
大宝赶紧起身打开柜子,找出了我们三个人的防毒面具。
“这案子不着急。”师父说,“是昨天上午发现的,昨天下午当地法医就进行了尸检,今天他们讨论意见不一致,所以求助我们。你们在午饭之前赶到就可以了。”
我抬腕看看手表,心想这还不着急?现在都九点多了,峰岭市离省城还有两百多公里的路程,这还不着急吗?
废话不敢多说,我们五个人拎着勘查箱就开车出发了。
峰岭市是长江之滨的一个小城,虽然位于三省交界的位置,但是人口较少、生活富足,因此,恶性命案极为罕见。我上班这些年来,还没有来峰岭市出过差。
车子驶下高速后,横穿了整个市区,我们一路欣赏着这座山美水美的小城的风景,心里犯着嘀咕,不知这次会是一起什么案件,尸体会腐败到什么程度。只有陈诗羽,还有心情隔着车窗不停地拍照。
尸体的腐败会导致一些推理条件的丧失,同时也会丢失很多证据,这不仅会给法医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也会给法医的推断增添很多风险。当然,这也是陈诗羽第一次接触腐败尸体,我倒是很想看看她过不过得了这一关。
在当地警车的引导下,窗外的繁华喧嚣逐渐消失,车辆驶入了市郊的经济开发区。小城的人口本来就非常稀少,这一带更是人迹罕至。警车闪着警灯,不一会儿便开到了一个工厂的大门前。
“这是我们市的一个支柱企业,员工多达数千人。”市局刑警支队赵支队长跳下车,对我们说,“这一大片厂区里有生活区域,平时的工作日,工人们几乎都住在厂区里,只有周末的时候才会各自回家。”
我环顾了一下周围的环境,问:“这里交通便利吗?”
赵支队长摇摇头,说:“如果自己没有交通工具,只能步行五百米,到那边一个公交车站坐车去市里。这边工厂里的员工,大部分都有自己的私家车,没有车的,厂里会在周末、星期一的时候安排班车接送。”
“现场就在这里吗?”我看见工厂大门前方有一条小河,流水淙淙、清澈见底。这条小河就像是一条护城河,环绕着整个厂区,只在几个入口的大门处,架上了宽桥供人出入。我们的车辆停在一处宽桥上,往河床上望去,一两件蓝色的一次性手术衣和几双乳胶手套格外扎眼。
我皱着眉摇了摇头,心想现在省里这么重视勘查垃圾的治理,你们这里倒是一点儿也没有贯彻。手术衣和乳胶手套都是难以降解的物质,会给环境带来污染,也会影响城市形象。所以,省厅要求各地警务人员在现场勘查完毕后,统一收集勘查垃圾,并集中处理。
赵支队长点点头,说:“平时大门这里也没有什么人,星期一员工上班的时候,有人发现桥底有异物,工厂的保安下到桥底,发现是一具尸体,就报了案。”
“那作案时间就是周末了?”大宝问。
我摇头,说:“不会,听说尸体已经高度腐败了,肯定不会是两三天之内的事情。尸体腐败后才漂浮上来的,而且河水是流动的,只不过尸体漂到桥底,被桥墩阻挡,才会在这里被发现,我觉得抛尸地点肯定不是这里。”
赵支队长点点头,说:“确实,工厂几个大门的监控我们都调取了,没有什么发现。”
我们走过宽桥,沿着工厂的围墙走了一段。陈诗羽说:“我看工厂的墙头上,隔个几百米就有一个监控摄像头?”
赵支队长说:“是的,其实外人看起来,厂区附近监控摄像头林立,不应该是抛尸的好地方,但是工厂保卫部门的人都知道,其实这些监控摄像头只能监控到墙头区域,河岸对面的情况是看不到的,也就是说在河岸对面抛尸,不可能被监控摄像头录下。”
“您是在怀疑保卫部门的人?”陈诗羽问。
赵支队长没有说话。
我接着说:“厂区内有监控摄像头就不说了,但是厂区周围都是旷野,找个地方埋了也是很容易的事情,为什么非要抛在河里呢?虽然监控摄像头只能看到墙头,但是压着监控摄像头死角的边缘抛尸,也是一件很冒险的事情。即使是了解厂区监控摄像头的保安,按常理也不会冒这个险。”
赵支队长打断了我的思考,说:“要不咱们先吃饭吧,你也别先入为主,因为我们的法医中有人认为这不过是一起自杀或者意外事故。”
大宝拍了一下脑袋,说:“是啊,我们是来帮助指导案件定性的,怎么这么快就先入为主了呢?”
法医也是人,看到腐败尸体,在视觉和嗅觉的双重刺激下,要说一点儿不适感都没有,肯定是骗人的。记得很多法医说,如果我有鼻炎就好了,就闻不到臭味了。其实不然,鼻炎和咽炎经常联合存在,而咽炎的症状常常会有恶心干呕。有咽炎的法医,在有腐败尸体的现场勘查时,要抑制住干呕的感觉,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我就是如此。作为一个法医,在现场干呕毕竟是一件很没有面子的事情,而且难免会让领导对你的工作能力产生质疑。所以,像陈诗羽这样第一次接触腐败尸体的侦查专业的学生,她即便吐得不成人形,我也能理解。
刚刚在峰岭市殡仪馆法医学尸体解剖室的门口跳下车,我就闻见了那股熟悉而厌恶的味道。在装有完善的排风设施的解剖室里,还能够顶着风头臭八里地的尸体,可想而知会是什么样子。
在更衣间里,透过联排玻璃,只能看见解剖台上放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尸袋。我们知道这不是因为死者太胖,而是因为巨人观已经形成了。所谓巨人观,就是尸体高度腐败后,受到腐败菌群的作用,体内会产生大量的气体,并逐渐扩散到全身,使之看上去膨胀如巨人。这时候的尸体,全身的表皮湿润、易于脱落,眼球、舌头都会因为膨胀作用而膨隆出来,面貌丧失。
很多朋友在网络上看过巨人观的照片后,都会受到强烈的视觉冲击,纷纷感叹法医的不易。其实如果仅仅只有视觉冲击倒没有什么,更要命的是嗅觉和触觉。恶臭不必多说,检验尸体时的触觉也会让人很不适。因为呈巨人观的尸体全身湿润,表皮稍一用力便会脱落,所以戴着乳胶手套的法医连抓住尸体的四肢都很艰难,更别提给尸体翻身了。
但是,为了找到真相,给逝者主持公道,受这些罪也都值了。
我们很快穿戴完毕,走进解剖室。峰岭市公安局法医科科长周智慢慢地把尸袋拉开,一具墨绿色的巨人观尸体暴露在大家面前。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扑鼻的恶臭。
我扭头看了看陈诗羽,她显然也被熏到了,忍不住皱了皱鼻子。但第一次面对这样的景象,她居然没有呕吐的迹象,这不禁让我大感意外。
有了先进仪器的辅助,法医告别了狗鼻子的时代。先前我们靠戴口罩来阻隔一些臭气,现在的条件好了,法医都会配备防毒面具,防止腐尸产生的有毒气体侵害法医的身体。防毒面具里的活性炭盒的确可以吸附一些有毒气体,但阻隔臭气的能力比口罩也高不了多少。这个时候,臭气穿过防毒面具,钻进了我们的鼻孔。我皱了皱眉头,戴了这个玩意儿,我连习惯性的揉鼻子的动作也做不了了。
尸体吐着舌头,瞪着我们。
2
“我的天啊!”见到了尸体的面貌,陈诗羽终于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确实,这具巨人观尸体膨胀得非常厉害,是比较少见的。
“绿巨人啊,这是。”大宝说。
因为腐败的进展,尸体的舌头都已经成了墨绿色,阴森森地露在口外。面部皮肤因为气体膨胀而变得很紧,眼睑已经绷成了一条线,已经半塌陷的眼球露在眼眶之外,就像是随时会掉下来一样。尸体的衣服在初检的时候就已经被剪开取下,峰岭市公安局的刘法医正在解剖室一角的操作台上逐件把衣物拼凑还原。
死者是一名男性,看不出年龄。尸体的胸腹部都高高地隆起,全身墨绿,其间还有错综复杂的黑红色的静脉网。头发全部脱落,手脚掌的表皮皱皱巴巴的,已经变形,只需要轻轻一拽就可以把表皮完整地剥落下来。
“尸体还没有解剖?”我见尸体的表面很完整,没有缝线,问道。
周科长点点头,说:“我们对死者头面部的损伤争议很大,没有定论,就决定暂不解剖,等你们来了,共同商量着办。”
“尸源呢?”我问。
“DNA已经取了检材送实验室进行了,结果估计现在已经出来了。”周科长说,“不过因为还没解剖,所以对尸体的特征刻画没有办法进行。是不是本地人,是不是现场周围住户,这些都没法确认。调查失踪人口的工作正在进行。”
“指纹也没有取吗?”林涛戴着面具,瓮声瓮气地说。
一般已经经过初次尸检的尸体,手指都是黑的,因为需要进行常规的尸体指纹捺印。就是给尸体的手指指腹抹上油墨,然后在指纹卡上捺印。获取的指纹可以作为寻找尸源、排除现场指纹的一项依据。对于高度腐败而且未必是命案的尸体,对这方面的要求并不是十分严格。
周科长摇摇头,说:“死者手指的皮肤因为腐败和长时间被水浸泡,没法进行捺印。”
“谁说没法捺印?”大宝小心翼翼地拿起死者的手,看了看,说,“好捺印得很啊。”
大宝说完,用手术刀在死者右手拇指指根部划了一圈,然后像是脱手套一样,把大拇指的皮肤就这样整个儿脱了下来,然后把自己的手指小心翼翼地伸进皮肤套里,说:“快拿捺印卡!”
就这样,大宝把死者的十根手指的皮肤依次取了下来,套在自己的手指上,完成了死者指纹的捺印。陈诗羽看得目瞪口呆。
这种取指纹的方法不是常规方法,但是我们也会经常使用。峰岭市是一个稳定和谐的小城,命案本身就不多,腐败尸体的命案更是凤毛麟角。所以当地法医并没有学会这种让人有些毛骨悚然的办法。
当然,这种办法也不是每次都会有效的。如果尸体腐败程度还没有达到手部皮肤手套样剥离,或者腐败程度严重到手指皮肤已经破碎,都是不能用这种办法进行指纹捺印的。所以,在这起案件中,大宝成功地获取了死者的十指指纹,也有运气的成分在里面。
“你们对什么有争议?”我没有多看大宝取指纹的过程,而是专心致志地看着死者面部的几处交错的伤口。毕竟取不取得到指纹不是案件能否准确定性的关键。
死者的面部颅骨没有塌陷,用指压也没有感觉出有明显的骨擦音,可见并没有明显严重的骨折存在。但是,在墨绿色的面部,可以看到几条边缘不整齐、互相交叉的皮肤裂口。因为高度腐败,创口周围都已经变得不清晰而且圆钝了,根本无法判断出致伤工具,更别说判断有没有生活反应了。
“无法判断有无生活反应。”周科长说,“除此之外,尸体全身没有发现什么致命性的损伤。毒物检验也做了,没有中毒的迹象。所以现在不太好确认死者是溺死,还是被打死以后抛尸入水。尸体腐败成这个样子,我们担心解剖了也无法确认,所以就等你们来了。”
“确实看不出有没有生活反应。”我屏住呼吸,用放大镜照着,凑得更近一些看了看创口,说道。
周科长说:“现场的环厂河是和我们峰岭市的母亲河——峰河相连着的,里面有很多鱼。所以,有些人认为这是死后被鱼啃噬所致的创口,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创口,但其下颅骨没有骨折呢?不过也有些人认为鱼毕竟不是野兽,啃不出这么多、这么大的创口。”
所有的法医都知道在野外的尸体可能会被野兽啃噬,但确实不是所有的法医都知道,其实鱼类的啃噬也可以在已经腐败了的尸体上形成创口。
我曾经出勘过一个现场,法医从河里捞出一具尸体后,发现他额头的正中部位有一块皮肤缺损,而在这块皮肤缺损的下方颅骨上,看到一条裂纹。
学过医学基础的人都知道,人的颅骨顶部有一条横行和一条纵行的骨缝,分别叫作冠状缝和矢状缝。另外,在枕部有一个“人”行的骨缝,称之为人字缝。除此之外,颅骨应该是完整、平滑的,不应该有裂纹。既然额部正常不应该有骨缝,那么发现的这条裂纹应该就是骨折线。法医以此来推断这可能是一起命案,凶手用钝器打击死者额部,导致颅骨骨折、脑挫伤而死亡。在通知家属要进行尸体解剖的时候,家属一致反对。因为家属都清楚死者有抑郁症,多次自杀未果,这次离家出走前也写了遗书说自己要投河自尽。
法医觉得家属反对解剖的行为有些蹊跷,于是要求侦查部门对死者的家属进行了调查,并且获取局长的同意,强行对尸体进行了解剖。解剖后,不知道如何下结论,于是申请省厅支援。
我们到达现场后,对尸体进行了复检,发现死者额部皮肤缺损下方的裂痕曲折,显然不是骨折线,而应该是骨缝。这就涉及冷门知识了。其实在每六百个人中,就会有一个人是这种先天变异,额骨的正中有一条没有愈合好的骨缝,称之为“先天性额缝不愈”。在法医尸检中,时常可以发现先天性额缝不愈的人,但是只要颅骨没有损伤,法医有时候不会注意到额部异常的骨缝。
后来,这起案件定性为自杀案件。因为尸体腐败后,额部被鱼类啃噬,导致皮肤缺损,恰巧露出了其先天性变异的骨缝,引起了法医的误会。
“确实不像是鱼啃噬的。”我皱了皱眉头,说。
“肯定不会是锐器创,因为边缘不整齐。”周科长说,“但如果是钝器创的话,形成这么多创口,肯定是多次打击,那下颅骨不会骨折吗?”
“我们解剖吧。”我说,“我和周科长检验头面部,大宝和刘法医检验胸腹部。”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大宝的手术刀就划了下去。划开尸体腹腔的时候,只听见“噗”的一声,尸体腹
部膨隆迅速消失。我赶紧屏住呼吸,招了招手,示意我们一起暂时离开解剖室。没想到林涛的速度比我还快,早已拉着陈诗羽躲到了更衣间隔离玻璃的后面。
走进了更衣间,我说:“大宝,你下刀之前能不能说一声?”
大宝嬉笑着说:“那我总不能喊,预备,划!”
“这具尸体体内积聚了大量气体,尸体上一旦有了破口,气体就会迅速从破口处涌出来。第一,这气味受不了;第二,这一下会释放很多有毒气体,对健康不利;第三,这和爆炸原理相同,气体会携带着体内的腐败液体往外崩溅。”我说,“大宝你的衣服不用你自己洗吗?”
我们几个人躲在更衣间的隔离玻璃后面,看着尸体逐渐“变瘦”。周科长把排风系统开到了最大风量。过了五分钟,我们才陆续回到解剖台前开始工作。
尸体的软组织由于腐败已经非常酥松,手术刀划过的地方,立即一分为二,暴露出同样是墨绿色的皮下组织。我拿着手术刀,沿着死者的下颌骨的走向,划开了死者的面部皮肤,然后逐渐向鼻骨位置分离。周科长也用和我一样的方式对死者的另一侧面部进行解剖。
“死者面部的皮下组织的绿色显得更深,说明这里曾经有血液聚集。”我说,“血液从血管渗到了软组织,说明这里的血管有破裂啊。”
“你是说这是生前损伤?”周科长问。
我点点头,说:“没有充分的依据,但是凭经验,我觉得这里是有异常的。”
说话间,我们已经把尸体的面部皮肤掀了下来,暴露出面部颅骨。这个还和身体连接、有着头皮和耳朵的“骷髅”看起来格外恐怖。
我顺着尸体的鼻骨摸了摸,说:“呀,鼻骨有骨折。”
仔细分离了尸体鼻骨附近的软组织,鼻骨的碎片就暴露了出来。鼻骨是面颅骨中最容易骨折的骨头。因为鼻骨相对于面颅骨较为突出,而且非常薄,所以面部受伤的时候,最容易造成鼻骨的骨折。
我用止血钳钳出骨折的碎片,在显微镜下观察,说:“骨折的断端骨质里有渗入的血迹!”
由于腐败的作用,血液会逐渐变成腐败液体,导致无法判断尸体有无出血。但血液在尸体腐败之前渗透进了骨质的断端,会在骨小梁之间被保存起来。通过这一点,可以肯定死者在生前就发生了鼻骨骨折。
“面部皮肤挫裂伤,鼻骨粉碎性骨折,但颅骨却没有骨折,这是因为凶手的力气小,还是因为工具轻?”周科长说。
“显然是因为工具轻。”我说,“如果工具质量较重,凶手力气小到只能把鼻骨打骨折,那么也不可能在面部皮肤形成这么多挫裂伤。只有当工具质量轻时,尽管凶手用力击打,却只能打破皮肤、打碎鼻骨,而不能对坚厚的颅骨造成损伤。”
“工具较轻……”周科长沉吟起来。
我说:“死者面部皮肤的破口周围圆钝,不规则,说明工具没有尖锐的棱边,应该是个圆滑的工具。因为较轻,所以肯定不是金属的。另外,之所以可以形成不规则的创口,工具接触面肯定不是平面或者弧面,而应该有圆滑的条状突起物。”
林涛在一旁翻了翻眼睛:“那会是个什么东西?”
“不知道。”我摇摇头,说,“但它至少不是个杀人的利器。凶手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工具杀人?这不是在给自己找麻烦吗?”
“面部损伤是不是致命伤还不好说。”周科长说,“我们开颅看看。”
在开颅锯的轰鸣声中,大宝突然尖锐地叫道:“死者的甲状软骨上角骨折了!”
甲状软骨是颈部前面的方形软骨,左右各一,在颈部的正前方连接在一起。甲状软骨的上角的位置,就在颈部正中的两侧。虽然尸体颈部的皮肤都已经腐败了,无法看到皮肤损伤,但是从软骨的骨折,可以判断死者的颈部在生前遭受到了暴力。因为两侧均有骨折,那么这样的暴力肯定是掐扼所致的。当然,勒颈也可以形成这样的骨折,但是肯定会在颈部留下索沟,而这里并没有。
“扼死?”我停下开颅锯,说,“尸体有窒息征象吗?”
大宝摇摇头,说:“眼球都突出来了,可以看到没有出血点,刚才我们进行胸腹部检验的时候,也没有发现死者的主要脏器有出血点或者有淤血的征象。”
“有扼颈动作,但不是机械性窒息死亡。”周科长说,“那说明了什么呢?”
“呵呵。”我笑了笑,继续打开开颅锯,说,“说明这个扼的动作,只是一个约束性动作。很简单,凶手用一只手掐住死者的脖子,让其不能活动。”
随着锯线的交错,尸体的颅盖骨应声掉落,暴露出了粉红色的硬脑膜。
机体死亡后,组织细胞失去生活机能,因为酶的作用,会发生组织溶解的现象,也就是自溶。脑组织是最先也是最容易发生自溶的组织,所以,在我们剪开硬脑膜后,一坨脑组织就像面糊一样流淌了出来。
“快,照相、录像!”我一边用颅盖骨接住流出来的脑组织,一边对林涛说。
“我们可以看到,额部脑组织的颜色比其他部位脑组织的颜色要深很多。”我说,“正常脑组织自溶后,呈现淡粉红色,但是额部脑组织却是暗褐色,说明之前这个部位有大量出血。”
“真的是命案哦!”大宝一只手用止血钳钳着尸体的胃组织,另一只手用汤勺舀出一勺胃内容物,说,“死者的胃里没有溺液!”
3
没有发现死者有明显的窒息征象,胃内也没有溺液,所以即便是内脏器官腐败,也可以判断出死因不是溺死。也就是说,他肯定是死后被人抛尸入水的。结合死者的面部有挫裂创,以及脑组织有出血,可以判断死者是被钝器反复打击面部,导致脑组织挫伤出血而死亡的。
“匪夷所思。”我低声说道,“一般重度颅脑损伤导致死亡,都是头面部有较为严重的损伤和骨折。而这个死者的颅骨没有骨折,我们刚才推断的工具也是个质量较轻的工具,这只有一种解释,就是凶手拿了个不顺手的、质轻的工具,用很大的力量反复打击死者面部。因为是面部而不是头部,所以力量会有传导减弱,那么造成这种程度的颅脑损伤,必须是频繁多次打击,可能是几十次,也可能是上百次打击。”
“这说明了什么呢?”林涛问。
我摇摇头。
大宝说:“深仇大恨?预谋作案?”
“不会。”周科长说,“哪有预谋好了作案,却带个不顺手的工具呢?”
“是啊。”我深思了一会儿,说,“这种圆弧形的、质量轻的工具会是个什么东西呢?是事先准备的?还是随身携带的?”
“即便是激情作案,用随身携带的工具,也不应该打击面部啊。”周科长说,“打击面部这么多次,才能把人打死,多费事儿啊。哪怕从路边捡块砖头,拍一下脑袋也比这省事儿多了。”
“确实,不合常理。”我说,“咱们没有什么头绪,还是先找一些尸体上的特征,把尸源找到了再说。”
“嗯,毕竟是个抛尸案件,倾向于熟人作案。”周科长说,“先找尸源,说不准就能破案。”
“大宝,你去把胃内容物筛一下,看看死者生前吃了些什么东西。”我说,“我们看看死者的年龄、身高。”
筛检胃内容物的工作很重要。因为食物进入胃部进行消化以后,会变成食糜。食糜融合在一起,无法判断食物形态。法医会把胃内容物放在一个筛子上,用清水冲洗。食糜状物体会被水冲掉,剩下一些不容易被消化掉形态的粗纤维,以此来判断死者最后一顿的食物。不过这项工作很艰苦,令人恶心的胃内容物和刺鼻的气味,对法医的感官刺激强烈。尤其是当你吃饭的时候,想到胃内容物,可想而知还有没有食欲。
因为死者的会阴部已经腐败殆尽,我们很轻松就锯下了死者的耻骨联合,放进蒸煮锅里煮熟,这样就可以轻松地剔下软组织,暴露出骨骼的特征面了。
等我们通过观察耻骨联合面的特征,确定死者五十岁左右以后,发现大宝一手拿着筛子,一手拿着汤勺,在水池前面发呆。
“怎么样,看出来他吃了什么吗?”我问。
大宝回过头来,一脸茫然:“没有,这……这……这什么也筛不出来啊。”
原来死者的胃内容物,被水一冲就消失了,大宝筛了一两个小时,几乎没有筛出任何可以作为判断依据的东西。
“没什么好奇怪的。”我看着大宝呆萌的表情,笑道,“说明死者只吃了面食,比如馒头、面疙瘩之类的,没有吃任何肉类和蔬菜、水果。”
“好艰苦啊。”大宝说。
我点点头,说:“这告诉我们死者的生活水平很低。”
说完,我仿佛想起了什么,说:“死者的衣服整理好了吧?”
衣服被刘法医整齐地摆放在解剖室一角的操作台上,原先剪开的断端都对合了。我走到操作台前,看了看,说:“死者上身就穿了一件陈旧的广告衫,下身是一条很旧的布裤,还有就是蓝帆布的内裤,这些也都可以判断出:死者很贫穷。”
说完,我把死者裤子的口袋翻了出来,说:“里面还有四十多块钱,而且口袋肯定没有被人翻找过。”
“是啊,凶手反复打击死者的面部,造成面部皮肤破裂出血,他的手上肯定黏附了血迹。这时候他若翻找死者的口袋,肯定会在口袋内侧留下擦拭状血痕。”大宝说。
我说:“侵害对象是个贫困的中老年男性,且没有侵财迹象,说明这起案件是一起谋人的案件。可能是仇杀,但我更倾向于激情杀人。”
“是因为工具不顺手吗?”周科长问。
我点点头,说:“为什么用轻质工具,为什么打击面部,为什么不去旷野抛尸反而抛在可能被监控摄像头拍到的小河里,这都是问题,我一时还想不明白。现在只有寄希望于侦查部门,但愿他们通过我们提供的死者生活环境、体态特征可以迅速找到尸源。”
“我觉得希望很大。”周科长说,“厂区附近只有一些散户居住,但他们都因为拆迁变得有钱了。要说生活条件艰苦的住户,就只有一些拾荒者了,他们都住在附近的一些破房子里。如果死者是拾荒者,肯定很快可以找到的。”
我期盼地点了点头。
说话间,林涛走出解剖室外,摘下防毒面具接了个电话,一会儿又返了回来:� ��云泰市发生了一起命案,现在初步勘查,还没有结果,请求省厅支援。”
我看看面前的解剖台:“我们这不是正忙着吗?肖兵他们组有空吗?”
林涛摇摇头:“肖法医他们组去洋宫了,一个信访事项的核查。”
我说:“那我们也是分身乏术啊,总不能把峰岭这个案子丢了吧。”
林涛说:“云泰市发生的,是一起流浪汉被杀案。”
我叹气:“最近还真是邪门儿了,被害的怎么都是弱势群体?你看那个‘清道夫’的案子,凶手杀的就是智障人员,这一起,死者又很有可能是拾荒者,怎么云泰市也发生了类似的案子?”
“咳咳。”林涛眯着眼睛,说,“峰岭市的这一起案件和‘清道夫’案件显然关系不大,但是云泰市的那起案子,可和‘清道夫’案件很有关系了。”
“哦?”我立马来了精神,说,“什么关系?”
“因为云泰市的那起,凶手也在墙上用死者的血迹写了‘清道夫’三个字。”林涛轻描淡写地说道。
我一蹦三尺高。
一起半个多月未破、丝毫线索都没有发现的案件,简直太让人牵肠挂肚了。这时候凶手又犯了一起案件,势必留下一些新的线索,也就意味着这可能为案件的侦破带来了一丝曙光。
“收拾东西,赶紧去云泰。”我说。
云泰距离峰岭不远,只有六十多公里的路程。
“你刚才不还说自己分身乏术,不能丢下手上的案子不管吗?”林涛嘲笑道。
我脱下解剖服和手套,看了一眼周科长,挠了挠脑袋,尴尬地说:“这起案件不还需要时间找尸源吗?我们先去云泰穿插着多干点儿活,也贯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嘛。”
周科长被我逗乐了,笑着说:“你们赶紧过去吧,尸检的收尾工作,交给我们好了。”
尸臭的黏附能力非常强,加之夏天汗液的分泌蒸发,虽然我们闻不到自己身上的味道,但是对外面的人来说,我们已然成了臭味发散体。为了不把没进解剖室的韩亮给熏倒,我们四人匆匆回到宾馆,洗了个澡,又把衣服换洗了,装进塑料袋里,下楼乘车出发。
整个解剖过程,陈诗羽只干呕过两次。她的表现,让我对自己曾有过的性别歧视,感到愧疚和自责。
警车拉着警报,没多久就赶到了云泰市。
我对云泰还是很熟悉的,问到了现场的具体地址后,就引导韩亮直接把车开到了位于云泰市某偏僻批发市场的一个角落里。
这个批发市场我知道,白天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晚上却门可罗雀。除了晚上七八点钟会有清洁车来这里把垃圾清运走之外,几乎过了下午五点,这个区域就鲜有人迹了。当然,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不在此列。
我沿路看了看那些门店,想象着夜幕降临之后,这些紧闭的店门口的棚子下面,确实是挡风遮雨的好地方。
黄支队长一见我们下车,就匆匆走到我身边,拉住我的手问:“师弟,据说,这又是一起跨市的系列杀人案?”
我无奈地点了点头。我知道那一年,黄支队长被“云泰案”折腾了大半年,没睡过一个踏实觉,接着“云泰案”又引出了“六三专案”,让其内疚不已。现在他一听说可能是系列大案,不禁杯弓蛇影了。
“之前的那起是龙番市的那起,对吗?”黄支队长急切地问。
我点点头,说:“师兄少安毋躁。第一起确实发生在省城,而且这案子能不能归为串并案,依据很容易辨认,这三个字就说明了一切。”
我用手机把墙上的字拍摄了下来,通过微信发送给吴老大。
“老大,帮忙看看这三个字和上次那个,能不能确定系一人所写?”
“怎么?又发案了?”
“嗯。”
“稍等。”
我转头和黄支队长说:“开始我也没有想到,这起案件会跨市,而且距离这么远。”
“唉,你看龙番,去年刚发生了系列案,今年又来了一个。”黄支队长摇摇头,说,“我得让他们的胡科长去九华山烧烧香了。”
“你们前年发生了一个系列案,今年也被龙番的这个给拖进去了,我看你也得烧烧香了吧?”大宝在一旁嬉笑着。
“请注意你的表情。”我环顾了四周围观的群众,对大宝正色道。
“尸体是被一个店主发现的。”黄支队长重新戴上手套,把我们引到一家店铺门口的大棚下面,说,“早晨六点,这家店的店主来开门,发现门口的棚子下面躺着一个人。今天天气不好,当时光线比较暗,因为经常有流浪汉在附近寄居,所以他也没在意,就绕过躺着的人去开门。但是总觉得有一股血腥味,凑近那人一看,周围全是血,就大喊了起来。”
“然后周围的店主就全跑过来围观,把现场踩得一塌糊涂,是吧?”林涛皱着眉头看了看地面上凌乱的血足迹。
“是啊。”黄支队长说,“现场大量不同的血足迹,估计都是周围的人踩踏的,没什么价值了。唉,刑侦剧播了这么多,还是没有培养起市民们的现场保护意识。”
大棚下的墙角处,有一床铺开的棉被,显然是死者睡的。棉被上方的墙壁上,有几束喷溅状血迹,地面有一大摊血泊,那床棉被也已经被血泊浸湿了。
“尸体已经运走了。”黄支队长说,“我们看到墙上那‘清道夫’三个字,就觉得这案子不同寻常,立即通报省厅了。这才知道,你们半个月前,刚出过一个现场,也是写了这三个字。更要命的是,你们还没把那起案子给破了。”
“唉!”我叹了口气,说,“要是破了,就没这起了。那起案子,凶手动作简单,下手狠毒,一刀致命。因为戴了手套和鞋套,所以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痕迹物证。”
“这一起案件,凶手也是戴了乳胶手套!”大宝蹲在“清道夫”三个血字下面叫道。
根据傻四被杀案,我们归纳出了乳胶手套蘸血在墙上写字的特点,所以大宝在细细观察后,断定这一起命案的凶手也是戴了乳胶手套。
“哦?怎么看出来是乳胶手套?”黄支队长也凑过来看。
大宝指着墙上的三个字,逐点给黄支队长讲解,黄支队长在一边频繁地点着头。
我摘下手套,掏出手机,见吴老大的微信已经发了过来。
“经比对,确定是一种书写习惯,应该是一人所写。”
“能不能联合两案现场留下的字迹,找出凶手的特异性书写习惯?”
特异性书写习惯是一个人不同于其他人的书写习惯,有的是习惯性连笔,有的是习惯性倒笔画,有的是习惯性的错字。总之,只要能找出特异性书写习惯,就能通过笔迹来比对嫌疑人的笔迹,从而认定凶手。
“有一点儿感觉,但是不能确定。我再看看,你们回来详说。”
听吴老大的意思,笔迹鉴定上仿佛有了突破的可能。但是,这并不能让我们兴奋。因为笔迹鉴定虽然可以作为甄别犯罪嫌疑人的依据,但是却不能作为排查范围的依据。如果我们无法缩小侦查范围,全省七千万人口,如何去逐一比对笔迹?
现场虽然血迹凌乱,但林涛并没有放弃对现场的勘查工作。他蹲在地上,仔细地观察着每一处的足迹,仿佛想找出那枚与众不同的足迹来。云泰市的女痕检员张嫣蹲在林涛旁边,按照林涛的指点对每一枚足迹拍照。很显然,这个小女孩有些心猿意马。可能是因为林涛的外表,也可能是因为我们身上还没有散去的尸臭吧。我这样想着。
因为尸体已经运走,中心现场也经过了勘查,我一时不知道我在现场还应该干些什么。于是,就在大棚下东看看、西看看。
突然,我看见墙角中心现场棉被的一端,有一顶安全帽。我赶紧快步走了过去,拿起来翻来覆去地看。
黄支队长看我对这顶安全帽产生了兴趣,就走到我身边,介绍说:“死者是个流浪汉,五十岁,本地人,精神时好时坏,周围的人都喊他老李头。因为死者是秃顶,所以他生前被别人看到的时候,总是戴着这顶安全帽的。估计睡觉的时候就扔在一边了。这顶安全帽我们家痕检员张嫣已经看过了,帽顶有喷溅状血迹,说明凶手杀人的时候,帽子是放在尸体附近的。帽子上没有新鲜指纹,也没有其他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哦。”我点点头,一脸兴奋,说,“即便它对侦破本案没有什么意义,我也很开心哪。”
“为什么?”陈诗羽一脸茫然。
“保密,哈哈。”我卖了个关子,说,“至少这个老李头没白死,死了,也算做了件好事。”
“快看!”林涛突然叫了起来,把正蹲在他身边出神的张嫣吓了一跳。
我没理睬陈诗羽的疑问,跑到林涛旁边,问:“怎么了?”
“狗日的凶手,也戴了鞋套!”林涛说。
林涛指着一个血迹的轮廓,可以看出这个轮廓已经发黑,显然比其他的血足迹要干得早,而这个轮廓中央没有任何花纹,这是现场勘查使用的鞋套留下来的痕迹。
“这……不会是我们勘查的时候留下来的吧?”张嫣说,“在命案现场,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痕迹啊,都是我们的痕检员和法医勘查现场的时候留下来的。”
“不会。”林涛说,“这个痕迹的周围有很多血足迹,都是围观的人留下的。我们可以对比一下看,这个痕迹的颜色明显较周围血足迹的颜色深,是因为它干得早,说明它只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你好厉害啊。”张嫣挑了挑眉毛,“这都能看出来。”
“正常。”我淡淡地说,“这两起案件是一个人做的,吴老大已经确认了。既然是一个人做的,手段方法自然也是一样的,一样的乳胶手套、一样的鞋套、一样的字迹。”
黄支队长张了张嘴,没说话,我知道他心里一定是各种担忧。而大宝则不断地吸着鼻子,甚至拿起死者那血染的棉被放到鼻下闻了闻。
“没啥好看的了,去殡仪馆吧。”现场仍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我垂头丧气地说,心里暗暗鼓劲,希望可以在尸体上发现一点儿什么。
4
尸表检验工作有条不紊地在进行着,黄支队长一脸担忧。
老李头确实是个秃顶,但是由于长期戴安全帽的缘故,顶部头皮的颜色很白,和长期暴露在烈日下的面部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尸体全身黝黑黝黑的,由于大量急性出血,造成尸斑浅淡,以至于在他黝黑的皮肤上完全看不到尸斑的存在。
尸体上身穿着一件破旧的衬衫,前袖卷起,胸前的纽扣全部敞开,露出稀疏的胸毛。下身穿着一条解放裤,裤脚还沾着些许泥巴。
“他平时就这么敞怀穿着衣服吗?”陈诗羽问。
黄支队长摇摇头,说:“这个调查中没有反馈,大家对他衣着情况的印象不是很深。毕竟他天天戴着个安全帽,跟刚从工地下来似的,人们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安全帽上去了。”
尸体的前襟敞开,所以整个胸壁、腹壁皮肤都沾满了血迹,已经凝结成血痂。在对尸体进行整体照相的时候,我们粗略地看了看尸体表面的皮肤。
“不会吧!出这么多血,怎么会没有伤?”大宝叫道。
我们确实没有发现尸体表面有明显的外伤。
“别急。”我见照相完毕,找了块毛巾蘸湿,慢慢地清理尸体身上黏附的血痂。
随着血痂一点儿一点儿地被清理干净,尸体胸口的皮肤纹理逐渐清晰起来。可以看出,死者一般是不敞怀穿衣服的,因为他胸口的皮肤颜色和手臂的颜色同样也有天壤之别。
“难道他只有在睡觉的时候敞怀吗?”我低语道。
“哟,这里果真有一处创口。”大宝又叫了一声,“很小。”
果真,尸体的胸骨左侧第三、四肋间,有一处小小的刺切创。所谓的刺切创就是刺器刺入人体后,拔刀的时候有个切的动作。这样的创口难以准确地判断出凶器的刃宽。
这处创口很窄,而且即使有切的动作,也能看出凶器的刃宽很窄。
大家都在低头思考,我拿起手术刀麻利地切开了死者胸部的皮肤,分离开肌肉,切断肋软骨,然后把胸骨和切断的肋软骨取了下来,暴露出了黄色的心包、纵隔和黑黑的肺。
“他生前抽烟吗?”陈诗羽问。
黄支队长摇摇头。
我说:“抽不抽烟很难通过肺脏的颜色看出来,这方面,空气污染的程度比吸烟厉害多了。”
说话间,我们已经取出了尸体的心脏。左心室上有一个破裂的小口,心包对应位置因为刺切,破裂口比心脏上的大得多,所以血液可以直接从这么小的创口里喷溅出来,没有受到心包的阻隔。而滞留在心包里的血液,则造成了心包填塞。
“创口贯穿心室壁,贯穿室间隔,但是并没有贯穿整个心脏。”我说,“这把刀可不短啊。”
“而且你看,”大宝翻过死者胸部的皮肤说,“从皮肤的创口看,凶器很薄,和上一起案件一样。”
傻四被杀案中,凶手是用切颈的方法来杀人的,和刺心有所不同,但是从两起案件中不同的损伤看,似乎可以指向同一种凶器。
“凶器不是很长,但是也可以刺到心脏了,至少有个七八厘米吧。”我说。
大宝说:“而且胸部皮肤创口复原后,可以看到创角有撕裂的征象。”
我微微一抖,赶紧用纱布擦干净创口周围,说:“确实,有撕裂。”
“有撕裂怎么了?”林涛在一旁好奇地问。
黄支队长说:“如果是锐器创,至少有一个创角是锐利的,就是被切开的,而不是被撕开的。如果像这个创口,边缘整齐,创角又有撕裂征象,只能说明凶器的前面有刃,后面没刃。”
黄支队长的话音落定,我们不约而同地看向我手中的那把手术刀。
手术刀的前段是刀片,有刃,而后段是刀柄,无刃。手术刀很薄,但是很锋利。手术刀比一般小水果刀要长。手术刀的刃宽很窄。
一切征象,都指向凶手使用的凶器是手术刀!
“手术刀是工作的利器,却不是杀人的利器。”黄支队长说,“若不是凶手找的位置很准,不可能一击致命。”
“但是,手术刀像是一种象征。”我幽幽地说。
“戴我们的乳胶手套、穿我们的勘查鞋套、用我们用的手术刀。”林涛说,“凶手是想告诉我们什么呢?”
“还有‘清道夫’那三个字。”大宝说。
大宝一语让我从沉思中惊醒,我说:“赶紧把这边的事情料理清楚,赶回去看看峰岭市的案子怎么样,我们要回去找吴老大谈谈笔迹的问题。”
专案会议室里,黄支队长首先宣读了一条省厅的命令,说是鉴于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段、侵害对象等问题高度统一,所以决定并案侦查。专案组指挥长由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亲自担任,两地的支队长担任副指挥长,两地分别抽调若干警力专门进行该案的侦查。这起案件被命名为“清道夫专案”。
我语速飞快地分析道:“本案和龙番市的案件可以串并,凶手使用了乳胶手套、勘查鞋套作为掩护,用手术刀杀人。两个受害者身上都没有抵抗伤,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遭毒手的。这说明凶手可以很轻易地让人失去警惕心,但是这种本事是靠欺骗,而不是药物或者暴力,因为两个死者都没有中毒,头部也没有遭受打击。还有个问题我没有想清楚,若想找到准确的位置,在那种黑灯瞎火的情况下,必须去摸,摸到三四肋骨间隙才可以下刀,所以如果被害人是在睡梦中遇害,这一点就没法解释。尤其是,老李头的衣服是敞开的,有可能是凶手为了方便下刀才把他的衣服解开的,如果受害人当时很清醒,为什么会一点儿提防都没有呢?”
“戴手套、鞋套,被害人还会没有提防?”黄支队长问。
我说:“究竟是用了什么办法,我们也不得而知,只能猜测,在当时的光线条件下,被害人看不清楚。凶手挑衅警方的目的很明显,可能是在炫耀,也可能是变态。但是之所以用有象征意义的手术刀作为凶器,说明凶手很有可能是医生或是公安人员。”
“结合起来就是法医了吧。”陈诗羽说。
我没接话茬儿:“介于两起案件分别在两地,下一步要排查这几天云泰市的住宿记录,看有没有医生或公安人员。”
“这工作量可就大了。”黄支队长说,“这几天的住宿记录怕是得有几万条,如果逐一把身份信息输入户籍系统再查职业,更是没边没际了。而且现在的户籍信息里也未必有准确的职业信息。”
“死马当活马医吧。”我叹了口气,“凶手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可以突破的线索,受害人又是毫不相干的流浪汉,一般不会有什么矛盾纠纷,更不是为了劫财。所以,我也不知道下一步该从何查起。”
“我插一句,”大宝慢慢地说,“刚才你说医生,最好改成医护人员。因为,我觉得凶手可能是个女性。”
“女性?”我有点儿诧异,“下刀狠、准,而且力度可不小。刚才尸检的时候,我分离了创口周围肋骨的肋间肌和骨膜,可以看到三肋上有手术刀柄的压痕,这说明凶手的力度很大,不然很难形成。”
“可是,我在现场闻见了一股香水味。”大宝说。
“香水味?你们闻见了吗?”我转头问张嫣等几个最先到达现场的勘查员。
大家纷纷摇头。
我指了指张嫣和陈诗羽说:“会不会是她们身上的?”
两名女警异口同声:“我们不用香水的好吧?”
我笑了笑,说:“这个问题不影响案件的下一步侦查。下一步除了排查周围监控、继续寻找可疑人员之外,再努力去找一找在云泰市开房住宿的人员。我知道这就像是大海捞针,但是我们在什么抓手都没有的情况下,再大的海,也得捞一捞。”
回峰岭市的车上,窗外夜幕降临,我们四人都昏昏欲睡。
突然,陈诗羽仿佛在梦中惊醒一样,捅了捅我,说:“对了,你今天不是对那个安全帽什么的超感兴趣吗?怎么刚才在专案组,压根儿就没提安全帽什么事儿啊?”
我说:“这安全帽跟‘清道夫专案’压根儿就没啥关系,我有什么好提的?”
“哼。”陈诗羽撇了撇嘴巴,说,“看你那如获至宝的样儿,我还以为有什么重大发现呢。”
我闭着眼睛笑了笑,没搭话。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赶到了专案组会议室,赶早上八点半的的专案碰头会。
事隔十几个小时,死者的身源已经找到了。
“死者是在距离厂区一公里外居住的一个拾荒者。”侦查员说,“特征和你们说的相符,DNA正在确证。我们去这人家里看了,显然是几天没有回来了,所以基本可以断定死者就是他。经过搜查,死者家里除了一些破烂,没有其他什么可疑的东西,一切都很正常。所以凶手肯定不是在死者家里或者家附近杀人的。”
“果真是拾荒者。”我说,“这人生前有什么矛盾吗?难道真是激情杀人?”
“没有。”侦查员说,“死者的社会交往非常简单,除了和废品收购站的人打交道以外,连周围的拾荒者都不太认识他。废品收购站的老板看他最近没有来卖废品,我们又去调查,所以才提供信息找到了身源。废品收购站的几个人都查了,没有疑点。”
“这个工厂有多少员工?”我问。
“三千多人。”侦查员说。
“有多少是要戴安全帽上班的?”我问。
陈诗羽看着我,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而其他侦查员则是一头雾水,支支吾吾地翻着笔记本说:“这个……这个……没问。”
“何出此言?”赵支队长这一句文绉绉的话,在粗人遍地的刑警专案组里显得格格不入。
我笑了笑,说:“我们尸检的时候,发现凶器是一个表面光滑、有弧度、有平面、质量较轻的钝器,而且应该易于携带。这个工具我想了很久,都没有想出来是什么东西,直到我去云泰市出了个现场,看到了这个。”
我把从云泰市拍摄的安全帽的照片接到投影仪上,说:“安全帽——符合了所有的条件。”
侦查员插话说:“哦,我看到了,这个工厂没有哪个部门是需要戴安全帽的。”
“周围有建筑工地之类的吗?”这个答案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的如意算盘也打空了。
侦查员摇了摇头。
大宝说:“也不一定是安全帽吧。也有可能是摩托车头盔。”
“对啊!”大宝一语挽救了我的推断,我说,“我之前还忘了,之所以能造成死者面部出现那样的创口,是因为工具有突起的棱边。如果是摩托车头盔的话,比安全帽更加符合条件了。因为摩托车头盔上有可以活动的面罩,面罩掀起时,就会给头盔顶部的平面增加一条棱边!”
“你是说,凶手是个骑摩托车的人?”赵支队长问。
我坚定地点点头。
侦查员说:“可是,骑摩托车的人可不少啊,工厂里有不少员工是骑摩托车的,周围也有拾荒者平时是骑摩托车的。”
“这就是我要说的另外一个问题了。”我说,“这个案子,有五点和其他的命案是不同的,显得特别奇怪。其一,作案地点。一般命案,杀人的地点可能是暴露的,而抛尸的地点是隐蔽的;但是这起案件,杀人的地点我们还不得而知,但是抛尸的地点却非常暴露,这不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之前我们也怀疑过工厂的保安,但是保安没有必要压着监控摄像头的边缘去抛尸,太冒险了。其二,作案工具。一般命案都会使用更加容易造成侵害的工具,而本案选用的却是很难造成人死亡的工具。如果作案地点是在室内,可以取到菜刀、斧锤这样的工具;如果作案地点是在室外,工厂周围都是荒地,砖石处处可见。为什么要用一个那么不顺手的工具打击那么多下,白费那么多力气去杀人呢?”
我顿了顿,喝了口水,整理了一下思路,接着说:“其三,作案手段。一般杀人都会速战速决,而本案的凶手却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和力气去杀一个人,这是一个过度作案的典型例子。所谓的过度作案,就是明明花一成力气就可以杀人,他却花了十成。其四,侵害对象。我们知道,拾荒者是弱势群体,这个拾荒者更是和他人没有什么矛盾纠葛,侵害一个拾荒者,这本身就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我们现在在办的‘清道夫专案’,我也认为凶手是个精神不正常,或者说是个人格不健全的人。其五,侵害部位。我们知道,要用暴力致使一个人死亡,一定要攻击他的要害部位。但是本案被害人被攻击的是面部,有点儿常识的人都会知道,攻击面部导致死亡是很困难的。这也是很奇怪的一点。”
“你说了这么多,是想表达什么意思呢?”赵支队长问。
我看了一眼林涛,说:“你说。”
林涛点点头,说:“依据很充分。我们昨天早上还在讨论精神病杀人的一些特点,我觉得这个案子就很符合。从作案手段、作案工具、抛尸地点、侵害对象和侵害部位来看,都不符合一个正常人杀人的思维。既然用正常人的思维解释不了,就只有用精神病人的思维去解释。”
“精神病人?”赵支队长沉吟道。
我说:“既然是精神病人,工厂自然不会聘用。而且侵害对象是拾荒者,我总觉得作案动机可能和拾荒有关。你们刚才说有些拾荒者就骑摩托车,所以,我觉得你们侦查的重点应该放在那些骑摩托车的拾荒者身上,而且这个人有精神病。”
“可是,精神病人也会骑摩托车吗?精神病人骑摩托车还会戴头盔?”侦查员不解。
我说:“首先,我说的精神病可能和你们想象的那种完全没有思维的病人不同,可能是间歇性的病人,也可能是平时症状表现得不是很明显的躁狂症,受到刺激才会发作。其次,精神病人和骑摩托车、戴头盔并不冲突,比如我们在云泰办的那起案件,死者的精神就不是很正常,但是他天天戴着安全帽。”
“也就是说,不能把精神病作为排查依据来进行排查,对吗?”侦查员问。
我说:“是的。但是可以作为参考条件,说不准就有人觉得某个人不太正常,这就是线索。骑摩托车的拾荒者,不多吧?”
大宝说:“我插一句,凶手应该是个人高马大的人,因为他单手掐颈就可以把被害人控制住,而且可以连打几十下、上百下,这需要很强劲的力量。”
“对。”我感激地看了一眼大宝。大宝的这个补充很重要,体态特征可以作为排查时最简易、最直接的依据。
为了加快排查效率,我们几个人也跟了个侦查组,对工厂附近的拾荒者进行了侦查。
从上午一直摸排到黄昏,我们的注意力被一个拾荒者吸引了。
这个拾荒者人称猛哥,据说是有天生神力。别人需要两个人抬的破烂,他一只手就可以提溜走。猛哥平时乐于助人,但是脾气暴躁。虽然没有人敢说他有躁狂症,但是这些调查足以让我们高度怀疑他。
猛哥每天晚上都会去废品收购站出售自己一天的成果,我们趁他走进收购站里的时候,悄悄地取了他挂在摩托车后视镜上的头盔。
在收购站外的角落里,我们用勘查灯照射着头盔的每一个死角,果真发现了头盔面罩边缘上的红色斑迹。大宝迫不及待地取出四甲基联苯胺试剂,对斑迹进行了血迹确证检验。
阳性结果逐渐显现,我们却听见了一声怒喝。
“谁偷了我的帽子!”
原来猛哥走出了收购站,发现他的头盔不见了。
两名侦查员从角落里走出,出示了警官证。没想到猛哥突然发狂,朝两名侦查员扑来。三个人打在一起,侦查员却始终不能将猛哥扑倒。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收购站里的员工不知所措。
只见陈诗羽突然从我们身边蹿了出去,像一道蓝色的闪电一样闪到了猛哥的身旁,只是一脚,猛哥就捂着下体倒在了地上。两名侦查员终于用手铐铐住了猛哥的手腕。
陈诗羽这一招,快、准、狠,把仍然躲在角落里的我、大宝和林涛惊得目瞪口呆。
“这羽毛,以后谁敢娶啊?”大宝张大嘴巴说。
“为什么不敢娶?多酷啊。”林涛说。
我笑着说:“我算是看出来了,林涛喜欢这种类型的女汉子啊。怎么,终于有目标取代你心中的苏眉了?”
林涛的脸微微一红。
被带回审讯室的猛哥,已经过了躁狂期,在审讯室里无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在铁证面前,猛哥自知没有抵赖的必要,过不多时就彻底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好在猛哥并不是精神分裂症,还能记得起自己杀人的经过。
猛哥并不认识死者,杀人的原因只是因为一些破烂。猛哥力气很大,很多工地都想招聘他,但是他一一拒绝,用他的话说,他对捡破烂有着特殊的兴趣。他认为捡破烂对他来说,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项事业。猛哥很勤快,平时早出晚归地去捡一些垃圾,回来分拣后,他会把一些自己比较青睐的垃圾挑出来,堆放在自己住处门口的小房子里。可是前不久的一天,他从外面捡了破烂回来,却发现有人正在他家门口的小房子里翻找。可想而知,这个人是来顺手牵羊的。
就在那一瞬间,猛哥的躁狂症犯了,他抄起头盔就冲了过去。对方看到他的来势,直接吓得坐在了地上。猛哥上去掐住他的脖子,用头盔朝他脸上打了一下。这一下,就让死者的鼻子出血了,死者也昏迷了过去。当然,多半是吓昏的。这时候的猛哥,已经不能靠理智来控制自己了,便一下一下地打击,直到死者彻底没有了呼吸。
人死了,猛哥的躁狂症状仍没有消失,他知道尸体泡在水里会烂,就直接扛起尸体,走了两公里路到了那条小河,恶狠狠地把尸体抛进了水里。
想象着尸体被泡烂的模样,猛哥满足地笑了。
在审讯室外旁听完真相的我,匆匆合起笔记本,说:“走,回去找吴老大。我就不信了,这个‘清道夫’还能躲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