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已经进行到酣处,□□与粗喘的声音也越来越大,邱小玲如坐针毡,简直不知道该做什么好了。她倒是想走,又怕被里面的人听见,到时候岂不是很尴尬?
突然间,男人的粗喘和声音响起:“宝贝儿,你还是那么厉害,这些年我可想死你了!”
女人在娇媚地喘气:“我听说……听说你已经交了女朋友?你、哈、你还想得起我?”
男人的动作激烈:“那你有没有听说过,她跟你长得很像?”
女人吃吃地笑着:“是、是吗?跟我,跟我很像吗?那她在床上,也比我好吗?”
男人呸了一声:“她?那□□根本不让人上,装得跟个贞洁烈女似的。”说到这,他似乎做了什么,得了女人一声尖叫,他才又说,“她哪有你好啊,丰|胸|肥|臀大长腿……”
女人娇嗔着又笑了起来,两个人打得火热。
而邱小玲……脸色陡然褪去了潮红,变得一片惨白,整个人如坠冰窟,彻骨地寒,浑身颤抖。
多熟悉的声音,那个男人,那个男人竟然就是杜方!
好一个同学会,好一个不好推脱,他当然不好推脱,有这么个随便上的婊|子等在这,他还有心思跟她去看电影约会?
邱小玲想起这对狗男女刚才说的话,想到自己竟然是他妈的“替身”,来之前有多开心,现在就有多恶心。她干呕了两声,狠狠地一闭眼,脱下高跟鞋,拎起一只就往拐角那走。
拐角的墙壁上,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把一具女体抵在墙面,两个人上面都是衣着整齐,下面却是白花花的一片,说不出的令人作呕。
邱小玲看得美眸充血,抓着高跟鞋就用鞋跟怼上了那个男人后脑勺!用力地一下!两下!只在眨眼的时间,男人头上就流出丝丝的血迹。
杜方正在快活的时候,没想到突然有尖锐的东西砸到自己头上,顿时一阵剧烈的疼痛,又一阵头昏眼花。他也顾不得自己还在跟女人那啥了,转身一看,模糊的视线里就有一张每天相见的俏脸,愤怒到几乎喷火地看过来。
“老娘给你脸了是吧?在外面搞女人,还敢把老娘当替身?找死啊你!”
随之而来的是高跟鞋的鞋跟痛击,直中杜方的脑门。杜方立刻反应过来,可他的头上在流血,脑子里一阵阵地震荡,他根本使不上力,就踉踉跄跄地退到旁边去。
“小玲,我不是……”
杜方退开后,他身后的女人就暴露出来,满脸惊慌地往下扯衣服,想把自己的身体盖起来。
邱小玲根本没理杜方,她猛地一眼看向女人,就见这女的五官确实跟自己有点像,还有一股清纯里透着妩媚的劲儿,典型是个绿茶婊!但她才懒得跟这女的掰扯,一把揪出她的头发用力往外拖,直接推出这个拐角。
“滚滚滚!别在这碍事!”她想骂一句“臭□□”,到底还是忍住了,回头冲向杜方,猛地把他推倒在地,用没拿高跟鞋的那只手抽他的脸,“王八蛋,欺骗老娘的感情!王八蛋!王八蛋!你怎么不去死啊!”
“啪啪啪”的扇巴掌声不绝于耳,杜方被抽得晕头转向,完全无法反抗。很快他的脸就被抽肿了,拼命地想开口解释,但每次还没说出话,就又被一个巴掌抽得闭了嘴。邱小玲根本不想听他说话,反正抽就对了,这口恶气要是不出,她以后都别想睡着觉!
杜方被打蒙了,手掌乱抓,想找点什么东西来阻止邱小玲的暴行,口袋里的钥匙、烟盒、手机 ,能掏的都往外掏,拼命往邱小玲身上砸,但是邱小玲被弄疼后反而更凶悍,更用力地猛抽杜方。邱小玲没有注意到,杜方掏出的打火机因为他的挣扎和慌乱而在地上撞了好几下,又被他一通乱打,磕在她包包一脚的硬物上,猛地爆炸!火星落在邱小玲身上,瞬间点燃了她的裙子,火光不断地朝上蔓延。
邱小玲一开始没发现,等发现的时候已经被火势包围,杜方趁邱小玲慌乱推了她一把,然后连滚带爬地往扑腾。
“晓雯!快帮我!”
胡晓雯还在拐角外,刚穿好衣服要跑,听见杜方叫她,战战兢兢往里面一看,连忙拉了杜方一把。杜方忍着浑身的疼,跟胡晓雯一起跑了——邱小玲那个疯女人,他受够了!
两人是跑了,但是邱小玲却好像变成了一个火人,炽热的火光包裹着她,周围的温度也越来越高,她慌乱地在地上打滚,却没法立刻扑灭火势……
“救命!救命!”
邱小玲不想死她还有大好的青春!这时候她开始后悔了,自己太冲动,为什么要独自一个人过来打人?她明明可以回去找一群地痞流氓来打的,不就花几个钱吗?现在可好了,她要死在杜方那个狗男人手里了!
正在邱小玲满脑子悔恨遗憾的时候,突然间,一阵车辙滑动的声音从巷子口传来。她猛地抬头,往巷子口看,是不是有人来救——
下一秒她就失望了。
巷子口出现的是一台轮椅,快速地往这里滑动,可是……残疾人怎么救她?
因为是逆着光线的,邱小玲看不清轮椅上那人的脸,却马上听见了他的声音。
“嚎什么嚎?你疼不疼自己心里没数吗?!”
邱小玲一愣,来不及指责对方态度差,就恍然发觉——是啊,她一点儿也不疼。她低头一看,身上还是在着火,甚至裙摆的蕾丝边熔融滴液,应该是很疼的,可……没感觉?这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坐轮椅那人又不耐烦地开口了:“你头上的簪子哪来的?”
邱小玲如梦初醒,赶紧把簪子拔下来,捏在手心。
簪子上泛起细微的白光,火势再猛烈,这白光却好像顺着她的皮肤包裹住她,隔绝了所有的火焰……
方振邦混在街道的一个很热闹的小吃摊,假装吃东西,眼角却不停地在四面八方扫视,留意着他在等的那个人的踪影。
这都快半个小时了,怎么还没见人?照理说应该已经到了啊,虽然那个怪物好像没追过来,可万一呢?在这里的每一秒钟都是煎熬,队长过来了,他就敢主动过去问那个怪物找场子了……
渐渐地,方振邦额头紧张得出汗,直到冷不丁发现一个人的踪影,他才猛地站起来,丢下几十块钱给小吃摊,就急匆匆地跑了过去。
“队、队长!”方振邦在快到来人面前时,猛地站直身体,不敢彻底接近,“您、您自己来的吗?我来给您推轮椅吧?”
在他对面的人坐着轮椅,不耐烦地说:“快点,我还有别的事,那个颜桢在哪,怎么回事?”
方振邦赶紧回答:“禀报队长,那个颜桢就在珍笼巷,开了个铺子叫积石斋……”
话还没说完,一道女音打断了他:“你也要去找积石斋的老板?”
方振邦一愣,才发现有个年轻姑娘站在距离他们队长一米多的地方,穿着的……是他们给队长准备、但队长从来没穿过的队服?
“你是?”他不由自主地问。
年轻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轮椅上的人已经暴躁地说道:“行了,既然是一个人,你还不带路?废什么话!”
方振邦顿时不敢再问,转身让路说:“这边,队长您往这边来。”
然后,轮椅上的人拒绝了方振邦帮推的提议,自己按了按轮椅一侧的按键,就跟在方振邦的身旁,一路往珍笼巷那边而去。
已经中午了,整个上午除了那块透明玉石的生意以外,积石斋就再没有开张。颜桢坐在木椅上看书,一边看一边感慨,还是挺惬意的,对于生意的事嘛,他也不着急。
喝了一口茶后,颜桢细白的手指刚翻开一页书,眉头就微微蹙起。
怎么回事儿,还没玩了哦?
不怪他不高兴,因为他察觉到上午在他门口犯疯病的人类雄性又来了,还带着他的第一个客人一起。搞什么鬼,和电视上说的那样,疯子抓无辜路人做坏事吗?
颜桢想了想,决定主动给那疯子塞白w肉去,他的第一个客人,不好落在疯子手里的。然后,他慢吞吞地站起来,慢吞吞地走出了店门,站在自己的大门口。
果然,就在颜桢往巷外看的时候,不远处就有几个人影过来。
为首的那个人坐在轮椅上,在这盛夏的时节还穿着厚厚的黑色大衣,拉链直接拉到领子顶端,而宽大的领子竖起来,挡住了那人的半张脸。
不过,只从这半张脸也可以看出,轮椅上的是个年轻男人,拧成一团的剑眉清晰地显示出他心情极度不爽的现实。他这时是闭着眼睛的,但大概是发现了颜桢的视线,他抬起头,露出一张十分英俊的脸。
那双豁然睁开的眼睛里满是戾气,轮椅飞快地滑动过来,明明坐在轮椅上会显得比人矮,可这架势却像是黑社会大佬出巡一样,气势相当磅礴。
颜桢一眼就看见了这个年轻男人,几乎是同一时刻,他的眼眸亮了,亮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