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冥之中,秦南能够感觉到自己肉身之上的变化,四肢百骸和奇经八脉都在飞快的被强化,肌肤变得更加附有韧性,堪称刀枪不破,寻常的法器都别想破开。
肌肤韧性加强的同时,但却并没有使秦南的肌肤表层坚硬,或者硬化,反而是更加柔软了,而且看起来嫩白而弹性十足,堪比美女的皮肤和色泽,这是因为肉身推陈出新的缘故。
秦南的肉身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变化,那就是皮下血脉被拓宽了,不存在任何阻滞和淤积,能够同时容纳大量的血气通过,可以说秦南现在只要心念一动,如滔滔江河一般的武者血气,立刻就可以贯穿全身,将武者的本能发挥到极致。
就目前来讲,这还只是没有正式进入大宗师行列的,一旦正式进入,那时候秦南的肉身还会发生更大的变化,铁骨如钢,血液如金汤,像锅炉里的铁水一样沸腾燃烧。
可以说秦南现在的血液,就是滚滚发烫的铁水,滴在干柴上面立刻就会引发熊熊大火。
紧接着,秦南又花了半个月时间,专注于武道修为,从大武师九段的巅峰,一个口气提到大宗师境界,这时候,秦南就是一个名至实归的武宗了,一代武道宗师,放在外面的人世之中,就是一个可以开门立派的掌门宗师。
“终于成就武宗了……”
秦南盘坐在密室里面,感受着自己肉身之上的种种神妙变化,从现在开始,他秦南就是一个真正的武道宗师了。
但还是不够,他觉得自己仍然不够强,他在成长的同时,他的敌人也在成长,孙立人、山少阳、乃至整个大和王国,还有曾经那些参与过围剿五狱魔道的八大天王,这些人都是天才之中的天才,秦南的修为在上升的时候,他们肯定也在上升。
可能秦南的修炼速度会让人觉得震惊,比天下九成九的修者都要快速,但秦南觉得不够,自己不够,不够快也不够厉害,所以他想要另辟蹊径。
他把目光放在了妖皇真血上,所谓的妖皇真血,正是中初祖龙的那半截尾巴,被灭杀神魂之后,便是成为了一团纯粹的妖皇真血。
但不管它怎么变化,也无法改变它的初衷,它的本源,那就是来自于神龙一族,可以说所谓的妖皇真血其实就是龙血。
而秦南体内也有一半的神龙族血脉,他在想自己是否可以把龙血融入到自己的体内去,挤掉体内原本的人族血脉,从而化身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龙族。
当然,秦南所变身的龙族,乃是他自己逆改而来,利用体内原有的一部分龙族血脉,去融合中初祖龙的尾巴,从意义上来讲,他又不属于是真正的龙族,如果一定要划分一个确切的说法出来,那就是他的肉身的确是龙躯,但一只脚跨却越在人族,另一只脚又跨越在龙族,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命题。
当然,秦南不会去在意这种命题,也不会过多的去纠结,他甚至不会在意天下人用何种眼光去看待他自己,他还是那句话,只要心中有道,不管是杀道恶道,那都是他自己的道。
何况秦南又没有做过坏事,他只杀该杀的人,秉承着自己心中的那一份道义,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秦南有了这样的想法,接着就看如何去实施了。如果他要以半龙半人的身躯,去融合龙血,那首先就是他的肉身够强悍,能够彻底的把龙血吃下去,如若不然,那就只能反过来,等着被龙血吞噬了。
当然,秦南十个谨慎的人,尤其是在修炼一途上面,他是不会坐视自己辛苦修炼而来的成果,给别人做嫁衣的,他打算继续强化自己的肉身,直到有足够的把握去吃掉龙血,然后融入到自己的肉身之中的时候,再动手去完成这个惊人的想法。
龙血本身是来自于妖皇,也就是皇级高手,后来|经过一系列变故,被剥削成了帝级高手,也就是一代妖帝一般的存在,如果秦南想要完全的吃掉它,那就要秦南够强,比妖帝还要强横。
如果再拿妖帝换算到武道之上,那就等于是天王境高手,也就是说秦南起码要在武道修为上升到天王境之后,方才有把握去吞吃龙血,然后进行融合。
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等秦南的元神修为进入阴阳境,元神彻底还阳,也可以办到。秦南目前的元神修为已经是鬼仙期巅峰了,再进一个就是阴阳境。
但这个东西说起来容易,眼看着就差那么一步,但这一步不知道会是多久,或者要到猴年马月才能跨越过去。相比起来,可能就和秦南的武道修为从大宗师跨越到天王境差不多。
等于元神修为从鬼仙期巅峰到达阴阳境的一小步,就比得上武道之上从大宗师进入天王境的难度了。
元神修炼在前期会比较容易一点,但是越到后面就越慢,难度堪比登天,比武道不知道难了多少?但同时,元神修炼虽然困难,但好处也很多,绝不是武道可以比拟的。
拿最简单的一个来讲,那就是寿限的问题,武者哪怕进入天王境之后,最多也只能活一百五十岁上下,时间点一到还是要死。
但元神不会,只要进入鬼仙期之后,寿限都不是武道天王可比的,而且越往后面就越久,只要不被人灭杀,活几千年都有可能。
秦南不打算等待元神修为突破阴阳境了,因为这个他是等不起的,元神修为的进阶,靠的不仅仅是修炼,一句话说得难听一点,纯粹的修炼是不可能有多大进步。
元神的境界提升,必须迎合天地大势,或者是种种契机,和命数有关系。秦南从祭祀期进入鬼仙期,就花费了大把的时间,还许下了一个重大的宏愿,使最终念头圆满,方才达到。
至于从鬼仙期进入阴阳境,那就不是许下宏愿能够办到的了,十个百个宏愿都没有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