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站在高山之上, 远远地看着英气勃勃的少女戴着皇冠,在欢呼声和乐队奏乐声中, 在红地毯中一步一步地走向了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
她女儿奥罗拉的相貌更像兰伯特, 而不是像她,只是坚毅纯粹的眼神,却同年轻时的她如出一辙。
她唇角勾了勾, 这样就很好。即使无法光明正大地看着她成长,至少她们都在同一片天空下呼吸,为同一个梦中的场景而努力。
“从现在起, 我便是你们的王。”
她听到少女这样说道, 意气风发。
沸腾的欢呼声冲破云霄。皇宫中的热闹同山顶上的清冷形成了鲜明对比。
“陛下,我们该回去了, 这里并非我们久呆之处。”
她的近卫恭恭敬敬劝说。
爱丽垂下眸子, 拉了拉脸上的面具, “再等一下。”
她抱出一坛酒, 亲自拧开来,盖子打开后,浓郁的酒香挥散开来。这坛酒是生下奥罗拉后她亲自酿造, 埋在她家旧院子的树下, 今天才重新挖了出来。
清冽的酒倒进杯子中, 入喉微苦中带着一点的甘甜。
爱丽虚了虚眼你, 端起酒杯,遥遥向皇宫的奥罗拉敬酒。
奥罗拉似有所感,忽的转过头来, 望向了她这个方向。
爱丽怔了怔,唇角勾了勾,将酒一饮而尽。
“我们回去吧。”
终有一天,她们母女两或许能堂堂正正地见面。】
在打上大结局三个字,并且将文章上传上去后,李言蹊简直想要欢呼。在考试周之前,她终于将这篇文给完结了!了却一桩心事的她,感到无事一生轻。至于文下面的鬼哭狼嚎,嗯,她最近还是先别看评论的好。真的不是她故意虐主角,而是这个故事,本来就不是小甜饼。她原本以为自己途中毫不手软地发便当,已经让读者习惯了。
谭烟将耳机拿了下来,问道:“你写好了?”
李言蹊点点头,“嗯,番外可以等放假了再慢慢来,我和读者说好了。”
应应跑到她脚边,嘴里还叼着一只袜子。她袜子洗好晒干收进屋后忘了收起来,结果就被应应拿来当玩具了。这只差不多两个月大的小奶猫越发的顽皮,屋里就没有它不能玩的东西。
她连忙将袜子扯了下来,准备等下丢洗衣机里重新洗。她弹了弹应应的头,当做小小的惩戒。
应应直接倒在地上,一副被她打晕过去的样子。
李言蹊无语凝噎——这都是什么臭毛病,居然还学会碰瓷了它!她才不惯它这毛病,李言蹊转过头,对躺地上装死猫的应应视而不见。
谭烟歪了歪头,“嗯,那你明天周六有空对吧?”
“你想请我吃饭?”李言蹊反问道,谭烟自从赚钱了以后,就经常请李言蹊和应橙吃饭。
谭烟摇摇头,“之前说好的,等我赚钱,就给你买新衣服。”
她这么一说,李言蹊便想起了这事,只是她当时只当时谭烟开玩笑的,没想到对方还真记在心上了。
“不用了。”
谭烟对这点十分重视,“……你想让我当背信弃义的人?”
属于大小姐的气势全开,一副不容拒绝反对,只允许同意的样子。
“那好吧。”在这种情况下,李言蹊也只能点头答应了。
谭烟满意颔首道:“放心,我眼光还是不错的,不用担心我给你买那种土里土气的衣服。”
“……”不,她担心的根本就不是这个。算了,她开心就好。
“你想去哪里逛?”
“锦华广场好了,那边有几家店的衣服还能入眼。”
李言蹊无言以对,这位大小姐,是不是忘记锦华广场是她亲爸的产业了。她这时候跑过去逛街,跟自投罗网没有什么两样。
她委婉提醒她,“嗯,可以的。锦华广场是谭先生的产业,谭先生本身也有做安保这块,那边安全是没的说的。”
幸亏谭烟还没白目到听不出她这提示,脸色僵了一下。她恹恹说道:“那就去明熙广场好了,那边也勉强可以。”
这时候,她的手机也响了。李言蹊看了看,却是温乔打过来的。
“言蹊,明天有事吗?我看到你文已经完结了。”温乔永远是第一时间注意到她文情况的人。
顺利完结文章的李言蹊心情很好,“后天的话有空。”明天和谭烟约好要出门的。
“所以明天有事?”温乔永远是最能抓住重点的那个人。
“那就可惜了,我好不容易请了一天的假。”
李言蹊自从华国歌曲决赛以后,一直都没见到温乔,说不想见好友是骗人的。加上温乔现在正是上升期,不仅得出专辑,得稳固人气,还得进行培训,提升自己,忙得恨不能一分钟掰成十分钟使用。
这让她觉得,拒绝了温乔的自己简直罪无可赦,良心都在隐隐作痛。
她转头看向谭烟,大小姐微微皱起眉头,一副看在她面上勉为其难答应的样子:“那就加她一个吧。”
得到大小姐的允许后,李言蹊开心对温乔道:“我明天打算和朋友一起出去买衣服,乔乔介意和我们一起吗?”
“她现在在你家?”
温乔永远都是这么一针见血。
李言蹊咳嗽了一声,有种莫名的心虚,“她现在住我家里。”
等等,她为什么要心虚啊!
她敲了敲自己的脑袋,提醒自己千万别被网上那些关于她们两个的同人给带跑了。
幸好温乔没有在这件事上同她见怪,很快就同她约定好时间和地点。
“喵呜……”不乐意被她忽视很久的应应开始努力刷存在感。
李言蹊撸了撸它,觉得等她考完试放假,就可以带应应去打疫苗了。
……
三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和一个过目不忘的帅哥,构成了一只回头率百分百的队伍。
三个美女自然是李言蹊、温乔和谭烟了,无论哪个,都五官精致,气质迥异,美得令人印象深刻。至于大帅哥,则是明旌。明旌吹了吹口哨,对李言蹊竖起了大拇指。
谭烟并不认识明旌,因为对方这略显轻佻的举止而皱起了眉头。
李言蹊连忙解释道:“这是明旌,我的一个好友,她作为女孩子,在我们学校人气比男生还高。”
听到是女的,谭烟眉毛便舒展开来了,“我是谭烟。”
“谭烟啊……”明旌笑了笑,旋即意识到这名字的不对劲,笑容僵硬了一瞬。她拿出手机,噼里啪啦地打字。
李言蹊收到了她瞬发过来的微信:谭烟?谭半山的女儿?
她没有回复,而是冲着明旌微微点头。
明旌嘴角抽了抽,看着李言蹊的眼神透着几分隐隐的钦佩。
李言蹊抬头望天,“我们赶紧进去吧,别在外面吹冷风了。”
……
在接下来的购物之旅中,看起来像帅哥的明旌简直要被周围男性同胞们羡慕嫉妒恨的视线给戳穿了。左拥右抱美人,是多少男人的梦想啊。
明旌早就习以为常,还很顺手地当起了负责拎包的那个。
当李言蹊选中了一件衣服,准备结款的时候。导购员小姐笑眯眯地走向了明旌,显然是将明旌包养好几个女朋友的富二代公子哥。
明旌嘴角抽搐,帮言蹊付钱她不介意,但明显有人会介意。
谭烟大小姐十分帅气地拿出她的卡,“刷我的!”
导购员小姐诧异了一下,看向明旌的眼神越发敬佩了——同时泡这么多美人,还能让女朋友给别的女朋友结账付钱,神人也!
莫名看懂导购员眼神传递过来的信息的明旌:“……”
她不是,她没有。
……
今天的购物之旅,心累的肯定不只是明旌。
在某一家店中。
导购员小姐端着无可挑剔的笑容对李言蹊说道:“您的皮肤白,很适合这件大红色。”
谭烟说道:“浅黄色更好,可爱。”
温乔道:“我更喜欢大红色,精神好。”
两人四目相对,仿佛有电光雷鸣闪烁。
下一秒,两人同时看向李言蹊,异口同声:“言蹊,你喜欢哪个颜色?”
被两个大美女同时目光灼灼盯着,李言蹊有种无论回答哪个颜色,都会踩到雷的感觉。好、好危险!
明旌添乱道:“我觉得蓝色也挺好看的,看起来活泼,而且还耐脏。”
她这十分直男的发言引得谭烟和温乔共同怒瞪她:“闭嘴!”
最后谭烟大小姐打了个响指:“大红色和浅黄色的都包了,刷卡!”
大小姐结账的动作十分利落,不带半点的含糊。
温乔眯了眯眼,下一秒转头对李言蹊说道:“我想起你去年的生日礼物还没给你买,等下给你买两套衣服做生日礼物好了。”
李言蹊心中腹诽:她和乔乔认识的时候,生日早过了,自然不存在给生日礼物的说法。
只是面对笑意盈盈的温乔,她还能说什么呢,只能点头答应,“好。”
等到温乔和谭烟以万福莫当的气势杀向了下一家店铺时,李言蹊有点心累。
明旌凑到她身边,“真的不需要我给你一个拥抱的安慰吗?”
李言蹊想了想,最后还是抱了抱明旌充电一下。
“我挺佩服你的,真的。”
明旌十分真诚地说道。
李言蹊嘴角抽了抽,不想搭理她了。
她想起谭烟和温乔据说还是小说里应褚的女朋友,一时之间竹马在她心目中的形象直接拔高了不少。小说里的应褚,到底是怎么同时摆平那么多人的?
这两个和她只是单纯的好友,但别苗头别得让她头壳隐隐生疼了。若是爱上同一个人,那更是无法想象。
李言蹊目前心态挺好的,已经能将小说里的和她所认识的应褚分割来看,甚至还会苦中作乐。
她发了条短信给应褚:我佩服你!
收到短信的应褚:“……?”
作者有话要说: 温乔:是我,是我先,明明都是我先来的……认识也好,当好友也好,还是昭告天下也好。【白学家上身的喵喵被拖走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