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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时候,村头山林里传来高亢的呼喊:“我们回来了,零伤亡。”
一群壮硕高大的中年男人阔步而来,他们足有上百号人,浩浩荡荡,穿着粗布麻衣,背着弓箭柴刀,扛着竹篓,正爽朗的谈笑着。龙行虎步间,器宇轩昂,粗壮的肌肉透发着力感。
惹眼的是队伍前面竟然有个十四五岁左右的少女,稚气未脱,却神清骨秀,相貌甚是美丽,一双长腿尤为惹人瞩目,是个绝不同于村妇的美人胚子。
一身兽皮紧衣抗弓提刀的造型让她看起来英姿飒爽,不注意都难。
“回来了?”
“采参的都回来了!”
“父亲,父亲……”
安静的村子立刻热闹起来,无论是村头训练识字的,还是村里摘菜缝衣的,无论妇女老人还是孩子,无论是老人还是守护的壮汉,全部放下手中活计,兴高采烈的聚向了村头,迎接他们的功臣。
村里以采参采药为生,附带着打猎,常年如此,每次外出都是三五天的时间,可以说都冒着生命危险,只是没想到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
“兰姐姐!兰姐姐!!”姜毅也噌的蹿起来,在女像手上连蹦带跳,朝着队伍最前面的少女挥手。
“毅儿,小心点,你可得小心点。”
“站好站好,别掉下来。”
村里一众老人和妇人又惊又恼,三十多米呢,这要是摔下来,那还了得。
“毅儿,跳下来。”为首少女反而轻快一笑,放下弓箭柴刀,一个箭步冲了过去。
“兰兰姐,接着我。”姜毅欢呼一声,纵身一跃,打着滚的翻腾坠落。
“啊。”小娃娃们惊呼,心立刻提到嗓子眼,却更瞪大眼睛看的兴奋。
三十米高,十多次高速轮转,华丽流畅,姜毅像是块巨石,疾速砸向了下方冲来少女。
少女虽为女孩,却英姿飒爽,迈步跺地,提气、跨步、移位、扎马、蹲立,一气呵成,稳若磐石,带着别样的柔韧美感,双手交叉向前,猛地一提,目光精亮,大喊一声:“起!”
砰!姜毅重重跺在了少女双手间,随着她全身提力,姜毅再次腾空,大幅度轮转三圈,灵巧的翻落。
两人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一人迅猛,一人柔韧,像是演练过无数次的杂技,令人咋舌。
“好,好好。”
“再来一次,再来一次。”
小娃娃们大力拍手,兴奋地小脸通红。
“耶!完美!”姜毅窜过来,与少女当空拍掌,两人欢快大笑,惹来村里老人哭笑不得的摇头。
青春洋溢的少女名为姜兰,今年十四岁,是村子里的人,也是现在唯一一个女猎人。
她比姜毅年长两岁,生的挺拔健美,英气勃勃,年纪虽小,狩猎技巧却不输他人。
姜毅和姜兰的父亲是挚友,不过……姜毅的母亲在生他的时候难产死了,父亲前些年外出打猎的时候为救护村里人,一人独挡狼群,死在了利爪下。姜毅自那时起就被姜兰的父亲姜山收养,姜毅和姜兰从小一起长大,关系自然很好。
姜兰对他疼爱有加,视若亲弟弟。
姜毅对姐姐很是亲爱,视若亲姐姐。
姜山待姜毅如同亲子。
“姜兰昨天深夜再展勇力,生擒了一头猛虎。生擒,是生擒!”村头处,队伍最后面的几个壮汉声若洪钟,高兴地大喊。
人群分开,他们竟然扛着一头斑斓猛虎走进村子,足有三五米之巨,雄壮肥硕,很有视觉冲击,引来一片惊呼,也吓得小孩子们纷纷往大人身后躲,又忍不住好奇的探出小脑袋张望。
待发现猛虎还有气息后,妇人和小孩都胆怯的后退两步,这东西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旦挣脱,真吃人!
“兰姐姐,你又抓大猫了。”姜毅双眼放光,哪有半分畏惧。
“怨它不长眼,竟要伏击我们。”姜兰似乎没当回事,面带笑容。
“大猫,敢吓唬我姐姐,看刀!”姜毅突然大吼一声,阔步狂奔,抄起前面地上柴刀跺地飞冲,十余步后凌空翻腾三百六十度,像猎鹰搏空迅猛矫健,握着柴刀狠狠劈向猛虎。
事发突然,他人都没反应过来,他已凌空坠临,身形瘦小,却气势磅礴,手起刀落,放声大吼……噗嗤……鲜血飞溅,皮骨断裂,柴刀从上到下,剁下虎头!
齐骨而断!
速度!力量!技巧!结合恰到好处!
扛着大虎的壮汉们真没反应过来,滚烫鲜血立时扑面而来,喷出几米远,染了他们大半身,在地上喷出数米的血迹。
这虎本还没死,现在死绝了。
虎头骨碌碌滚出很远,迸溅出一滩又一滩鲜血,虎目圆瞪,死不瞑目。
偌大的村子稍稍安静,所有人都愣了。
姜毅却用力抹了把脸上鲜血:“舒坦!!”
“啊!”妇人小孩顿时尖叫成片,几个胆小的哇的哭了。
男人们眼角直抽抽,哭笑不得的摇头。
“毅儿!又调皮!”姜兰的父亲姜山大吼训斥,探出胳膊猛力一捞,拦腰夹住姜毅赶紧带离那猛虎尸体。不看紧点,这小子真可能再剁那虎屁股几刀。
姜兰苦笑摇头,实在拿姜毅没辙。这小子灵气很重,野性更重,有股子野兽般的狠劲,说白点,喜欢血!
记得姜毅十岁那年夏天,竟单臂举起百斤大石,村里都震惊了,上上下下一商量,是个好苗子,有他老爹当年风采,决定带着他进山打猎好好培养。
起初还好好地,中规中矩,认真学习,那劲头让男人们高兴地不得了,可越是往后越不对劲了,这小子学习速度真不是一般的变态,十天之后,该学的不该学的竟然全学会了。第十一天晚上,小子竟然自己不声不响就抹黑冲进山林打猎去了。
那一晚可真把村里人吓了个够呛,姜毅父母死得早,不仅姜山把他当亲儿子待,朴实的村民都把他当儿子待。全村分出上百人出去寻找,足足找了大半夜,终于在深山老林的一处黑沟里发现了他。
陪伴他的还有七头牛犊大小的野狼尸体。
他浑身是伤,昏迷不醒,七头大狼支离破碎的撒在旁边,场面触目惊心,血腥味让人胸腹翻腾。
七头恶狼啊,十岁的他竟然活活劈死了。
幸亏村民们去的及时,不然那浓重的血腥味很可能招来兽群,连姜毅都给活吃了。
那时候村里叔伯们都没有太过在意,认为他的性格是好奇,又或者是想给父亲报仇,也有人认为有闯劲是好事。可姜毅越往后狠劲越大,喜欢血的迹象越来越明显,每次打猎都恨不得嗷嗷怪叫招来更多的野兽让他杀个够,见到野兽第一个冲上去,那股子疯劲狠劲有时候让男人们都感觉心窝发凉。
最让人无奈的是,这小子总想着往雨林更深处冲。
结果,今年年初开始,村里坚决限制姜毅外出打猎了。为什么?实在看不住了!这就像是头发疯的小虎犊子,稍微看不住就找不到了。村里人没出进山都是采参打猎的,不是遛‘野兽’的。
“我再剁两刀,就两刀,手痒。”姜毅用力挣扎着姜山的臂膀。
“我看你屁股痒!”姜山用力拍了把姜毅的屁股,一甩胳膊把他甩给姜兰:“把你弟弟看好了!”
他对这小子又是溺爱又是无奈,也实在拿他没辙。
“行了,别闹了。”姜兰趁人不注意,悄悄塞给他两根萝卜粗的大号人参:“给你留的,藏起来。”
姜毅眼前一亮,一把抓过来,嘎嘣就是一口,又胡乱塞进怀里。
一口人参下去,火热滚烫,直让他小脸通红,浑身发烫,不过小家伙用力闭着嘴,连续深呼吸,竟然生生压下了人参火辣的灵力。
如果山外的人们看到这一幕,不知道会有多吃惊。百年灵参,灵气何等澎湃,竟然生吃生啃?这哪是孩子能做的。
“别让老爹看见,我偷留的。”姜兰宠溺的给他提了提打着补丁的衣服。
自己这弟弟跟正常人不一样的地方太多了,不喜肉不吃菜,就喜欢啃人参吃野果,人参药劲很大,他却当水果天天吃。自己主动请缨外出打猎采参,冒险在深山里厮杀,也是想每次偷留几根,给他解解馋。
她姜兰同样是村里人的骄傲,力量很大,弹跳力更是惊人,当其他孩子还在读书识字的时候,她十岁就随着村里大人们进山采药狩猎了,到现在已经是个老猎手,是村里所有小孩子崇拜的对象。
“什么时候让我也去打猎,手痒。再不让我杀几头野兽,我手法都要生疏了。”姜毅眼巴巴看着村里男人们扒虎皮剁虎骨,架锅起火忙得不亦乐乎,那血糊糊的场景让其他孩子胆怯,他却眼馋手痒。
“回来的路上我跟老爹悄悄提了,他说再憋你一阵子,压压你锐气,等过了今年寒冬,他会试着跟村长提提,看能不能再把你编进狩猎队。不过你可要保证,别再胡闹了。”
“我那是胡闹吗?我那是朝气蓬勃。”姜毅再次啃了口人参,澎湃的灵气让他小脸再次涨红,隐隐有几分痛苦神色,可等热劲压下,舒爽感无与伦比,全身毛孔都像是张开了,看的姜兰一阵摇头,这东西自己真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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