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少书这个时候便直言不讳的对老板解释道:
“老板,你这只杯子我想要了,你准备出价多少?”
老板这个时候想了想便对何少书讲:
“既然你喜欢的话,就给我一个成本价吧!六十万华夏币!”
根据老板的说法,当年这只水晶杯当了三十万华夏币,利息也定的不是很高!
不过后来这家人缺钱用,老板就把这只水晶杯彻彻底底的买下来了,前前后后一共花了六十万华夏币。
如果连老板给朋友免掉的利息和老板代替朋友缴纳的税,这一支水晶杯大概价值一百多万华夏币。
何少书也不贪图人家的利益,而是直接一口价道:
“老板,实话和你说,这是一件好宝贝!”
“你去鉴定的地方大概就是想要吞没你这东西,所以才说它是现代的仿品!”
“或者是那里的‘专家’根本没有这种鉴定能力!”
何少书直言不讳道:“我现在就给你赚三百万华夏币,这盏水晶杯已经是我的了!”
当然如果这盏水晶杯真的是夏朝的文物,那根本不是三百万的事情,因为商周时代的青铜器成交价都已经到了三千万华夏币的价格,那夏朝的文物得多珍贵?
而且水晶制品和青铜制品相比之下,水晶制品则更加难得,因此这一对水晶杯就是:
“国宝!”
何少书就算是华三千万华夏币买下来也绝对不亏。
不过何少书打算将更多的钱给这个老板的朋友,因为他们一家听上去是患了重病才如此危难的。
何少书给老板三百万最主要的原因是,对他帮助朋友的一种表扬,毕竟在老板看来这是个“赝品”。
但是老板依旧全款买下了这其中的一件,这种情谊和这件水晶杯虽然不一样,但都是无价的。
老板开车走的路让何少书越来越发觉得熟悉,走着走着就到了何少书曾经生活过的那个小区,最后停在了上次何少书遇见发小的小学门口。
何少书跟着老板下车之后,走了一段路就到了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地方,这个地方郑沈静也曾经来过。
“这不是王萍萍的家吗?”
何少书以前和母亲就住在对门,这是工厂给职工建的职工宿舍。
老板带着何少书和郑沈静敲了敲门之后,一个身材有些魁梧的男人出来开了防盗门。
何少书没想到十几年未见,王萍萍的父亲相貌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只是现在看上去显得要苍老了些。
老板一见到王萍萍的父亲就非常热情的讲:
“老王,你不是说缺钱吗?我给你找来了一个大金主,这位是……是来看你那盏水晶杯的!”
何少书和老板只是纯粹的生意关系,所以老板和何少书之间互相的都不认识。
王萍萍的爸爸可能不认识何少书了,毕竟那时候的何少书才多大一点?但是王萍萍的爸爸却是认识郑沈静。
“小静,你怎么来了?找萍萍吗?这小伙子是谁?”
老板一看王萍萍的父亲和何少书等人认识,就不再多话:
“巧了,既然你们认识的话,你们谈!我就先回去忙了!老王记得,等到你改天临走前支会一声,我到时候好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