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噩梦中醒来,等待我的是杏雨梨花。-------蒲之瑶【墨如轩穿越前的女友】
……
我永远忘不掉那个噩梦般的夜晚。
黑暗将我蚕食殆尽,无法摆脱的手如蛆虫在我的身上爬过,撕咬过。在贫民窟中出生的我一直以为只要我努力,就能看到外面的阳光,可惜当我以为即将看到阳光的时候,一只只充斥肉.欲的手将我拖走,泪水被口水所舔食。
贫民窟里的绝望和沉沦是不变的夜曲。
精神被摧残,身体被蹂躏。
我头一次开始渴望权力和金钱。
也许那样,我就不会失去我的父母,以及即将失去的贞洁。
直到某一刻,我以为我快倒下,快要被那些男人舔遍全身的时候,从一处不曾被阳光眷顾的黑巷内伸来了一只手。
那只手我永远也忘不掉,温馨而有力。
那个男人叫墨如轩。
这个在我记忆里只属于黄金地段生活的纨绔子弟、那种只懂得用金钱将女人的身体买走的男人,却将我从贫民窟中救走,在我都以为快要崩溃的时候,将一缕阳光从外面的世界引向了我的未来。
他是一个表里不一的男人。
纵使外表花心纨绔,但其实他比谁都敏感,害怕被人背叛,渐而将自己的心锁在了涂满污垢的箱子里。
也就是救走我的第三夜,没有任何一丝挣扎,任由他索取,他将我从女孩变成了女人。
但,他却从不知道我的名字。
蒲之瑶,蒲叶纷落的童话,等待蒲叶的,只有落入尘埃、没入泥土的一刻。
我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成为了他的女友,准确的说是临时女友。我给自己换了一个名字,而他也只知道我叫尾砂,这个在我失贞的那一晚糊口对他说出的名字。
为了迎合他的口味,我违心的学着都市女郎必备的一切,无论从言行还是举止
,两年来我出落成了一名无可挑剔的都市时尚女。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将他留在我的身边。而事实上,我的确办到了,至少在他的心目中,我比他的初恋更加重视,即使我知道他每周都要去他初恋女友离开这都市留下的那间老屋,驻守等候一个不可能出现的身影。
他一次酒后失言,原来他的第一任女友并非他抛弃的,事实上是那个女人将他无情的甩了,跟了一个日本的富商的远走高飞,过着每日数着金币的生活。
那个女人真傻,我是这么认为的。至少她并不知道,其实墨如轩的家族,是江淮一带最具有势力和地位的。若是比起那位日本富商,他随便拿出的人和金钱,都能将那腹部赘肉装满油水的富商打击的体无完肤。
后来,我离开了中国,离开了他的身边。到我所向往的学府圣地哈佛大学就读,那是我毕生的梦想,其实真正的我,是多么想做一个整日跟学识和研究打交道的女孩,而不是一个只懂得取悦男人的宠物。
男女应该平等,即使是富男和贫女,也应该站在同样的水平线上。
那样的话,才算恋爱。
所以为了能够和他比肩而走在一起,我留学三年,苦了三年,从未向他开口要过一分钱。
三年学归。
只为了回来看他一眼。
而在飞机场的等候厅等着我的那个男人,却是我投入他怀抱后感到无比陌生的男人。这感觉,就好像他不是墨如轩,而是换了一个充斥邪魅笑意的男人。
那个男人看着我,邪魅的微笑让我惊慌,他勾起我的下颚,对我说亲爱的梦璃小姐,你可终于回来了。
我吓得拍开他的手,喝斥他在干嘛,为何叫我梦璃,即使你忘了我,也不将我的名字忘掉。
那天我第一次对他说出了我真正的名字。
蒲之瑶,这个充满童话却实则过着最下贱生活的贫民名字。
而那个我背了六年的尾砂之名就彻底淹没在我的记忆中吧。然而我以为他只是变心了,我若是能够争取,就能重新以我真正的名字进入他的生活中,作为能够和他站在一起的女人时,他却笑着跟我说了一个令我感到悱恻莫名的话。
“墨如轩,已经死了。”
当时我以为他在开玩笑,你不是就站在我的面前么。我流着泪拉住他的手,祈愿不要将我抛弃,那一晚你既然要了我,为何在我回来的时候无情的抛弃掉。
但他仍然在笑着,越笑越邪魅,低下头在我耳边倾吐道,果然只拥有念梦璃四分之一魂魄的你,真的不像她呢。你不是想去找他么,那么,我就带你去吧,哈哈。
我惊恐的看到天与地扭曲起来,四周的空间都开始发生位移。人群不见了,等候厅成了一片混沌,而我的面前,只有一道光亮将我吞噬进去。
我无助的伸出手,祈愿能够像六年前那晚一样,他的手穿过黑暗将我带往黎明的角落。
但是,我终究还是被吞噬殆尽。
肉身消失了,我成了漂浮在天地中的一缕绿光。直到某一天,当我看到一道剑光从天地劈下,露出了外面的世界的时候,我才看清了我所在的世界。
这是一个充斥着灵力和无边法术的世界,一个只存在在电影中的世界。
我惊慌失措的望着将黑暗劈散,手持利剑的那个女子,在我望着她的同时,她似乎也在打量着我的存在。不过让我感到惊诧的是,她似乎认出了身为绿光球体的我,实则是一缕魂魄。
她轻柔的将我捧起,露出如浴春风的微笑。对我说,魂魄若是在天地下逗留太久,会魂飞魄散的,在你投胎前,就在我的身体里生活上一段时间吧。
于是,我的灵魂就进入了她的身体,被她保存在一片混沌的世界中。
我只记得,那女子说她叫旋儿,是铁掌门朱雀堂的大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