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
“裴景,你给我过来!”
被一个五岁小胖丫拉着胳膊,如同拽着断线风筝一样拽走的裴景(齐子昂)满脸的无奈,深深压抑的厌烦真的分分钟想要化身反派,一个乱入穿越者,又是抱有记忆,又是浑身怪力,这像话吗?
怎么感觉她的金手指比自己还要粗壮?
“又有什么事儿?”
每一个音调都拖着半死不活的样子,就好像他现在手无缚鸡之力地被拖着走,如果不想太难看,就只能跟着对方的方向和力道迈动脚步,否则,拖着也是真的可以拖走的。
裴景是真的不想跟个拖把似的,就那么被拖走了,活像是漫画里乱入的搞笑配角。
“你说,这是不是你干的?”
小胖丫已经把裴景拖到了案发现场,松开的手很是自然地要叉腰,可她有点儿太胖了,于是叉腰这个动作怎么看都像是顺着那圆润的体型自然垂下两条上肢,形成一个括号的轮廓。
案发现场,不是很糟糕,就是一个死掉的兔子优雅地侧躺在那里,它的身下没怎么出血,乍一看像是昏睡了一样,就是姿势有些过于销魂,可事实上,它真的死了。
“什么啊,又跟我有什么关系?”
裴景拒不承认,双手抱臂,有几分小酷地站在那里,恨不得再来一个鼻孔朝天,以此表示自己的不屑,彻底和这件事划清界限。
他才不会承认自己盗用了兔子血,想要弄个法阵把小胖丫送回去呐,至于这只兔子是小胖丫养的这件事,呵呵,她养那么多兔子了,也不至于在乎这一只。
不过,她是怎么找到自己的?
裴景很确定,自己做这件事的时候,绝对没有人看到,看看那浑身上下毫无血迹的兔子就知道了,这血液失踪的方法是不科学的,所以,凭什么断定是他,有什么证据吗?
没有证据,小心他告她诽谤啊!
小胖丫脸上的表情很是生动,小奶膘都没去的脸上胖嘟嘟的,两颊的肉一看就十分Q弹,粉嫩嫩红扑扑的,是十分健康的肤色,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算不上大,却也很有神,心中想什么,都能从这两扇窗户看明白,不是个能够潜藏心事的样子。
这种单纯的丫头最是讨大人喜欢——两家大人喜欢!
目前为止,唯一还有点儿坚持的就是裴父了,可他大多数时候对小胖丫还是纵容的,只在小胖丫要打搅裴景学习的时候,才会出面阻止,表现一下自己的威严,不令他们随便玩耍。
“不是你是谁!不可能是别人,肯定是你干的。”
小胖丫眼中的怒火燃烧起来,努力叉腰的手分出一只来指着地上的兔子,“你说,你为什么要杀死兔子?”
“你看见是我杀死兔子的?你看见我是怎么杀死兔子的了?你凭什么说是我?”
裴景狡辩。
承认是不可能承认的,没证据就是没做过。
“我没看见,但我知道就是你!”
小胖丫俨然一个直觉系生物,脸色严肃,面对裴景的时候还带着点儿莫名的长辈对晚辈的那种教导之意,她没有丧失自己的记忆,好好的一十多的大姑娘,夏小雨面对一个五岁的小屁孩儿,怎么就不是长辈了?
但凡她结婚生子早点儿,一十多也不是生不出来五岁的孩子,她并不知道裴景才是导致自己穿越的罪魁祸首,却知道裴景是这辈子父母给自己定下的娃娃亲未婚夫。
不仅如此,两家还是邻居,这青梅竹马的,隔壁的家庭环境她也认真考量过了,是真的很不错,未来婆婆很喜欢她,当女儿一样喜欢,未来公公,虽然有的时候有些严厉,并不让她打搅小未婚夫读书,但对她同样很好,外出的时候还会特意买她爱吃的糕点给她带。
真是再好没有的家庭了。
夏小雨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姑娘,她所能想到的未来嫁入的最好人家,大概也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唯一让人头疼的就是小未婚夫有点儿桀骜不驯,还带着点儿隐藏的坏,她虽然没有抓到证据,但她知道那些小动物的死亡,肯定是她这个小未婚夫干的。
禽兽啊,才多大点儿,就会偷偷杀死这些活泼可爱的小生灵了。
不看她接触它们都收着力气,生怕弄伤弄残了哪个吗?
“不是我,就不是我,你凭什么说是我。”
“是你,是你,就是你,肯定是你,不会有别人了!”
“不是我,就不是我,我说不是就不是。”
“就是你,绝对是你,我知道就是你!”
小胖丫很是坚持。
裴景轻哼一声,结束了这种“无理取闹”式的对话,摆摆手就要走,看着小胖丫还要伸手拉自己,不肯罢休的样子,他知道自己敌不过她的怪力,便高声说:“我才不要陪你瞎胡闹,我要读书考秀才,以后还要当官儿!”
他这句话说得很大声,小胖丫本来就要触及他胳膊的手顿了一下,就看着裴景悠然从她的指尖溜走。
那转身拂袖的臭屁样子,好像真的当上了大官一样。
手指头收回来,冲着裴景的背影,虚空拧了一圈儿,小胖丫脸上使劲儿,好像真的拧到了裴景身上一样,解气很多了。
夏小雨不肯认输,这小未婚夫,不教育不行,她肯定要好好教他,那样子,真欠揍!
一想到“欠揍”上,夏小雨又有点儿遗憾,未来公公脾气也太好了吧,就是这辈子最疼爱她的爹爹,时不时都要给她来上一顿爱的铁锤,可未来公公,一个手指头都没碰过裴景,据说是裴景读书读得很好。
哼,读得很好。
夏小雨有那么点儿羡慕,又有那么点儿仰望,读书人啊,最是金贵了。
“你要是当上官儿了,我就是官太太,威风着呐。”
她想到了县令夫人,某一次她去卖鱼的时候见过人们热情相向,然后才知道是县令夫人身边儿的丫鬟过来买东西,那丫鬟可真好看啊,眼角眉梢的傲气都让她是那么高高在上。
丫鬟都这样,县令夫人得是什么样啊?
夏小雨那时候心里头就有了点儿说不上的羡慕之意,当时没细想,现在到了这辈子,回味起来,可能是想要也成为那样尊贵又有身份的人?
谁不想更好呢?
抓起地上的死兔子,夏小雨用随身的小匕首给兔子开膛破肚,一点儿血都没有的肉白擦擦的,看起来就不那么正常,像是有什么大病似的。
她微微皱眉,不知道还能不能吃?
谁知道裴景那个家伙怎么把兔子弄死的?大风小说
夏小雨剥下兔子的皮毛,在上面认真找了找,也没找到匕首之外的刀口,最后兔子皮放一边儿,先不找了,把兔肉清洗干净,割下一块儿喂狗,发现狗吃了没什么事儿,就直接送到厨房去了。
“娘,把这肉炖了,炖好吃点儿,我给裴景送去。”
厨房里正在收拾的夏母听到夏小雨的声音,再看她手上提着的兔肉,笑着接过来,嗔怪道:“就知道惦记你的小郎君,这还没出嫁呐,胳膊肘就往外拐了,我这个女儿可是白养了。”
“哪里有,我就给他送一小份儿,你们吃大份儿啊!”
不管兔子怎么死的,这肉还是实实在在的,夏小雨没说那份兔子皮,等着夏父回来了,她还要让夏父帮忙收拾一下那兔子皮,弄好了之后可以给裴景做个围巾护着脖子,那家伙可怕冷了,冬天都不出门的。
吃饭前,打着读书幌子在书房待着的裴景手上拿着本书慢慢翻着,跨越了时间线之后,果然能够看到更多的东西了,异人,这个词儿已经有好几本书里提到了,还有他们的异术,那么,问题来了,是异术造就了异人,还是异人必然有异术,普通人能用异人的异术吗?
听到脚步声,裴景回过头来,就见到单手端着炖盅走进来的小胖丫,她那胖乎乎的小爪子,拿东西还是挺稳的,炖盅放在桌上,打开盖来,一股香味儿弥漫开来,一闻就知道是夏母做的,可能因为有一个很爱打猎的丈夫,夏母做这些肉食的手艺极好。
眉目不由舒展开,透出几分愉悦来,裴景来者不拒地主动拿起了勺子,小口吃起来。
见他吃了一口,夏小雨才慢慢说:“这是兔肉,就是被你弄死的那只兔子。”
想诱供?
“别胡说,跟我没关系。”
裴景斥了一句,却半点儿不耽误自己吃肉的速度,这年头,肉可是好东西,若不是夏父擅长打猎,他可吃不到这些。
“哼,不是你是谁?!”夏小雨小声说了一句,也没再纠缠这个话题,而是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我知道,你就是想吃肉了,故意弄死我养的兔子。”
“胡说。”
裴景这一句斥责大约是因为嘴里含着肉香的缘故,很是无力,他才不会那么肤浅,吸溜,肉真好吃,兔肉真香,夏小雨那里还养着几只来着?这玩意儿繁殖快,未免以后泛滥成灾,还是要多吃点儿,嗯,夏母做得最好吃了。
“哼哼。”夏小雨唇角泛上一抹“看穿你了”的浅笑,略带宠溺来了一句“小馋猫”,差点儿没把裴景给噎到,这都什么奇怪语气?!退婚,必须退婚,他才不要跟这个女人绑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