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豪士(二)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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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守文的目光,显得格外复杂。

李从义便跪坐在席榻上,腰板挺得笔直,似乎对杨守文的惊讶全无所觉。

不过,他的语气里,却在不经意中流露出萧瑟之意。

“只是当年征战沙场,弟兄们都多多少少留了伤。

虽说薛公当年留了方子给我们,可是……这三年来,老兄弟一个个的故去,只剩下我们这十一个人。好在那些孤儿寡母,长大的长大,能讨生活的都去讨生活,也让我们的压力骤减。只是,那家中还有二十几个孤儿寡母,我等总要关照。

可是这身子骨,一天老似一天。加上前两日有两个孩子得了重病,需要花费不少钱财。我听说五公子来到洛阳,便厚着脸皮前去,可登门之后发现,五公子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

薛家不必当年,薛公故去之后,大公子幽居十六载方得圣人所用,五公子来洛阳,也需要大笔的开销。于是我就请五公子帮忙介绍个人家,让我等能稳定下来……五公子便带着我们过来。阿郎乃豪爽之人,我拿了那些钱后,买了药,又把那些孤儿寡母安顿好,便前来相投。不过,如果阿郎担心的话,我等可以离开。”

哪怕落魄如斯,李从义仍高昂着头颅。

这是一个极其骄傲的家伙,不愧是薛仁贵培养出来的亲随。

杨守文看着他,也不说话。

武懿宗?

听说那家伙是个凶狠残忍的家伙,可那又如何?

想当年祖父连武承嗣的儿子都给杀了,我们一家不还是好好的活到了现在吗?

左右已经和武家挺上了,也不在乎在多一个武懿宗。

杨守文想到这里,突然间笑了。

“从义说的屁话,难道我怕了那武懿宗不成?

你只管留下来,好好做事就是。天大的事情,我帮你担下来,又能有什么了不得?”

估计李从义没把他干的那些事告诉薛楚玉。否则薛楚玉也不会推荐过来。

李从义明显是愣了一下,旋即起身,一揖到地,“李从义。多谢阿郎收留之恩。”

“不过……”

杨守文挠挠头,突然笑道:“从义,你既然进得我家门,以前的名字最好不要再使用。毕竟,你那名字曾登录花名册。万一有人追查过来,只怕也是一个麻烦。

我姓杨,原本是弘农杨家子弟。

和你们一样,早年间我阿翁惹了一个麻烦,不得已被家族驱逐。你们若是原因,便改姓为杨吧。你从今以后,就叫杨从义。等回头,我会让人在荥阳为你们开出户贯。”

“啊?”

李从义吃了一惊,原本还有些骄傲的脸上,顿时露出一抹敬重之色。

“未曾想。阿郎竟是杨家子弟……说来,我与阿郎还是同乡呢。”

“你也是弘农人?”

李从义连忙摇头,“我是高陵人。”

高陵,也就是后世的三原县。算起来,都属于京兆地区。

杨家不愧是八百年关中豪门,李从义听到杨守文是杨家的人,态度立刻变得谦卑。

“能入杨门,也是从义之幸。”

这年头,谁不想攀龙附凤?

一千五百年之后,还有人死皮赖脸的号称自己姓爱新觉罗呢。在这个年代。那些世族贵胄的姓氏,甚至比国姓还要厉害。能够入这等豪门,也是普通人的愿望。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杨守文哈哈大笑。目光便落在了郑虔身上。

“十三郎,这件事还要请你写一封信,请廿九叔在荥阳疏通一下。”

郑虔连连点头,丝毫没有因为李从义那可怕的样貌而感到恐惧。这是一个仰慕豪士侠客的年代,即便是世家子弟,对于那些豪士和侠客。也会心存几分敬意。

在郑虔看来,李从义所作所为,无疑就是一个侠客。

至于武懿宗……

郑虔才不会害怕!有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武氏一族权势熏天,但对于郑家这种豪门贵胄子弟而言,却远不似武则天那么有震慑力。他们畏惧武氏,是因为畏惧武则天。但要说武家那些个子弟……说实话,豪门贵胄子弟的心里还真不惧怕。

“对了,从义你既然是高陵人,家中可还有眷属?”

李从义……不对,或许从现在开始,应该叫做杨从义才对,正色道:“阿郎不必费心,我的妻儿都在洛阳。当初我们惹下了祸事之后,他们就逃离高陵,在洛阳落脚。

刚才阿郎也看到了,那个胖大小子,便是我那孩儿,名叫存忠。”

“哪个胖大小子?”

杨从义闻听,忙起身跑出了客厅。

片刻之后,他走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青年。

“存忠,快来拜见阿郎。”

那青年生的浓眉大眼,身形也在六尺开外,和杨茉莉是差不太多。不过,相比之下杨茉莉略显肥胖,毕竟这家伙自从跟随杨守文以后,顿顿胡吃海塞。青年则不同,骨头架子很大,但看上去有些精瘦。他跟在杨从义身后,听闻杨从义吩咐,忙上前一步道:“杨存忠,拜见阿郎。”

他这一开口,杨守文愣住了!

原来,这杨存忠的声音里还带着几分童稚。

听声音,这家伙的年纪也就是在十五六的模样,可是看个头和长相,却有十七八岁。

天生娃娃音?

这特么要是个女孩子,杨守文绝对喜欢。

可这是个爷们儿,怎么说话带着一股子娃娃音,感觉很是别扭。

“从义,他多大年纪?”

杨从义想了想,忙回答道:“阿郎,存忠今年虚十七。”

杨守文噗的的喷出一口水,然后一阵剧烈的咳嗽。

他看看杨存忠,又看看杨茉莉,突然间一阵大笑道:“杨茉莉,你这下子算有伴儿了。”

杨茉莉把头从海碗里拔出来,一脸迷茫。

“你才十七?”

杨青奴忍不住惊讶,失声问道。

杨从义露出了尴尬之色。轻声道:“存忠是弘道元年出生,去年底才过了十七岁。”

虚两岁!

那他比杨茉莉要大一岁。

杨守文笑道:“如果不是从义你告诉我,我还以为他年纪比我大呢。”

杨从义道:“这傻小子有一膀子力气,而且从小随我学刀。若阿郎不嫌弃,可以让他跟随左右。”

一个杨茉莉,如今又来了个杨存忠。

杨守文笑着点点头,沉声道:“甚好,我正好也好武事。就让存忠跟随我左右吧。”

想想都觉得刺激,有这么两个门神在,再打架的时候,杨守文可一点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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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正如杨守文所猜想的那样,这杨存忠也是个饭桶。

呃,这个‘饭桶’没有任何贬义,纯粹是为了形容他的饭量。杨存忠的饭量一点都不比杨茉莉小,一顿饭少说也要两斤才能吃饱。不仅是他,包括杨从义在内也是如此。虽然他饭量比不上杨存忠和杨茉莉。但是和杨守文吉达也在伯仲之间。

杨氏在一旁看得只呲牙,这一帮人过来,每天的伙食费,恐怕要增加不少呢……

看起来,要回头和兕子说说。

虽然兕子身上不缺钱,但这么坐吃山空,也撑不得太久。

毕竟,这是洛阳!哪怕他们现在不用掏房租,一应生活用度,也是一大笔开销呢。

杨从义会打铁。而且手艺不错。

其他十个老军,多多少少也都有些手艺,对杨守文而言,倒是一个意外之喜。

这年头。有本事的手艺人,大都被那些豪门贵胄所垄断。普通的手艺人,杨守文又看不上,毕竟有些东西,需要有真本事的手艺人才行。这杨从义不但使得一手好陌刀,更擅长打铁。据他说。早年他在瓜州,曾跟一个波斯人学过麻花钢的打造方法。

那麻花钢,就是大马士革钢。

杨从义有这门手艺,如果不是他身背反贼的名头,说不定早就被人招揽,哪会落入杨守文的手中。

酒足饭饱,杨氏带着人去收拾杨守文的房间。

而杨守文则叫上了杨从义,在前堂的客厅里说话。

“从义,你在洛阳生活了这么久,想必市井中,也很熟悉?”

杨从义点头道:“不瞒阿郎,我们刚来洛阳的时候,因为是外地人,加之没有身份,时常被那些泼皮们骚扰。一开始我们还忍着,后来看那些泼皮猖狂,于是就和他们打了几次。别的不说,在天津桥那一片区域,我们倒是能够做的了主。”

哈,居然会是这样。

不过想想也是,一帮子从塞北回来,久经沙场的好汉,又岂是那些泼皮可以对付?

杨守文点点头,沉声道:“这么说来,你能吃得开?”

“也不算是吃得开,倒是认识一些人。”

“很好,那我现在给你一个任务……找你熟悉的人,给我打听一个叫梅娘子的女人。这个女人,身手不弱,而且善使梅花针。就是这个,你找人打听一下,看看有没有人知道。如果有消息的话,不要轻举妄动,先告诉我!若能打听出来,我有重赏。”

玄硕,曾经向杨守文推荐了一个名叫沈庆之的人。

杨守文不打算放弃这条路,但同样也不想被这个人捆住手脚。

还有上官婉儿,也说要帮他打探。可说到底,这些人都是外力,远不如自己人可靠。

“另外,明天陪我去一趟北市。

我第一次来洛阳,人生地不熟,从义正好为我引导一下,我也好熟悉熟悉这神都。”

杨从义闻听,立刻道:“谨遵阿郎吩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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