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远辽灾变之前,林默就发现了自己的异变,最早是从右手开始,那天晚上吃了一顿鱼,第二天醒来,他的右手手臂上就覆盖满了漆黑的鳞甲。
当时他去医院查看,似乎就已经被有关部门注意到了,第二天就有相关人士找上门来。
但……
没等接下来发生任何事情,灾难就降临了。
末日到来,林默所熟悉的生活土崩瓦解。
死亡、鲜血……
和曾经无比熟悉的女朋友面对他的时候那张无比惊恐与躲避的面容……
就连记忆都是摇晃与混乱的,再清晰的时候,他已经半边身躯变异,而他的女朋友被吃剩下的半截身躯,就在他的面前。
接下来的记忆一片混乱,一切如走马灯掠过,他只记得一片沉暗的阴影,像是他人生中无法被抹去的阴云。
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又该为什么而努力活着。
尤其在意识到自己变成怪物之后,他心中已渐渐萌生那样的念头——与其作为怪物活着,不如去死。
但他又没有足够的勇气自杀,便只能这样浑噩的活着。
直到他遇到了那个两人。
他们在他完全自暴自弃的那一刻向他伸出了手。
他的人生重新亮起微微的光芒。
他有勇气再一次迈出一步,哪怕已怪物之躯,他也想要好好的活下去,无论这个世界如何变化,和值得信任的朋友,总有生存的意义。
而随后,他又一次失控了,这一次,他提前察觉到了,提前离开了他所珍视的那些人。
那段记忆混乱而癫狂,他记得自己与怪物搏杀、将瘦长鬼影、黑鳞怪物作为食物吞噬,越进食,越强大,也就越疯狂。
直到后来,他遭到眷者围杀,重创之下,极端变异带来的影响被打回,他重新化为人类之躯,跌入那座远辽郊外的工厂。
禾城工业园里,他遇到的第一个人想要吃了他。
那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吃人已经不是那么不同寻常的事情了,那些人眼睛里写着疯狂与混乱,完全不逊色于他这头野兽。
但他没有想到的是,他遇到的第二个人,递给他了一块巧克力。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那个丫头。
那个聪明的、又傻傻的丫头。
她明白许许多多的事情,比如那些煮着大过的人究竟在做什么、比如区分与人类,进步的时代,让孩子变得越来越聪明。
但她又是愚蠢甚至是天真的。
她只相信自己所看见、所信任的东西。
因为那一块巧克力,当她被选为下锅的食材的时候? 被林默拉了回来,从那一刻起,她就觉得林默是一个顶好的人。
最开始? 林默觉得她就像是另一个自己,他们都是所谓的傻瓜? 没有足够的心性、也没有足够的头脑,是不适合在这种时代生存的人? 哪怕拥有了力量,他也无法做到什么。
活着在灾变之前是普通人,灾变之后? 九成九也只能是普通人? 只是他获得了一个足够强大、也足够扭曲的天赋? 让他能比别的普通人活的更长、活的更久罢了。
然而他甚至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因为极端变异而带来的混乱与疯狂。
这样下去,他只会杀死更多人、他将真正变成祸乱世界的怪物。
禾城工厂里? 林默不争气地开始了等死,他好不容易变回人类之躯,他想以人类的身份堂堂正正地死去。
这份坚持有些愚蠢? 但林默从来就是个蠢蛋。
然而那丫头并不知道这个蠢蛋已希望死在禾城工厂,她傻傻地呆在他的身边,每天一声声大哥哥,说着那些傻乎乎、没来由的话,她看出林默的身躯正变得越来越虚弱? 犹如垂暮将死之人? 她的担忧也越来越严重。
但她什么也做不了。
只有绝望。
直到那一天,林默倒下了,女孩挡在他的面前。
在面对死亡的那一刻,林默本以为那应该是如释重负的感觉,但那时候,看着那道小小的影子,他心中只有无以伦比的沉重。
他终于意识到,他在做一件极不负责任的事情。
他在辜负真正信任他的人。
他辜负的是那些真正希望他活下去的人。
苏晨、夏初薇……还有这个丫头。
从那一刻,他才忽然明白一个道理。
成为怪物而活着并不可怕,甚至他真正恐惧的不是活生生吃掉自己的同类……
他真正恐惧的,是自己的无能与脆弱。
他真正恐惧的,是一个人面对这个世界。
那是懦夫般的想法,但哪个人,不曾面对世界而生出恐惧?
哪怕是怪物,也有其所恐惧之物。
然而……
当他在燃烧的禾城工厂升起,漆黑的大翼遮天蔽日,而当他血色的眸子垂落,女孩向他发出邀请。
当怪异如铁幕般涌来,干枯的影子在天空的尽头渐变清晰,绝境杀阵闭合之前,那奔袭千里赶来支援的另一个傻子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从那一天开始,他真正有了目标,有了哪怕成为怪物也要努力活着的意义。
被人所需要的活着,有人希望你活着,那才是一个人生存的基石。
那是他一路挣扎,在理智与疯狂的边缘徘徊坚持至今的唯一原因。
因为有人希望他活下去,有人需要他活下去,他也有自己希望可以一直幸福活下去的人。
现在,他恐惧失去。
现在,它恐惧失去。
没有什么,能比夺走一头的怪物的仅有更能令它疯狂。
没有人,能在它死去之前,摧毁它人生的意义。
……
“!!!!”
战场中,那道漆黑的影子骤然回头。
地面上,那头怪物正拖着破碎的身躯扑起,凶猛而疯狂地扑向它。
但那头怪物还没有接近漆黑的影子,身躯便一寸寸炸碎,然而,不可思议的是,炸碎中,那头怪物高速的再生,血红的双眼,倒映着越来越近的漆黑影子。
它无视疼痛,无视毁灭,物质不够了,便舍弃身后的大翼、舍弃双腿,优先其他位置的再生。
也许只有一秒钟,伴随着穿透夜幕的嚎叫,它便攀附在那道漆黑影子得身躯,利爪深深嵌入对方的躯壳中,然后……
张开嘴,露出那满口的尖牙,毫不犹豫地……咬下。
鲜血狂涌,它的身躯正一寸寸炸开,鲜血与血肉碎块雾化在半空中抛洒。
这头怪物很可能在下一秒就会被彻底撕碎,像是在高压中被撕碎的布娃娃。
但那并不重要。
这点时间,足够了。
獠牙撕开血肉,利爪穿透筋骨,飘洒的血肉、牙齿、尖爪没入对方的身躯,像是飘飞的蒲公英种子找到了适宜的土壤,然后,开始适宜生长。
这头怪物,正在对方的身躯中……重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