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袭击遮胡关的鲜卑人足有两千,只剩下几十俘虏。
这令我颇为遗憾,早知公子还有如此打算,我会想一个流血少些的计策。因为军士下手太重,以致死尸上的衣服大多染了大块血渍,就连活口的衣服也脏污不堪,要找出像样的衣服着实不易。
幸好,突袭是在夜里,用黑炭掩盖一下血渍,看不出来。且鲜卑人穿衣不讲究,将袍子穿得胡乱些,再戴一顶鲜卑尖帽,夜里可以假乱真。众人都按鲜卑人打扮整饬了一番,在右臂缠上白色布条,以示区分。未过多久,兵马已集结齐备。火光中人影交错,蓄势待发。
沈冲知晓此计之后,未多言语,挑了一身皮袍便套上。而公子则艰难过了,当我拿着一身刚从鲜卑人身上扒下的皮袍和皮帽递给公子的时候,他露出嫌恶的神色。
“非穿不可么?”他问。
“公子走在前锋,须得打扮像些。否则被人一眼认出来,岂非前功尽弃。”我边说边给他套上,指指不远处,“你看表公子,早已穿上去备马了。”
公子瞥一眼那边,不再多言,由我摆布。
他其实并不太赞同假装鲜卑人的做法,然而他也不得不承认此法利大于弊。八百人要偷袭十数倍于己的敌众,耍些心眼乃是必要之举。
鲜卑人的衣服着实粗糙,与公子平日所用全然泥云之别,可待我给他系好腰带戴上帽子以后再端详,我仍是一愣。
许是日夜相对,我浑然不觉公子的身量已经比少时宽大了许多,这般宽大的皮袍穿在身上,不仅毫无累赘邋遢,反而有一种粗犷不羁的英武之气。
看着他,我觉得公子当真生得好,就算披条破麻袋也是倾国倾城。
这时,我突然想起一事,秃发磐那老贼,传闻喜好独特,荤素不忌……
“不妥么?”公子发现了我的愣神,问道。
“脸太白。”我说着,抓来一点草灰,抹在他脸上。
公子:“……”
*****
荀尚的大军就驻扎在石燕城前,秃发磐劫营之前,军士大多还在睡梦之中。
鲜卑人从侧后呼啸而来,将点了火的箭矢射向营中,营帐登时燃起熊熊大火。
荀尚从酣睡中惊醒,遇袭的通报从四处传来。他惊慌失措,急忙船上衣服走出营帐。
只见大火蔓延,浓烟滚滚,到处是惊惶失措的军士,挣脱了缰绳的马匹在营内冲撞,混乱不堪。
大军驻扎之时,以粮车辎重为拒马围布四周。
秃发磐颇有耐心,如同围猎一般,只教手下往营中放火,将猎物逼出。
荀尚果然中计,见营中处处火光肆虐,令集结兵马,撤开拒马,朝外面突围。可兵马刚出了营中,就遭到了鲜卑人左右夹击,军士虽奋战,但鲜卑人有备而来,穿插截杀,将突围的大军冲击溃散。
秃发磐亲自领兵,直奔中心而去,欲直取荀尚。可正当追击之际,突然闻得身后一阵喧嚣。
隆隆的蹄声由远及近,上万匹马突然冲入鲜卑人之中。那些都是鲜卑人留作预备的战马。鲜卑人长于奔袭,出征时必备马换乘。这些战马被人从藏身之处用烟火驱赶出来,惊慌失措,有的身上绑了火把,有的缰绳被连到了一起,嘶叫着,将人马撞开、绊倒,瞬间将鲜卑人阵脚冲乱。
秃发磐大惊,正不知出了何事,另一边乱象又起。
许多人正围剿荀尚兵马,突然被背后刀剑迎面砍倒。
雒阳来的五百骑卒,乃是宿卫京师的精兵。以这五百人为主力,偷袭者趁鲜卑人未及分辨之时,左冲右突,所过之处,无不人仰马翻。
这自是后来军士们吹牛时,我从他们嘴里听到的。
当时,我骑着马紧跟在公子身边,眼观四方。
其实跟公子比起来,我更担心沈冲。
公子平日习武甚为扎实,又有几个身手高超的护卫贴身保护,虽是头一遭上阵,但寻常人很难伤到他。而沈冲则不一样,他的武术毕竟不是强项,让他上阵打杀实在为难。而冲入敌阵之后,面对四面纠缠,侍卫一旦顾此失彼,他则危险更甚。
所以,起初议事时,公子想让沈冲也留在遮胡关。但沈冲并不愿意,说须得有人去向荀尚告知意图,若换了别人,只怕又要生枝节。
此事乃是确实,公子只得同意。
果然,正当混战之时,我看到沈冲旁边一个军士被刺倒落马,一骑朝他直冲过去。我忙策马,举起手中的弩,将那人射下。
沈冲正要举刀迎击,突然见对方倒下,神色有一瞬错愕。
“霓生!”
这时,身后传来一声吼,我未几回神,一阵醒热之气突然迎面而来。
却见一个鲜卑人在我侧后,胸口被刀尖贯穿,瞪着眼睛倒了下去,露出后面的公子。
“到我后面去!”公子喝道,说罢,策马奔向前方。那声音中气十足,仿佛一头初次尝到血的幼兽,兴奋而不容违抗。
我只得将弩收起,乖乖地躲到他身后。
夜风中弥漫着血腥的气味,公子的袍子上的血色隐约可见,他却愈战愈勇,接连砍翻几骑,与众骑卒一道,将鲜卑人的阵形冲散。
鲜卑人腹背受敌,不得不分兵对付偷袭者。然而过了好一阵才发现,对方竟和他们一样装束,夜色之中,分不清是敌是友。
此时,荀尚的兵马也已经回过神来。
有人大喊:“得秃发磐首级者,赏钱十万!”
桓这败家子,我说赏金一万足矣,他非说十万方有气势。
十万钱,那足够买下一个小地主家的全部家当。这些不识人间疾苦的贵胄,挥霍起来当真毫无人性。
溃逃的军士知道来了援军,又得此号令,登时士气大振。趁着鲜卑人攻势缓下的间隙,重新集结,转守为攻。局面在混战中渐渐扭转,鲜卑人为了围歼,将战线拉得过长,此时反被各自为战的军士冲开,变得破碎。
初得手之后,公子与沈冲兵分两路。公子继续趁夜袭扰,沈冲则去与荀尚会师。
“霓生,你跟随逸之!”公子对我道。说罢,领着士卒,朝纵深之处冲去。
沈冲策马过来,对我道:“莫担心他,跟着我便是。”
他鲜卑衣袍上有些脏,染了大片的血迹,不知道是原本有的,还是方才拼杀时留下的。所幸他未受伤,黯淡的光照中,可见双眸熠熠。
我答应一声,乖乖跟着。
心底有些遗憾。如果此时我等不在这乱七八糟的战场上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像一块糖稀一样黏在沈冲身边,哪里也不去。
公子虽搅乱了秃发磐的局,但天亮在即,鲜卑人不会一直被糊弄下去。荀尚的兵马经过先前的劫营,已伤了元气,而公子只带了八百人,就算合兵一处,想退回遮胡关也须得与鲜卑人恶战一场。
这般风险实在太大,我须另外打算。
公子起初想找到秃发磐,将他斩首。可惜战场那么大,他就算知道秃发磐在何处,那般大队人马,也须得经过重重厮杀。相比之下,孤身一人则容易得多。
于是,在沈冲终于与荀尚大军会师之时,我趁着无人注意,在混乱之中不着痕迹地脱离,往北而去。
鲜卑人不像中原那样,喜欢给统帅配个大旗,好在混战时告知所有人上将首级在此。不过,仍有迹可循。比如,他们都喜欢高瞻远瞩,停留在高处。再比如,他们传令靠发号,而吹号角的人,一般就在主帅身边。
不过当下,这些都用不着。
秃发磐是个多疑而惜命的人,这使得他能在诸侯混战之时崛起于西北,在秦王的围剿下残存至今。夜色未褪,秃发磐一时弄不清偷袭者的人数和来历,自是坐不住。此地四处旷野,无险要可藏,秃发磐要安稳,只有躲进石燕城。
我挑着隐蔽无人的地方往石燕城走,正策马奔驰,突然,一个鲜卑人出现在我面前。他奔过来朝我嚷着,一身酒气,似乎在问我是何人,为何独自来此。借着黯淡的光照,我仔细辨认他的模样,是个百夫长。四周除了他并无旁人,大概是把守附近要道的守军头目,撇了手下来找个偏僻的去处解酒瘾。
他和我差不多年纪,看打扮,当是出身不错,兴许也同公子与沈冲一样,是个初入行伍就得了高位的贵胄。
这样的人,钱大约不管用。我对着他笑笑,从马背上拿起一个酒囊,朝他摇了摇。
果然,他神色动了动,贴近前来,一把从我手中将酒囊拿过去。他打开塞子,闻了闻,登时露出满意之色。
就在他仰头灌下的时候,我突然上前,用手臂圈在他的脖子上,将他扑倒。
那人猝不及防,被我带着摔落在地上,压在身下。他显然不曾学过如何拆这等杀招,挣扎着想喊,却是徒劳。我的手臂死死箍在喉咙上,他半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我使劲力气,另一只手将他的头一掰,只听颈骨折断的声音传来,他即刻瘫软了下来。
太久不曾做过这等事,竟手生了许多。
我大口喘着粗气,歇了好一会,看看四周无人,将他拖进附近的高草丛里,再把马匹也藏好。
夜色里,死尸张着嘴,最后的神色满是愕然。这百夫长生得还算清秀,乔装成他的模样并不难。我先把他的衣服扒了,全换在身上。从腰包里取出一只小瓷盒,打开,里面一格一格,全是各色油彩。
可惜这活计也因得多年不做而有些手生,又兼夜里看不清楚,只能将眉眼装成个大概。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破绽不容易被发现。
他的腰上还有一只腰牌,我顺道也挂在身上。
我望了望天色,事不宜迟。未几,跨上了百夫长的马,咤一声,继续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