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唐僧肉(第二更,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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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原本非常反感包办婚姻,自己的婚姻当然得由自己做主。

他读大三时,还没毕业,家里就开始催他结婚的事情,甚至还好几次帮他安排相亲,这事弄得张超跟父母的关系一度很僵,后来还是父母发现他与王嫣在谈恋爱,才总算打消了那股热情。

在今天早上见到崔十三娘前,张超对于这桩老爹和秦琼一手包办安排的婚事,是内心抗拒的。他一直在找着机会,准备坏了这桩好事。但今天一见,张超却完全变了态度。

不仅仅是因为崔十三娘长的跟女友很像。

一见钟情,张超觉得自己对她一见钟情。都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张超觉得那一刹那的对视,自己就沉迷其中了,不可自拔了。

张超来到大唐这段时间,见到的大唐女子,多是些乡下村姑,如莲娘兰娘、大丫二丫、七女八女她们,多是长的营养不良,皮肤或黄或黑,普通都瘦,个子也不高。没有化妆不懂妆扮的村姑,让见惯了后世各种美女的张超,确实难有兴趣。

至于大唐的大家闺秀,千金姐们,张超印象里应当是影视剧里的那些唐女子形像,脸上涂着厚厚的白色粉底,眉毛还都剃了,然后画着什么远山之类的短粗眉毛,嘴巴上的胭脂还只涂着中间一。

总之,张超对于那些影视中的唐美人实在不敢恭维。

可今天见到了身为豪门千金的崔十三娘,却改变了他这种印象。原来唐代的大家千金,也可以如此淡雅自然,如此朴素美丽,大方,漂亮,知性,有气质。

张超一下子喜欢上了崔十三娘,原来他想着坏掉这桩事,现在他却想着成就这桩婚事。他觉得,如果能娶这样的姑娘,此生足矣。

想法改变了,张超对崔善福的态度也立即大转弯。

“张三郎今天很客气啊。”

郑善果笑着对崔善福道。

崔善福对张超这个转变心知肚明,“今早三郎到府上来找我,我恰好那时在你府上。”

“然后呢?”郑家几位大舅子笑着追问。

“崔琰带着三郎偷偷跟十三娘见了一面。”崔善福一脸严肃的道,其实心里却高兴的很。他一直都有些担心十三娘不满卖婚,可这次崔琰这子却算做了回好事。十三娘和三郎私下相会,结果出乎意料的好。

十三娘很满意这个出身农家的子居然很满意,而原本看的出对这桩婚事也有抵触的张三郎现在态度大变,明显也是看上了十三娘。

好事啊,这下他那一千两黄金可以收的心安理得了。

郑善果几兄弟哦的一声,一个个都心领神会。

“这样就好,我还一直担心十三娘会心里委屈,不愿意接受这桩婚事。现在好了,张三郎虽只是平头百姓,但我相信,这子未来会有大前途的。”

吃惯了大鱼大肉、山珍海味也会腻,这就跟后世人喜欢去农家乐玩是一样的。吃多了西餐,有时也想吃竹筒饭、柴灶饭,也想吃烤鲫鱼一样。

张家的流水席虽是乡下饭,但又不是真正的乡下饭菜那样简陋。一道道菜,虽是贱肉为主,可却由全新的烹饪方式,有着全新的菜式。

“这个肉真的是猪肉所做?嗯,味道非常不错。”

“肥瘦相间,香甜松软,入口即化,妙不可言。”李世民连吃了好几块红烧肉,赞不绝口。李世民并没有嫌弃猪肉,他十六岁起兵,在外打仗时可没有条件那么挑剔。干粮饼子啃过,猪肉也是吃过的。

长孙无忌也是连吃了好几块,“肥而不腻、软糯香甜,确实好吃,真难以想象,如此美味,居然是用贱肉做成。”

“香味扑鼻、色译诱人。”房玄龄夹着一块红烧肉赞叹不已。

听到这些大佬如此夸赞,张超也不觉得有些得意,看来自己的这次正式版红烧肉终于成功了。他原本还担心这些人都不吃猪肉呢,看来就跟狗肉一样,做的好一样吃的高兴。

“三郎,你是如何把一块贱肉做的好此好吃的?来听听?”李世民笑着问旁边站着的张超。

“灞上好猪肉,价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着火,少着水,火侯足时它自美。每日早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张超很酷的拽了一首诗,其实就是把红烧肉的发明者苏东坡的一首写红烧肉的诗借用了一下。

一首诗仅开头的黄州改成了灞上而已。

张超也是一时有些得意忘形,忘记了面前这桌人可都是天策府的,特别是房玄龄、杜如晦还有虞世南等人,这些人里可是有秦王府十八学士的。

苏东坡的诗,当然是好诗,虽然这首不是什么绝世好诗,但也不错了。

“好诗!”

虞士南忍不住拍掌赞叹。

这位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的名士赞叹,其它人也不由的纷纷附和。

李世民虽是个统兵数十万,武功赫赫的大将军王。但骨子里也是个文艺青年,李世民以前就非常仰慕他表叔杨广,杨广的文采可称的上是当世大家。他曾经做过几首非常有名的诗,比如饮马长城窟行,以及春江花月夜等名诗,后来李世民当了皇帝之后,就也做了两首同样名字的诗。

虽然后世都称赞李世民的这两首诗,但只论诗而言,其实不论是格调还是意境都距离杨广的那两首诗有不少差距。但虽不如杨广,可李世民的文采也确实非常不错了。

张超抄了苏东坡一首诗,李世民还是能感受到这诗的水平的。

不是传世名作,可也已经显露出不错的水平了。他没料到,这个张三郎居然还有这才情。

得瑟了一下后,张超也发觉自己失言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自己一直想着低调,怎么今天就管不住这张破嘴呢。还好这首诗只算一般,要不然若是抄上一首苏东坡的传世名作,岂不是要糟。

张超有尴尬,只得连忙挽救。

“这首是我师父写的,我也觉得好。”

“你师父写的?我听你师父不是一位隐世高僧吗?”

张超脸不红心不跳,“没错,我师父确实是一位隐世高僧,法号三藏。不过我师父那是一位高僧,他常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修佛修的是心,而不拘泥于形式。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李世民默念了一句,觉得很有意思。虽然他并不赞成这两句话,但也不否认能出这两句话的僧人,定是非常了得的。

“三藏法师果然是个高僧,非比寻常,可惜未能相会。”

“这个肉也是你师父发明的吗?”房玄龄问。

张超头,反正锅已经推给好个三藏师父了,干脆就都让他背锅了。

“嗯,这道菜以猪肉烹制,名叫唐僧肉。”

“唐僧肉?”一桌人惊讶出声。

“佛经中曾有菩萨舍身伺虎之事,因此师傅便给这道菜取名为唐僧肉。”

“有意思。”

“三藏法师真是高人。”

“唐僧肉,哈哈哈。”

东坡先生对不起你了,以后世上就没有东坡肉了,改叫唐僧肉了。唐僧朋友,也对不起你了,虽然你还没出生,但唐僧这名已经被我抢注了。

方块的带皮五花肉,张超用自己先前试制出的冰糖和酱油炒出了色,火慢炖,色香味俱全。加入了葱姜香叶八角等香料,心焖制,绝对是油而不腻。

“其实猪肉性平味甘,有润肠胃、生津液、补肾气、解热毒的功效,能治热病伤津、消渴羸瘦、肾虚体弱、产后血虚、燥咳、便秘、补虚、滋阴、润燥、滋肝阴、润肌肤、利便和止消渴。猪肉煮汤饮下可急补由于津液不足引起的烦燥、干咳、便秘和难产。”

张超也不怕把牛皮吹破,这些都是他之前从电脑上记下来的。

反正这东西也算是食补,也吃不坏人。

“猪肉关键还在于烹饪方法,需要加些香料。烹饪的好了,猪肉并不比羊肉差,甚至更美味。”

桌上的一大钵红烧肉已经见底了,李世民筷子夹了个空。

他不由的呵呵笑了笑,“确实化腐朽为神奇啊。”

“八,再去厨房端一份唐僧肉过来,再来一份东坡肘子。”

抢了东坡肉的名头,张超还算耿直,另一份以东坡命名的菜东坡肘子还是保留了这个名字。

张超给大家的解释是,这道菜是自己师傅一次在山里东坡上做出了来,因此取名东坡肘子。

东坡肘子是整只蹄髈炖烂,成形不烂、油而不腻,绝对是吃货的最爱。

果然,李世民等吃的直呼美味,一只大肘子一会就给吃光了。

崔善福今天也吃的很满意,他没跟李世民他们一桌,而是跟着秦琼、老爹还有郑家人一桌。

席上,崔善福把今天张超和十三娘私下见过面的事了,当然的是偶尔情况下的意外相遇,然后重到两人都很满意对方。

“既然两人都满意,这自然是最好的,我觉得咱们可以早把婚期订下,也好让两人早日完婚。”

“早定婚期好,是要早完婚。”老爹对于这桩婚事是强有力的支持者,自然希望张超能够早把崔氏女娶回家,这样也省的夜长梦多,毕竟对方是五姓女,秦琼又为张超出了一千两黄金了,老爹可不想出什么意外。

“我看改日不如撞日,大家也都在,就今天把婚期订下来吧。”秦琼做为大媒,也表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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