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才想着被楼宁之踩一脚,今天就实现了。
老天爷是不是听见她的心声了?
虽然此踩和她想象中的踩的情境有细微的不同,但是和她幻想中的感觉却重合了。心旌神摇,心猿意马,何止后脊梁,连骨头都一并酥了。
“喂。”楼宁之又在她背上踢了两下,避开了受伤的大脚趾。
庄笙转过身来,楼宁之还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如玉的小腿笔直纤细,吊儿郎当地晃在风里,露出一截细腰,她依旧忍不住目光在上面短暂地停留了一下。
这人是站没有站相、坐没有坐相的,人快滑到椅子下面,然而却很神奇地坐得很稳。用她那只光着的脚,在庄笙眼前晃悠来晃悠去。
庄笙捞起一边的鞋袜,穿穿穿。
穿完了她就后悔了,因为楼宁之自己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却并不显得费力地往前走着。
“这么休息了会儿感觉好多了。”楼宁之说。
庄笙心想还不如刚刚趁她最疼的时候直接把人背起来,现在白白浪费了机会,心下便是一口长叹。叭叭叭的楼宁之也有不叭叭叭的时候,可能是之前话太多了,说累了,停顿了挺长一段时间。
两人只走路,没说话。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庄笙不想让难得的相聚机会变成了安静的无言,主动挑起话题道:“你家有两个姐姐?一个开公司一个当医生?”
“你怎么知道?”楼宁之吃惊道。
“你自己说的。”
“我说过吗?”高考过后记忆力直线下降的楼三小姐大惊失色。
“你还说你爸爸小学没毕业,是个煤老板,在北京发了大财,你爸爸还跟你说……”庄笙起了逗她的心思,将她之前告诉自己的事情又复述了一遍。
楼宁之一开始还吃惊,后来自己笑个不停。
“我真说了啊,看来是真说了,除非我自己说,一般人不知道这事儿。”
庄笙心说你心大成这样,说不定是个一般人都知道了。但是她心里对这个想法又是拒绝的,她不希望自己在对方心里也是个一般人。
“你经常这样对别人吗?”庄笙问。
“什么样?”楼宁之走在她身前半个身位,哪怕在这个她呆惯的城市,眼睛也四处瞟,根本闲不下来。
“就是对刚认识的人……”庄笙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忐忑道,“经常去找对方玩?”一等就是一下午,还和人家吃晚饭。
指望楼三小姐听懂她的不言而喻是不可能的,楼宁之啊了一声,说:“是啊。”
她那些发小都是小时候爸爸妈妈带着认识的,然后闲着没事就去找别人玩啊,她长得好看,大家都喜欢跟她玩,一来二去的,都玩成发小了。
但是像庄笙这样,见过一两面的陌生人,晚上就拉出去吃麻小,又是帮忙接吻,第二天又给打包麻小的,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连发小儿都没有的待遇。
庄笙但凡问明白点儿,比如“对刚认识的人都像对我一样吗”,都会得到不同的答案。
但是那个“是啊”彻底打破了她一晚上在心里冒着的粉红泡泡,像她这样的人,肯定是有很多朋友的,不管是为了她的身家背景接近还是真的喜欢她这个人而接近的,都不少。就算是自己,也是怀着不单纯的目的的,有什么资格管得着别人呢。
心情从天上落到谷底,很长时间没吭声。
三小姐没听到后面的人吱声,走几步停住了,回头一看,人闷不做声地跟着呢,带着火气问:“你干吗啊,忽然不说话我还以为你丢了呢,北京城可挺大的,迷路了我上哪儿找你去。”
庄笙被骂得莫名又有一点开心,因为她听起来像是关心的语气。
楼宁之:“答应我的晚饭还没请呢,晚上到底吃啥啊?”
庄笙:“……”
她摸了摸兜里新发的工钱,再想想卡里的余额,下颔绷紧了一些,问:“你想吃什么?”自己倾家荡产够她吃一次饭的吗?
楼宁之张口就来:“听说三里屯新开了家米其林……”
庄笙脸刷的就白了,嘴唇蠕动了一下,打算出口拒绝,并坦诚自己没那么多钱。
楼宁之已经露出嫌弃神色:“我朋友去吃过,说不怎么样,好多都是打着米其林的噱头,其实根本不是官方评定的。”她搂住庄笙的胳膊,又用那种会让全世界都发光的眼神望着她,说,“我们去吃麻小吧。”
庄笙心脏坐升降机一样,讷讷:“昨天不是吃过了吗?”她手上还拎着一袋儿呢。
“夏天麻小还有嫌多的吗?”楼宁之盯着她发笑。庄笙看起来被她吓到了,脸庞还是木木的,有点呆,像是软绵绵的大兔子,和她清冷的外表十分的违和。
莫名其妙就心情大好,这个新朋友果然非常有趣。长得好、身材好、性格好、自立自强,哪哪儿都是优点,简直没有一丝缺点,除了穷了点,穷没关系,自己有钱就行了啊。
她在今天之前是不知道群演能挣多少钱,但是她会上网查啊,一个月就挣那么点,自己要是让人请米其林,那是会遭天打雷劈的好吗?再说米其林也吃腻了,对她来说跟街边脏串儿没什么区别,去那边儿还得注意用餐礼仪,没有路边大排档随意。
两人到簋街时,正是晚上的高峰期,说人山人海丝毫不为过,两人在五花八门的香味中穿行,楼宁之奔着目的地就去了,这个店显然是麻小的招牌店,凳子坐满以后还是人挤人,排队排得无处下脚。
楼宁之要了个号儿,拉着庄笙就溜了,“没一两个小时排不到我们,先去找点别的东西吃。”
簋街鱼龙混杂,下班时间以后大部分都是结束辛勤工作过来放松的白领,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更不少见,冰啤酒、麻小、烤鱼等等等等,浓郁的麻辣香气能冲破人的鼻子。
楼宁之在这里混惯了的,没少和那帮子狐朋狗友胡吃海喝,知道哪儿人多哪儿人少,现在能吃点什么垫吧垫吧。庄笙也来过两回,但那是很久以前了,近两年都自己一亩三分地呆着,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美食街也是一样,除了那些招牌,其他的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个。
十分钟后,两个一人捧着杯冰饮,在少人的角落里坐着,手上也是一人一个叉子,分一个草莓蛋糕吃。
楼宁之先问:“你喜欢吃草莓吗?”
庄笙注意到她第一个叉草莓的动作,说:“不太喜欢,你吃吧。”
楼宁之喜滋滋地咧嘴,先把草莓吃光了,意犹未尽:“草莓可好吃了,没有草莓吃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是啊,没意义。”庄笙附和着,不自觉地露出笑容,心想:有你就有意义啊。
“你是为什么不吃草莓啊,不喜欢味道,还是过敏。”
听说过海鲜过敏,牛羊肉过敏,草莓还有过敏的?庄笙心里腹诽着,嘴上胡说八道:“不知道,打小就不爱吃。”
“那你喜欢吃什么水果啊?”楼宁之又问她,眼神居然很认真。
庄笙看着她:“水蜜桃吧。”像你一样的,又嫩又水滑。
“那巧了,现在刚好是季节。”楼宁之一拍手,高兴地说,“我家有好几箱阳山水蜜桃,我吃过,可甜了,咬一口都是汁水,正愁吃不完要坏呢,回头我送你两箱吧。”
庄笙愣了一下。
楼宁之:“你要是不想吃这种箱子装的,我们去阳山摘啊,现摘现吃,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暑假都在家呆着。要不就这几天吧,我听你们导演说戏快拍完了。”
庄笙转了一下眼睛没敢看她,忽然就起了浓重的愧疚感,人家真心实意待她,她脑子都在想着怎么那什么她。
把心里的绮念清一清,庄笙轻舒一口气,说:“箱子装的挺好的,现在密封措施都做得不错。”
这话正中楼宁之下怀,立马改了口:“我也这么觉得,现在这个天可热了,在家里吹空调呆着多好啊,谁闲着没事去摘桃子。”去摘草莓她还考虑考虑。
庄笙看着她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十分想问她这么热的天为什么要出来找她吃晚饭,还一等俩小时。“啪”一声,楼三小姐一巴掌拍在了自己小腿上,留下了蚊子猩红的尸体。
对,还喂蚊子。
心底千回百转,最后化成了一大口冰饮灌进喉咙,天灵盖一阵刺疼的寒意蓦地蹿起,头疼得她差点当场跪下,下意识额头就抵住了身边女孩儿的肩膀。
“你怎么了?”楼宁之问。
“喝急了冰着自己了,缓一缓。”
楼三小姐再次哈哈大笑,一边帮忙按着她的太阳穴,一边笑着劝她下次不要再犯了。
庄笙头疼差不多好了,手上的温度却没舍得放开。一直拖延到她觉得拖不下去了,才自如地坐直了身体,小口喝着,扭头看蛋糕已经快被消灭完了。
两人坐了会儿,庄笙看看手机时间说是不是回去看看叫号,楼宁之点头同意了。
庄笙先站起来,掸掸身上的灰,地上那个却不肯起,一副懒筋抻不开的模样。
庄笙弯腰朝她伸出一只手,笑着拉住她,想把她从地上拽起来,不知道是对方太轻还是怎么样,这一下居然拽得过了头,楼宁之不但站了起来,反而随着她的力道向前扑,将她扑在地上,庄笙慌忙以手支地,稳住了身形。
“你没……”事吧。
话刚开口却唇上一热。
头顶星河倒灌,眼前树影婆娑。
近在咫尺的距离,两人双唇相贴,四目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