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而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
九月,初与郡国守相为铜虎符、竹使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十一月,上曰:“前日遣列侯之国,或辞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为朕率列侯之国。”绛侯勃免丞相就国,以太尉颍阴侯婴为丞相。罢太尉官,属丞相。四月,城阳王章薨。淮南王长与从者魏敬杀辟阳侯审食其。
五月,匈奴入北地,居河南为寇。帝初幸甘泉。六月,帝曰:“汉与匈奴约为昆弟,毋使害边境,所以输遗匈奴甚厚。今右贤王离其国,将众居河南降地,非常故,往来近塞,捕杀吏卒,驱保塞蛮夷,令不得居其故,陵轹边吏,入盗,甚敖无道,非约也。其发边吏骑八万五千诣高奴,遣丞相颍阴侯灌婴击匈奴。”匈奴去,发中尉材官属卫将军军长安。
辛卯,帝自甘泉之高奴,因幸太原,见故群臣,皆赐之。举功行赏,诸民里赐牛酒。复晋阳中都民三岁。留游太原十余日。
济北王兴居闻帝之代,欲往击胡,乃反,发兵欲袭荥阳。于是诏罢丞相兵,遣棘蒲侯陈武为大将军,将十万往击之。祁侯贺为将军,军荥阳。七月辛亥,帝自太原至长安。乃诏有司曰:“济北王背德反上,诖误吏民,为大逆。济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定,及以军地邑降者,皆赦之,复官爵。与王兴居去来,亦赦之。”八月,破济北军,虏其王。赦济北诸吏民与王反者。
六年,有司言淮南王长废先帝法,不听天子诏,居处毋度,出入拟于天子,擅为法令,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遣人使闽越及匈奴,发其兵,欲以危宗庙社稷。群臣议,皆曰“长当弃市”帝不忍致法于王,赦其罪,废勿王。群臣请处王蜀严道、邛都,帝许之。长未到处所,行病死,上怜之。后十六年,追尊淮南王长谥为厉王,立其子三人为淮南王、衡山王、庐江王。
十三年夏,上曰:“盖闻天道祸自怨起而福繇德兴。百官之非,宜由朕躬。今秘祝之官移过于下,以彰吾之不德,朕甚不取。其除之。”
五月,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徙系长安。太仓公无男,有女五人。太仓公将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缇萦自伤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原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乃下诏曰:“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不犯。何则?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吾甚自愧。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上曰:“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勤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为本末者毋以异,其于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税。”
十四年冬,匈奴谋入边为寇,攻朝塞,杀北地都尉卬。上乃遣三将军军陇西、北地、上郡,中尉周舍为卫将军,郎中令张武为车骑将军,军渭北,车千乘,骑卒十万。帝亲自劳军,勒兵申教令,赐军吏卒。帝欲自将击匈奴,群臣谏,皆不听。皇太后固要帝,帝乃止。于是以东阳侯张相如为大将军,成侯赤为内史,栾布为将军,击匈奴。匈奴遁走。
春,上曰:“朕获执牺牲珪币以事上帝宗庙,十四年于今,历日长,以不敏不明而久抚临天下,朕甚自愧。其广增诸祀墠场珪币。昔先王远施不求其报,望祀不祈其福,右贤左戚,先民后己,至明之极也。今吾闻祠官祝厘,皆归福朕躬,不为百姓,朕甚愧之。夫以朕不德,而躬享独美其福,百姓不与焉,是重吾不德。其令祠官致敬,毋有所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