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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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躺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林峰这才挣扎着爬起来。

先是给战马饮水喂草,伺候好劳苦功高的马大爷,林峰又给裴元绍和张飞一人灌了一口水,便不再理会这两个注定会被系统恢复健康的累赘。

当领导时间久了,林峰早就没有随身携带食物的习惯,而且水囊里的水也所余无几,所以现在的首要问题是,到哪里搞到吃喝。

分辨了一下方向,将裴元绍与张飞趴着驮到马背上,林峰牵着马慢慢向南边走去。

他现在可不敢往北走,谁知道许攸这个缺心眼的东西会不会继续满世界追杀。

甘梅与赵云和陷阵营在一起,想来只要不是落入大军包围,安全必然无虞。

林峰现在可是独身一人,实在不想再与千军万马对阵厮杀。

一路行来甚是艰难,乡间小路本就坑洼不平,四下里又是连绵不绝早已被荒废的田地,想来这里便是当初黄巾军与官军反复交战之所,造成的后果虽称不上千里无鸡鸣白骨露於野,但也让冀州人口巨减,无数良田被荒草侵占。

安步当车绕过一座黄土丘,不远处赫然显露出几十户人家,村落四周居然还用黄土拍筑起一道一人高的泥墙,显然这里不仅有人居住,而且还平安渡过了黄巾之乱。

林峰牵着马向村落走去,还没等靠近村落,路边草丛里突然传出一阵清脆的鸟叫声,然后一名黑壮黑壮的半大小子突然跳了出来。

“呔,你是何方人士?到我......”

黑小子话没说完,等他看清楚林峰一身的血污,吓得倒退两步,猛地扭头撒腿向村里跑去。

林峰可没想过要吓唬小孩子,用力在身上拍打了几下,已经干涸的血痂扑簌簌掉下无数,可在他的身上依然还板结着厚厚的一层血痂。

苦笑着摇摇头,平日里作战之后,早就有亲随利落地帮他换洗衣物身体,哪会有这么狼狈的情况出现。

无可奈何之下,只能继续向村落前行。

离村落还有大约百步左右的距离,黄土墙上刷地露出几十张面孔,随着面孔出现的,还有一根根削尖木棍,尖锐的棍尖正对着林峰的方向。

“来人止步。”

林峰停下脚步,举起双手示意没拿着武器,同时提气开声郎声喝道:“诸位乡亲莫慌,某不是贼寇。不久前刚刚与敌人厮杀,一时迷失了路途。幸好天未绝某,让某来到贵村,别无他求,只求清洗一番身体得到一顿饱饭之后,某立刻便走,绝不多停留。”

好一会村里没有任何动静,许久,才有人翻出黄土墙谨慎地向林峰走来。

走近之后一瞧,林峰笑了。

来人正是刚才从草丛中跳出来的黑小子。

“你说刚刚与敌人厮杀,但是村里大人都说,黄巾贼已经全部伏诛,你又却是与何人作战?”

林峰伸手想

去摸摸黑小子的头,却不料这小子猛地向后一跳,两手握着尖利木棍对准林峰,脸上露出丝丝敌意。

不去与这小家伙一般见识,林峰用手点指着胸前的护心镜:“某乃大汉北海郡破贼校尉林峰。今早在小洼山附近被仇敌暗算,中了埋伏,经过一番厮杀方才冲出重围,只可惜某与部曲在乱战中走失,如今根本就不清楚现在到了何处。”

黑小子伸脖望了望林峰身上的大汉制式铠甲,默默点了点头,缓缓倒退着回到村里,眼睛始终警惕地望着林峰。

也不知道村里人商量了些什么,没过多久,又有两名壮年人与黑小子一起从土墙里翻了出来。

“豆蛙岭村里正田鹏见过林将军。”

林峰急道不敢,在与里正田鹏攀谈了几句之后,终于弄明白了所在之地。

这里依然隶属平原郡管辖,但却是平原郡的最边缘地带,再向南走差不多半日的路途,便会进入兖州山阳郡的境内。

听到这里林峰长出一口气。

施展旋风杀的时候,他脑子不是特别清楚,就怕迷迷糊糊没有向南而杀到北方,一旦深入刘虞管辖的幽州,那林峰就算有翻江倒海的能耐,也得在人海战术下被榨成人干。

被引入豆蛙岭村之内,林峰洗了个澡,没啥好东西,野菜饼子吃了个饱,最初遇到的黑小子手脚利落地将林峰的战马洗涮干净,又到村外割来大量的草料将马喂饱。

差不多下午三点来钟,林峰收拾利索之后,从身上摸出一块银角子付给里正,便准备继续南下,经过山阳郡济南郡回到北海。

牵着马刚出村口,黑小子从村里光着两只大脚,啪嗒啪嗒地追了过来。

“林将军,我想跟你去从军,就是不知道当兵给多少安家费?”

林峰愣了一下,三国时期实行的是征兵制与募兵制。

所谓征兵制,就是通过户籍强行指派某家某人服兵役,比如著名的传奇女将花木兰,就是因为她的老父亲被征召入伍,担心老父亲身体不好无法适应军中生活,花木兰这才女扮男装替父从军。诗中有云: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就是指征兵。

募兵制则是类似于现代的聘用制,有人想当兵,检查合格通过后,军队会给你一笔安家费,这就是士兵的买命钱,把这笔钱拿给家里人后,士兵在军队里是没有工资的,只是管饭。当然,士兵有机会在战场或者作战中得到外财,这些是在军队之中允许的。

黑小子跑过来问安家费,自然是想参加募兵,可是林峰看着这小子稚嫩的脸庞,连连摇头。

开玩笑,黑小子虽然身材高大,不比寻常成年人低矮,但光看脸就知道,他的年岁并不大。

当然,三国时代不比现代,那时候普遍认为男子十四岁成年,但黑小子估计也就刚刚十二三岁,肯定不足十四。

“你多大了,就想跑出来当兵?要知道当兵可都是刀头上舔血的勾当,你真不怕死?”

“别小看人,前段时间有小股黄巾贼进犯村落,我还亲手杀过两名贼人呢。”

黑小子气鼓鼓地望着林峰,对林峰小看人的态度极为不满。

“嚯,别看你年纪不大,居然已经是战场老手了。”

林峰继续调侃黑小子:“那我问问你,你要是跟我当兵走了,晚上不会想你爹娘吗?”

黑小子脸色一暗:“爹爹病了,娘没钱给爹看病,我就是想着如果能当兵,就可以拿到一笔钱给娘,除了给爹看病,还能让俺娘多吃两顿肉。”

林峰面色一整:“奥,还是个孝子。”

从怀里又掏出一枚银角子,顺手抛给黑小子:“给,拿去给你爹爹看病吧。”

黑小子接过银角子,满面怒容地又扔回给林峰。

“我是男子汉,岂能无缘无故接受他人馈赠?家里需要的钱,我会用我的双手双脚去挣回来。”

这下林峰对黑小子的兴趣大增。

“好,既然如此,我便收下你这名小兵,这两枚银角子是你的安家费,速去交与你的家人,回来便与我一同回北海吧。”

黑小子人很机灵,虽然年岁不大,只要带回北海,先带在身边当一句亲随,等过几年想家了,再让他回来便了。

黑小子这才接过林峰递过来的银角子,转身向村里奔去。

跑了两步,黑小子回头郑重地对林峰说道:“将军,我叫田豫。既然你给了钱,我这条命就卖给你了,一定要等我回来啊!”

林峰哈哈大笑,知道这是怕自己不等他跑掉。

“别废话,快去快回,我还要尽快赶回北海呢。”

等黑小子跑进村中看不见了,林峰突然反应过一件事来。

刚刚那小子说他叫什么来着?

田豫?

我日,没想到居然淘着宝了。

如果黑小子真是林峰记忆里那个田豫的话,两枚银角子换个太守之材,确实是超值。

田豫字国让,最初跟随刘备,后因母亲年老回乡侍奉而离开。母亡后出仕跟随公孙瓒,及公孙瓒败亡,豫劝说鲜于辅加入曹操阵营。曹操攻略河北时,田豫正式得到曹操任用,历任颖阴、郎陵令、弋阳太守等。

但是有个问题,田豫应该是渔阳郡雍奴(今天津市武清区东北)人,离平原郡可是不小距离,就算林峰这只蝴蝶扇动过几下小翅膀,那也不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把田豫从渔阳刮到平原来吧?

最大的可能是同名同姓。

可惜黑小子田豫年岁太小,游戏里根本不会显示他的资料,不然等进入游戏看看属性,就能搞明白到底是薅到了羊毛还是猪咬尿脬一声空。

没等多久,田豫背着一裹粗布包袱,大步流星来到林峰身边。

“将军,我们走吧。”

林峰望着田豫脚上那双新鞋,忍不住暗叹一声,可怜天下父母心,知道儿子为了这个家出去搏命,当娘的没有别的可能给予,只能送出一双新鞋承载着满到溢出祝福与关怀。

“好,我们出发。”

林峰昂首走在前面,田豫略微落后一步,牵着马紧紧跟在林峰身后,亦步亦趋。

渐坠的斜阳迎面将阳光抛洒得二人满身皆是,将他们的身影拉长拉大,远远投入村落之中,仿佛在提醒着人们,我们还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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