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凤才在心底想着赵中兴没有给她准信儿。
中午的时候,他就亲自来了李金凤新家这边,邀请她和陆建国,还有团团、美美去家里吃饭。
李金凤让陆建国提了一瓶白瓷瓶的茅台酒,又让两个孩子一起拎了一个大西瓜,她自己是空着手上门的。
赵中兴见她带了东西上门,很是无奈:“金凤你这丫头啥都好,就是太客气了!”
李金凤却道:“客气谈不上,您看我,可什么都没带!”
说完,上下的翻了一下手腕。
赵中兴顿时哭笑不得。
“得了,说不过你!”
赵中兴将人领了进去。
应春花的午饭,也准备的差不多了。
为了招待李金凤他们,赵家杀了一只鸡,用香菇炖的,一进厨房,就能闻到鸡和香菇的香味。
再就是炒的几个家常菜,一盘红烧猪蹄。
猪蹄还是赵中兴拖了城里朋友排了好几天队,才买到的。
不然平时想买到猪蹄儿,不容易。
买猪蹄的肉票,是他用家里粮食换的,三斤大米,换了一斤肉票。
“今儿这顿午饭,可真是丰盛,谢谢赵叔和婶婶。”李金凤闻着食物的香味,笑着说道。
两个孩子,团团和美美也礼貌的说了感谢的话。
“别客气,先吃!吃饱了,我们再聊正事儿。”赵中兴道。
“成!”
李金凤给两个孩子一人盛了一碗鸡汤,随便告诉他们喝鸡汤的好处。
“除了食补,鸡汤还能美容!汤汤水水的喝多了,皮肤看起来都能更水灵一些。”
提到能变美,美美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鸡肉,猪蹄什么的,她都不动。
净喝鸡汤了。
团团是男孩子,变美不变美的事儿,他不感兴趣。
不过猪蹄、鸡什么的,家里平时也有。
他吃的不多,主要是让赵中兴和应春花两个多吃。
庄户人家虽然养鸡,但大部分人,一年到头,都没吃过一回鸡。
鸡要留着生蛋,鸡蛋用来换火柴,煤油之类的。
他和美美,还有满满三个,虽然没有在农村生活太久,但是都知道,农村的生活。
李金凤会告诉他们食物的来之不易,会告诉他们在农村的生活。
当然,也有些是从他们大学同学身上看到的。
进入大学,团团和美美的同学,就不会再是本地人了,天南海北的都有。
有家里特有钱的。
也有普普通通的。
还有一些家里穷的揭不开锅的。
陆家虽然算不错的,可是也不能任意挥霍。
要尊重每一顿饭!
“金凤,你说的合作,我想了好几天了,我觉得……可行!”赵中兴道。
“真的吗?”李金凤放下筷子,看着赵中兴,“您都想清楚了?”
李金凤是活了两辈子的人。
她知道大环境的走向,所以她敢和赵中兴谈合作。
但赵中兴是这个年代土生土长的人,他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想通,也是出乎李金凤的意料。
“想清楚了!我都这把老骨头了,半截身子都进了黄土!可我这辈子也没有给大队做出什么成绩,如果不是考上大学,大队的人,一辈子就要重走父辈的老路子,靠天吃饭,靠田地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