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一天起,法姆在伊利斯的幸福生活,就正式的开始了。
每天早上天还没亮,但那些饼棚的厨师们已经开始工作的时候,法姆就会自然的苏醒。即使士兵们告诉他们,第一次吃饼要在太阳出来以后,法姆依然和大多数人一样,坚决的要求提前先排队。他们在凌晨的冷风中一边打着哆嗦,一边互相讨论着饼的味道,讨论着这饼要分到什么时候,讨论着伟大的土地神。说了什么,其实对法姆来说根本就不重要,他事后也根本不会记得,他只记得在说这些话题的时候,所有人都是开心的,他们带着满满的希望,看着那些厨师们为他们做着饼。而他们只需要站着,说着话,排着队,最后然后等一声哨响……
刚开始的两天,所有人都有吃撑的经历。哪怕已经连续吃了四五个饼,肚子已经实实在在的被填满,但大家在吃完之后,还会下意识的走到队尾,加入下一轮当中去,因为没有人知道,吃完了这一顿,下一顿还有没有保证。来一次伊利斯王城不容易,如果不拼命的往肚子里多装几块饼,那以后回忆起这段岁月的时候,自己会有多后悔。
但等每个人吃饼到最后,吃不下去,超过限时,被士兵们抽过几次耳光之后,大家开始变得现实了,不再追求彻底的吃饱,所有人都开始对自己的胃口做出了理性的估计。就像法姆自己,在来王城之前,他是从来不知道自己的饭量的,因为在乡下,从来都是根据自己的收成来定量,吃多了,以后就要面对饥荒。而这个定量,永远低于自己胃的真实需要。
而到了王城,吃饼吃了两天,被抽过五六个耳光之后,法姆终于掌握了自己饭量的准确数字,如果一天吃两顿,那一顿可以稳定的吃下三个饼,如果吃三顿,那一顿只能吃两个。而具体是三顿吃两个,还是两顿吃三个……这个艰难的问题法姆还在斟酌,这跟排队的人数,粥棚的选择,以及厨师的技艺,存在着多元化的联系。
每天早上的时候,法姆会选择去北门的粥棚,因为一夜过去,肚子通常会比较饿,而北门那里是全城的粥棚里,排队人数最少的。北门周边住的都是王城的贵族,那些贵族的家人很不稀罕和平民排队,来吃免费的饼,这就为法姆这些人创造了绝好的条件,只是北门那家厨师的手艺很差,法姆就吃到过两次饼烤的很不均匀,而且那个厨师也懒,饼里面的糖都没和开,运气好能吃到糖块,运气不好,甚至吃不到甜味。
中午就一定要去王宫御花园门口了,那里的粥棚附近种了很多的树,不管是排队的地方,还是吃饭的地方,头顶都有树叶帮忙遮挡阳光。在两个太阳当空的夏季,被暴晒的滋味可是相当的不好受。而且御花园边上为了方便浇水,那里还开凿了不少的井,吃完饼之后去喝几口清凉的井水,这滋味别提有多美了。
到晚饭,广场毫无疑问是最佳的选择。因为那里的厨师据说原来是公主们家中做饭的厨娘,她们烤出来的饼,每一张吃到嘴里都又焦又脆,其中的糖不像其他的饼棚直接和在面粉里,而是专门设了糖馅,夹在整张饼的中间。这样的甜味吃到嘴里,每一分都像浓缩的蜂蜜,外焦里嫩的口感……也正因为如此,广场的饼棚是排队难度最高的,一般吃完午饭之后,稍微小睡一会,就要去排晚饭的队了,不然可能就轮不到——那样的话就得不偿失了。
除了吃饼,法姆还接触了两次简单的工作,每次都是在他排队的时候。会有一两个士兵在队伍的后排位置,手里拿着几个饼,对着众人告知临时招工,待遇通常是两个饼或者三个,而需要做的工作也往往很简单,法姆之前做过的两次,一次是帮助士兵们搬运粮食,一次是去帮忙杀鸡。帮忙杀鸡的那一次,法姆不仅吃到了饼,还分到了几块鸡肉。
在这之后,法姆在吃饱之余,还会主动去城里的几个告示栏,听大家说招工的事情,只要是觉得自己能够干的,他都会去报名争取。
这个过程中,法姆开始逐渐的意识到,自己找工作似乎变得越来越容易,频率也越来越高。甚至在最近的这两天当中,他几乎不需要再回去排队领饼了,仅仅依靠着各种临时的杂工,他一天就可以赚到十几个饼的钱。从来都是一无所有的法姆,在来到王城后才一个多星期,身上竟然存下了十几枚银币。
法姆开始隐隐有一种期待,如果他能在城里找到一份长期的差事,也许,他后半辈子都能留在城里,也许他能吃一辈子的甜饼。就算以后没有甜饼吃,他只要能有个差事,吃饱饭就可以了——这比他在乡下天天耕种的生活,要精彩的多,也舒服的多。
但这种美好的期待只是维持了几天时间,就出现了微妙的变化。
城里的人开始以能够感觉到的速度,变得越来越多,刚开始的时候,法姆晚上还是可以很轻松的找到可以避风,温暖的所在睡觉,甚至可以花几个铜子,住在当地居民的家中。但是到第二个星期的时候,他甚至想睡在大街上,都找不到能翻身的地方了。神使大人还专门为了他们这些人的住宿问题,为他们购买了城中一些贵族和商人的住宅,并安排了一些老人和孩子住进去。但对于法姆这种壮年男子来说,睡觉依然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关键倒不是睡眠质量的好坏,即使是把法姆扔进猪圈和猪睡,法姆一样能保证一觉到天亮,关键是在这种完全开放的环境中,法姆现在身上的这十几枚银币的安全,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这让法姆开始痛苦起来,这种痛苦甚至比他刚来王城那会,饿着肚子等待更让他不知所措。起码那时候他还知道,只要排队就有东西吃,而现在,他不知道手上这些银币能够干什么。在以前,法姆最大的人生梦想就是吃饱饭,当这个梦想如今被轻易的实现之后,法姆竟然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了。
仿佛神使能听到法姆的心思一般,就在法姆为这点钱而痛苦的时候,在第二天中午,他准备来御花园的粥棚门口排队的时候,他看到所有人都在围观着一张布告。在布告的边上,一位书记官举着大喇叭,认真的向着所有人宣布,有关这条布告的内容。
法姆第一次在饭点,没有了去排队吃饭的心思,而是认真的听完了这位书记官的讲话。
这是国王借钱,国王向所有老百姓借钱!利息很高,特别的高!因为国王借的是银币,但还的,却是真正的,比金子还贵的土地。
任何人,只要购买了一份价值五银币的债券,那在一年以后,他就能靠这份债券,拿回五顷的田地!
整整五顷!
法姆是农民出身,他太知道现在的地价了,一顷最差的,只能用来种豆子的地,最低价现在也能卖三个金币!
是整整三个!
也就是说,现在开始投资的话,一年以后连本带利可以拿到三十倍的利润!
以法姆现在的身家,假如他买下两份债券,一年以后,他可以领到足足十顷,在他们那一片,许多骑士老爷们家里都没有这么多地。
在这些债券上,每一张都盖着国王的大印,不仅有国王的大印,还有国王的头像。
法姆没有见过国王的样子,但从其他人的踊跃购买中,他立刻意识到这是改变自己命运的绝佳机会。他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加入了抢购的队伍中去。
……
“我们这算是做假钞吗?”吴小清看着眼前汹涌的人群,有些哭笑不得,他本以为这种打印纸做出来的粗糙“钞票”可能根本不会有人来认,但事实证明国王的信用还是非常的不错。
“以这个时代的技术而言,五个银币,就算只是买一个国王头像,也是不错的艺术品投资选择了,”搜救队说,“等我们离开之后,这些钞票肯定会成为珍贵古董的。”
“可我们印出来的钱,哪怕全伊利斯王国的地都分出去,怕也是不够啊,”吴小清真的要感慨这个时代人的淳朴,完全没有金融防骗意识,“他们就没想过吗?”
“这已经不重要了,等火山爆发之后,别说一个人五顷,一个人分五百顷也可以管够……之前像许言那样,一个一个上门去借钱抵押,这样做效率太低了。打印纸还有吗?我们还可以印一批十金币,一百顷地的大面额纸币。”
“没多少了,”吴小清说,“也就带来几十箱纸……油墨也基本用光了。当初根本没想过印钞票,让沈教授这次多买点吧。大哥,我有些不明白,他们把钱都买了地,不是更不想走了吗?”
“地是伊利斯国王承诺的,”搜救队道,“等我们离开之后,新的安东尼国王根本不会承认。别说国王只是去南方,就算是国王死了,他们这些买过债券的人,恐怕也要想尽办法让神把国王先复活,还了他们的债再死,上了这条船,要下去就难了。买这种小额债券的大多都是平民,他们经受不起这种诱惑,会把每一份积蓄都掏出来;他们更承受不起这种损失,即使是为了这些钱,他们也会追随我们到底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