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骆小桑开着车走出老远,还是窝了一肚子的火。原本忙了一整天,感觉这一天过得充实又美好,被肥女这么一折腾,好心情彻底被破坏了。
粉丝众多的他不得不感慨,这上百万的粉丝中难免有那么一两个疯子。恰好被他给赶上了。
即使是个性温和的他也忍不住发了一通牢骚,可是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他自言自语地说了半天,那穿着红袍的家伙居然一言不发。
一般人就算不爱讲话,同伴说话,即使是出于礼貌也会嗯嗯啊啊地附和几句吧。
骆小桑独自絮叨了半天之后,才觉出身边的朋友不对劲。
“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在街上转悠?对了,你家住哪里,我送你回家吧。”
古尸摇头,“我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
“家住哪里。”
“你是不是喝多了?自己家在哪都不知道吗?”
骆小桑傻眼了,这世上还有不知自己家在哪里的人吗?看来此人不是失忆就是智障,自己今晚到底是怎么了,净遇上一些怪人。可是眼前这个家伙肌肤红润、明眸皓齿的,根本不像弱智啊。
“那我送你去警局好了。可是现在太晚了,警局都下班了吧,干脆今晚,你先跟我去我家。”
“好。”
“刚才你的眼睛发射了什么电波,感觉像是瞬间击中了肥女,然后那肥女立刻就开始打自己的脸了。哇,看着恶人被惩罚,感觉真的好爽。”
“我不知道。”
骆小桑的笑容一下子僵住,懵了,自己用的招数自己都不知道吗?这家伙不是个弱智吧,可是他刚刚救了自己,也不好说什么嘲讽的话,只得愣在那里。可是他眼睛发射的电波好像是一种超能力,用眼神控制别人是常人根本无法做到的。
谈话进行到这里,只剩下尴尬。干脆换个话题吧,于是骆小桑咳咳两声。
“对了,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不知道。”
这下,骆小桑彻底崩溃了。只好带着这个一问三不知的家伙回家。
看来,果然是个弱智,还有个具有超能力的弱智。
尽管跟这个怪人交谈十分别扭,还好很快到了家。
骆小桑把车停好,就带着他上了楼,心说了,明天一大早就把他送到警局吧。
进屋后,骆小桑招呼他换拖鞋,可是这个穿着红袍的家伙到处嗅来嗅去,忽然说了句很奇怪的话,“你的房间里有股灵体的味道,你是不是供奉了灵体?”
骆小桑暗自慌张,脸上仍旧故作镇静,“没有啊,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你还要骗我。”古尸说着,走到屋子正中的橱柜边,停住脚步。
那是个高一米五的长方形红木橱柜,橱柜上放着香烛果盘,还有一个被红布盖着的东西。
从红布的形状来看,那东西应该是方的,而橱柜上香烛果盘摆放的位置,应该是供奉给那东西的。
古尸指着那块红布道,“就在这里。”说罢,他伸手揭去红布。
骆小桑想去阻挠,已经来不及了。
红布滑落,露出一个四四方方的水晶盒,盒子里是一个巴掌大小的婴儿,婴儿皮肤黧黑皱缩,样子十分骇人。
骆小桑只得承认,“古曼童嘛,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现在大部分艺人都有供奉的,可以消灾解难,添福聚财。”
古尸摇头,“不,你这个不对,这个灵体会害你的。”
“啊?你瞎说吧,这可是我一个好朋友特意从泰国找法师帮我求来的。”
“那个朋友一定想害你。”
“不会的。他对我特别好,甚至比我父母都关心我。”
“你最近有没有觉得胸闷气短,偏头疼?”
骆小桑怔住,的确,他近来一直感觉心脏不舒服,胸口发闷,还经常头疼。
古尸见他不说话,知道自己全都说中了,于是继续道,“如果你再留着它,你很快就会有血光之灾。”
这个穿着红袍的奇怪家伙似乎完全不知道自己这样说的后果,这关乎朋友间的友谊和信任的话语就被他这样肆无忌惮地说出来了。
骆小桑实在忍不住了,大吼道,“你到底是谁?你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古尸据实相告,“我也想知道自己谁,一觉醒来之后,我发现自己在一个山洞里,离开那个山洞,我就到了炫色酒吧,在酒吧里见到你之后,我觉得你很面熟,就决定跟着你。”
“原来你是故意跟着我的?”
“是的。”
“为什么跟着我?”
“因为我看很眼熟,我想你也许知道我是谁?”
这都是什么混蛋逻辑?你看我眼熟我就该知道你是谁吗?
骆小桑再度懵逼了,不过他还是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可是我根本没见过你,更不可能知道你是谁。依我看,还是这样,今晚你先住我家,明天一早我送你到警局,让警察帮你找家人好了。”
遇上这样一个麻烦的家伙,真是头疼啊。骆小桑哭笑不得,心说自己是发了什么疯,才把这样一个家伙带回家。
骆小桑打开冰箱,拿出两个三明治,递给他一个,“时间太晚了,懒得煮饭,就随便凑合下。”
“谢谢,我不饿。”
骆小桑叹气,“那随便你,喝水自己倒。”
“谢谢,我不渴。”
对于这样一个家伙,骆小桑也是没招了,他狼吞虎咽地吃了一个三明治,立刻感到困意袭来,竟然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古尸走近骆小桑,仔细闻了闻他,张大嘴巴,打算咬下去,“嗯,他的血很香,一定很好吃。”
就在他的獠牙快要碰到骆小桑脖子的时候,一下子停住了,“可是他是个好人,我不能吸他的血。”
古尸使劲吸着鼻子,来到窗边,他打开窗户,笑道,“不过,我可以闻到窗外附近有很浓的鲜血的味道。”
离这栋楼不远的地方,是一家医院,红色的十字招牌很醒目。
就是那里了。
古尸纵身掠出窗外,几个起落就进了医院,凭着灵敏的嗅觉,他很快找到医院里存放鲜血的地方,美美地喝了个痛快。临走的时候,还带走两包,揣在怀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