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说到这里,忽然撸起自己的袖管,把胳膊举起来,给路飞看。路飞看得很清楚,在村长的手腕上,有一道浅紫色的伤疤,估计是时日久了,伤疤颜色变得很浅,不过,还是一眼就能看出,手腕上横亘着一条宛如蚯蚓的丑陋伤疤。
路飞惊道,“这伤疤是咋回事呀?”
村长苦笑,“其实,同样的伤疤,她手上也有一条。”
路飞苦笑,“这个她,就是你刚才所说的婚前对象吗?”
村长点头,“是的。当初,我俩相亲相爱,羡煞旁人,我们满以为如果我们向各自的父母提出结婚的要求,双方父母一定会同意的,可是谁知,双方的父母坚决反对。理由也很简单,因为她属猴,我属鸡,有句老话,说的是鸡猴不到头。双方父母担心我们结婚后,过不到头。再加上,我年轻的时候,脾气急,爱跟别人打架,村里的小伙子几乎都被我打过,名声不大好。她父母担心她嫁给我,将来受气,所以坚决不同意。当时我俩真是爱得水深火热的,就是那种死也要在一起的感觉,我们是相好结婚的。可是谁能想到家里人不同意。而且她父母说得很绝,如果她敢嫁给我,就跟她断绝关系。她平时是个很孝顺的姑娘,哪里舍得惹父母生气呢?我跟她说私奔,她不敢,当时她家给她介绍邻村那个无赖,不过当时,他似乎还不是无赖,至少看上去很老实,谁能想到他日后会变成一个酒鬼烟鬼外加无赖呢?如果不是因为他老实憨厚的外表遮蔽了她父母的双眼,相信他们夫妻俩也不会瞎了狗眼,把女儿嫁给这种人,往火坑里推。当时,她的父母是把那个无赖当好人了,的确,他伪装得很好,以至于在婚后的十年内,都是一副老实巴交人畜无害的模样,但是,在婚后的第十一个年头,他忽然变了。”
路飞惊道,“这怎么可能呢?一个结婚十年都没有变化的人,怎么可能在第十一个年头忽然变了呢?”
村长苦笑,“很简单,在第十一个年头的时候,他的发小,一个进城打工的无赖忽然回来了,跑到他家,说请客吃饭。他见发小穿得人五人六的,西装笔挺,鞋子擦得锃亮锃亮,也就高高兴兴地去了。酒席上,他了解到,发小在城里发了财,赚了大钱,还叫他一起去赚钱。他一听,这是好事呀,赚钱的事,谁不想呢?这世上,钱可是比爹妈还要亲的东西,钱能通神,有钱万能。这些话绝非虚言。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见发小邀请他,立刻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回到家里,把这事跟她一说,她立刻反对,理由也很简单,那个发小离开村里都十年了,这次贸然回来,直接找他,岂不是很奇怪吗?他的脑袋是一根筋,对于她的话,不但没有仔细琢磨,反而冷笑道,你个女人家,你懂什么?我和他是哥们,我俩是一起穿着开裆裤长大的,多年的老朋友了,现在他在城里发了财,想拉我一把,就是这么简单。她不放心,反驳道,你说得轻巧,谁不知道钱是好东西呢?现在有发财的机会,他哪里舍得分给你,有钱,他不会自己赚吗?依我看,不是啥好事,你最好别去。他听了她的劝告,不但一句都听不进去,反而勃然大怒,你个妇道人家,你懂什么?你打算窝在农村穷一辈子,我可不甘心这样活一辈子,每天撅着屁股在地里刨食,这种日子枯燥无味,一点希望都没有。我早就跟你说过,我是绝不会像你父亲或者我父亲那样,一辈子窝在农村,啥出息都没有,现在既然机会来了,我要出去闯一闯,外面的花花世界,我这个土老帽也该出去见识一下。接下来,不管她怎么劝,他都不听。夫妻俩吵了一架,很不愉快地睡了。第二天一早,他还没起床,发小又来找他,说是城里有急事,他得赶回去处理一下,现在是来跟他道别的。他一听,立刻兴奋起来,老弟,带我一起走吧。我也想像你一样,发大财,做个有钱人啊。发小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很是惊讶,不过发小还是点点头,行吧,班车马上就要来了,你要想跟我一起走,就赶紧收拾东西吧。他立刻点头,跑回里屋收拾衣物。她见丈夫真的要走,着急了,赶紧拦住他,喂,你不能走,你不是打算扔下这个家,再也不回来了吧?他忙着收东西,哪里有空搭理她,只是不耐烦地敷衍,放心,不会,我进城去,赚好多的钱,给你买漂亮衣服,给你买好吃的。你就乖乖在家里等着我吧。她听了这种话,却感觉更不安了,发小就站在院里等他,她看得出,发小是一个长得油头粉面,满嘴跑火车的家伙,跟这种人走,肯定是不安全的。而且发小说自己在城里是做大生意的,可是她却闻到发小身上有股子浓重的女人的脂粉香气。正常来说,如果不是成天在女人堆里打滚的男人,很难会在身上有那么一股女人身上才有的香气。不过,城里究竟是个啥样,她也没见识过,因为她从来没进过城,至于城里男人的样子,也只是从电视或者报纸上看见的。不过,这个发小身上浓重的女人香气,仍旧让她很隔膜。那天,他打算跟着发小进城,她哭喊着抓住他,死活不让去,夫妻俩在院里拉拉扯扯的,起初,他还是只是推推搡搡的,后来着急了,因为班车马上就要来了,他没时间跟她歪缠了,好像是距离班车到村口的车站还有十分钟的样子,他真的着急,伸手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然后一把把她推倒在地,拎着行李,夺门而去。她瘫在地上,哭得昏天黑地,当时,村里人都来看热闹,站在她家院门口,指指点点的,把她家围了个水泄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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