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叹气,“这只野猫,嘴巴真馋,人家都对它这么凶了,它咋还不走呢?”
路飞苦笑,“这小猫,它在乞求,乞求那人赐予它食物,只可惜,它求错了对象。那人是一个冷血动物,而且阴险可怕。”
魔苦笑,“这只小猫大概是因为平时经常被人类喂食,好心地照顾,所以对那人的咆哮吼叫,完全不当回事。”
路飞笑道,“好了,你还是继续听我说下去吧。看着窗下的一大堆杂物,我有点犯愁,说真的,如果我老婆不走的话,我家窗下肯定是干干净净的,她虽然脾气不好,喜欢唠叨,可是她很勤快,只要她休息在家,她会立刻做大扫除,把整间屋子清理一遍,那时候,我家的地板,包括窗玻璃都是一尘不染的,床单枕套沙发巾都是每周必洗的,谁到我家串门,都会竖大拇指。现在,她一走,一切都完蛋了,我的床单被罩至少有俩月没洗了,沙发巾上次的清洗时间应该是三个月以前了。也许更久,我实在记不清了,她走了之后,我似乎一下子失去记忆了,也忘记时间的流逝,一晃,居然三年过去了,三年啊,我没有一个女人陪伴,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看着那堆垃圾,再次想起了她,如果她在的话,一定会把屋里屋外全都清理干净,她是个有洁癖的人,见不得一点垃圾。哪怕我吃饭的时候,不小心把油渍滴到衣服上,她也会数落我半天。就在我盯着那堆杂物发呆的时候,杂物堆里忽然传出轻微的喵呜声,除此之外,还有悉悉索索的响声,我听见这些动静,立刻感到怒不可遏,是那个畜生,一定是它,听它这么叫唤,似乎是在求我放过它,没门儿,一个打搅我睡觉的小畜生,我非一棍子打碎它的脑袋不可。我再次用棍子敲着石板路,怒吼道,滚出来,别等我找到你,一旦我找到你,你就死定了。我想它肯定是被我的怒吼给震慑住了,因为杂物堆里瞬间没了动静。不过,我可以肯定,它还在杂物堆里,因为我没看见它出来。我走到杂物堆跟前,蹲下身子,轻声唤道,亲爱的小猫,喵呜,出来啊,只要你出来,我就给你小鱼干。我当然是在骗它,这半天,我一直拎着棍子,就等着它一冒头,我就敲下去。这个小混蛋,我非得敲死它不可。它当然不是笨蛋,知道我是在骗它,死活躲在杂物堆里,不肯出来,我和它僵持了好一会儿,它似乎打定主意,一直躲在里面了,任凭我怎么巧舌如簧地劝说,这个小混蛋依旧是不肯出来,我实在是等不及了,只好动手,把那些杂物一一挪开,这些杂物,大部分都比较轻巧,比较方便挪动,可是杂物下面有几个箱子,还是比较沉的,箱子里都是我修车用的工具,工具旧了,我也买了新工具,可是旧的却舍不得扔,就全都堆在窗下,一直打算卖给卖破烂的,却总是忘记,每次卖破烂的来了,我都喝得醉醺醺的,懒得出去。对了,自从她离开之后,酒就成了我的女人,日夜陪伴着我。修车的工具都是些铁坨子,每一把都沉甸甸的,要想把这些箱子都挪开,着实得花费不少力气,可是,还没等我把这些箱子全都,那畜生忽然倏地一下,从杂物堆里窜出来,一溜烟消失在夜色里。我看着它的小小背影,跺着脚骂道,小畜生,别让我再看见你。否则我非杀了你不可。那晚,重新回到床上躺下,却怎么也睡不着了,偏偏这个时候,那些可恶的野猫又开始嗷嗷地叫春,搞得我更加睡不着了,于是我爬起来,从冰箱里拿了一瓶酒,咕咚咕咚地灌开了。三年了,我一直是这样过来的,每次一想起她,我就拼命喝酒,醉了,好睡觉,醉了,也让我不用再想她。思念一个人是痛苦的,尤其是你爱那个人不爱你。这三年来,我和她之间断断续续的,还有联系,可是她始终不肯再回到我身边来。那一晚,我一边听着窗外恼人的猫叫春的声音,一边喝着闷酒,直到天亮才和衣睡着了。其实我并不是嫉恶如仇的人,那晚之后,我很快就把这件事给忘记了。人类晚上睡觉的时候,被猫骚扰,再正常不过了,可是,就在那晚过后的第三天夜里,还是同样的时间,我躺下,刚准备睡觉,忽然再次听见那熟悉的咔哒声,当时我的神经立刻就绷紧了,浑身的血液全都涌向脑部。我腾地一下坐起来,仔细倾听,没错的,就是这种咔哒声,跟我三天前听见的一模一样。是那个畜生,它又来了。这个混蛋,究竟有完没完?凡事总有一个限度,比方说,我的容忍是很有限的。我伸手摸到放在床边的木棍,穿衣下床,朝着外屋走去,那恼人的咔哒声还是从窗台那边传来的。我强压怒火,走到外屋,摸索着找到手电筒,往窗台那边走去。今晚的月光格外明亮,我看得很清楚,还是那只野猫,那个可恶的畜生,它又来了,依旧在用它的小爪子挠我的窗户,咔哒咔哒一下下的,像是挠在我胸口上,明亮的月光下,我分明看见那野猫的眼睛熠熠发光,它依旧是三天前的那种眼神,眼巴巴地盯着屋内窗台上的小鱼干。我实在无法忍受,对着那畜生大吼一声,快滚!你这蠢货。我真的搞不懂,这世上为啥会有你们这些小动物,一个个的,跟乞丐一样,成天跟在人的屁股后面,你们就一点廉耻都没有吗?你们是一群低级动物,拜托你们有点自知之明,滚回到森林里去,用你们勤劳的爪子和少的可怜的智慧去赚取自己的口粮吧。快滚!明白吗?那畜生听了我的喝骂,一下子怔住,似乎是听懂了,然后我挥动双手驱赶它,这一次,它没有逗留,而是径直地跳下窗台,消失在夜色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