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多雷暴,发觉很讨厌!农村人的日子不好过呀,昨天网络就瘫痪了,必须出到镇上才能更新!!)
“愚蠢!”
陈剑臣心里暗骂一声,但眼下身在公堂却无计可施,这许知府摆明就是一位刚愎自用的官员,以青天自许,好判案且武断;而萧寒枫呢,属于典型的一个书生秀才,缺乏阅历经验,被认作杀人凶手时便乱了方寸,再被爱慕的女子当堂指证,顿时六神无主,心丧若死了。
从陈剑臣的立场上看,他并不信萧寒枫会做出翻墙入室去窃香偷玉的行径,更遑论暴起杀人了。再联想到绣花鞋丢失之事,一个答案呼之欲出,很可能是有人捡拾到绣花鞋,于是拿着鞋子来到卞家,意图通过此信物登堂入室,一尝芳泽——
此大前提是,那人必须恰好是知道绣花鞋所代表的涵义。
这个推测或有根据,不过当前许知府哪里听得进去?陈剑臣更没有对应的身份进言,就听到惊堂木一响,许知府喝道:“退堂!”
有官差拖着萧寒枫到牢房里去了。
审讯完毕,围观的观众纷纷散去,口中议论不停,都在说“知人知面不知心”之类的,对于那卞家小姐,同样没有好颜色,指着脊背嘀咕:若不是她不守妇道,引狼入室,其父亲怎么会糊里糊涂送了性命……
这些难听的言语如刀如剑,攒扎在胭脂的心坎上,娇躯摇摇欲坠,幸而身边有丫鬟扶持住,这才没有当场晕倒。
“唉,寒枫也真是……”
王复黯然叹息,他与萧寒枫情谊不薄,眼睁睁看着他认罪被收押,不免为之伤神。
那边席方平一声不发,这个时候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人证物证俱在,萧寒枫又认了罪,简直就是铁案如山了,相信禀告朝廷后,一个“秋后问斩”的判决逃不掉。
他们所能做的,唯有间或送点好些的饭食到牢房里给萧寒枫吃,聊尽同窗之谊。
“留仙,我们走吧。”
见到陈剑臣还站着不动,作沉思状,王复便出声叫道。
陈剑臣恍然醒觉,忽道:“拂台兄,你和方平且先回去吧,我想到处走走。”
王复脑海灵光一闪,问:“留仙,莫非你还有法子救寒枫出来?”
陈剑臣面露一丝苦笑,含糊地回答:“尽力而为吧。”他倒不是想做救世主般的烂好人,不过萧寒枫乃是他的同窗,彼此多有来往,一向相处融洽,总不能就此袖手旁观,目送他蒙冤而死而不救。
心道:如果萧寒枫没有认罪就好了……
念头一闪而过,随即被否定——按照刚才的情况,萧寒枫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不认罪,立刻就会棍棒加身,把他痛打一顿。而以他的身子骨,只怕十余棒下来人就晕了——人晕了,最后还不是任由别人摆弄?摁手印再简单不过。
这就是“屈打成招”。
这般的审讯方式在天统王朝可谓滥觞,上得堂来一拍惊堂木,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吃一顿棒子再说。萧寒枫得以免于此刑,还多得他的秀才身份,是个读书人,又没有挣扎,许知府才没有真正的命人开打。
“莫非留仙还有什么计谋,何不说出来参详参详?”
王复眼眸掠过一抹喜色。
席方平也露出了关注的表情——他对于陈剑臣,可是很有信心的。
陈剑臣摇摇头:“如今心中纷扰,没有头绪。”
对于他的神神化化,王复和席方平都深有体会,于是也不追问,一抱拳,结伴回书院了。
“公子,你觉得萧公子是冤枉的吗?”
一直不吭声的婴宁开口了。浙州一行,她对于萧寒枫也颇有好印象。
陈剑臣微笑道:“婴宁你觉得呢?”
小狐狸微一思索:“萧公子虽然画那些羞人的画,不过婴宁还是觉得他谨于受礼,不像那穷凶极恶之徒。”
陈剑臣道:“或者人不可貌相呢。”
婴宁一怔,随即嗔道:“公子又来套我的话了。”咬了咬红唇,她却是知道陈剑臣心中已有定断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
“嗯,那公子想如何入手?”
陈剑臣忽然手一指:“我想找她谈一谈。”
他所指的方向,就见到蒙着面纱的卞家小姐胭脂,由一个丫鬟陪着,正慢慢的顺着街道小步而行。
“这位姑娘有礼了。”
很别捏的搭讪方式,不过入乡随俗,为了避免被人一照面就认定为疯子,该做的礼仪不可或缺。
胭脂一愣神,打量着眼前这位身材异常挺拔,但又作读书人打扮的年轻书生,虽然对方眉目俊朗,带着一种阳光般的微笑,很能给予人好感。只是她家中正逢巨变,父亲丧身,又被别人指着脊背非议责备为“招蜂引蝶”的祸首,当下见到不认识的陈剑臣挡在身前,很自然就把对方归类为那些觊觎她容貌的登徒子行列了,秀眉一蹙,感到十分不愉。
丫鬟叉腰而出,仅仅碍于身份上的差距,没有直接开骂:“你是什么人,好生没礼,挡住我家小姐的去路……呃,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刚才在大堂上替那杀人凶手辩诉的人。”
她倒也伶俐,很快就认出来了。
陈剑臣毫无异色:“卞家小姐,小生陈剑臣……”
胭脂却不由分说,掩面掉头就走,根本不给陈剑臣说话的机会。
陈剑臣并不气馁,疾步赶上,认真地问:“卞家小姐,小生只想问你一句话,昨晚你与凶徒可否面对面过。”
这是关键的前提。
关乎男女偷情之事,必定会是夜晚,光线晦暗,面目无法确切。更何况,胭脂根本没有答应对方的苟且求欢之意。由此延伸出来,很可能双方没有照面。胭脂只是凭着绣花鞋而认定了萧寒枫的身份,想当然地认为他是凶手。
然而推测毕竟还是推测,始终需要胭脂点头确定,才好下定论。
胭脂心乱如麻,却是不答话,低着头继续走。
丫鬟见陈剑臣犹自纠缠不休,顾忌大减,叱喝道:“这位公子,如果你还厚颜纠缠我家小姐的话,我们就要报官了。”
当街调戏良家妇女,有伤风化,这可不是小罪。
陈剑臣突然一喝:“人命关天,请小姐三思。”
这一喝,声音极大,周边的行人纷纷侧目而视,胭脂更是心头一颤,呆立当场。
这是个难得的说话的机会,陈剑臣打铁趁热:“小姐与寒枫认识,当知寒枫乃是谦谦公子,举止得体,温顺文雅,若非如此,安得小姐信物相赠,青丝暗寄?试想他又怎么会暴起杀人?”
其实此案本来就疑窦众多,但许知府升堂不过一时半刻就作了判决,乍看风风火火,干净利索,实则漏洞百出,说草菅人命也不为过。无奈这就是这个时空的判案程序,往往大人一拍额头,结果就出来了。因此导致的错案冤案不胜枚举,所谓“青天”,只是平民百姓对于上位者的殷切愿望。
陈剑臣的话语无疑击中了胭脂的心扉,她才姿惠丽,并非无脑,顿觉得得对方的话大有道理。
见其脚步放缓,陈剑臣当机立断:“卞家小姐,如果小生没有猜错的话,昨晚你肯定没有与凶徒当面相见过。”
胭脂一怔,不由回想起昨晚的情景:夜静之时,“萧寒枫”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翻墙而入,穿过院子,径直摸索来到她闺房外,以指叩窗。当时她已经脱衣睡下,便问是谁。听得他低声回答:“我是萧公子……”
声音压得低,颇有些含糊,听不出来口音。
那时候她惊喜交集,没有想到萧寒枫如此果敢,竟会半夜来与自己私会,还有些不相信,便问:“若是萧郎,可有信物?”
“绣花鞋在此。”
待她把穿衣起来,不敢点灯,就把窗户开了一条缝,外面果然递进一只绣花鞋来,正是她白天时赠送给萧寒枫的。
胭脂一颗心砰砰跳,念头纷乱后还是礼仪占了上风,就婉拒道:“妾所以念君者,为百年,不为一夕。郎果爱妾,该请冰人来。若言私合,不敢从命。”
就在这时候,外面卞家畜养的家犬发现了“萧寒枫”的踪迹,狂吠而起。胭脂大惊,赶紧把窗户关住。
狗惊起,和女儿比邻而居的卞家员外当即出来察看,后面就发生了凶案。等卞家下人们赶来时,卞家员外已然躺在了血泊之中……
由此至终,胭脂确实没有见过对方。
只是,见与不见对于胭脂而言并不觉得很重要,重要的是他既然拿着绣花鞋而来,那肯定就是萧寒枫了,却没有想过信物会遗失,出现冒名顶替者的可能性。
想及父亲惨死的情形,她心中哀痛至极,一咬牙,脚步重新加快,再不肯听陈剑臣分说了。
这一下,陈剑臣没有继续追。
“公子,要不要婴宁出手?”
“不用了,我另有办法。”
陈剑臣阻止了她,小狐狸频频出手干预,对于她本身不是一件好事,修者主修魂神,修心性,过多的牵涉到凡尘的琐碎杂事中来,对修为会有一定的影响,往玄虚哪方面说,便是牵扯到了太多的“因果”。
因果大如网,束缚不小。
故而,若非不得已,陈剑臣不愿小狐狸过多的出手相助。更何况,他另有法子可以一试呢,总不能次次吃软饭吧。(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