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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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大雄宝殿,来到后面的僧舍区,果然见到那一间的竹扉门敞开着,走进去,就见到燕赤侠安然地坐在里面,本来一直背负在身后的长剑被解了下来,端端正正地摆在身前一张小几之上。

小几窄小,越发显得剑匣巨大,几乎将整个小几面积都覆盖住,沉甸甸的样子,仿佛随时能将小几压垮下去。

燕赤侠抬起头,扫了一眼陈剑臣,没有看到后面有婴宁跟随,眉毛一扬:“那小狐狸怕我?”

陈剑臣呵呵一笑:“别说她,面对燕兄,小弟也有忐忑之感。”

这不是奉承话,面对燕赤侠时,他好像正面对一柄出鞘的利剑,隐隐有锋芒切肤之感,颇有些不舒服。

燕赤侠唯一沉默:“某家自幼在蜀山修炼,一心一意修炼剑道,平时甚少与人相处,倒失了些计较。”

陈剑臣坐到他对面,叹道:“燕兄何必说如此客套话?大丈夫不拘小节,方见真性情,繁文缛节,不但浪费时间,而且约束脾性。”

燕赤侠哈哈一笑:“留仙此言深得我心,可惜无酒,否则当浮一大白。”

陈剑臣眨眨眼睛,忽而一拍手掌,外面转出婴宁曼妙的身子,施施然走进来,对燕赤侠倒个万福:“燕剑仙,美酒在此。”

她手里捧的,正是一坛酒,坛口已开,酒香飘溢而出,一室皆香。

燕赤侠赞道:“好酒,当是五十年佳酿!”其饮酒多矣,故而只需鼻子一嗅,便能大概嗅出酒的年份,以及好坏。

婴宁又变戏法般拿出两个白玉碗,只是一时间不知摆放到哪里好。

“小狐狸,就放在某家剑匣之上吧。”

婴宁道:“妾身怕污了剑仙之剑。”

燕赤侠一摆手:“剑仙二字休提,如不嫌弃,直接叫某家一声燕大哥即可。”

“多谢燕大哥。”

婴宁欣喜非常,轻轻将两个白玉碗摆放在燕赤侠那剑匣之上。近距离接触,顿觉一股森森寒气映照须眉,好大一股杀气。光是剑匣,已杀气冲天,不知其杀伐几许?她长吸口气,定了定神,稳稳地斟满两碗酒来。

酒水入碗,呈琥珀色,更添酒香。

这一坛酒,可是婴宁通过法术,疾回到浙州,花高价购买到的。

燕赤侠端起碗,一饮而尽,赞道:“好酒……可惜有酒无肉,毕竟有些不欢。”

婴宁抿嘴一笑:“燕大哥稍等。”走出去,不过片刻又进来了,手里居然端着一大煲,正有浓烈的肉香随着腾腾热气散发出来。

燕赤侠双眼发亮,拊掌大叫:“狗肉,好狗肉,狐狸妹子赶紧端上来。”

俗话说“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这狗肉煲刚端上来,燕赤侠就有点乐极忘形的感觉了,什么高手态势,什么剑客风范,尽皆抛到了九霄云外。

陈剑臣看得眼睛都鼓了起来,他知道燕赤侠能吃能喝,却没想到他竟嗜好至斯,看来还是婴宁有心思。

狗肉煲刚放好,燕赤侠已迫不及待揭开,也不用筷子,嘴巴一张,煲里的一大块热腾滚烫的狗肉便自主飞进其嘴巴了,咕噜一下就吞进去。

这一嘴,端是让陈剑臣看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那一块狗肉的温度起码六、七十度高吧,有法术果然牛逼,连吃东西都比别人快,占据不容置疑的优势!

燕赤侠目光瞥向婴宁,笑道:“怪不得留仙要收小狐狸做书童,如此书童,某家都愿意收一个……额,那应该叫剑童了。”

燕赤侠诸种表现,可谓形象全无,架子全无,婴宁心中的紧张拘谨慢慢消弭一空,道:“以燕大哥的本事,想找什么样的剑童都是轻而易举的的事情。”

“某家始终惯于独来独往,身边却难以留住人……小狐狸,你也来喝点吧。”

于是婴宁又添了一副碗筷,三人不亦乐乎地吃喝起来,少说话,多享口福。相比燕赤侠,以及陈剑臣,婴宁的吃相斯文得像个大家闺秀。如此,最后一煲狗肉十有八九都进了燕赤侠的皮囊内。

一夜折腾,肚子咕咕叫。陈剑臣倒不讲究吃相,问题是他可不会视高温于无物的法术本事,他夹起一块肉还没有吹凉,那边燕赤侠已三五块入肚了。

吃喝完毕,婴宁收拾了残局。

这时候燕赤侠说要睡一觉,也不多废话,把剑匣反过来,当枕头,就地躺下,转眼鼾声如雷,隆隆而作。

陈剑臣嘴一撇,和婴宁退了出去,掩住竹扉,他并无睡意,就寻思打扫干净另一间僧舍居住。

这僧舍选择不能太远,远了的话不安全;可也不能太近,太近听着燕赤侠这般的打鼾声,如何睡得着?

很快,地方就选好了,位于燕赤侠斜对面处的一间。僧舍本来的建筑面貌保存得比较完好,只需重新修葺了门窗,洒水打扫一番就好了。

当下陈剑臣负债修葺,婴宁负责清扫。两者分工合作,大半个时辰就收拾好了。陈剑臣弄得浑身脏兮兮的,便准备到外面大湖去洗漱一番。他去洗澡,婴宁却不好跟随,就叮嘱公子小心些,自己留在僧舍内铺床叠被什么的——这些物品,她都是随身带着的,因为用了法术的缘故,一般人却无从发现。

小狐狸本就细心体贴,心思玲珑,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让公子过苦日子。

陈剑臣穿过宝殿,很快就出到外面湖边。

此时太阳高照,朗朗乾坤,他倒不怕树妖会作祟。听燕赤侠说,一夜激战,树妖也没占到什么便宜去。

兰若寺中无外人,陈剑臣几无避忌,在湖边树荫下脱了衣衫,只穿得一条衬裤,一个鱼跃,扑通一下跳进碧蓝清凉的湖水里头,恣意漫游清洗起来。

似乎,很久都没有如此畅快过了,宛如鱼儿,这汪湖水就是他的天地,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天地。

陈剑臣本身虽然生在偏北的江州,但凭借着前世的记忆经验,对于游泳一途他颇算精通。兴起之时,一口气来了个对岸折返游,端是畅爽。

……

随后一连三天过去,波澜不惊,不见树妖出来作祟。燕赤侠也没有提出主动去诛杀对方;至于陈剑臣,同样很沉得气,也没有问东问西。平时日子过得如同隐居郊外的书生,每日读书识字。或者东游西逛,观赏兰若寺周围风景。

日子如画,只是绝不会持久,一旦风波起,血光便滔滔。

第四天,下午时分,陈剑臣正带着婴宁在湖边漫步,忽然听到湖的另一边有人声噪杂。过不多时,竟有七、八人人趟过林道,走了进来。

远远看过去,领首三人都穿着白色的儒衫,头戴书生巾,手中摇着洒金折扇,一步一摇的,说不出的潇洒写意。

后面诸人俱为下人家仆,牵着三匹马,徐徐的跟着。

兰若寺中竟有外人来?

陈剑臣微微吃了一惊,连忙踏上廊桥走过去看个究竟,等到了中断,看见了对方的面容,不禁站定了——

来者竟全是熟人!

其实说“熟人”倒有些言过其实,彼此不过只是有过些许接触罢了。更何况这接触并不是一团和气?甚至应该说是针锋相对呢。

在浙州,在才子竞赛过程中,岁寒三才子可是很看陈剑臣不过眼的。如今几天过去,相信开泰书院的各种典礼早就收工了,各地奔赴而来的生员代表,以及官员先生估计也都陆续启程回家了。却没想到这岁寒三才子会结伴来到兰若寺里,看样子,个个都是一副游山玩水的模样。难道在他们眼里,兰若寺就是一处旅游胜地?

他们居然不怕兰若寺的闹鬼传闻,这倒有些稀罕。不过平心而论,撇开闹鬼一说,兰若寺清幽宁静,山水秀丽,还真是一处不错的地方。并且里面又有古寺庙建筑存在,能遮风挡雨。属于古迹范畴,正符合读书人寻幽探胜的种种要求。

在以前,还没有闹鬼的很久以前,就经常有落魄书生跑到兰若寺内,寓居抄书,倒可以节省掉住客栈的钱财。

不过,那都是以前了……

现在兰若寺在浙州,尤其金华一带早就凶名远扬,等闲人哪里敢轻易跑过来?

陈剑臣一皱眉,对方诸人的突兀出现,倒有些棘手,正想着要用什么手段将他们赶走,他们却看到了他和婴宁的存在,纷纷举步走上廊桥。

走得最快的是尘依,他打量了陈剑臣和婴宁一眼,有些疑惑——陈剑臣脸上还贴着胡须呢,在面容上改变不小,尘依一下子无法认出他来。对于婴宁这个书童更不曾注意过,毫无印象。

他有些惊异,一拱手:“这位先生请了。”

陈剑臣衣衫高洁,三缕长须,飘飘然,不像寻常的读书人,倒像是高卧山林的隐士,高人。所以尘依也不敢失礼,以“先生”称谓。

陈剑臣一愣神,暗自觉得好笑,看来偶然起心的细节倒发挥出了大作用,伸手撸一撸胡须,问道:“你们从何处来?难道没听说过兰若寺闹鬼的传闻吗?怎么到此地游玩来了。”

尘依顿时正色道:“子不语乱离怪神,闹鬼一说,不过是吓唬山野村夫的说法罢了。我们饱读圣贤书,岂会害怕?”

听他这么一说,陈剑臣就知道事情不好办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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