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日没夜吸收金刚之血,没日没夜做各种实验,偶尔出去查看龙爪槐的情况,这就是三四天时间里,沈聪的主要生活作息。
在这几天时间里,他每天都能感觉到,自己的皮金在疯狂的金属渐变。
大金刚变铁向变钢过渡时,金刚之血也在不停以特殊的方式,交换给沈聪,加速沈聪的被覆上皮金属渐变。
沈聪并不清楚,金刚之血交换过来,可以对全部组织的金属渐变加速,还是只能对皮金阶段起效果。
他为此找到了陈秀妮,以几枚活性大地瓜作为代价,将她的载具大货车借过来。
试图让她的大货车,吸收金刚之血,满湖的金刚之血,沈聪根本消耗不完。不过很遗憾,或许是陈秀妮的载具还处于结金阶段,进化程度不够,并不能彻底吸收金刚之血,自然无法观察到,金刚之血的效果。
“皮金阶段才能勉强吸收,也就是说,即便金刚之血对骨金、肉金、结金、滑金有加速作用,也没机会利用。皮金阶段,如果不是用共振稀释金刚之血,一样无法吸收……或许,金刚之血可以对Lv2-漆黑时代有加速效果。”
沈聪对此结论,抱有很大的期待。
一旦真能这样,那么他的进化速度,将大大提升。
“3月15日,我完成了滑金,开始皮金,今天是3月25日,十天时间,我的皮金阶段,已经快要接近尾声。”握紧拳头,看着皮肤表面,因为紧绷而显露出来的暗淡金属光泽,沈聪嘴角不禁弯曲,“这样的速度,正是我所需要的!”
伴随着皮金的即将完成,沈聪的皮肤,已经可以看出来金属光泽。
这是一种与原本肤色接近的光泽,就像是夏天流汗时的油光一样,只不过要暗淡不少,不是细微观察,并不是那么容易看出来。
在肌肉紧绷的时候,这种光泽就会加深。
沈聪的肤色偏白,当他出拳的时候,在灯光或阳光的照耀下,整条胳膊仿佛闪烁着淡淡的白色光芒,像是一条晶莹银臂。
乍看上去十分漂亮。
但漂亮并不是沈聪的追求,他追求的风格其实是彪悍,漂亮和彪悍似乎是相反的形容词,所以不受沈聪待见。
好在他都是穿着地狱植装露面。
即便不穿战甲,也要穿衣服,没人能看到他真正爆发时的皮金状态。
“我有感觉,再过两天时间,我就能完成皮金阶段,现在已经几乎感觉不到凉意,恢复了以往的温热触感。”
沈聪气息有些凝重。
因为皮金阶段完成后,就将是觉金阶段,感觉上皮金属渐变。觉金阶段属于Lv2-漆黑时代,这个时代的进化,将不再是身体框架的改变,而是体内平衡的进化,内分泌、感觉、消化、排泄系统,都是这个时代的主题。
一旦完成Lv2-漆黑时代的进化,基本上身体就彻底属于金属结构。
除了神经系统。
或者换句话说,再也不是血肉之躯,不用吃喝拉撒了。
目前还没有彻底完成Lv2的进化个体,黑铁巨熊和海水鳄,都是刚刚进入Lv2阶段,还依靠血食为主,难以通过它们确定进化的未来。所以到底Lv2之后会是什么样状态,沈聪也不知道,只能无意义的瞎猜。
遐思片刻,沈聪止住。
他会憧憬未来,但是从不沉溺于幻想,因为他明白,只有把握住现在,才能决定未来。
“金刚之血的吸收速度,越来越快了,大金刚已经有超过3%的体积,从变铁进化为变钢。而且还在提速,这确实符合我之前的推论,制约吸收金刚之血的条件,是进化的程度。而我,很显然一直在拖后腿。”
大金刚是一个载具,机械设备,本身就是金属产物,各种状态的改变,都是非常迅速的。
但沈聪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机物质构成,改变非常细微。
进化上面,一直都是沈聪自己身体,在追赶大金刚的进度。这也是无奈的事情,总不能奢望三五天时间,就从一团肉变成一坨铁疙瘩。
……
如果说吸收金刚之血,进化变钢,事情越来越顺利。
那么研究虫核,沈聪就有些不知所措了。他仔细感知过,虫核确实有活性,很多疥螨变异体的尸体、卵等堆积的虫核,散发出来的整体活性波,类似雾生菌差不多的活性,雾生菌也是群体产生的活性波。
但是奇怪的是,雾生菌的活性波,并不难模拟。
虫核的活性波却无法模拟,太散乱了,沈聪只要一模拟,就会发现,自己掌握不了活性波,彻底崩溃。
而且很快,沈聪也没办法继续研究虫核。
失去生命力的虫战士,身体僵硬,血液顶多维持四天时间,就会凝固,身体也会在四天时间内,彻底变成普通人身体,正常腐烂。
疥螨变异体随之很快死亡。
这是一种必须与人体共生的金菌。
现在沈聪手上的虫战士尸体,已经全部开始腐烂,虫核全部死亡,只能丢掉。倒是还有一具正在培养虫核的人体。
这个人已经脑死亡,但身体却像植物人一样,还保留有生命气息。
疥螨寄生虫在他的身体上疯狂繁殖,无数的尸体随着血液,运送到腹部的位置,在那里形成一个核桃大小的血疮。
这个血疮就是虫核,移植后,只要不排斥,很快就能让一个普通人,成为虫战士。
“或许我应该找一个人实验虫核移植,观察虫核强化普通人的过程,来找到虫核的真正秘密。”
“亦或者,我应该抓一个活的虫战士,研究研究。”
摸着下巴,沈聪将身上披着的防化服脱下,拿去消毒清洗。他现在就像是一名疯狂邪恶的科学家,用人体做实验。
老实说,他对自己现在研究,很反感。
不是反感实验本身,而是反感整天接触尸体,感觉有点恶心,但是这里也没人有能帮助他搞这项科研,什么都得自己来。
虫核的秘密,吸引力太大,让他不舍放弃。
振奋一下情绪,继续投入研究,他开始新一轮的观察。用显微镜观察疥螨变异体,试图找出这些能在毛细血管中游移的微小金菌,到底怎么做到,把普通人变成虫战士,给他们提供强大的力量。
……
西海公园聚居地,正在发生巨大的改变,杀虫队和五姐妹的主导,让这里出现了久违的笑容。
潘华带着自己的老婆胡艳,骑着一辆大得夸张的摩托车,在一条通往伐木区的道路上骑行。
他是过来巡视伐木区进度,作为一名铁人,潘华的战斗力还是很强的,聚居地要开垦新的耕地,他过来巡视,检查有没有意外发生。他坐下的摩托车,就是他的载具,末日前是一辆哈雷重机。
末日后,他和自己的哈雷重机发生了神秘的联系,成为一名逐渐变强的铁人。
他的父母、亲戚和刚出生没多久的儿子,都已经罹难,唯一幸存的老婆,却逐渐坏了脑子。他是亲眼看到,在地洞里躲避的时候,自己老婆胡艳越来越糊涂,越来越疯狂,最后还想吃他。
她的牙齿变成了兽人一样的牙齿。
整个人如同野兽。
末日风暴结束后,很多类似胡艳的病患,都被驱赶走,或者关押起来。但是潘华却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老婆,他将胡艳拴起来,带在身边,每天都坚持沟通训练。久而久之,胡艳的凶性渐退,被彻底驯服。
成为了猎犬一样的存在,只能听懂他的简单命令。
每晚抱着胡艳睡觉,潘华都期待第二天醒来,胡艳能喊自己一声“老公”,但这个愿望,已经持续了大半年,一直落空。
很多次潘华告诉自己,胡艳已经是另一个人,或者不能说是人,是野兽。
但他始终无法抛弃。
“你是属于我的胡萝卜,一辈子不能分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