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深入原始森林5公里左右,算是进入森林腹部,宁静的森林静的让人感到可怕,一行人也变得越来越小心起来,但有一个人却格外不同,那就是叶瞳。
叶瞳坐在副驾驶上,仿佛在自驾游一样,不停的指指点点:“哇,你看那只虫子,好漂亮……”
“快看快看,那只像狗一样的动物叫什么名字?从来没有见过。”
“那有蛇,有蛇……”
“…………”
云泽意味深长的看着叶瞳,感情这丫头借着破案之名来游玩的?
众人的小心伴随着叶瞳的新奇感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后,总算到达了尸骨堆积地。
刚到目的地,肖华率先下车,跑来给叶瞳、云泽等人开门,然后指着不远处一处丘壑,说道:“骨骸本来就是堆积在那的。”
云泽下车,四处打量了一下,看到现场旁边都放了禁止牌,周围也设了路障,但就是没有人值守。
“怎么回事,这么重要的现场,都没有人值班留守?”云泽对此很不满,生怕万一被丛林野兽破坏案发现场。
肖华尴尬的笑了笑,解释道:“是这样的,因为这里是原始森林,野兽毒蛇频繁出没,在加上最近属于雨季,所以没有人愿意留守,就只好布置了几个摄像头用以监控现场。”
云泽抬头看了看天空,虽然现在时值进入秋天,但雨季还没彻底过去,在加上陵岭天气特别,雨季持续时间长,去的晚,也就不在追究。
“这些骨骸你们都运回局里研究去了?”凌风看着丘壑,像是在思索着什么。
肖华从文件夹里拿出一张现场拍的骸骨照片,递给凌风,说:“是的,我们还特意申请从市里派了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尸骨检验工作和还原工作,从检验的数据和还原后的模拟体型,又对本镇所有的常驻户口进行了对比,发现这些骸骨都不是本市的人,我们也去查看了近一年来所有旅游社的旅游资料,均不符合。”
云泽问道:“有没有查过临近的县城失踪人口?”
肖华点了点头:“都有的,但奇怪的是,都不符合。”
“也就是说,这些骸骨不是你们在籍人口,同样也不是外来的旅游人口,更不是邻县失踪人口,那会是谁的呢?”凌风好像在问肖华,又好像是自言自语。
“资料上说,最先发现的不是这些骸骨,而是一位野外摄影师悬崖边拍摄到一只狼,狼嘴里叼着一条人得手臂,是这样的吗?”萧鹏也凑了过来。
肖华又从文件夹里找出一张照片:“就是这张照片,虽然只拍到背影,但还是可以确定是人的手臂。”
萧鹏接过照片,仔细的看着照片,夜色笼罩下一只黑色的狼嘴里叼着一只人的手臂,回过头来,两眼散发着丝丝幽光,加上漆黑的背景,着实有些渗人。但由于天色太暗,只有月光,所以分不清是人的左臂还是右臂。
云泽也走了过来,看着丘壑:问到:“萧鹏,听说狗有藏骨头的习性,那狼有把吃剩的骨头堆积在一起的习性吗?”
萧鹏摇了摇头:“怎么说呢?狗是有相关习性,但是狼嘛,我只能说‘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
云泽继续追问:“那你知道狗的由来吗?”
萧鹏看着众人,说道:“关于狗的起源,目前有三种主要的说法。”
“第一种说法是欧洲人率先将狼驯化成了狗。”
“第二种说法是狗的起源与中东的农业革命有关。”
“但更多的人认为,狗是在东亚或中国南方首先驯化成功的。”
萧鹏说到这,得出结论:“不管哪种说法是对的,狗是狼进化来的,且由人类驯化成功这是不争的事实,就现在科学研究,狗和狼的基因非常相似,所以我不敢保证狼会不会有狗的习性。”
云泽听完,在脑海里大胆的假设起来:“如果狼也有的狗的习性,那么可以得出结论,这些骨骸一开始不在这,而是狼从各处叼来的,也就意味着抛尸现场不在这。”
“别瞎猜了,这里肯定不是抛尸地。”凌风丝毫不给云泽面子,直接打断云泽的话:“狼也吃骨头,看着这些裂痕就知道了,且狼的智商非常高,我们都知道,狗会把剩下的食物藏起来,那么同样基因的狼其实也吃骨头,看着这些不完整的骨架就知道了。”
“那我们接下来怎么办?”叶瞳也过来询问凌风。
“还能怎么办?找抛尸现场咯……”凌风说完,拿了一套野外求生装备丢给叶瞳:“你是跟着我们去找呢?还是留在这里等我们消息?”
叶瞳此刻正在破案的新鲜感中,哪会乖乖的留在这里等消息,自然要跟着去,当然,凌风也没以为叶瞳会听话的选择留守。
于是,凌风把人员分成两队,肖华带着三名侦察队一路向东搜寻,严正带着三名侦察队员向西搜寻,凌风四人向北搜寻,留两名侦查员驻守。
任务分配完毕,凌风率先开头,挥舞着手中的尼泊尔军刀在前面开路,叶瞳紧紧的跟在凌风身后,云泽走在叶瞳旁边,和叶瞳边走边探讨案情,萧鹏选择在后面断后。
这一片原始森林,林子里很少有灌木丛,全是高耸入云的千年古树。树木的枝梢交错着,伸展开来的繁盛的枝叶如碧绿的云,把蓝天遮了个严严实实。不知走了多久,叶瞳开始体力不支,看着不远处一株巨大的香樟树,墨绿色的树皮,粗壮的奇形怪状的树枝像龙一样在树上盘绕着,叶瞳走了过去,靠在一株巨大的香樟树上喘着粗气:“不走了,休息会,累死我了。”
云泽无奈的看着这香樟树下的叶瞳,拿着水壶给叶瞳递了过去,叶瞳接过水壶,喝了一口,又递还给云泽。
微风过去,枝叶发出簌簌的响声,恰如龙的叹息声,云泽看着叶瞳正在擦拭脸上豆大的汗珠,心中不从从何冒出一股辛福感。
“你盯着我看什么?”叶瞳擦完脸上的汗珠,看着云泽。
“嘿嘿……”云泽傻傻的笑了一声,将头转向一边,突然,眼尖的云泽发现这颗树的树皮上,有一条隐隐约约的痕迹,云泽靠近仔细一看,香樟树大约一米七高度的样子,有一个深深的刺痕,像是用匕首深深扎进的刀痕。
“快看,这有刀痕。”云泽连忙招手,叫众人过来。
“从痕迹上看,这扎痕应该有三个月左右,如果是凶手的话,那么抛尸现场应该据此不远了。”凌风看着这扎痕,又左右看了看,说:“我想凶手在这附近肯定有临时藏身所。”
“那还等着干什么,赶紧去找。”叶瞳拍了凌风一下,虽然累的满头大汗,但还是掩饰不住她脸上的喜悦之情。
凌风点了点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问:“云泽、萧鹏,如果你们来这里,靠什么来分辨方向?”
“指南针呀!”云泽拿着手上的指南针,很奇怪凌风为什么突然问这种问题。
“除了指南针呢?”凌风继续追问。
“那就只有树的年轮了,还有树叶的密集度以及天上的太阳月亮了。”萧鹏继续补充。
凌风点了点头:“对,凶手肯定有丛林经验,至少能达到那种不用指南针也能辨别方向的程度。你如果是凶手,拥有丰富的丛林经验,你成功抛尸完后,会选择哪个方向?”
云泽想了想:“进来的时候,,由于带着尸体,可能会选择某一处没人知道的小路,但是出的话,可能会选择从大门方便快捷,也有可能原路来回。”
萧鹏笑了笑,说道:“通常情况下,心里素质过硬的凶杀在行凶或者抛尸的时候,会表现出一副和常人无异的样子,也就是按照常人的方式行事,在加上凶手抛尸完毕,手里没有罪证的情况下,完全没有必要走小路引人怀疑。”
“萧鹏说的对,要是我,抛完尸后,也会选择从大门出去。”云泽表示赞同萧鹏的推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