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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允是被帝俊抱回酒店的, 帝俊抱了一路, 胡大就这么呆愣愣地看着, 眼睛都不眨一下。

这种感觉很奇怪。

胡大现在想起来都是一身的鸡皮疙瘩。

他想的不是帝俊和谢允有什么, 该不该有什么, 而是发自内心的胆寒。

谢老板是个凡人, 不管胡大怎么喜欢他, 都不能否认这一点, 就算谢老板日后真的成了神仙, 由人登仙在天廷也不会有多高的地位。

毕竟谢老板不是圣人, 也不是有大功绩的帝王将相。

胡大觉得自己真的太喜欢谢老板了, 所以才会替他担心, 替他忧愁。

像帝俊这样的大人物,活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真心实意的喜欢上一个人族呢?

他觉得自己该帮一帮谢老板, 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做, 他想让谢老板小心一点,只要谢老板能够维持住本心, 那以后就不会被帝俊的态度伤害。

不过他不敢去问别人, 只能去问自己的弟弟。

他知道自己的弟弟,看起来老实憨厚,其实心里花花肠子特别多,以前在老家的时候,年轻的女孩们都喜欢他。

哪怕还有更多好看的男孩,她们的目光只在胡二一个人身上驻留。

胡二在听见了胡大的想法之后很不能理解:“这不是好事吗?老板如果真的和陛下在一起了, 以后去了天廷,也没有神仙敢给他脸色看,说不定什么事都不用做,快活又逍遥。”

胡大有些急,抓耳挠腮地说:“但是,但是陛下要是生厌了呢?腻烦了呢?要是陛下……只把老板当成玩物呢?”

胡二不能理解胡大,觉得妖帝算是这天上地下数一数二的人物了,跟这样的人物有一段感情,哪怕最后要分开,依旧是值得骄傲的事情。

“因为老板,我才能来这个酒店,才能认识江晓。”胡大说,“你是不是觉得你能来这里是因为陛下?”

胡二看着自己的哥哥,他想了想,认真地说:“我们是妖族,生来就是陛下的奴仆。”

虽然胡中天没这么教导过胡二,但胡二就是这么想的,哪怕他以前不认识帝俊,也从来没有见过他,但是当他听到这个名号的时候,就知道那是他的主人。

作为奴仆的,怎么能去质疑主人的决定呢?

于是他就这么看着胡大跑走了。

他们兄弟两个互相都不能理解。

胡大认为是谢允给了他现在的一切,一个安心的住所和工作,一个温柔又体贴的爱人,所以他自认是谢允的从人,他的忠诚是给谢允的。

而胡二认为他是妖族,他出生就是陛下的奴仆,一个仆人,当然是要以主人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以主人的好恶为自己的好恶。

胡妞知道自己的两个哥哥开始冷战以后没有任何表示。

胡大虽然不聪明,但是有自己的坚持,认定了什么十匹马都拉不回来。

胡二很聪明,但是有时候又会钻进牛角尖里。

胡妞甚至没有问他们在冷战什么。

毕竟是亲兄弟,打断骨头连着筋,他们总会想开的。

小人们每天清早都在谢允和帝俊的身边唱歌,他们的声音像百灵鸟一样动听,温柔又甜美,谢允起床的时候迷迷糊糊去摸旁边的位子,帝俊又带着金蛋出去了。

他松了口气,但是又有点遗憾。

幸好这个时候肚子叫了,他昨天大约大半天都没有吃东西,饿得不行,伸手揉了揉眼睛,然后对小人们说:“不用唱了,我去吃饭了。”

小人们闭上了嘴,然而还没等谢允再说些什么,他刚站起来,又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他觉得身体很热,也没有力气,头很昏,全身上下的骨头都断了。

谢允开始喘粗气,他感觉自己呼吸也很困难。

发烧了?

但是他发不出声音,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眼睛也睁不开,双眼又疼又酸。

他坐在原地,动也不动,不敢换姿势。

小人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以为谢允坐在原地沉思。

毕竟人族总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毛病,不是吗?

于是他们小声的讨论了一下,决定先找地方去……玩。

谢允也不知道小人们什么时候走的,他只觉得全身上下都不舒服,不是那种痛不欲生的疼,但是也好不到哪儿去了。

又过了一会儿,谢允觉得自己身上似乎有烈焰在燃烧,烧得他口干舌燥,眼泪也不由自主地分泌出来,沿着脸庞滴落在被子上。

他的喉咙就像是破败的风车一样,只能发出呼哧呼哧地声音。

要死了?

谢允难得的有了惧意。

他还没看到金蛋破壳呢!

他还没奉养父母终老,他挣了这么多钱都还没有自己享受过。

就这么死了,他好亏啊!

最亏的是,他死之前竟然都没把尧俊睡一次。

不知道这把火烧了多久,等谢允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早就忘了现在是几点了,不过他再次醒来之后觉得舒服多了,全身上下都舒坦了。

好像做了一次按摩,又睡了一次好觉。

饱足地不行,肚子也不饿了。

谢允左右看看,没发现小人们,估计是跑到哪里玩去了吧?

就在谢允准备去洗漱的时候,他的手在床上一撑,撑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

这样谢允全身都变得僵硬起来。

他就这么僵硬着低下头去看。

那是一颗蛋,一颗金色的蛋,但是和金蛋不同,这颗蛋没有那么大,它看起来很小,大约只有一个成年男人的拳头那么大。

而且颜色也不像金蛋那么璀璨,与其说是金色,不如说是淡黄色。

这让它看起来竟然有点可爱。

不……不会……吧?

之前他的感觉不是错觉,他还真有一个孩子了。

又是一颗蛋……

谢允绝望地捂住额头。

其实他是有些担心的,虽然帝俊表现的很喜欢金蛋,可是那毕竟是他们两认识之前。

现在自己和帝俊的关系比较复杂,这个时候再来一个父不详的孩子……

谢允忽然有些恐慌起来。

不过这颗小蛋可不知道谢允是怎么想的,它像手机震动一样震动起来,发出专属于婴幼儿的啼哭声。

谢允不得不承认……他真的生了二胎,又当爸爸了。

不过,小蛋的比起金蛋小得多,可以拿在手上,都不用抱在怀里了。

不知道为什么,谢允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金蛋是金色的,小蛋是淡黄色的,大小都不一样,甚至金蛋是鸡蛋那样的形状,小蛋却是圆的,两个孩子不会是两种生物吧?

谢允打了个寒颤。

他怕不是要生下一大堆鸽子老鹰喜鹊?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们都是蛋,要是是胎生,那谢允才是倒了大霉。

就在谢允发呆的时候,门外传来了急促地敲门声。

谢允只能先去开门。

太一、哪吒、赵公明、岁星他们都守在门口。

表情都很复杂。

太一先一步走进房里,他什么也没说,径直走到床边,一眼就看到了小蛋,这让他深吸一口气,表情非常震惊。

太一羡慕嫉妒极了。

凭什么他大哥运气就这么好,老婆都还没追到手,孩子都有两个了。

三足金乌多难繁衍啊,不然也不会一直只有他们兄弟。

一定是大哥有什么偏方!

哪吒和赵公明则是把谢允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

怎么看都是一个普通的凡人啊!

要是说生下金蛋是天时地利,走了狗屎运。

那这颗小蛋怎么说?

小蛋还在哭,哭的撕心裂肺。

哪吒推了推谢允:“快去抱孩子。”

于是谢允就只能过去,在太一如狼似虎地眼神中把小蛋抱了起来。

果然,一回到爸爸的怀里,小蛋就安静了下来,只是还在一边打嗝一边抽泣。

帝俊这时也出现在门口。

他还抱着金蛋。

金蛋大喊道:“弟弟!”

帝俊却没有动,他在此时竟然产生了一种近乡情怯地感觉。

谢允也很尴尬。

两人就这么隔着太一他们对视,最后帝俊还是迈步走了过去。

帝俊坐到谢允的旁边,金蛋则靠到了谢允的怀里,打量着这个小蛋。

哪吒他们也知情知趣地出去了。

谢允看着帝俊,小声问:“你不生气啦?”

他以为帝俊躲着他是因为他做错了什么事,搞得帝俊生气了。

帝俊目光复杂地看着他。

这个人族,自己竟然真的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他总是这样,按人族的话来说就是乐天派。

见到神仙,他害怕,但是也只是害怕一下就接受了,把哪吒当成朋友。

有了金蛋,他也害怕,但是很快也真的把金蛋当至亲养育。

接手一个亏损的酒店,他发愁,但也仅仅是发愁而已,没有直接甩手不干,也没有跑,而是肩负起了这个责任。

这个人族,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不为外物所动,他大方又温柔,对谁都一样。

所以酒店的妖怪们才会这么喜欢他。

帝俊握住了谢允的手。

这让谢允的脸一瞬间布满红霞。

“怎么了?”谢允说话有些结巴了。

帝俊说:“你不用害怕。”

谢允没说话,他低着头。

帝俊又说:“他们是我们的孩子。”

谢允终于抬头了。

他吃惊地看着帝俊。

“你知道什么叫感气而孕吗?”帝俊问道。

谢允点头,又摇头,他能理解这个词的表面意思,但是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感气而孕。

帝俊依旧握着谢允的手,帝俊的手比谢允的大,骨节分明有力,这让谢允的手在对比之下竟然显得有些娇小。

“数万年前,我曾在人间泡过温泉,留下一丝气息。”帝俊说,“你去泡过之后,这股气便入了你的体,你就有了金蛋。”

谢允深吸一口气。

帝俊:“数年前年的一丝气息都能让你感气而孕,这个孩子的到来也在我意料之中,只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我不能告诉你我的身份。”帝俊说,“就算你知道,也不要说出来。”

谢允再次傻兮兮地看着帝俊。

他怎么觉得尧俊说的话他都有些听不懂了呢?

天道是禁止帝俊太一下凡的,不仅仅是他们,连哪吒赵公明也是不能下来的。

他们太强大了,随手一指,大地上就要生灵涂炭。

只有他们使出分|身,把无尽法力留在原体里才能下凡。

这不过是在蒙骗天道而已。

一旦有人族发现了他们的真身,他们的神识就会被感召回去。

帝俊此时可不想回去。

他想和谢允一起等着两个孩子破壳。

然后再等谢允成仙。

他会陪伴他,保护他,尽可能的督促他成长。

他会像谢允的兄长一样爱护他,像父亲一样督促他,像情人一样守护他的心灵。

谢允明白了:“我知道了。”

但是他又开始发愁了:“两个孩子,怎么办啊?”

他接受的很快。

主要是谢允一开始想的是这两孩子的另一个父亲或者母亲可能是鸽子老鹰之类的。

但是现在帝俊说是他的孩子。

那肯定就比鸽子老鹰来得好啊!

这样一想,那金蛋和小蛋还是仙二代呢。

金蛋忽然说:“弟弟好小啊。”

谢允好奇:“金蛋,你怎么知道这是弟弟,不是妹妹?”

金蛋看了看谢允,认真说:“爸爸和爹都是男的,怎么可能生出女孩?”

这话说得太有道理,谢允竟然无言以对。

但是谢允还是希望是一儿一女,儿女双全,凑个好字。

再说了,女儿多可爱啊,香香软软的,谢允以后可以给她买好看的娃娃,漂亮的衣服还有精致的小饰品。

他肯定能把她养的跟小公主一样。

帝俊微笑着摸摸小蛋:“要等破壳才知道。”

不过是女孩的可能性很小,但依旧有一点小小的可能,看着谢允这么期待的样子,他也说不出这孩子极大可能是儿子。

算了,就算这个不是,以后也有机会再来个女儿嘛。

未必他帝俊还养不起自己的孩子了?

从这天开始,谢允觉得自己和帝俊的关系拉近了很多,而且帝俊的行为和以前产生了天翻地覆地变化。

帝俊不仅带两个孩子,还会给谢允准备好第二天要穿的衣服,一旦谢允缺了什么,谢允都不需要说,帝俊就已经给他准备好了。

而且帝俊的态度非常自然,他不觉得这有什么,也不觉得做这些自降身价。

就连面对谢允的时候,脸上表情也丰富了一些。

连太一都被这样的帝俊吓了一跳,要不是他清楚自己的哥哥不可能被夺舍,要不然他还以为这具身体里住的是别人。

谢允有时候都觉得帝俊实在是对他太好了。

好到谢允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和金蛋小蛋一样,变成了一个让帝俊疼爱的小宝宝。

他把这话跟哪吒说了一遍。

哪吒目光惊讶地看着谢允:“小宝宝?你?”

这么一说,哪吒觉得也有点像,毕竟谢允才二十多岁,在帝俊这个活了数万年的大妖面前,确实跟小宝宝差不多了。

酒店的气氛也发生了点变化,简直就是到处都洋溢着欢乐的气氛。

小蛋最近除了哭就是睡,半夜要哭,有时候能哭整整一天。

也就是帝俊有精神,谢允有时候听的都想把小蛋弄出去扔了。

不过金蛋是一点也不嫌弃小蛋,还会哄小蛋说话,谢允有时候听见金蛋在一旁说话,小蛋就在另一边哭,还觉得这场面挺有趣的。

郑嘉和在酒店住了也有一段时间了,他拿了词和谱之后没有急着走,而是和自己的同伴在一起研究起来。

他们每天就凑在一起重新谱曲。

虽然是买来了,但是总不能一点都不改吧?那也有点太没有创造力了。

他们也还是有作为音乐人的自尊的。

“这里升调怎么样?”

“有点太高了,就没有那种柔和的感觉。”

“那这里呢?”

“我感觉也不是很好。”

郑嘉和看着同伴们一脸垂头丧气地样子,连忙出来说:“实在不行就不用改了嘛。”

结果几个人一起转过头瞪他:“怎么能不改呢!”

郑嘉和悻悻地闭上了嘴。

算了,反正都是专业的。

这几个人又开始讨论起来,最后讨论了几个方案出来,连夜选。

郑嘉和就跟着不同的调子唱了好几次。

但是不管怎么改,都觉得原版的最好。

原版该高亢的时候让人热血沸腾,委婉的时候让人悲伤流泪。

最后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还是原版的最好,最有味道。

在离开之前,郑嘉和在酒店演唱了一次,免费的,至于音乐,就是小人们伴奏。

毕竟大家都认为小人们是一种录音机,只是质量特别好。

这一次郑嘉和得到了久违的掌声,这里的客人都不是什么专业人士,也不会欣赏什么高雅音乐,他们只有两个感觉,好听或是不好听。

还有客人来问他的名字,问他会不会在酒店里待。

不仅这样,还有人来问他接不接商业演出。

郑嘉和很开心。

他没有被专业人士夸奖,但是来自大众的赞美声却还是让她找回了自信。

是啊,他为什么一定要唱歌那些专业的听?

他们听了有什么好处吗?除了一两个奖项以外,又有什么好的?

但是他可以唱歌大众听,唱给那些不能去音乐厅的人听。

“收拾东西!”郑嘉和冲自己的同伴们说,“不回帝都了!我们去山区!”

同伴们一脸莫名:“去山区干什么?去扶贫?”

郑嘉和摇头:“我想了一下,其实我去音乐厅有什么好处?还不是和一堆人同台,排在一个不前不后的位子。谁会真的听我演唱?坐在音乐厅里的人都懂音乐吗?”

同伴们有点奇怪:“那去山区,那的人就懂音乐了?”

现在南边还有不少贫困山区,在深山老林里,路不好走,也不富裕,年轻人出去打工,留下孩子和老人,他们能懂音乐?

“你们以为音乐是什么高雅的艺术?”郑嘉和突然说,“唱古典的看不起唱流行的,唱流行的看不起唱民俗的,但只要能引起大众共鸣的歌,就是好歌!就是好曲子!”

“他们不能起音乐厅听,我就过去,去他们身边给他们唱。”

郑嘉和忽然吐出一口气:“我以前以为只有在音乐厅,在帝都才有我的一席之地,我太不看不起我自己了。”

同伴们忽然明白了他的意思。

他们在帝都并没有多少名气,哪怕是在圈内,说出去也没有几个人知道他们。

在帝都混了这么多年,依旧没有混出名头来。

但是为什么要执着于帝都呢?

难道除了帝都,就没有别的地方有人听他们的歌了吗?

郑嘉和是一大早走的,他走得匆忙,但是走之前还是给谢允打了声招呼,还送了谢允一份礼物——就是那块手表,之前谢允不愿意收,这次郑嘉和道完别之后就偷偷把手表留在了酒店的前台。

一群人垂头丧气地来到酒店,走的时候兴高采烈。

谢允从陈梦手里接过那个手表,想了想,还是决定收下了。

酒店的生意也慢慢的比之前冷清了一些,之前有电影的热度,所以每天都是爆满,不少附近的人没有订房直接过来,谢允都得再三赔笑脸说客满了。

三楼也因此重开了出来。

白驹如鱼得水混迹在客人当中,成为了当之无愧的半山腰酒店第一吉祥物。

咪咪和二狗子还有那只小野猪都得往后靠。

不过白驹没想到的是,比起咪咪和二狗子,这只猪竟然是除了它以外第二受宠的吉祥物。

小野猪还嫌自己的名字不太好听,自从有个人族叫了它香香以后,它就改名叫香香了。

至于为什么有人叫它香香?

因为那个人以为这只粉嫩嫩的小猪仔是市面上传说的不会长大的小香猪。

这人回去以后还买了一头宠物小香猪。

听说……那只小巧可爱的小香猪,现在长得他家客厅都快放不下了。

白驹看着香香,真是傻猪有傻福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写得好累,所以有点晚了。

以及谢老板现在变成谢宝宝了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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