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第 2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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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将他认出来的时候他的意外并不亚于对方。

三年前,从失魂落魄的何其轩那里听到他走了的消息时他并没有多大的诧异,只是非常冷静地想:“……走投无路的时候就会回来吧。”

不是他小看他。一个没带钱、没带卡、没带身份证的三无人员,即使出走又能走出多远?更何况骆云起这一生人,未曾打过一份工,未曾吃过一点苦,完全是霍家在养他。独立?他凭什么独立?

可是他的笃定居然出了错。骆云起一走三年了无音讯,闲坐时偶尔想起,会忍不住哂然一笑。这人居然难得的有骨气了一把,大概这一次,是真的对自己死心了吧。

根本没想到在事隔三年后会在芸芸众生中又见到他。

待到发觉了,意外之后便是轻视:又是远走他乡又是改名换姓,一副要和过去一刀两断的姿态,结果呢?那叫vv的男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风月场所中人,会跟那样的人扯上关系被小栋小栋撒娇似的叫着,又能干净得到哪里去?还以为他多有骨气,原来走到另外一个地方也仍然只是堕落和沉沦。

但是很快就发现错了。

vv穿着病号服尚不明显,但那票小姐少爷们一出现,对比就出来了。

骆云起明显跟他们不是一个路子。他的服装落后保守不止一两个档次,而且极度缺少展现自身风采的能力。探病的人围在床前,他就知趣地让位,几乎退到了人群最后。安静而不起眼地站着,脸上只带着一个好脾气的微笑听他们说话笑谈。

何其轩以前曾经不止一次地说‘如果你跟他接触过,你就会知道他跟以前不一样’――这种话在以前他绝听不进去。也骄傲得不肯给骆云起一丝丝的机会。可是如今他躺在这里,腿上打了石膏不能动,上帝造人时忘了给耳朵上安个开关也是一大败笔。那些动静一古脑儿地被他的感官接收到,渐渐地,他也不能不承认,何其轩的话,是有道理的。

眼前这个骆云起,和以前的骆云起,确实是不一样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他闭上眼睛思索。

是在三年前。对,那天晚上,在家里的书房,车祸事件后他第一次看到了那个据说已失忆的骆云起。

精准如电子仪器的记忆带着他回到那个晚上,仿佛又身临其境:

门开处,其轩进来,而跟在他身后踏进来的,却是一只怯生生的脚。

象电影里的慢镜头,那脚踩在大红色的织锦地毯上,稍微转了个角度,然后骆云起的身子慢慢显露在门口了。他的头微垂着,双手紧贴裤缝。看得出他是硬着头皮不得不进来的,走动的时候都带着一种放不开的小家子气,站着被他们三人审视时,全身上下也无一处不流露出一种怯场的紧张。

霍英治唰一下睁开了眼睛。

一睁眼,就看到了沈国栋微笑的脸。

有人正在拿他打趣儿,所以他笑容里带着一点羞怯。也不会反唇相讥回应人家的玩笑话,就那么垂眼微笑着不作声……这是他如此冷静而客观地站在一个旁观的角度来观察他,有一种怪异的感觉慢慢升上了霍英治心头――

这个人,真的是自己厌恶的那个骆云起吗?

趁着太阳还没下山,卫朝宣带了vv到花园里散步。这种活动沈国栋怎么好跟去做电灯泡,乖乖地蹲在柜子前,准备把多余的水果收拾了带回家去。

房间里很安静。霍英治脸上搭了本书,仿佛已经睡着,大大减少了沈国栋的心理负担。

他小心地把那些水果清理出来。

苹果、香蕉、葡萄、梨,全都是探病的人带来的。

如今这些水果在柜子里几乎堆成了小山,虽说刚才已经借花献佛很大方地招待过客人,可这座花果山仍然没有减小的趋势。已入了秋,这些娇嫩的东西却仍然不经放。沈国栋这么节俭的人,每一点浪费都是一种罪。要他眼睁睁看着吃不完的水果坏掉,其心痛可想而知。

“留一点在医院,剩下的拿回去榨果汁吧。用瓶子装起来放到冰箱里,这样也可以搁得久一些。”

“行,你看着办。”vv根本就不管事,卫朝宣也不是持家有方的人,家里的生活由得他安排。正蹲着小心翼翼地把那一兜葡萄捧出来,头顶上忽然传来一个慢悠悠的清冷声音:

“骆云起。”

沈国栋下意识地全身一僵。

有三年没听到过这个名字了。会这样叫他的,此时此地不会再有别人……

过得好一会儿他慢慢抬起眼来,霍英治一只手拉着书本露出一双清明冷情的眼睛。

他对着沈国栋将两道好看的眉毛轻轻一挑:“还是……叫你现在的名字,沈国栋好一点?”

病房里有片刻静寂。

两个人一个躺一个蹲,互相望着,都不吭声。

沈国栋紧紧抿着嘴,眼神谨慎。

三年时间,霍英治仿佛除了从美少年成长为美青年,其他变化都不太大。那种清冷的气质仍然让人觉得有些喘不过气,两片薄薄的、不晓得下一秒就会从中蹦出什么伤人言语来的嘴唇也仍是让人心惊。人说唇薄者无情,对此沈国栋已有领教。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单独面对这个人始终都让他觉得胆颤心惊,而他竟然还会主动找他说话,这就更让沈国栋陪加警惕。

霍英治一只手枕在脑后默默端详着他。

虽然也知道沈国栋不可能用面对别人时的那种温顺面貌来面对自己,可此刻这种警惕的眼神却还是让他有些微的不舒服。在他心中自己是个大恶人会随时随地迫害他吧?

他开口,即使是躺在病床上,也还是带着一种沁在骨子里的优雅和倨傲。“你……都不想过问一下其轩的近况吗?”看到他的助理换了人时,不是也很意外的吗?

沈国栋微微一怔。

他不想与他说话,可是其轩――

那个温雅平和的人。他始终,还是记着他的好多一点。即使刚开始也有怨恨,但渐渐地,也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毕竟端着霍家的碗,他又有什么义务一定要来维护自己呢。

他终于忍不住问了。“他……还好吗?”

霍英治轻轻哼一声。“他早不在霍氏干了。现在开了一家书店,自己做老板呢。”

他不太能够理解其轩的做法。与书为伍,就能净化心灵了?

“哦……”沈国栋微微有点恍惚。

其轩,离开霍氏了?

不知怎的,这消息令他心弦微微颤动了一下,但随即又觉得这颤动太没道理。离开也有很多原因好不好,沈国栋你可别自以为是。

在心中自嘲地笑了一下,他复又低下头去,继续他清理水果的工程。

霍英治冷眼看他头顶,忽然发现这场谈话竟然有点无法继续下去。

以前,他与骆云起对阵,从来都是他掌控着主动权,可是现在,他竟不知道要和他说些什么才好了。而象‘你怎么样’、‘看你好象过得不错’之类的寒喧话,若从他嘴里说出来,连他自己都会觉得没有立场。

犹豫了一下,只得又拉出何其轩。

“愿意的话,跟他联系一下吧。……他后来一直在找你。”

沈国栋取水果的手顿了下,不吭一声。

他反感霍英治的这种态度。请问他有什么资格指挥他?

当然,他没有把这种反感表现出来。象他这样的人,最大的武器也只有沉默,以沉默来抗议。

霍英治感觉得到他的抵触情绪,有点儿恼怒起来。

在骆云起面前他一向高高在上,今天破天荒地主动与他说话,他还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跟你说话呢骆云起!”声音略微提高了五度。

沈国栋终于按捺不住,闷声道:“有什么好说的。”

霍英治难以置信似的挑高眉毛。过得一会儿,气极反笑。

“霍英治……我喜欢你!”当时骆云起站在比他低三级的地方向自己大声告白时的情景,他到现在也还是能清楚的想起来。向他告白的人很多,但惟独骆云起的告白却让他最为得意。那是一种彻底折服了一个人、让对方投降认输的优越感,对方彼时敌意越巨大,此时这种优越感就越强烈。

他一直以为自己在骆云起心中是有一个很特殊的地位的。曾经的喜欢也好,怨恨也好,都应该让他牢牢记着自己爱恨难明才对。现在他居然说‘有什么好说’?!

一时间他尖刻起来:“也是啊,跟那些做鸡和鸭子的才有共同语言吧。”

沈国栋唰一下抬起眼来,死死盯住了他。

霍英治话一出口就知道失于刻薄于自己的身份教养都很是不配。可是话已出口,是收不回来了。“霍英治……”沈国栋瞪着他。“你听过‘仗义每多屠狗辈,无情最是读书人’这句话么?”

不学无术的骆云起居然拽了两句文,霍英治一时无言。

沈国栋恼怒着,激动之下几乎有些口齿不清。“vv他们的职业也许的确不如你高贵,可是象你这么――恶劣的人――”

再也想不出比‘恶劣’更强烈的骂辞了。

他活了这么些年,即使是在最不懂事的年龄也从来没有和谁当面翻过脸或是指着人家的鼻子恶言相向过。许是家庭环境的关系、父母的耳濡目染,他一向都是隐忍的,待周围的人尽可能地保持着一种谦卑友善的态度,即使对某人有着再大的不满,其表现方式也只不过是在背着人的时候生闷气、骂个几句罢了。

他恶狠狠地瞪了霍英治一眼,提着两大口袋愤然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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