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效率还是蛮高的。
下一天,就有汇报陆续到来。
首先是总结出了一周之前到两周之内的所有市内男性失踪人口的资料。
其次,牙医那边暂时无收获,实际上,索要齿模的时候,钟法医表示过这牙齿看着大致健康,估计主人看牙病的次数并不多。
靠着用齿模来确认死者身份的美好幻想,失败了。
最后,负责现场水库附近一线排查的大何倒是报上来了好消息。
大何在电话里就说:“头儿,有点儿发现。”
“在一周之前,两周之内,这个时间段上,水库周遭有位目击居民声称,他曾看见过一辆看着挺新的车辆驶向了水库那边。”
“由于水库不靠近公路,比较偏僻,所以比较显眼,也很少车辆开往那边的。”
“水库里虽然有鱼,但是对外是宣称禁止钓鱼的,平时去那里的人并不多,倒是春天踏青夏天野游露营的时候,会有城里的居民全家或亲友开着车去水库那边,但是这是秋末了,没啥景色的。”
“我问那是辆什么车还有没有印象,目击者说应该是一辆宝马车,车牌号没看。”
“我说你怎么那么肯定是宝马,他说他对车并不熟悉,但是宝马能认出来,因为车头车标有三个字母BMW啊,就是谐音别摸我的那种。”
“可惜的是,他说那辆车当时是黑色车窗,完全看不清其内的情况,而且也没看见过有人从车上下来。”
“而且,这车去水库那边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后头不久天就黑了。”
“你做得很好,大壮,回来吧,商讨下一步案情。”曲卿夸奖。
大何回来后,曲卿又召集齐全了其他所有人,开会商议。
“我们运气还算不错,如果那辆宝马车真的是抛尸所用的话,那么就可以确定,抛尸者拥有一辆宝马车。”
“虽然说也存在车辆租借这种可能性,但是一般人会避免这么做的,因为万一在车内遗留了点儿什么痕迹,被真正的车主或者租车公司发现就完了。”
“那辆车比较新,如果抛尸者就是凶手,那么毫无疑问,凶手拥有一辆新买不久的宝马车。”
大何此刻举手说:“宝马新款车,或者市内在售的车还是可以查的,我们可以先搜集一下所有的车主的资料。”
“嗯,你去做吧。”
“推断凶手或碎尸抛尸者可能有车,不单是依据这个目击报告。”曲卿又补充。
“实质上,水库里其中一个尸袋里发现的一个增加重量用的梅花扳手,是可以用来修车的。”
“此外,发现的其他增加重量的道具,笔洗,工艺品军刀,木雕,玉雕之类,虽然都是仿古的,并非古董,但是我查了市面价格,也都是千块往上级别的,接近于艺术品家具,这也不会是一般拮据家庭会花钱买的。”
“综合起来,凶手或抛尸者有一定财力,名下至少有一辆车龄在半年之内的宝马车,当然,也可能是一辆虽然买了很久,但是长时间没有开过的宝马。”
暂时散会,曲卿接到了钟法医的联络,说头颅的面部复原出来了。
她和方乐去找到钟法医的时候,看到操作台上有一个不知道是使用什么材料,模拟还原出的人类头颅,五官俱全,除了肤色不对,看上去面无表情外,算是很一手的相貌资料了。
钟法医表示:“这个面貌,没有考虑到肤色的因素,也没有像是痣、疹子那些皮肤症状,但是可以通过碎肉块的其他皮肤色质,大致推断出死者面部色质,你们去找马辉就行了。”
方乐联想起了上一桩的案子,忽问:“那死者胡子的情况呢,有没有胡茬?”
钟法医想了想,说:“死者头颅被破坏了的面部上,胡茬的情况很少,但是嘴唇上方的青胡茬痕迹,还是存在的。”
“明白了。”
抱着这个(材料)复原出的人头,两人去技术中队找马辉,马辉将头颅的面部扫描进入电脑,利用面部修复软件,添加了肤色,胡青等因素,于是,一个看上去四十岁左右,相貌普通,不胖也不瘦的中年男性头像生成了。
肤色略微黝黑。
“这个人干过体力活或经常从事露天工作吗?”方乐不由猜想着说。
曲卿摇头:“现在欠缺基本资料,多想无意义。”
带着这个人物头像数据资料,两人离开了技术中队。
好巧不巧,又迎面碰上了二队长魏腾。
二队估计是又松闲无事可做了,所以问:“曲队,有啥新案子了?需不需要搭把手啊?”
方乐当先就说:“有一桩分——”
意识到不该透露一队案子的案情,他忙又住了嘴。
曲卿倒是很快承认说:“有一个分尸的案子,可是尸源还没确认,但通过颅骨还原出了人体相貌。”
魏腾说:“有人脸,那就早晚查得到啊,要不我也来帮个忙?”
“那就太好了。”
曲卿当即给魏腾手机里传输了一张还原照。
魏腾接收过来,放大那相片,看了好一会儿,忽说:“咦?这人脸,有点儿印象啊。”
曲卿心一紧,马上问:“你见过这个人?”
魏腾却放弃了回忆,笑说:“或许是人脸看得太多,看串了吧。”
“你们别太期待我想起什么来,继续查你妹的就行了……”
——
“什么,都对不上?”一队办公区域里,曲卿脱口而出。
一队的人利用那副人脸,和半个月内所有的失踪人口相片做了比对,没有一个对得上。
负责对照的大鲁小鲁丧气说:“是啊,头儿,我们前后对比了三遍,全都没有对得上的。”
方乐估摸着说:“会不会,死者虽然可能是半个月内遇害的,但是半个月前就已经失踪了,乃至失踪了更久,加上存在死者是外地人的可能性,失踪不会被汇报到这边来呢?”
的确,存在这样的可能。
但这样一来,排查资料就无限宽泛了。
本地的还好说,要是外地的,全国那么大那么多地方那么多失踪人口,又不确定准确的失踪时间段,完全是大海捞针。
这时候,大何提议说:“头儿,我有个想法。”
“什么想法?”
曲卿和方乐都看过去。
大何说:“您看啊,抛尸者乃至凶手疑似是使用了一辆宝马车来运尸抛尸,所以我们初始认定抛尸者或凶手拥有一辆宝马车,但是也不排除,这辆宝马就是死者的车啊。”
方乐马上否定说:“死者明显是常干体力活的那种人,不像是会有一辆新款宝马车的吧?”
大何则说:“方顾问你这就大惊小怪了,那些干建筑的,哪个没有上过工地,也保不住人家成了有钱的包工头,房地产老板呢?”
“也是。”方乐呵呵笑了。
“你继续说。”虽然已经猜出了大何的意思,曲卿还是追问。
“哦,是,总之我的意思是,那辆车不排除是属于死者的,但是被凶手利用来抛尸了。”
曲卿:“所以凶手为什么要用死者的车子来抛尸?”
大何解释:“这就情况很多了,譬如,凶手和死者是一家人,车子虽然在死者名下,但是共同使用的。”
“另外,要是凶手和受害人一家,没有对应时段的失踪报案,也就容易理解了。”
“我们已经筛查出了市内的宝马车车主的基本资料,车主是中年男性的,车买的比较新的,虽然资料很多,但是可以先用软件筛查比对一下啊,速度应该还是可以的。”
“有道理。”曲卿点头称赞,却又补充说:“这样的话,就不要拘囿于近期买的车了,因为很久之前买了车子,平时很少开的情况,也是有的。”
像是更早之前的案子里,某位继父名下有多辆车,有的常开,有的则不常开。
“明白的,头儿您就瞧好吧。”
大何干劲满满地去忙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