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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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在妈妈家吃过晚饭后,晨曦会回漓江路的荷风家园,这是她一个人的小家。

爸爸生前工作的学校给了她们一笔颇丰的抚恤金,几个亲戚坐在一起商量了一下怎么用这笔钱,晨曦觉得现在物价飞涨,什么都在贬值,只有房子在升值,大家都一致同意,把钱拿来买了一套50平米的房子。现在房子已升值近半,每次听着房价又涨,她总是喜滋滋的。姜晴就看不上她这没出息样,说你又不卖,涨多少也落不着实惠。只是,想想也很美。

这个家最大特点是该有的都有,不该有的一样也没有。不奢华不豪华,却极有家的氛围,加上她是个爱干净的人,小小的空间总是窗明几净。窗帘是从布料市场扯来的几尺白布,不适合做窗帘,但挂上去的效果却是非常好,阳光照在上面暖洋洋的象温暖的奶黄色毛线团一般,整个房间都明亮通透。充足的阳光让客厅茶几上摆放一盆马齿蕨绿得很悠然,她时常就躺在客厅的米色沙发上看书,聊以打法漫漫长的周末。

这个清晨起了个大早,晨曦将齐肩的发绑成一个短短的发束,套上运动鞋下楼晨跑,一出门撞见隔壁小翠和她老公正要出门遛狗,志冲她笑着打了声招呼便带着他家旺财欢快的下了楼,小翠拉着门喊袁志修你拿报纸了吗?待楼下传来肯定的回答,小翠这才关上了门。

晨曦非常喜欢且向往这小两口的生活状态。和他们相比,她的日子干枯萎靡得跟缠着发黄布条的埃及法老一样,有时候真的被妈妈或周围的人逼急了,她都有冲动跑上大街随便拉个男人就去结婚,管他爱与不爱,张爱玲也说这点爱干别的不够,结婚是够了的。何处去等一生一代一双人,多少人都在妥协于现实,凭什么唯她要与众不同?

从机场回来她便跟妈妈说,以后相亲对象找个门当户对的,别太好高骛远了,你该了解你女儿的情况,找个留洋博士,看不上你,既耽误了别人的时间,还打击了自尊心,两边不讨好,多作孽啊。

一席话说得妈妈很是感伤,急忙帮她列数起优点来,说虽相貌普通点,但胜在内秀,总会有独具慧眼的男孩子喜欢她女儿,她坚信。

肩并肩下楼时,小翠说:“我们系刚来了个男老师,青年才俊,本想介绍给你,但想想,教解剖的,怕你接受不了。”

晨曦笑着摇头说:“你就别为我担心了。”

“知道你现在有一个在谈,但是没结婚之前,对象这个东西,是多多益善。”

“如果真喜欢,一辈子哪怕只有一个都足够了。如果不喜欢,一百个围着你,也只是徒添烦恼。”

“知道你不是凑合的人。以前肯定有让你曾经沧海难为水的人吧?”

晨曦笑着,没有说话。

绕着小区的楼宇跑了几个来回,脚后跟突然踏着一颗石子,疼得呲牙裂齿,跳到花坛边坐着,抹了抹轻薄的一层汗微微喘气。

今天真了不起,跑了12圈,5000米呢,累坏了吧。一块浅黄暗格的手帕递到了眼前。

她惊奇道:你一个男人怎么还用花手绢?

他却笑得清朗,这是给你准备的。

我可没你那么讲究,我用手就行,衣袖也行。

手帕好洗,衣服多难洗,再说学校的地下井水冷得刺骨。

她刚要接过来,他却抬起了手将柔软的手帕覆在了她的额头上,身上的鸡皮个个耸立,她胡乱拂下了他的手,还是用手背胡乱抹一把了事,为了掩饰自己的慌乱,她说,小时候我只在感冒时才用手帕撸鼻涕,撸完就揣口袋里,后来再拿出来的时,手帕变得跟纸板一样硬。

她窃笑的看着他一脸讪讪的表情,将那块手帕胡乱掖进了裤子口袋里。

后来她去他宿舍时,又看见了那方手帕,整整齐齐的一个四方形放在他枕边的一摞书上,盖着他的《贝聿铭》……

坐得热汗都变成了冷汗,清风一过,有些凉。她慢慢的往回走,看见不远处小翠一家正手牵手走来,她绕了个圈躲开。

别人的幸福都那么耀眼,只有她的幸福越来越远。

想起三年前她坐飞机去香港参加国际出版物展览会,第一次坐飞机就“小出国”,她非常兴奋。

在进入机舱的时候,她看见了一个人,他站在进舱口拿着记录本写着什么,当时以为只是长得像,落座后同行的同事拉着她说,刚刚那个机长长得好英俊,她笑着说这算什么,我认识比他还英俊的。后来飞机进入平流层后,他从驾驶室走到机舱打开一个行李架取东西,一个空姐嗲声嗲气的叫了他的名字,他转头冲她一笑,在万尺高空上她的心冻成了冰雕,三个半小时的飞行,她没有喝水,没有吃饭,一直在昏睡,半梦半醒中,只记得他好像说过他会在她27岁之前回来找她,她一直相信他,也一直等他,可是大梦初醒,睁开眼睛,她必须面对这样的事实,他已经回来了,为什么没来找她?

从香港回来后这三年间,比过去那八年都要长,她渐渐不再憧憬也不再希翼。她怪责不了他,只是觉得自己傻,对什么事都太过认真,更多时候,她不愿意去多想,只是蒙着头过她的日子。

但即便再难熬,一晃眼,三年过去了,十二年都过去了。

正想得出神,连斜插出来的电动车都没看着,吱呀一声,两人连车一块应声倒地,一锅滚烫的豆浆全洒在了手臂上。弄不清原委,晨曦忍着痛说对不起,那人愣了一下,本以为是自己闯了祸,见她先道歉,气场也横了起来,数落着她不长眼睛,扶起电动车一看,脚蹬脱落,又涉及到了赔偿问题,心烦意乱,晨曦掏出了准备买早餐的钱,8块5毛,说只有我这点,你要就要……话还没说完,那人一把接过去说,豆浆油条全撒了,就当赔我早点钱。

小翠听说后,愤愤的说这人素质真低,还数落她说你还真不是一般的傻,晨曦也知道自己傻,只是她一点纠缠的心情都没有,只盼望息事宁人。

回到家淋了淋凉水,手臂还是火辣辣的疼,仔细一看,红肿的面上起了一层透明的水泡,煞是好玩,她拿了针将它们一一挑破,去药铺开了点烫伤药涂上,又扯了截纱布裹上,本以为过两天就没事,但过了两天,发现居然有些黄水渗出,忍痛揭开一看,都溃烂了,还引起了持续低烧。她不得不去了医院。

挂了普通号她坐在在皮肤科外候诊,旁边的女孩大热天带了个口罩,遮住了半边脸,见她用好奇的眼神在看她,便嗡嗡的说:“我是治青春痘!”

晨曦笑着说:“这样啊,那我教你个治青春痘的小方法。洗脸时在洗面奶里加点……”

女孩目光灼灼,期待的看着她,却发现她不讲下去了,目光绕过了她的脑袋直直落在了后头。她扭头看,从专家门诊出来一男一女,心里不禁发出了惊艳的赞叹,无论出现在哪里,他们都会是众人瞩目的焦点,男才女貌,佳偶天成,各有各的味道,谁也不会夺去了谁的光彩,说不出的和谐。

“这点破事也值得大老远跑医院一趟?”

“我听说雀斑会越长越多的,我就是怕越长越多,昨天照镜子发现又多了两颗,如果照这样发展下去……”

“现在安心了没?”

“嗯……”

他们越走越远,晨曦垂下了头发呆。旁边的女孩推她,心急的问她在洗面奶里加什么?她看了她一眼,轻声说,盐,加盐。

哎,这个方法我老早就用过了,不管用呢……女孩不再理会她,为自己的烦心事神伤。

医生在帮她清理坏死的肌理时,下手一点都不温柔,贺晨曦疼得眼泪直流。缠好了纱布,医生嘱咐一天来换一次药,来四五次就差不多该长出新肉了。

她拿着单子缴费,这一下划拉去了两百多块,说不出的心疼,简直要比刚刚医生刮骨疗伤还疼。

“晨曦!贺晨曦!啊哈,真的是你!”

晨曦回头寻找,定睛一看,两步之遥,她昔日的大学舍友正神采飞扬的冲她挥手。

贺箫月!晨曦惊喜万分。

那时因她俩人同姓,且名字一个太阳一个月亮,众人嬉闹要她俩结拜姐妹,最后她们煞有介事的一人咬了一口鸡腿当作歃血为盟,完成了仪式,太阳是姐姐,月亮做妹妹,互喊了四年,其实按身份证算,箫月比晨曦还要大上半年。

毕业后箫月回了陕西老家,之后就断了音讯,只是常在校友录里看见她蹦q,后来她还在上面发布了结婚照。晨曦一张一张的点来看,发现男方的模样和她们同床共榻时幻想的所去甚远。

箫月是米脂人,陕西有句俚语,清涧的石板瓦窑堡的炭,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说的就是米脂女人个个漂亮能干,比男人都强。她也心高气傲,说以后的夫婿非玉树临风,才高八斗不嫁。

所以看完照片她在图片下发表了一句评论,“才高八斗?”只是刚发送出去她就后悔了,想自己真傻,这不是间接说她先生长得难看吗?后来隔了段时间她又登陆了校友录,看见箫月回了她一句话,“占一头就不错了,姐,出了社会我们要现实,现实。”

是啊,现实。总不能一辈子活在幻想中。

贺晨曦问她,“你怎么回来了?”

箫月一拂手说:“甭提了,我毕业证丢了,回来补办,可麻烦了,这两天我上火上老大了,嗓子疼,所以来开点药。”

晨曦看着她笑,“你还是那么马大哈。”

“哎,你手怎么了?”

“烫了。”

箫月“哎嗨”一声笑道:“报应啊,还记不记得入学第一天,你给我倒水,结果倒我手上了,给我烫得嗷嗷叫。”

“嗷嗷叫的是猪,这么多年了你还没改你这毛病!”

箫月嘿嘿一笑,挽起她的手臂说:“等我拿完药,中午一起吃个饭,我们好好叙叙旧。”

虽然也有四五年没回来,但箫月知道的吃饭地方比她要多,例如要吃海鲜得上德川路的海鲜一条街,吃西餐上友谊路的西洋大道,若是吃普通菜色,箫月说,还是我们学校外的老杨饭馆好吃。

想那时冬天,一大票人坐在摇摇晃晃的木头长凳上,守着一锅热气腾腾的白菜粉丝羊肉汆丸子,一揭锅,无数双筷子齐齐往里伸,吃得热热闹闹,暖意融融。如今再看,老板已经将店面扩大,桌子椅子也都换成了不容易坏的铁脚,学生还是那时的学生,只是她们已经变成了局外人。这种感触让两人都颇为失落。

刷着一次性筷子上的毛刺,晨曦问:“补办手续好弄吗?”

箫月抚着额叹气,“不好弄啊!我都急死了,正巧遇上单位工程师评定非得要学历证明,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你还不知道办公室那帮人,个个都是大爷,一个皮球来回踢。”

“找找熟人看看行不行。”

箫月眼睛一亮,“哎,说到这个,我倒想起一个人,我觉得他能帮我。”

“谁?”

“沈大师兄啊。但请他可得你出马。”

晨曦有些讪讪的,“我好久好久没和他联系了。”

箫月白了她一眼说:“你们俩啊,可以把人给急死,我都恨不得学孙悟空钻铁扇公主肚子里,钻你脑里看看你到底在想些什么。玉树临风,才高八斗,沈宁南算是占齐了,你偏不待见人家。”

“哎,别说了啊,这话我听得耳朵长茧了。我知道我错了还不行?”晨曦孩子气的捂住了耳朵直晃脑袋。

箫月无奈的笑,“知道错了也晚了,他那么抢手的男人,还能一直等着你?哎说真的,你能联系得上他么?”

“我把他的手机号给你。”说着她掏出了纸笔写了一串号码撕给了她,“我不知道这个号码还有没有效,你打打看。”

“这不成,你得当个中间人。他还记得我是谁啊?哪能使出劲来帮我,晨曦,你得帮我这次。”

“你放心,他这个人没别的好,就是心好。只要求上他了,即便是陌生人,他也会帮。”

箫月点了点头说:“确实是好人。有时打水打饭碰见了,他总是主动让我们插到他前面去,不过我还是觉得是沾了你的光,不然怎么只让我们几个插,不让别人呢?但你也不至于连见一面都不愿意吧?”

晨曦不说话,还是在来回扫着筷子。

箫月拍她的手臂说:“算了,不为难你。你把他手机号给我,我不提你,我就说是从别人那得知的,好不好?”

晨曦这才露出了笑脸。

一盘鱼香肉丝,一碗海米冬瓜汤打开了话匣子,箫月滔滔不绝的说着,“想当年咱在中文系也是有一号的人物,当年有一个两个三个四个,至少四个人同时追我,我楞是一个也没看上,四年下来,楞是没谈一次恋爱,亏大了!当时心气怎么就那么高呢,总觉得走出社会会有更好的市场任咱挑选,其实,再好的人和感情,也没有在学校里的纯洁,不沾俗气。总的说来,晨曦你很值,即便只有沈宁南一个人,也很值,他把女孩憧憬的一切都双手奉上了。”

晨曦举手反对,“谁说只有他一个人,还有一个,不记得啦?”

“谁呀?”箫月茫然的看着她,突然一拍桌子大叫,“徐明!徐明!怎么漏了他了!这人太逗了,我还记得当年他捧着束雏菊直不愣噔往楼上闯,被舍监楸着衣领往下赶,嘴里还嚷嚷着说晨曦你人淡如菊……差点没把我们乐死。”

“你们太不厚道,人家有先天性血液病,能撑到上大学是奇迹。”

“话说,他现在还活着吗?”

“前几年听说他状态还不错,后来出国就没消息了。”

箫月夹起一筷子鱼香肉丝塞进嘴里,含含糊糊的说:“各奔各的前程,谁还管得了谁,想当年沈宁南那么爱你,现在还不是要和杜师姐结婚了。”

晨曦兀然抬起了头,心猛一抽,他……都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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