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一时, 林琳将馄饨放在矮桌上, 另外两个随从倒是知事的,看到老家人使的眼色, 端着碗便回了自已的房间慢慢的品尝。
老家人笑呵呵地让赵云慢慢吃, 然后也度着步子回了房间。
此时屋中便只剩下林琳与赵云两个人, 赵云有些个不好意思,连忙端起碗大口地喝了一碗飘着一点油花的馄饨汤, 一下子就被这馄饨汤给吸引了。
王某某的十三香,还有加了一块高汤的底汤, 就算是林琳的手艺不好, 有这些东西在, 也不会难吃到哪里去。更何况林琳做饭的手艺还是顶顶好的那种。
本身又不是个小气的人, 对赵云又是那种舍得下血本的心态。一碗馄饨那也是花了心思在里面的。
赵云头一回吃这么好吃的馄饨, 那种鲜香,似是仿佛只有天上才有的东西。一口一个馄饨丢到嘴里, 赵云烫得脸都红了。
林琳看了一眼,感觉好笑,便拿起一旁早就冷却的茶水倒了一碗给他,赵云接过一口饮尽。林琳这才复又坐了下来, 一边就着烛火缝衣, 一边时不时地看一眼赵云。
而赵云也是吃一会儿, 便抬头看一眼儿。
一直到吃没了,还在拿着筷子心不在焉的夹动时,才被林琳将碗筷收了起来。
“天色不早了, 将军也早些安置吧。”话罢抖了抖手,直接说道,“赶的匆忙了些,将军将就着穿吧。”
话落将刚刚收针的衣袍递给了赵云,而她则是妩媚一笑,端起空碗筷仪态万千地走了出去。
给赵云留下了一个苗条曼妙的背景......
说错,她就是在勾搭他。
不过就看他的定力能坚持多久了。
带着一抹坏笑,林琳便回了后院,至于留下的赵云是个什么滋味,那她可就管不了了。
林琳睡在后院,一夜好眠。清早,在听到院中有了一丝动静后,这才先回了空间洗漱,然后才走出房间。
老家人上了年纪觉少,此时已经起来准备做早点了。
林琳见了,笑着道了声早。又笑着对他说了几句话,便请他退位让贤了。
一天之际在于晨,早饭就吃猪食,这一天就真的当猪过了。
她和天蓬元帅可不熟。
早饭很简单,老家人帮忙烧火,林琳便煮了粥,拌了凉菜,烙了一大摞子鸡蛋饼,又炒了个肉菜,便跟着老家人一起将饭食端到了前院。
刚一到前院,便看见赵云再练剑,林琳看了几眼,心下便起了比试的心情。从腕间抽出软剑,林琳轻喝一声便提剑朝着赵云刺去。
也不知道这一世他的功夫如何了?
赵云反身接招,抬剑一挡,然后你来我往数十招,一直打了个平手。
赵云收了力气恐伤了林琳。而林琳也是留了几分功力在这里。
一时间两人看似打得难舍难分,其他两人心中都明白,谁都没有尽全力。
最后林琳后退两步,收剑敛气。
“将军承让了。”
赵云闻言一怔,笑得有些腼腆。
“娘子一身功夫,不弱于云。”
听到赵云这般说,林琳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只是道了句早饭要凉了。
赵云一身武艺,那是外练筋骨皮。而林琳呢,她是内练一口气。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前院堂屋的矮桌上只有两副碗筷,之前带来的另外三副碗筷以及部分饭食都不见了。
林琳侧耳听了一下一旁的厢房,摇头笑了笑。
这老家人怪是心急的。
与赵云对坐用了早饭,赵云便带着随从去了刘备的史君府邸。
而不过两刻钟,林琳尚未做什么事时,刘史君家的马车便来了赵云这里将林琳接走了。
要见林琳的自然不是刘史君,而是他的两位夫人。
刘备早年克妻呀,死了好几个媳妇后,娶了甘夫人,为了让甘夫人活得久一些,便以妻之礼纳的妾。
后来刘备兵败之时,碰上了慧眼识英雄的糜芳,这糜芳不但将亲妹许给了刘备,还带着自家的各种兵马粮财帮着这便宜妹夫东山再起。
这之后刘备娶了糜芳之妹也不再乎克妻短寿了,直接让这糜芳之妹做了正室。
甘夫人诞下阿斗不过半载,最近刘备夜间一直宿在糜夫人处,昨夜刘备偶然提起赵云与林琳之事,糜夫人好奇,今早在刘备去了前院与人商议大事之时,将事情告诉了甘夫人。
甘夫人虽先进门,又得了儿子。但是她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对于这个后进门的糜氏一直恭敬礼让。而糜氏的性情也不错。时间长了,倒也互相敬着。
甘糜两人感情一直和睦,于是甘夫人便提议接了来见一见。
毕竟赵云跟着刘备时日不短了,两人也是见过的。
而刘备在很多的时候,又都是派赵云保护家小,所以两人更是熟悉赵云之为人。
今说路上捡来了个媳妇,又听闻军师算出了是天作之合,便是怎么也压不住那份好奇之心。
林琳见到刘备的家仆说是来接赵将军未婚妻林娘子时,心下就是一怔。
她还没对他发起攻略呢?
怎么发展就这么快了?
难道上辈子自己太主动了,这一回换成他来了?
反正不管林琳怎么想,林琳还是收拾了一番上了马车。
林琳有自己的穿衣风格和爱好。六月的天,死热死热的,她可不想弄一套汉朝女人的衣服,那委实受不得。
曲裾虽然也挺好看,可是对于行动来说,有很大的不方便。最重要的是,
穿着不热,看得心热。
所以林琳此时的穿着倒也随心。
因为是去史君府,想着必是要进室内的,于是便穿了一双绣花鞋,阔腿裤,上身一件斜襟长至膝盖处的收腰外衣。
这个样子的外衣,还是在红楼世界里家常穿的那种衣裳呢。
说实话,林琳今天这一身,还真的差不多是那个时空的穿衣风格,不过那裤子被改成了犹如裙子似的阔腿裤。身上的这件上衣,却也是做过收腰的。
不过倒也映出了林琳窈窕的身段和清丽脱俗的容貌气质。
相由心生,林琳就算是长的再柔弱,可是心性却并非如此。所以见到刘备的两位夫人也并未引起两人的反感。
三人落座,又被问了年级姓名,家住何方,还有什么家人。然后又在甘夫人的热情下,抱了抱阿斗。
知道了阿斗的人生经历,林琳不得不说这阿斗才是天底下最有福最睿智之人呢。
带着敬仰的心情膜拜了一番阿斗后,糜夫人还热情地送了林琳几样首饰。
糜夫人看到林琳来见她与甘夫人,头上都不曾带什么首饰,便以为家中贫困,怕之后夫人交际失了颜面,于是便以首次相见的理由送了一些首饰。
林琳今天就只带了对珍珠而环,一条珍珠额链,一只珠玉盘花。
虽然精致却也并不贵重。
林琳感谢糜夫人好意,但是还是婉言谢绝了。
毕竟收不收东西,还是要问问赵云的。
糜夫人听到这话,笑着让侍女去前面问问赵云,她送些礼物与他未婚妻,可否让人收下呢?
少时,那侍女便笑着回来说赵云感谢夫人相赠,他替内子谢过。
林琳听了,抿唇一笑,心中尤为甜蜜。
果然,他们就是三世的情缘。
糜甘两位夫人皆是饱读诗书之人,性情又都是极为温和之辈,两人一个男人都尚且和睦,又怎么会与精通人情世故的林琳处不来呢。
林琳历经多事,只要她愿意便没有说不来的的人。
小一天的时间便将两人哄得姐姐长妹妹短,再不肯轻易放林琳回赵府的架式。
林琳想到昨天看到的赵云的库房,再一想到刘备没事喜欢哄自家男人的做法,便有心给他添添堵。
她想着若是糜甘两位夫人都活着,那他还娶不娶得成孙权的那位好妹妹了?
嗯,关键不是在甘夫人身上。而是在糜夫人身上。毕竟糜夫人才是正室。孙权总不会将妹妹嫁与刘备做小吧?
若真是如此,孙权这脸也不用要了。
用了午膳,又用了晚膳,一直到赵云请人来问时,林琳这才走出了刘史君府。不过甘糜二人还有些不尽兴,仍是邀她明后天再来。
林琳不是这个时候的深宅妇人,谈的话题虽然都不是这个时代的时事,可也是言之有物。就是谈个绣花,都能说出几派系,几针法的。更何况其他了。
赵云是步行而来,林琳想了想便推拒了糜夫人预派车送她回去的好意,跟着赵云一起步行回了赵宅。
一路走来,两人都有些沉默。
赵云不知道要如何对林琳说那未婚妻之名的事情,而林琳呢,却是看着赵云一副有话要说,却又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有些好笑,便忍着不说话,想要急一急他。
“你带银钱了吗?”
走到一家布铺,林琳正好想起了要顺便给身后帮着她拿东西的两个随从和老家人买布料做衣袍的事情。
赵云一听林琳这么问,连忙摸了摸袖袋,点头说了一声带了。
他还以为是她想要买东西呢。
不过进去以后,看她挑了几块男人常用来做袍子的料子后,便有些不解,待听到林琳解释后,挠了挠头。
“其实,你很不必做这些事的。”你只要做他一个人的衣服便好了。
“做衣服于我来说,并不费事,不过是日常消遣罢了。”真以为她会亲自动手呀,那魔法是干什么的?
买回去用魔法一弄,不过是费一丁点的魔力罢了。
那点魔力的消耗都可以忽略不计。
赵云听了,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便付了钱,让料子丢给随从抱着。
之后两人又在回去的路上去了几间杂货铺子,将林琳觉得家里会需要的东西都买了一些回去。
一直快拐回赵宅时,林琳才在一个手艺摊子那里看到了一个精致小巧的马鞭,心中看了觉得可爱,不禁拿在手里把玩。
比这款马鞭还要精巧的,她有的是。这一款也不过是比其他东西好看一些罢了。想会看上这个马鞭,只是因为物有相似罢了。
赵云看到林琳今天让他买了那么多的东西,却没有一样是她自己的。心里还想着这事,却正好看到林琳拿着个马鞭,脸上露出一丝喜爱。连忙自袖袋中掏出钱袋,在里面掏了一枚丢了出去。
听到小贩道谢的声音,林琳才转头对着赵云笑了笑。
林琳的笑,带着那种有些怀念,又有些珍惜的感觉。赵云看了,却并不觉得好。而是没由来的感觉到一种抓不住。
眉头下意识地皱了起来,然后便不顾礼节上前抓住了林琳的胳膊。
“天色不早了,马上就是宵禁了,我们应该快些回家了。”说完也不等林琳反驳,便抓着人快走往家走了。
赵云人高马大,脚大腿也长,林琳被他抓着哪里跟得上他的步伐。一个踉跄差点摔了,这才让赵云反应过来自己在干什么。
想到自己的言行,赵云心下更是恼火。他怎么就这么沉不住气呢?
而林琳自然也是被赵云弄得莫名其妙。
神经兮兮的。
这人这毛病是这辈子才有的,还是上辈子她没有发现?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浮漓扔了1个地雷。
晋江又抽了,昨天有一段作者有话要说弄没了一半。我家老太太的养老保险办停了。我姨就只拿着我妈的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复印件去办理换银行卡的业务,办业务的窗口小孩不敢给办,所以特意打电话来说先办停吧,钱一分不差,等到什么时候老太太有时间回去办理了,就一起给开出来。我一听也行,正好明年春天我妈要回去,就想着一起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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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