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安暖一出生便是良王府的嫡长女,更是大梁皇室孙辈中第一个小郡主,可以说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身边时常围绕着一群会因为她一个小表情就惊呼尖叫的美人姨姨们,还有一群觊觎她许久,总想趁她父亲不在偷偷抱她的叔叔舅舅们。
因小家伙还没有满百日,不能把她抱出府,是以最近来良王府的人整日络绎不绝。
就连远在宫里的玉华公主和九皇子傅准,几乎每日都会去良王府准时报道。
一时间皇宫内热议的不再是各宫娘娘的家长里短,也不再是建明帝这个皇帝的日常出行,只要随意往御花园一走,便可听到或是妃嫔或是宫女三五成群的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我前些日子随公主殿下去良王府,有幸见到了小郡主,我有生以来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小孩子。
小郡主还未满百日便出落的如此漂亮,等小郡主长大之后,定会长成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
“那是自然,我虽说没见过小郡主,但良王殿下有仙人之姿,良王妃又貌美无双,小郡主不长得跟小仙子似的都怪了。”
比比言论随处可听,听得建明帝不禁心生厌烦。
女孩子家的最重要的是知书达理,端正贤淑,要那么好看做什么?
最重要的是,女孩子能继承皇位吗?
想到他的大孙子变成了孙女,他这心就憋闷的要命。
御花园太吵,小宫女们叽叽喳喳的跟树上的麻雀的似的,建明帝听着耳朵疼,便抬步去了沈皇后的凤鸾宫。
沈皇后注重礼数,宫里的宫婢内侍都规矩的很,能得片刻清净。
可抬步迈进凤鸾宫后,建明帝怔了怔,又连忙退了出去,重新看了一眼门上的匾额。
“是凤鸾宫没错啊……”看着乱糟糟的宫内,建明帝脸上满是不明所以的错愕。
沈皇后一改往日的冷清严肃,嘴角扬着舒缓的笑,看到建明帝后,眉宇间也尽是柔色,竟让建明帝生出了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陛下来了,正好,您帮臣妾看看那种花样更适合安暖?”
建明帝:“……”
耳朵里终究还是逃脱不开傅安暖的魔咒吗?
沈皇后仔细的比对着两块花样,“这牡丹花样富丽好看,但这向阳花寓意又好,算了,还是两样都要吧!”
建明帝:“……”
那你还问朕做什么?
“你这是做什么?”看着一屋子的玩具和绫罗绸缎,还有忙碌不止的宫人,建明帝皱眉问道。
沈皇后没察觉到他的不悦,只笑着回道:“马上就道安暖的百日宴了,良王府什么好东西都不缺,臣妾便想着找些特别的东西送给安暖。”
建明帝想不明白,不过就是个小丫头骗子,又不是皇长孙,至于这般大费周章吗?
“她才多大点,这些哪用得上!”
沈皇后正欲说什么,玉华公主突然急匆匆的跑了进来,也顾不上行礼,兴奋的对两人道:“父皇,母后,你们知道吗,安暖今天拉我的手了!”
建明帝:“……”
都疯了不成!
“她的手那么小,那么软,让豆腐似的,我感觉自己都要化了。”
沈皇后嘴角亦不受控制的牵了起来,“看来安暖与你很投缘啊,我也真想去看看那孩子,等安暖再大一些,你可要让锦儿将孩子抱进宫来。”
她身为皇后,自然不能随意出宫,否则也早就想去看看了。
“这有何难?你若是想看,等到了安暖百日宴时,你随朕去良王府。”
他倒要看看,这小家伙到底有什么出奇的地方,竟能让所有人都像丧失了理智一般。
温凉虽是个淡薄的性子,但对于自家女儿的百岁宴可谓是极尽张扬,恨不得昭告天下,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有女儿了。
良王府小郡主的百日宴京中群臣皆至,整个王府摆满了酒宴。
宋老尚书与几个老臣坐在一桌,撸着胡子炫耀道:“我那小重孙长得那叫一个好看,眉眼简直和我年轻时一模一样啊!”
几个老臣面面相觑,一人问道:“宋老哥,那你觉得良王殿下与你长得可像?”
“像啊!和我年轻时至少有七八分吧!”宋老尚书一脸坦然。
众臣齐齐松了一口气,还好是在吹牛,不然这小女孩长得肥头大耳可怎么了得。
良王府的后花园中坐满了夫人小姐们,都在围着顾二夫人还有宋家两位夫人说着好说。
如今大势已定,这储君之位已是良王囊中之物,他们对待未来皇后娘娘的母族自要客气。
夫人们都是人精,不管心里想什么,嘴上永远都只说着好话。
可年轻的姑娘们,有时难免容易情绪外露。
邓岚一直喜欢温凉,始终觉得只有文武双全的女子才能配得上他,如顾锦璃这般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哪里配与他比肩。
之前她接近温凉是因为三殿下想要拉拢他,可如今温凉已经变成了大梁良王,自然不可能被傅凛拉拢,而傅凛也无心再争夺皇位,请命离京去了封地,可邓岚对温凉的喜欢反是无法割舍了。
“不过生了个郡主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莫说王府,便是寻常官家也注重子嗣绵延,若良王妃真的为良王殿下好,应该早些为良王殿下纳妾,给王府开枝散叶。”
她说话的声音不算小,附近的几个女孩听到了,但都不敢应声,怕被牵扯进去。
宋碧涵也听到了,她撸了一把袖子,正欲说话,忽听众人笑道:“快看,王妃和小郡主来了!”
顾锦璃自从生下宝宝后便未出府走动过,众人也都理解,毕竟生过孩子后女子的身材都会走形,顾锦璃羞于见人也是正常。
可在见到久违的良王妃后,她们才知有种偏心叫老天爷的偏心,真是让人不敢怒不敢言。
顾锦璃穿着一条芙蓉色云烟裙,曳地的裙摆犹如渐染的晚霞,一条嵌着各色宝石的腰带衬得她的腰身不盈一握。
她的身材依旧宛若少女一般纤细轻柔,却又有着少女没有的温婉韵味,真个人如同光芒下的明珠,越发夺目。
而最让人羡慕的还是她吹弹可破的肌肤,似未施脂粉,但肌肤却如牛乳一般细腻润泽,哪里看得出是刚生了孩子的女人。
宋碧涵得意的勾起嘴角,意有所指的道:“并非是锦儿不肯给表哥纳妾,主要是家有如此美妻,表哥的眼光已经高到了天上去,谁还想要那些烂萝卜坏白菜了?”
顾婉璃用力点头,睁着一双天真烂漫的大眼睛道:“是呀,姐夫可喜欢安暖了,还说要让大姐姐再给阿暖生一个妹妹呢!”
两人一唱一和,把邓岚挤兑的脸色通红,半晌才憋出一句,“以色侍人,能得几时?”
宋碧涵噗嗤一笑,“这话一听就是丑陋无颜的人说出的酸话!
就算美貌不能永久,也比那些从未拥有过的人强吧,你说是吧,婉璃妹妹?”
“嗯!涵姐姐说的对,美丽虽然不是最重要的,但有总比没有强。”
众人看了一眼顾锦璃,又看了一眼邓岚,齐齐摇了摇头,两人相貌上的差距大概有状元与童生那么远吧,如果邓岚想拼内在,至少也得考个状元回来。
邓岚被气得身子隐隐发抖,众女忽然惊呼一声,“良王殿下来了!”
温凉着一身天青色锦袍,发束金冠,踏光而来,宛若谪仙。
他之貌美是无法用语言与笔墨所能形容的,但他眼底的柔光却是众人都见过的。
那是盛夏潋滟的湖水,是初春盛绽的百花,是世间最极致的温柔。
温凉小心的接过小安暖,轻声道:“父皇母后来了,我们一同去前院吧。”
顾锦璃略有埋怨,“既是这般,你让人来唤我们一声便好,应好好陪着父皇才是。”
“别人来我不放心。”温凉小心请轻柔的抱着怀里的奶娃娃,似抱着世间最珍贵易碎的珍宝,小心翼翼,入骨温柔。
一家三口相携离开的背影,除了给众人留下无限的羡慕憧憬,顺便又成功酸到了许多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