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意思就是,律法上没有明确表示你这样的过错是犯罪的,就不叫犯罪,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你这样的行为是需要受到处罚的,你就可以不受处罚。
从职务犯罪谈到刑法,不得不说苏男的导师上课的时候,思维还是蛮发散的。
但不可否认,这样的上课方式,真的教会了苏男很多。
事后苏男和宋廷川聊起这个的时候,宋廷川就笑:
“关于这一点,我的导师也讲过一个例子,不过这个例子有点猥琐,你要不要听?”
猥琐……
苏男满头黑线:
“说来听听。”
“老王去piao||娼,约好一晚上五千,结果事后女的气坏了,因为老王给的是五千冥币,请问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处理。”
苏男抽了抽嘴角,“你这个案例是挺猥琐的。”
宋廷川忍笑:
“你仔细想想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会发现更猥琐。”
苏男低眸沉思了几秒,旋即一拍脑门儿,有点接受无能。
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很简单,老王无罪。
有人的第一反应会说老王构成QJ罪,但事实上两人一开始是商定好的,所以女方的同意是有效的,也就不构成QJ罪。
也有人会说构成了使用假币罪。
构成吗?
并不。
使用假币的那个“假币”,必须要对货币的公共信用造成破坏,而冥币在市面上流通会导致老百姓不敢使用人民币么?不可能。
因为冥币和人命币的区别还是蛮大的,难道说你用面额为二百五的冥币去商店说“来,给我找钱”,你看商家理你吗?
所以不构成使用假币罪。
第三,构不构成诈骗罪?
关于这一点,就涉及一个概念,财产。
如何理解财产?
首先一点,任何一个问题一定会有三种观点,正说、反说和折中说。
正说认为什么叫财产?财产一定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我偷你的du品就就不叫盗窃,因为du品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反说认为这也太不合适了,只要有经济价值的一律叫财产,所以我偷你的du品就构成盗窃。
不过按这个说法的话,它会导致处罚范围的无限扩大,于是又出现了折中说。
折中说认为,必要一种财产具有经济价值就值得保护,但这种经济价值必须是规范所认可的经济价值。
而***并不被规范所认可。
所以司法实践中俗称的白嫖是不构成诈骗罪的。
也就是说,老王每次去piao||娼都不准备给钱,只给冥币,老王这个人坏透了,是个人渣,但是处理不了他。
对他只能够进行道德上的谴责,而不构成犯罪。
顶多依据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将男女双方都给抓起来,拘留几天。
宋廷川看苏男的表情就知道她已经想明白了,咧着嘴笑:“没想到吧,这才叫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案例虽然猥琐,但是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