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默契的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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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都的贵族圈子里曾经盛传一句话,一个智深如海的父亲未必会有一个同样智慧的儿子,却往往会有一个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女儿。

这句话用到陈家陈月华的身上,简直是一语中的。

陈家是一个在曹都屹立了足足两百年不倒的贵族之家,到了陈家现任家主陈道之这里,更是身为曹国上卿,是在整个曹国都足以排进前十名的重要人物,而最关键的是,陈道之以他雍容优雅的气度和算无遗策的智慧,在整个曹都,乃至于附近许多国家,都赢得了一个智者的称号,和人们极大的尊敬。

但不幸的是,他的几个儿子,以及其他十几个侄子一辈的后继者中,却尽是些喜欢夸夸其谈的纨袴膏粱,竟连一个能够追随他智慧脚步的都没有。

唯有一个女儿陈月华,才堪堪符合他的要求,并且成为晚辈中最受他宠爱的一个,因此,在曹都提起陈家的下一代,人们首先想到的不会是陈家那几个金玉公子,而是在陈家排行第三的这位陈月华小姐。

尽管如此,她做事仍然从不张扬,不管到哪里去,从来都最多只是坐一辆在曹都贵族们中间绝对显得很寒酸的青篷布小马车,而且,不管现在的曹都有多么盛行女子胡服骑马,但是在曹都,她却从来都不会跟随时尚,像其他的贵族女子那样穿着紧身的胡服骑着马儿抛头露面——当然,在家里或者是在其他地方则是例外。

这是一个公认的淑女,大家闺秀的典范,和佼佼者。

因为她的父亲陈道之曾经告诉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尾巴,一个真正的聪明人,不会想着要把自己的小尾巴完全藏起来,而是让它稍微露出那么一点。

遵循父亲的教导,她所露出来的,就是为其他贵族小姐们所极为不屑的一点,那就是和下面的那些暴发户们打交道。

其实天知道她有多讨厌那些一身土气的暴发户!

马蹄哒哒,算时间差不多该到红楼了,她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想着今天回去之后向父亲禀报时,大概又会获得父亲的几句赞赏吧。

这个时侯,不知为何她突然想到了那个同样也是一身土气的霍蒙。

最近这一段日子,霍蒙一个十六岁的年轻人却击杀了陈风笑这么一个成名已久的云师城主的事儿,在曹都的贵族圈子里可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连带着前些日子柳家食客萧易寒被击杀的事儿也又被有心人同时给提了出来,所以,作为当日的亲历人之一,她自然曾经被不少人打听过关于霍蒙这个人的消息,而她的回应则一律是,不熟悉。

因为在把自己所了解的那个霍蒙,以及自己与他曾经打过的交道都告诉给父亲之后,父亲的交代是,对于这个霍蒙,且看看再说。

仔细想来,不管是当初救了他一命,还是在他击杀萧易寒之后自己所释放出的善意拉拢,其实无心之下,自己已经布好了该布的棋了。就凭这些,已经足够让她心安。

但是不知为何,每次一想起霍蒙这个似乎土里土气,但是是他周围那些真正的平民们相比,却总又有些卓尔不群感觉的年轻人的时候,她总是会不知不觉的皱一下眉头。

算了,既然想不明白,那就干脆不去想了,改天找个机会再向父亲请教一下就是了。再说了,明年的封士大典,想必他一定不会错过吧?

马车缓缓减速,似乎快要到了,这时她听见外面有脚步声想起,然后就听见了那个让她皱眉的声音。

胡家,一个新近十几年里才逐渐富起来的家族,正在努力的想要获得一点政治地位,可惜十几年下来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贵族之家愿意跟他们打交道,他们也就无法获得借力的渠道,胡家的二公子据说修炼的天资还可以,家里也愿意花钱,算是这批暴发户里将来最有可能出息一些的了。

当然,即便如此陈月华也还是很不愿意和他们这样的家族这样的人打交道的,但是父亲说,胡家是靠着制作军用铠甲逐渐发的家,别看现在天下太平,但是指不定什么时候,一场仗打下来,胡家就有可能成为新晋的重要家族。

所以,她硬着头皮也要拉拢。

那胡二公子很努力的想让自己的谈吐高雅一些,可惜他那些讨好似的奉承话却说得陈月华一阵阵皱眉,这时,马车正式停下了,陈月华努力挤出一个温婉谦和的微笑,在车夫掀开帘子之后,探出身去,眼眸一转的功夫,已经照顾到了在马车前恭候的那几位公子少爷,当真的是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但是,当她看清了一个人的时候,脸上的神色却是不由得为之一僵。

眼眸一转,她借着踩凳下车的功夫,很好的掩饰了表情的瞬间僵硬,冲那些一身土气但是对自己的态度还算恭敬的公子少爷们微微一笑,“劳诸位公子久候了,请随我进去吧。”却是连提都没提胡二公子不经过她的同意就私自带了那么多人一起过来的事情。也或者,这早就已经在她的计划之内了。

一众人跟在陈月华的身后进门,这一次,那些守门的武士倒是二话不说就放行了,她毕竟是这里的常客。

在通往红楼的笔直大道上,几个少年公子纷纷簇拥着陈月华,一路上陈月华逐一问过了姓名,淡淡地应对着,并且承诺待会儿把他们都介绍过去,一直到众人众星捧月一般走到红楼之前,在这一路上,只有霍蒙像个局外人一样,一边缓缓地缀在众人身后,一边抬头打量着这座在他看来很诡异的建筑。

居然还是钢筋水泥结构的,这可跟当下曹国境内喜欢用纯木质结构建房子,或者顶多是砖木结构,可真是大大的不一样啊!

不只是兴奋之极还是故意,包括陈月华在内的众人好像是浑然忘掉了还有霍蒙这个人似的,进了红楼之后,她竟是直接的带着几个公子往一边去了,霍蒙犹豫了一下,并没有追上去,而是自顾自的在这座宽敞明亮的前厅内徘徊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有一位书童打扮的十五六岁少年走到他身旁,浅浅地一躬身道:“这位少爷,请随我来。”霍蒙闻言一愣,前后左右打量了一眼,这时却听那少年又道:“是陈月华小姐吩咐我来引领这位少爷过去的。”

霍蒙闻言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连忙道谢。其实不用想也知道,除了陈月华还能有谁,而事实上,他到这里来,不就是想借一个陈月华的眼睛和嘴巴嘛。

那书童带着霍蒙七绕八绕,最终领着他来到一处阔大的大厅前,这才停下步子转身笑道:“里面是我们红楼的普通藏书间,陈月华小姐特意叮嘱要我带少爷到这里来,请进吧。”

霍蒙一边心里琢磨着普通藏书间这个词一边道了谢推门进去,却见里面竟是如现代社会的大型图书馆一般有着一排排的木质书架,而眼下这里面也确实有不少人正徘徊于书架之间,大多数人手里都捧着一本书。

只不过看穿着打扮,这些人的身份显然都要比自己高贵多了。

霍蒙迈步走进去,根本就没人理他,他带着一抹讶异在书架间转了起来。

其实他这一趟过来,只不过是想在陈月华面前露个脸,也算是在另一种程度上向她以及那些与自己曾经打过交道的人打个招呼罢了,所以,这个等待自然也就悠闲之极。

不过就在他在书架之间闲赚,目光从那一本本手写后誊抄又线装成册的书滑过的时候,偶然看见一个书名,却是不由得一愣,忍不住信手拿起一本,只见那微微泛着一点纸黄的封面上秀气十足的四个字居然是——兽血沸腾!

霍蒙一阵发呆,在那似乎已经很久远的回忆里,他似乎听很多同学在课间闲聊时提起过这四个字,打开书虽然翻了几页,刘震撼……这个名字很陌生。

放下手里的这一本,他逐一翻查,很快就找到第一册,翻开第一页,这是一个曹国阵亡士兵的意识穿越到另外一个蛮兽大陆的故事……

霍蒙一阵眼晕。

这时,他身边突然想起一道好听的声音,“这本书的名字叫兽血沸腾,也是明辉先生的著作之一,共计三百多万字,是一本很长很长的长篇故事,书很好看,在过去的几年里,也曾轰动过曹都的贵族圈子,但是据明辉先生自己说,这只是他写来供自己缅怀过去那些浪荡生涯缅怀的,他还说,没有人会真正懂得他的孤独。呵呵,当时先生的这个话说出来时,知道的人都很纳闷呢!先生过去的生涯,与这本书又能有多大关系呢!”

霍蒙扭头一看,果然是陈月华。她脸上带着一点无需做作很自然的微笑,声音很细很小,似乎只是作为朋友,无意间看见霍蒙在翻这本书,所以才顺口解释一下而已。

当然,她此时的解释要比刚才面对那几位少爷时风趣多了。

“这是明辉先生写的?穿越小说……哦,不,是穿越故事?”

陈月华闻言笑笑,声音还是很小,似乎是怕影响到其他正在看书的人,于是就在这样一个并不私密的空间里,却被她硬生生的给营造出了一些些私密的氛围。

“是啊,是明辉先生写的,先生著书众多,这一本的评价不上不下,在我看来,它还是一本很有故事性的著作的,只不过较之先生的那些煌煌大作,却还是要逊色不少,比如说……先生还有一本也是虚构的故事,叫做《三国演义》的,就比这一本要更高明许多,甚至有不少将军们都把它奉为圭臬,称之为‘大兵书’呢!”

霍蒙目瞪口呆,三国演义?这是哪儿跟哪儿啊!

他转首看着陈月华,“陈小姐跟这位明辉先生很熟?”

陈月华低头掩口一笑,作为一名极富教养的大家闺秀,仅仅只需要这一个小动作,就将她的妩靡婉约的风情与雍容典雅的气质展露无疑。

“整个曹都都没人敢说跟明辉先生很熟。唔,琴仙子是先生的义女,她或许还可以说跟明辉先生很熟。”

琴仙子?也不知怎的,霍蒙突然就想到了当初鱼玄素所说的那个所谓的天一宗仙子。

他没有深问,而是感激地冲陈月华点了点头,道了声谢谢。而陈月华也冲他淡淡地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转身而去,从头到尾,她都不曾开口问霍蒙为什么突然来了曹都,而霍蒙也并不曾主动提及,双方默契到令人惊讶。

接下来,霍蒙又在这里略转了转,然后便起身告辞而去,被书童客气的礼送出门之前,他也并没有再见到那陈月华,甚至于他这么一个不够资格不够地位的陌生人在红楼里转了一圈,还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

但是不出他所料得是,就在当天晚上夜已入暮,赵云便找到了他落脚的那家客栈。

“你小子动作很快呀!”他进房之后就直接拍了拍霍蒙的肩膀,很亲热地道。

霍蒙笑笑,一边给他倒茶一边道:“陈小姐的消息也不慢。”

赵云嘴角一挑,露出一个可堪玩味的笑容,凑过来小声道:“虽然我也觉得那个妮子长得不赖,但是我可告诉你,那朵花可不好摘!”然后哈哈大笑。

霍蒙与他对面坐下,嘴角挂着一抹微笑,一言不发。赵云也不喝茶,笑罢了又自言自语道:“一个女人太聪明了可不是好事儿,尤其是她还有一个比她更精明也比她更滑头的老子。”他摇摇头,“让她给我递消息,我可不觉得这是什么高明的办法。”

霍蒙笑笑,“在曹都,除了你,我只认识她。”

赵云嘴角一撇,“认识谁都不如认识甄老爷子更有用啊,你小子,走大运了!”

霍蒙脸上先是一僵,然后才释然。

还以为当初甄仙人特意跑到阳城去,是受了赵云的指使呢,现在看来,完全就不是那么回事。似乎,连赵云这种谁都不放在眼里的狂傲性子,在提到那位甄仙人的时候,口气也是相当尊敬的。

自己似乎真的该去甄仙人那里拜访一下,他心里暗暗想道。

然后,他看着赵云,“陈风笑被我杀了,曹都里想要杀我的人是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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