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鱼玄素进来,霍东云老爷子也不由得站住了,向她问了声好。虽说按照眼下的情势,鱼玄素离不开药王村的支持和保护,要没有霍蒙的话,她也几乎是没有其他办法可以把她那两个娘子侄子赶回曹都去,但是世上的事情往往是相对应的,在鱼玄素离不开药王村和霍蒙的支持与保护的同时,其实药王村也离不开鱼玄素手中的商业网络。
合作,是因为有共同的利益。
又更何况随着这些日子的接触,当初只是凭借着街头巷尾的传言,就在心里认为鱼玄素是个不吉利的克夫之人的霍老爷子,到现在对她的印象却已经是大为改观。
鱼玄素此人虽然年纪轻轻的就守寡,但是她为人却非常正道端庄,做事也满是一种泱泱大气,与老爷子在村里见惯了的那些整天家长里短的妇女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而且最为难能可贵的是,老爷子活到现在近七十岁,自认为在心境上早就已经修炼到了宠辱不惊的程度了,却还是不得不一次次为她在商业上匪夷所思的才华所震惊。
一旦打定了主意要做这丹药的生意之后,她立刻便开始着手准备,一边大刀阔斧的卖地卖铺子,把郭家原本那些分散的资产和商铺都纷纷的盘卖出去,把得到的资金全部集中起来,一边又很快就拿出了一系列让老爷子看得目不暇接拍案叫绝的商业方案。
这种魄力别说是一个女子,即便是很多经商多年经验丰富的大商家,也未必就敢做得出来!因为这样做的代价,就是不得不面对比此前那种分散经营多无数倍的风险!但是,她一个守寡多年的小女子,却居然就这么做了!
而且偏偏的,她那一套商业方案很快就得到了验证是正确的,最近药王村生产的丹药在和合堂里卖的已经很是有些有价无市的意思了。
于是,就连霍老爷子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奇女子。
当下鱼玄素进到院子里,先是跟大家问好,然后,对于霍蒙突然这么着急要去曹都竟连一点疑惑和吃惊的意思都没有,只是笑道:“得知霍先生要去曹都,贱妾为先生一大贺!好男儿,当如此!”
说到这里,她微微侧身看了自己身后的那中年仆人一眼,道:“他叫孟白,是我家的世仆,后来随我到了阳城,霍先生此去曹都,贱妾无以相送,就把老孟借给先生吧。他对曹都很熟,有他带路,想必会帮先生省去不少心力和麻烦。至于盘缠和车马等物,我也已经命人给先生备下了,先生也请尽管放心。”
霍蒙一想倒也是,自己此去曹都不能连个认识路的都没有,有这个孟白在身边,想必至少这问路的麻烦可以省下了。至于其他的车马盘缠之类,虽然现在他自己也不缺这个,不过考虑到双方的关系,如此倒也不算什么,因此当下他只是略一犹豫,便点头道:“既然夫人这么说,那我也就不客气了。”又对那孟白道:“那就烦劳你老孟了。”
那孟白闻言赶紧上前一步微微躬身,“能为霍先生效劳是小人的荣幸。”
霍蒙笑笑,犹豫了一下,转过脸去看着鱼玄素,颇有些纳闷地问:“我很奇怪一点,夫人得知我突然要去曹都,难道就一点都不觉的吃惊?”
“吃惊?当然吃惊!我们……”翡翠一直都鼓着小嘴儿站在旁边,好不容易逮住这个机会,当下还不等鱼玄素开口说话便已经抢着说了起来,但是她才刚说了几句就已经被鱼玄素扭过脸去喝止住了,然后,鱼玄素转过头来对着霍蒙一笑,道:“之所以并不觉得吃惊,是因为贱妾知道,霍先生你本就是一个志向远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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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阳城一路往北,霍蒙始终皱着眉头。脑子里一会儿想着爷爷所说村中霍姓男丁的问题,一会儿却又想到此去曹都不知道要面临怎样的风雨,一直到跑出了几十里地去,他才突然一下子勒马停住,眉头突然皱的更紧。
不对呀,爷爷他可是话里有话!
霍姓生育男丁的艰难,是从三百年前开始……这里头,原因会是什么呢?
这个时侯那孟白也已经勒转马头走了回来,霍蒙不想被他看出心思,便抬头冲他笑笑,“老孟,你们家夫人的娘家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家?”
那老孟看看前路,憨厚地笑了笑,道:“先生还真是了不起,这么些年来,俺还是第一个见到能跟俺们小姐比一比心眼子的人咧!”
霍蒙本是无心的一问,事实上鱼家怎么样他并不太在意,因为只看鱼士刚鱼士则那兄弟两个便可推想,那鱼家即便是有些身份地位的,也未必就能拿自己怎么样,但是听了老孟这句话,他却是不由得好奇心大起,赶忙问道:“这个话怎么说?”
那老孟笑了笑,“俺们小姐之所以让俺老孟陪先生你去曹都,其实其他都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她让俺把曹都里的那些事儿,包括鱼家,都跟先生你说一说,让你心里也好有个准备,不至于到时候措手不及。”
霍蒙闻言微微颌首,这时老孟又道:“咱们还是先赶路吧,路上歇脚的时候,俺再慢慢的跟先生说。”
霍蒙一笑,“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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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都作为方圆几千里之内最大的都会,其繁华自不待言。
霍蒙和孟白赶了十几天的路之后,终于到达了这里,两人牵着马进了城之后,按照霍蒙的意思先是找了一家客栈住下,命人给好好地喂马,然后霍蒙便信步走出客栈去,在街上随意的溜达,老孟自然是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不时的解说几句。
其实霍蒙可以直接去找赵云的,但是在经过路上连续多天的考虑之后,他还是决定先找家客栈住下来看看风向再说。因为赵云这个人,他已经并不敢太过相信了。
当下两人一路走一路看,不一会儿天已经快要正午,到了快要吃饭的时候了,霍蒙正想在路边找一家酒肆吃饭,却听那孟白道:“先生,快到晌午了,要么,咱们先找个地儿吃点东西再接着逛?”
霍蒙当即点头,那孟白见状这才笑着指了指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小巷弄,道:“几年之前这一块地面小人还是挺熟的,如果小人没记错的话,前面那个小巷子里有一家卖羊肉汤羊杂汤的,很是不错,眼下快到冬天,吃这个也合适,就是不知道先生喜不喜欢那个味道,您要是觉得还行,那咱们去尝尝?”
这种事情霍蒙自然是一切听他安排,当下便点头答应了,跟着他一路进了巷子里,等到那孟白说了一声“到了”的时候抬眼一看,心里不由得暗自赞了一声。
这虽说只是一家开在小巷弄里的小饭馆,但是只看那店里生意的火爆就知道,口味肯定差不了,而且最难得的是,霍蒙只粗略的在店里扫了一眼就发现,这店里的客人可是三教九流都有,堪称是龙生混杂的地方。
像这样的乱地方,自然是最容易得到一些意外消息的地方。可想而知,那孟白之所以推荐这个地方,只怕也是费了些心思的。当下霍蒙一点头,“就是它了。”
两人才堪堪走到那饭馆前,就见店里出来一个大约十六七岁的女孩,梳着曹都女子惯常的双丫髻,穿着一身蓝布小袄,浑身上下收拾得很是利索,看见霍蒙眼神往店里看,她立刻便迎了上来,操一口浓重的曹都官话,“这位客人店里来,烫嘴的羊肉汤泡大饼,保证又香又顶饿,吃一回你就想第二回。”却是店里拉生意的。
霍蒙笑笑正想说话,却突然听见身后有个熟悉的声音道:“兰花这个小妮子,看见我们哥们几个来了不打招呼装看不见,反倒招呼其他人,你这店不想开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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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不太好,憋了好几个小时就憋出这点字来,嗯,没脸要月票……
等我把故事思路捋顺了,一定爆出来。(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qidian.,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