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家的老宅其实并不在杭城城区内,事实上宋家朝着祖上数几辈,不过是杭城乡下最穷乡僻壤的地方出身的小货郎,所谓的货郎无非就是在清末民初时期挑着担子在大街小巷叫卖小玩意儿或者日用百货的行脚商人而已,绝对谈不上什么社会地位,但在那个年代,能糊口就已经是很艰难的事情。
后来宋家从小货郎逐渐发家,几代人传承下来的不仅仅是一本生意经,还有一套迎合逢源的本事,因而不管朝代怎么变迁,宋家虽然没有风云汇聚,可也算是颠簸不破了。
宋家人并没有忘本,在自己发达之后也没有忘记老家的乡亲们,如今那个改名叫做宋家村的村子,俨然是杭城方圆之内最富庶的村子了,而这样的大家族对风水总有一些讲究,宋家人固执地认为是老祖宗的陵寝选的好,这是家族之本,轻易不能改变,所以老宅一直都是那一处传承了数百年的老屋子,虽然经过扩建,可也还是那土木结构的古老院子,和周围村民们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建立起来的小别墅相比多少有些寒酸,可村民却丝毫不敢对这处老宅有任何不敬,大家都知道,大家的钱是靠着谁赚来的,也都知道,这老宅里的人,那是在省城里都能说得上话的大户人家,这些尝到了一夜暴富滋味的村民们谁敢开罪?
这天夜里,两道汽车大灯从笔直宽阔的大道远处照来,然后低调而奢华的奔驰缓缓地停在这院子门口,宋成林从车上下来,抬起头来看,门栏两侧高高挂着写着黑色宋字的灯笼,在灯笼中央是一块门匾,门匾上写着宋府两个大字,据说这字是民国年间自己的曾太祖父去求高人写的,如今挂了将近一百年,虽然褪色,但是经过装裱也还算是气派。
这里宋成林自然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但是每次来,他都有一种无比庄严的神圣感,他庆幸自己出生在宋家这么一个大家族中,更是庆幸自己作为接班人未来将作为这个家族的族长控制着家族前进的方向,他喜欢这种掌控权势的感觉,所以他必须尽一切努力去保护它保护它不受到任何人的威胁。
作为宋家下一代的接班人,宋成林回家来自然是有人全程安排的,高大的古铜大门被打开,从里头走出来一个饕餮老者,这老者见到宋成林便笑了起来,说:“是小少爷回来了。”
宋成林客气道:“二爷,您都这么大年纪了,就不要亲自起来了,这么晚自己休息就好,要不然有个伤风感冒什么的,我爷爷还不骂我这个做小辈的不懂事?”
这被宋成林称呼为二爷的老人是宋家的老管家,从宋成林的爷爷还没有接班的时候两人就在一起,从小就被卖进宋家的他算是宋成林爷爷的伴读书童,两人感情极好,当时宋成林的爷爷仅仅是偏房的子嗣,没有人觉得他有可能接班宋家,因此在宋家也是受尽冷眼,唯独是这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对他不离不弃,在争夺继承人最为惨烈的时候,宋成林的爷爷被人陷害关在家中的地牢里,吃的是搜饭喝的是刷锅水,是他把自己的吃的省下来,冒着被毒打的风险送到宋成林的爷爷嘴里,也正是因此,宋成林的爷爷好歹算是捡回一条命。
后来峰回路转,宋成林的爷爷成功夺取了家族的权力,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炸毁地牢,第二件事情就是让自己的书童做了管家,这一做就是几十年,两人感情好得比亲兄弟还亲,一直到十多年前,年纪实在大了才退下来在宋家颐养天年。也正是因为两人之间的这份感情和他对宋家的贡献,如今宋成林这一辈则称呼他为二爷,宋成林父亲那一辈叫的可是二叔,这份殊荣,由此可见一般。
这老者看着宋成林,一张老迈的脸上绽放出笑容来,说:“不碍事的不碍事的,人老了,干不动其他的活了,但是来迎接小少爷回家是规矩,我还是要来的,小少爷回来,要不要吃点东西?我去吩咐一下。”
说着,老者就要转身去吩咐人,但却被宋成林快步走过来拉住了,宋成林现在哪里还有什么心思吃夜宵,他强笑道:“二爷,真不用了,我不饿,今晚回来是有急事找爷爷和爸爸说话的,我现在要过去。”
老者恍然点点头,说:“好好好,有事的话就先去办事,家主现在就在书房,老家主也在那边,应该是等你来着的你去吧。”
宋成林告别老者之后就步履匆匆地朝着书房走去,而老者目送宋成林离开,这才颤颤巍巍地走到自己屋子,他屋子门口摆着一张凳子,那凳子上摆着一把老旧的二胡,他拿起了二胡,翘着二郎腿坐下将二胡放在腿上,闭上眼睛一脸陶醉,头一摇一摆就拉开了一首曲子。
悲凉的二胡声弥漫着整个老宅,步履匆匆满腹心事的宋成林脚步忽然一顿,他错愕地看着旁边的院子那被洒满了一地银白的月光,耳边的二胡声古老又熟悉,悲怆得仿佛跨过几十数百年的岁月而来,宋成林记得二爷可是很少亲自拉二胡的,他说过不到大事不拉胡,但是今晚又是怎么回事?
怀揣着越发沉重的心思,宋成林敲开了书房的门
凄风山火葬场。
这里是杭城几处为数不多的办理殡葬事宜一条龙服务的场所之一,凄风山,一听名字就让人觉得凄凉,而此时在这火葬场的灵堂大厅,点上了白色拉住,挂上了白色的幡布,中间放着三口棺材,而三口棺材前面各自放着三张代表了赫连一家人的遗像。
整个灵堂只有沈重山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隔壁不远处还有一家人在办理丧事,和这边的冷清比起来那边热闹了许多,很多亲属朋友都过来,就在隔着老远沈重山都能听见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而沈重山这里,却是冷冷清清,一个人都没有。
沈重山也不知道赫连一家人祖籍在哪里,还有什么亲戚朋友,现在他们一家人全部去世了,沈重山连个通知的人都没有,自然也就没有人来吊唁,就算是那遗像都是沈重山去赫连家里临时找来的,周围的几个花圈,也是沈重山让这里的工作人员临时摆起来的。
虽然不能很多人来送行,但至少,沈重山不能让赫连理一家人走的太寒酸,因而无论是棺椁还是其他的仪式,沈重山走的都是最昂贵的一套。
沈重山轻轻地抚摸过赫连秀秀的遗像,然后后退两步,对着赫连一家人的棺椁和遗照轻声说:“我刚送了刘能一家人下去陪你们,但愿你们不会太寂寞放心,宋连城很快就会下来的,你们的仇我一定会报。”
说完之后,沈重山就站在原地,定定地看着这一家人的遗像,面对着这个凄凄凉凉的灵堂,一言不发事实上,也没有人和他说话。
不知道什么时候,灵堂门口出现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身材极其曼妙,棕色的长发和棕色的眸子证明她并不是华夏人,而一张完美的容颜上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站在哪儿,就好像和夜色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不分彼此。
缓缓地走进灵堂,女人站在沈重山身后不远处没有动。
沈重山也没有回头,他轻声说:“你走错了,你要去的应该是隔壁的灵堂,这里不会有人来吊唁的。”
女人平静地说:“我没有走错。”
说着,她走到灵堂遗像之前,轻轻放下了自己带来的一束花,然后后退站到沈重山的身边,看着那三个人的遗像,不再说话。
沈重山侧头看了这个女人一眼,他发现自己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她了,在之前陆清影的别墅外,他见过她一次,当时的她说了一些很奇怪的话,但是现在看来,沈重山知道她认识的是失忆之前的自己。
“如果你要找我,可能还需要过一段时间,我现在不知道你是谁,我还没有恢复记忆。”沈重山回答说。
冥刀摇摇头,缓声说:“这不重要,你还是你就行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能改变你,记忆,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画面。”
沈重山咧嘴笑道:“这好像是很有意思的说法,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喜欢这个说法。”
冥刀没有侧头看沈重山,而是用一种很飘忽的语气说:“以前的你跟我说过,这个世界上最令人难以接受的就是不习惯,我们不习惯生离死别,所以会那么痛苦,不习惯心爱的人离自己而去,所以会那么痛苦,不习惯悲伤的事情发生在眼前,所以会那么痛苦,但是面对命运,很多时候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说法只是一种幼稚的自欺欺人,我们只能学会顺应,学会把不习惯变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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