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大将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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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刘秀正在家里看书,李通兴匆匆地从外面走了进来,兴奋地说道:“主公,公孙回来了!”

他说的公孙,自然就是指冯异。听闻冯异回到舂陵的消息,刘秀喜出望外,从坐塌上一蹦而起,踩上鞋子,快步向外跑去。

到了家门口,举目一瞧,只见冯异和一名三十多岁、背着长弓的汉子站在外面。刘秀笑道:“公孙,我可算把你等回来了!”

当初冯异是和刘縯、刘秀一同回的舂陵,只不过后来冯异又回了颍川老家。

冯异看到刘秀,也是满面的激动之色,他强压兴奋之情,毕恭毕敬地拱手施礼,说道:“属下拜见主公!”

刘秀伸手搀扶,上下打量冯异一番,感觉他比以前壮实了几分,也被晒黑了几分。他说道:“公孙一路辛苦了。”

冯异一笑,侧了侧身形,把一旁的汉子拉了过来,向刘秀介绍道:“主公,这位是我的好友,名叫傅俊,字子卫,颍川襄城人,在襄城做亭长,骁勇善战,武艺高强,尤其是一手出神入化的箭术,难逢敌手。在益州的事,我都和子卫讲过了,子卫也十分敬佩主公的为人,这次专程随我从颍川来到舂陵,就是想拜在主公麾下。”

说着话,他又对身边的汉子说道:“子卫,这位就是我的主公,刘秀刘文叔!”

在冯异介绍傅俊的时候,刘秀也在仔细打量这位汉子。

傅俊有三十五、六岁的样子,中等身高,身材壮实,向脸上看,样貌极佳,国字脸,粗粗的剑眉,深邃的眼睛,高鼻梁,大嘴岔。

正所谓相由心生,一看他的样貌,刘秀便感觉这是一位生性正直的汉子。

刘秀在打量傅俊,傅俊也同样在打量刘秀。刘秀的年纪,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小一些,看起来就是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子。

不过他的身材很高,五官深刻,相貌俊美,难得的是,浑身上下都透出儒雅之气,看起来根本不像庄稼汉,更像是饱读诗书的富家子弟。

冯异话音一落,傅俊立刻拱手施礼,说道:“属下傅俊,拜见主公!”

刘秀忙道:“子卫不必多礼!”

站于刘秀身后的朱祐笑嘻嘻地开口说道:“公孙说子卫的箭术出神入化,不知怎个出神入化法?”

听着朱祐略带揶揄的话,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落在傅俊身上。

冯异心中很清楚,别看刘秀没什么名气,但刘秀身边的这些人,没一个是省油的灯,如果傅俊想更快的融入其中,就必须得拿出真本事出来,镇住在场的众人。

他噗嗤一笑,乐呵呵地向傅俊微微点了下头,示意他可以露一手给大家瞧瞧。

得到冯异的暗示,傅俊二话没说,肩膀一晃,背着的长弓已落在他的手里,他从背后的箭壶中随手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连瞄都没瞄,随手向前射出一箭,箭锋直取笑嘻嘻的朱祐。

朱祐做梦也没想到,傅俊这个初来乍到的新人,竟敢突然给自己一箭。他吓得笑容一僵,急忙向下低身。不过双方的距离太近,他的腰身还没弯下去呢,箭矢已由他的头顶上方,几乎是蹭着他的发髻飞了过去。

他愣了片刻,接着勃然大怒,正要对傅俊发火,突然发现在场的众人都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地看向院子里,他心生不解,回头一瞧,这才发现,原来傅俊射出去的那一箭,已然钉在正房的房梁上,更惊人的是,箭矢还穿透了一只麻雀的翅膀,把这只麻雀给死死地钉在房梁上,麻雀还没死,另只翅膀不停的扇动、挣扎。

这一箭,当真称得上是出神入化。看得出来,麻雀并非落在房梁上,而是恰巧从房梁前飞过,正好被这一箭刺穿翅膀,给钉到了房梁。

这么远的距离,这么精准的一箭,需要的不仅仅是百步穿杨的箭术,更需要极佳的眼力和预判力,用出神入化来形容,并不为过。

傅俊的这一箭,可谓是技惊四座,刘秀率先回过神来,拍着巴掌赞叹道:“好箭法!好箭术!好个傅子卫!”

其他众人也都回过神来,纷纷向傅俊挑起大拇指,打心眼里赞叹一声好!

朱祐摸了摸自己的头顶,走到傅俊近前,好像完全忘了自己刚才还揶揄过人家,勾肩搭背地说道:“子卫,你的这手箭法真不赖,和我说说,你是怎么练的?能不能也教教我?”

朱祐这个人,从来都没什么坏心眼,就是说起话来口无遮拦,他不记仇,也不记得自己曾得罪过谁,脾气来得快,去的更快,要说在刘秀身边的这些奇人异士当中,性情最单纯的,也就是这位朱祐朱仲先了。

看着朱祐厚着脸皮的和自己套近乎,还要自己传授箭术给他,平日里一向严肃的傅俊都被逗乐了,禁不住问道:“请问兄台贵姓?”

“哈哈——”朱祐闻言,老脸顿是一红,刘秀等人则是齐齐大笑。

冯异上前介绍道:“这位是朱祐朱仲先!仲先兄弟的为人一直都是大咧咧的,子卫,刚才仲先若有失礼之处,你也别往心里去!”

朱祐连连点头,表示冯异说得没错。

傅俊笑道:“如果仲先真打心眼里愿意跟我学,我肯定倾囊相授!”

他这话投了朱祐的脾气,后者一拍巴掌,正色说道:“子卫这兄弟,我朱祐交定了!”

看着明明只是初次见面,但却一见如故的二人,刘秀忍不住摇头而笑,感觉只要有朱祐在自己身边,自己就从来不会缺少欢乐。

刘秀待人向来宽厚,但他对朱祐,绝对称得上是宽厚中的宽厚,这一点,在以后的相处体现得更加明朗。

把冯异和傅俊二人让进大厅里,众人分宾主落座。刘秀居中,众人分坐两旁。

冯异首先开口说道:“主公,我还有些朋友在路上,接下来,他们也会陆续赶到舂陵。”

稍顿,他话锋一转,说道:“我到南阳后,路径许多地方都听说舂陵这里有人要造反……”

说到这里,他顿住,看向刘秀。己方要造反的事,应该是严格保密的,怎么现在在南阳,都变成路人皆知的事了?

刘秀明白冯异的疑问,他苦笑一声,将李守乃至宛城的事,向冯异讲述一遍。而后他说道:“我等起事之事,已然暴露,大哥索性就公开打出了柱天都部的旗号,如此也能吸引来更多的有识之士!现在唯一还没有搞懂的事是,南阳郡军的主力竟然被调到了北方,不知意欲何为。”

冯异眼珠转了转,沉吟片刻,露出恍然大悟之色,说道:“想必主公还没有听说吧,王匡和廉丹统帅的十万京师军,在成昌被赤眉军杀得大败,王匡的腿被樊崇刺了一枪,落荒而逃,廉丹被董宪生擒,让董宪砍了脑袋,十万京师军,几乎全军覆没!”

听闻这话,除了傅俊,在场众人无不大吃一惊。刘秀下意识地追问道:“公孙,此消息准确吗?”

“当然!成昌距离豫州又不远,而且赤眉军的势力已经扩张到豫州,京师军大败,赤眉军大捷的消息,已经在豫州传开了。”

颍川就是豫州境内的一个郡,而且颍川是除京城地区外,人口最多则最为密集的一个郡,因为人多的关系,消息传播的也特别快。

“原来是这样!难怪南阳郡军的主力要被调到北方,朝廷是怕赤眉军趁胜追击,打完洛阳打长安!”

傅俊笑了笑,说道:“也是早晚的事!”

冯异点头说道:“成昌大捷之后,赤眉军名声大噪,人数更是翻了倍的增加,原本只区区几万人的赤眉军,目前已经扩张到十多万人,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变成二十万、三十万,甚至上百万都有可能,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赤眉军先取洛阳,再取长安,只是时间早晚的事!”

刘秀双目晶亮地说道:“所以,我们的起事也得加快了!不然,以后的天下岂不变成了赤眉的天下,以后的大新朝廷,岂不要变成赤眉朝廷了?”

“赤眉朝廷!”众人闻言无不哈哈大笑。他们和刘秀相处的久了,都了解他的脾气,在私底下,刘秀是个很爱开玩笑的人,而且还乐于给人起绰号。

冯异有个被后人广为流传的称号——大树将军,而这个绰号就是刘秀给他起的。

因为每次打完仗,别的将领都吹嘘自己立了多大的功劳,只有冯异,从来不参与,也不去争功,自己跑到大树底下坐着乘凉,久而久之,刘秀就给他起个大树将军这个绰号。

刘秀不喜欢冯异吗?并非如此!他对冯异的评价是疾风识劲草,大风吹过,只有最坚韧的那根草才能存活下来,屹立不倒,而冯异,就是那根劲草。‘疾风劲草’这个成语就是这么来的,出自于刘秀对冯异的评价。

笑了一会,冯异提醒道:“主公,南阳郡军的实力,不容小觑,而且王莽也极为重视南阳,我们若想在南阳做大,并不容易啊!”

刘秀含笑点头,说道:“仲华和子陵也说过,我们若想生存下去,只有两条路,一条是转移到益州,一条是与绿林军合并。”

冯异先是吸了口气,沉吟片刻,说道:“与绿林军合并,此计可行!”

“可是大哥不同意,而且态度很坚决!”刘秀摇头说道:“眼下,我们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希望我们起事之时,赤眉军能吸引朝廷的注意力,让朝廷的矛头不至于插进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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